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等了,吃吧

作品:《最近妻子不再等我一起吃饭

    贝玥仍旧记得,和沈亓结婚那天,是个灰蒙蒙的阴天。


    六月五号。


    原本是精挑细选出的黄道吉日,清晨尚有一丝晴光,临近典礼时,天色却毫无征兆地沉了下来,乌云压顶。


    不算太好的征兆。


    原本计划好的户外草坪仪式被迫取消,仓促间换到了一座有些年头的教堂。


    匆忙赶路时,稀疏的雨点已然落下,贝玥和沈亓的发梢、肩头都沾了些许冰凉的湿意。


    贝玥那时还觉得,这场景有点像某部老旧爱情电影里的桥段,带着点命运安排的戏剧性。


    教堂里坐满了宾客,那些投向他们的目光里,有多少是真心的祝福,贝玥当时并无暇细究。她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巨大的、近乎眩晕的喜悦和恍惚里,仿佛踩在云端。


    当牧师用庄重的语调宣告誓词时,站在她身侧的沈亓,侧脸线条显得有些冷硬,情绪看上去并不高昂,但他依旧按照流程,说出了“我愿意”三个字,没有半分逾矩的自由发挥。


    到了新郎可以亲吻新娘的环节,贝玥带着少女的羞涩,微微踮起脚尖,主动吻上了她的新郎。


    那一刻,心跳如擂鼓,巨大的幸福感如同暖流,将她彻底淹没,足以忽略掉心底那一丝若有若无的不安。


    婚礼现场第一排最中央的位置,并没有坐着长辈,而是端端正正地摆放着沈廷敬的黑白遗像。


    老人曾不止一次说过,他想亲眼看着贝玥和沈亓举行婚礼。


    沈廷敬是沈亓的爷爷。


    说是爷爷,在他去世之前,几乎就代表着沈家至高无上的权柄,是真正撑起这片家族天空的参天大树。


    那棵曾经枝繁叶茂、荫蔽整个沈家的大树,在彻底倒下之前,留下的最后一个明确心愿,便是希望看到贝玥和沈亓结婚。


    他甚至将这一条,白纸黑字地写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里。这件事,贝玥是在结婚很久之后,才偶然得知。


    得知真相的时间,就在前不久。


    与此同时还收到一段录音。


    婚礼仪式上,新郎与新娘那个短暂的、由贝玥主动的亲吻,终究还是让现场凝滞的氛围松动了一些,宾客席间响起了礼节性的、带着些许释然的掌声与低语。


    只不过,坐在第一排主位的姜小莹,脸上笑容,无论如何也维持不住,嘴角像是坠着千斤重担,始终无法上扬分毫。


    她盼了多年、精心挑选规划的儿媳妇人选,从来就不是眼前这个,与沈家格格不入的、意外闯入的女孩。


    贝玥原本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渔村女孩,身上带着属于底层的那点韧劲。


    当初学了两年护理,便揣着一点微薄的积蓄独自一人,野心勃勃地来到了繁华却也冰冷的S市。


    沈廷敬是在一家高级理疗会所突发急病的。


    那时,他正享受着按摩,却骤然捂住胸口,脸色在瞬间褪成骇人的灰白,额头上沁出大颗大颗的冷汗,呼吸变得艰难。


    当时负责给他做理疗的老师傅吓得手足无措,僵在原地,几乎不敢触碰他的身体。


    是当时还是学徒的贝玥立刻冲上前:“老先生,您是不是胸口疼?随身带药了吗?”


    见他已无法言语,她毫不犹豫地伸手在他西装内袋里摸索,快速找出那个棕色小瓶,倒出硝酸甘油片,小心地帮他压在舌下。


    周围慌乱的人群这才想起拨打急救电话。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贝玥,硬生生从死神手里抢回了沈廷敬的一条命。


    沈家上下起初都以为,老爷子报答恩情的方式,无非是给予一笔足够她后半生衣食无忧的丰厚钱财。


    然而,沈廷敬的安排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他送贝玥去了最好的学校进修,让她一个卫校毕业的系统地学习商业管理,之后更是直接安排她进入了沈氏集团的核心部门,从底层开始历练。


    渐渐地,一些不甚入耳的流言蜚语便开始在暗地里滋生、蔓延。


    一个手握权势财富、行将就木的老人,与一个正值青春、容貌姣好的年轻女孩,这样的组合,落在那些惯于以最大恶意揣测他人的人眼里。


    所有的非议与脏水,便都理所当然地、毫不意外地泼向了那个看似得益的女孩。


    他们只愿意相信自己臆想中的龌龊。


    贝玥不是没有听过那些流言。


    那些混杂着嫉妒、揣测和恶意的目光。


    她对沈廷敬给予的帮助,最初的确是受宠若惊,甚至有些不知所措。当那位老人找到她,提出要送她去接受更好的教育时,她愣在了原地。


    她独自在租住的、只有一扇小窗的地下室里,考虑了整整一个晚上。


    窗外是城市永不熄灭的霓虹,映在她年轻却写满渴望的眼底。


    她答应了。


    她为什么要拒绝?


