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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冬夜回信》 第51章 (一更)迟雪就站在那里。……
二十六岁,解凛的生日过得仓促而惨淡。
这一年的他,光是术后康复已花去足足九个月时间,几乎长驻在医院。
但尽管努力配合复健,尝试了各种办法,他的左手仍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同时,新伤旧患的密集发作,心理情绪的急剧低落,让他饱受病痛的困扰,一度消瘦到不足50公斤。
但也正是在这一年。
因解军的笔记和之前的“半份名单”带来的效果拔群,境内又有十五处毒/贩秘密窝点被破获,共37名重点人物于云南、贵州等地被捕。
作为“凛冬计划”仅存的独苗,他代表凛冬三期、总共约21位登记在册的卧底人员,得到了警队内部的授勋和高度嘉奖。
在他的同龄“同行”之中,不可否认,这已是旁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成就。
老头是个惜才的人,为此再三挽留,希望他能够留在北城,任北城缉毒总队副总队长。
毕竟相比较于前线的缉毒工作,留在北城显然要轻松很多,未来也很有可能在仕途上有所发展。
但他仍是因伤推辞不受。
只借此机会,倒是将季忍和季一恬两人留在了老头身边。希望他们能够得到正规有效的培养,未来谋得一个不错的出路。
“如果可以的话,”他最后说,“当作是我的私心吧,不要让他们走我的老路。别把他们当过去的我培养。”
“你后悔了?”
“没有。”
“……”
“没后悔过,我一直对得起我过去亲口宣过的誓。”
解凛说着,低头点了一根烟。
但他的左手一直在抖,抖得几乎拿不住那只小小的火机。折腾半天才点燃。
而老头沉默着盯着他的动作。
不着痕迹却微红了眼。
“我只是觉得,这条路太陡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走到最后。”
他说:“这段时间的相处,我也能看出来,他们两个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并不是因为我们当初那种信仰、或者传承的信念才进了警队,纯粹是因为警队给一碗饭吃而已,他们只把警察当作一份职业。”
做一个普通的警察,有这样的觉悟大概就算合格。
但对于一个要时时刻刻直面纸醉金迷和残酷厮杀的缉毒卧底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所以,如果到最后,他们发现事实远比他们想象的残酷,要面对的世界远比他们想象中要更黑暗,也许,只会让这世界多一个吹水,或者多一个梁振而已。生或者死都太痛苦了,他们还年轻,没有做好面对这个世界黑暗面的准备。”
“……”
语毕。
解凛吐了个长长的烟圈。
苍白的脸上没有表情——那点伴随他始终、眼皮上浅褐色的小痣,似乎也因他这段时间的消瘦而变得失去生机,掩映在长睫边缘,几乎再看不见。
他只是轻声说:“就让‘梁振’们只做一个普通的警察,度过平凡安定的一生吧。”
但这一次。
他既没有等一个是或否的回答,也没有回头。
而是带着满身的荣耀,勋章和伤病。
在二十六岁这一年,选择离开了自己矢志忠诚的队伍。
二十七岁。
他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南方创办了一家警用器材公司。
但毕竟他本也不是做生意的材料,更不擅长和商人打交道。
几年算下来,生意也顶多只能算是做得不温不火,小赚不赔——倒是叶家那位老太太,听说了之后,经常暗地里派人给他递些数额不小的单子。
自从去年她重病,而解凛以某个条件与叶南生做了交换,答应回去见老太太一面之后。
这位老人情况稍有好转,便似乎又想起了他这个多年来被丢在一旁的亲孙子。明里暗里提了很多次,希望他能够回来接管一部分家族的产业。
这种递单子的行为,亦当然可以视为一种主动的示好。
他看在眼里,却没点破也没接,依旧还是满世界到处跑——
是了。
他后来的好几年,一直循着叶南生高薪聘用的各国侦探的线索,来回奔波于金三角、旧金山、温哥华等地。这也是当初他和叶南生交换的唯一条件。
至于成立公司的初衷。
他不爱做生意,不爱打交道,原本也只是听了旁人的建议,希望老迟未来养老能有个倚靠罢了。这样,不管他或迟雪在不在,老人总还有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尤其是老街拆迁之后,诊所也在年后关了门。
他不想老人家整天闲得无聊,闲下来就会想女儿,就会哭。因此想给老迟找个工作的地方,要安全,也要不那么累。选来选去都不满意,最后索性自己开了个公司,就让老迟每天在里头转悠转悠也挺好。
公司的具体业务也不用操心。
他在国内的时候,会亲力亲为操持。