    她当初毅然离开那个弥漫着鱼腥味、一眼就能望到尽头人生的渔村,孤身来到这片繁华而冷酷的土地,不就是为了搏一个不一样的、更有分量的前途吗?


    沈廷敬感念她的救命之恩,愿意在她最年轻、最一无所有也最具可塑性的时候,充当一个慷慨的“投资人”,这机遇,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却终其一生都无法触碰的阶梯。


    她原本的名字叫贝秀兰。


    一个土气得掉渣的名字,和她村子里那些年纪轻轻就嫁人、生子,然后重复着上一辈命运的女孩们一模一样的名字。


    她记忆里,那个不大的渔村,曾经同时存在着三个“秀兰”。


    一个早早嫁给了同村的渔民,成了皮肤黝黑的渔妇;一个外出打工没几年,便拖着疲惫的身子和陌生的丈夫孩子回到了村里;只有她这一个“秀兰”,真正地、头也不回地走了出来。


    沈廷敬将她送去了国外,手续办得很快。临行前,老人看着她,只问了一句:“敢不敢?”


    贝玥迎着他的目光说:“敢。”


    那几年孤身在外求学,沈廷敬只承担了她的学费。


    异国他乡的陌生感,无处不在的语言壁垒,还有那些因文化差异而滋生的孤独与艰难,全都是她独自一人,咬着牙一点点克服、吞咽下去的。


    她最终拿着优异的成绩单,完成了学业归来。


    回国后,沈廷敬便开始频繁地邀请她到沈家老宅吃饭,姿态自然地把她安排进家族企业的核心部门,让她逐渐接触沈家的内部事务。


    那时正值沈亓完成海外学业,归国不久。


    贝玥在那个时期,几乎成了沈家半公开的一份子,频繁出入沈家。


    贝玥喜欢沈亓。


    这份心思,在她见到他的第一眼,便如同种子落入心田,悄无声息地扎了根。


    那时距离她救下沈廷敬才过去半个月,贝玥几乎已经将这件偶然的事情忘在了脑后。


    直到沈廷敬当时的特别助理明逊,几经周折找到了她的住处。


    贝玥那时住的地方,用“落魄”来形容都算客气。是那种四个人合租的老旧单元房,楼道里光线昏暗,墙皮剥落,角落里时常能看到迅速爬过的蟑螂。


    她那时实在穷得一目了然,学徒工资微薄,一个月到手不过一千块,应付日常吃喝、给师傅买烟买酒已是捉襟见肘,对居住环境,便再也无力苛求。


    明逊找到她时,她刚洗完头,湿发裹在廉价的干发帽里,身上穿着从批发市场淘来的、印着卡通图案的打折睡衣。


    贝玥有些局促地在旧睡衣上擦了擦湿漉漉的手,才接过那张材质硬挺、设计简洁的名片。


    就在她低头看名片的瞬间,视线越过明逊的肩膀,看清了站在他身后稍远位置的那个人。


    一个……昂贵的少年。


    这是贝玥当时脑子里唯一能冒出的形容。


    他穿着一件质地极好的浅灰色羊绒混纺V领针织衫,里面是熨帖的纯白衬衫领子,下身是一条剪裁合体、线条流畅的休闲裤,浑身上下没有明显的logo,却处处透着精心打理过的、与这破旧环境格格不入的精致与洁净。


    而那张脸,贝玥只觉得仿佛只在电视屏幕或时尚杂志上见过,轮廓清晰利落,五官俊朗,眉眼间带着一种疏离的、仿佛对周遭一切都漫不经心的清冷贵气。


    明逊侧身,客气地介绍:“这位是沈先生的孙子,沈亓,今天特意一同前来,正式邀请贝小姐您。”


    然而,自始至终,那位“昂贵的少年”只是淡淡地站在那里,目光甚至没有在她身上过多停留,没有开口说一个字。


    贝玥第一次踏进沈家大门时,是真的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想着沈廷敬刚出院需要滋补,她特意去超市挑了标价188元的营养品,对于当时的她来说,这已是需要咬咬牙才能下手的开销。


    她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和普通短袖,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脸上干干净净,未施粉黛。


    按照地址找到地方时,看着那片幽静奢华、门禁森严的别墅区,她就已经愣住了。


    等真正站在那扇气派的雕花铁门前,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提着的、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礼品盒,窘迫得几乎想立刻把它扔进旁边的灌木丛。


    开门的佣人引她进去。


    沈廷敬还是让阿姨客气地收下了那份礼物,没有流露出一丝异样。他坐在轮椅上,目光温和地打量着她,主动开口:“是贝小姐吧?我是沈廷敬。”


    贝玥连忙上前,有些拘谨地打了招呼。


    沈廷敬那时虽刚出院,脸上还带着几分大病初愈的苍白与虚弱,靠在轮椅里,但精神头已经恢复了不少,眼神依旧锐利有光。


    他看着她,语气郑重:“那天,多亏你出手相助。”


    贝玥摆摆手,带着点淳朴的实在:“沈先生,您太客气了,真的不用谢,我们店里后来还给我发了个见义勇为奖呢。”


    沈廷敬闻言,脸上露出真切的笑意,摇了摇头:“那点奖励,算什么。”


    两人又聊了些别的。


    贝玥发现,沈廷敬似乎对她的情况颇为了解,甚至准确地说出了她老家那个偏僻的、地图上都不太好找的南村。


    贝玥有些惊讶,随即顺着话头说,他们那里的海鲜很出名,味道特别鲜。


    沈廷敬听了,发出一阵爽朗的、中气似乎足了些的大笑。


    正聊着,姜小莹从里面的走廊款步走出,打断了他们的谈话:“爸,饭菜准备好了,先用餐吧。”


    贝玥坐在那张长长的、铺着洁白桌布的餐桌。那时她连西餐都没正经吃过几次,面对眼前一排排闪亮的、用途各异的刀叉,即使她性子再乐观,此刻也难免生出一种手足无措的窘迫,脸颊微微发烫。


    餐桌上坐着沈廷敬、沈亓、姜小莹,还有沈亓刚上小学的弟弟沈鸣轩,那孩子正咧着缺了一颗门牙的嘴好奇地看着她。


    当贝玥笨拙地左右手互换着刀叉,沈鸣轩童言无忌地开口:“姐姐,你是不是不会用这个呀?”


    沈廷敬立刻解围,对侍立一旁的佣人道:“给贝小姐拿一双筷子来。”


    佣人上前,悄无声息地替她将餐盘里的食物细致地切分好。


    沈廷敬顺势向贝玥介绍,指着沈亓说这是他的大孙子,又介绍了姜小莹是他的儿媳。


    这一顿饭,贝玥吃得如坐针毡。


    面前摆着的,无疑是她平日里根本接触不到的高档食材,做工精致,摆盘如同艺术品。可她细细咀嚼,却完全尝不出任何具体的滋味,满口只剩下无处遁形的尴尬。


    沈亓吃饭时很专注,姿态优雅,动作不疾不徐,自始至终都没有抬眸看过她一眼,仿佛她只是空气。


    饭后,沈廷敬问起她未来的打算:“贝小姐以后,还是想一直在那家理疗店做下去吗?”


    贝玥老实回答:“大概吧……那也算是一门手艺。我来S市找过很多工作,但都没什么经验。我想,只要肯学,以后说不定也能成为像我师傅那样厉害的理疗师。”


    沈廷敬看着她,目光带着一种悠远的追忆,忽然说道:“你和我太太年轻时很像。”


    贝玥疑惑地看向他。


    沈廷敬笑了笑,眼神里掠过一丝伤感:“我爱人几年前去世了,不过,你说话的神态,那股劲儿,和她很像,很有趣。”


    贝玥离开时,正赶上沈亓要送沈鸣轩去上培训班。沈廷敬便吩咐司机顺路送贝玥一程。


    车内,沈亓一直低着头玩手机游戏,侧脸线条在窗外流动的光影里显得有些冷漠。


    沈鸣轩凑过去缠着他:“哥哥,你教教我嘛!”


    沈亓头也不抬:“你不会。”


    沈鸣轩不依不饶:“你不教我,我怎么会嘛!”


    小家伙锲而不舍地骚扰着沈亓,那股天真执拗的劲儿,倒是冲淡了些许车内的沉闷。


    后来贝玥真的嫁给沈亓后,也时常觉得,这个活泼的小叔子大概是偌大沈家里,最不带算计、最可爱的人了。


    贝玥安静地坐在后座,看着前排那个与她年纪相仿,却仿佛活在另一个世界的少年,心底难免滋生出一丝难以言说的自惭形秽,像细小的藤蔓,悄悄缠绕上来。


    那时她以为,这次充满尴尬与距离感的见面,将会是她与这个显赫家族最后的交集。


    *


    沈鸣轩今年高三,姜小莹舍不得小儿子远渡重洋,便一直将他留在国内读书。


    这次因为和同学起了冲突动了手,贝玥被一个电话叫去学校收拾烂摊子。


    沈鸣轩在电话里一边哀嚎“嫂子救命”,一边千叮万嘱千万别让他大哥和妈妈知道。


    贝玥风风火火赶到学校时,班主任看着她踩着红底高跟鞋,裹着修身大衣,里面是质地精良的丝质长裙,妆容精致,面容白皙,像个随时能登上财经杂志封面的女企业家。


    她将手里的昂贵手包往办公桌上一放,声音带着气势:“谁动手打我们家鸣轩了?”


    班主任连忙起身解释:“贝女士,您先别激动……是沈鸣轩同学,他把别人给打了。”


    沈鸣轩耷拉着脑袋站在一旁,校服外套歪歪扭扭地挂在身上,嘴角带着一点不甚明显的淤青。


    贝玥立刻上前,捧起他的脸仔细查看,转头对班主任说:“老师,您看这脸上明明有伤!这怎么能是单方面打人?这分明是互殴!我们鸣轩以后是要出道当明星的,这张脸多金贵,打坏了谁负得起这个责任?”


    旁边那个和沈鸣轩动手的同学,被她这连珠炮似的架势吓得缩了缩脖子。


    班主任无奈地讲述事情经过。确实是那个同学先出言挑衅,但先动手的,的确是沈鸣轩。起因是那个学生骂沈鸣轩“没爸”。


    对方家长也很快赶到,两边立刻争执不下,办公室里充满了火药味。


    贝玥目光扫过那个低着头的学生,语气冷了下来:“怎么,就你有爸是不是?我看你这有爸教的,跟没爸也没什么区别!”


    对方来的是父亲,闻言立刻黑了脸:“这位女士,请你说话放尊重一点!”


    贝玥双手叉腰,毫不退让:“尊重?我没骂你儿子没爸你试试?要是我,非得把他那张嘴打烂不可!我们家孩子品学兼优,年年拿三好学生,这是人格侮辱,懂吗?”


    班主任赶紧站在中间调和,生怕两位家长在办公室里动起手来。


    这所学校里的学生背景都不简单,非富即贵,处理起来格外需要小心。


    最终,在学校的调解下,双方学生互相道了歉,家长领回去反省,事情才算勉强了结。


    走出校门,贝玥没好气地让沈鸣轩把歪扭的校服整理好。


    沈鸣轩倒是机灵,屁颠屁颠跑到校门口便利店给贝玥买了个三明治递过来,他嫂子肯定没吃饭就过来了。


    他笑嘻嘻地凑近:“嫂子,我最喜欢你了!别人都是帮理不帮亲,你倒好,完全就是帮亲不帮理!”


    贝玥咬了一口三明治,斜睨他一眼:“照你这么说,我不就是个泼妇了?”


    沈鸣轩挽住她的胳膊,亲热地说:“我就喜欢你这股护短的泼妇劲儿!咱们回家吧。”


    这些年来,贝玥没少帮沈鸣轩处理这类麻烦。


    她自己没有孩子,却早已无师自通地掌握了应对这类事情的精髓,首先必须牢牢占据道德制高点,在这种场合,一味讲道理往往是没用的,有时候,恰到好处的“不讲理”,才是最快的解决方式。


    回到那座空旷得有些冷清的宅子,姜小莹通常都不在。


    自从沈廷敬去世后,这位婆婆没了上头公公的压制,找到了第二春,时常外出,神采也较往日明亮了些。


    婆婆谈恋爱这种事,贝玥作为儿媳,自然不好多问,更不便插手。


    沈鸣轩噔噔噔跑上楼换了居家服,手机震动,是贝玥发来的消息,简简单单两个字:吃饭。


    沈鸣轩拿着手机,走到餐厅,看着已经坐在桌边、面前摆好了碗筷的贝玥,有些疑惑地开口:“我们……不等大哥了吗?”


    以往,只要沈亓没有明确说不回来,无论多晚,餐桌上总会给他留出位置,一家人总要等到他回来,或者确认他不回,才会动筷。


    而且,沈亓脾胃虚弱,很多菜肴本就是特意照顾他的口味和消化能力准备的,现在也没走特殊了。


    贝玥没有抬头,拿起筷子,夹了一箸离自己最近的青菜,声音平淡无波,听不出什么情绪:“不等了,吃吧。”


    沈鸣轩眨了眨眼,看着安静用餐、不再像往常那样时不时看眼时钟或手机的嫂子,又想起最近大哥回家越来越晚、即便同桌吃饭也几乎零交流的气氛。


    他其实是这个家里,第一个敏锐地察觉到,他哥和他嫂子不对的人。


    [奶茶][奶茶]追妻火葬场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不等了,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