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则交给专业经理人来打理。
每年年底,他就把进账的钱一分为二。
七成交给老迟养老。
至于剩下的三成,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也确实多,他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如此这般,竟也不知不觉过去几年。
陈之华如人间蒸发,遍寻不着,而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不管不顾大海捞针。
所有疑似出现过黄玉或陈之华踪迹的地方,都意味着迟雪有可能会出现。
于是他就那样固执的,只要有消息,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方找过去。
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扑空。
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最后落魄回国。
时间一晃到了他二十九岁生日那天。
*
当时他在人纽约。
时逢国内的新年,但在国外、除了华人街之外的地方,似乎却感受不到什么年味。他差点忘了是自己的生日。还是老迟打电话问,他才想起今天原来已到了新年,于是在楼下的华人超市买了挂面,就在公寓里简单煮了一碗长寿面。
然而面刚煮好,相熟的线人突然打来电话,告诉他说布鲁克林公园有人发现一具华裔女尸,三十岁上下,外貌和他描述过的很像——但疑似是因吸/毒过量身亡,目前已经被送往法医中心进行鉴证。
他连外套都忘了穿,大雪天匆忙打车过去认尸。
进门前他的左手抖得不行,几乎握不住签名的笔。
同行的人只以为他是冷,礼貌询问他需不需要喝杯热咖啡,又调侃说找了这么多次都不是,放轻松,也许这次也没那么轻易中彩。他却什么话都没听进去。
掀开白布时,他的手抖得更厉害。
旁边的人嘴里说着安心,却还是饶有兴味地对照着他带来的照片。
而他低下头,眼也不眨地盯着那女人看:
确实,五官和脸型,乍一看都很像迟雪。
只是眼前的女人披散着长发,脸上全是淤青和冻伤的痕迹,皮肤也比迟雪稍黑一些,再细看,鼻子和眼睛又多了些异域的感觉。更不像了。
他站在停尸床前看了很久。
一点细节也不敢放过,决心下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又侧过头对人说:“不是。”
“不是她。”
他说。
出来的时候雪还在下。
而他只穿了一件毛衣,一离开警局,便冷得几乎要发抖。
他想着赶紧回家,赶紧打车。身后,相熟的线人却追出警局,又为他送来一件新外套。
他有些意外,但还是向对方道谢。
但不知怎的,把那羊绒外套接到手里时,手掌却又忽然禁不住的一痛。
他一愣。
翻过手掌看,才发现原来掌心不知何时已被抠出血痕。
指甲抠破了皮,密密麻麻许多指印,看着颇骇人——但却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弄成这样。
“也许是我太紧张了。”
他只能向那位熟人解释,以试图缓解眼下尴尬的局面。
“不。”
对方见状,却满脸遗憾地摇头,“我想你只是太爱你太太了。”
“……”
折腾一番,回到家时已是深夜。
餐桌上那碗面坨得夹不开,如一整块面饼。他索性烧了点开水加进去。
虽然口感差了点,但终于能搅开,他于是就着开水吃完了一整碗“长寿面”。
又给老迟发了个消息保平安。
最后确定今天没有遗漏什么事,跑遍了所有能去的地方,这才在一整天的提心吊胆和疲累中入了梦——几乎是一放下手机便睡着。
而他也只有在梦里才能见着她。
她坐在他梦中,坐在少时那间公寓的床边。
冬天来了,也许是为了闲暇时解闷,她正低头,织着一副手套或是毛衣。
而他推门走进房间。
坐到她身边,又静静侧过头去看她的脸:没有变化,总是安静的神情。
专注的时候,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和小时候做题做到入神时一模一样。
他明明有很多话想说。
但是此时此刻坐在她身边,却只想这个梦长一点。再长一点。
他不想说话打破这一份难得的平静。
于是,最后反倒是她先开了口。
“过了二九就三十了。”
“嗯。”
“解凛,生日快乐。”
“嗯。”
怎么老是嗯?
今天过得不开心?
她忽然放下毛衣针。
又若有所思地撑着下巴,侧头看他。
“那,今天我们去吃馄饨怎么样?”
她问他。
“你生日,不能让你做饭……但是我做饭又不好吃。”
她看着他的眼神永远是亮晶晶的。
想了半天,不等他回答,又小声提议:“不如吃完馄饨再吃长寿面?我知道有一家店做得可好吃了,就在老一中那个路口。过去不远的。”
“好。”
“那蛋糕呢?吃完饭再一起去做个蛋糕吧?”
“也好。”
“……”
她失笑:“你怎么什么都说好。”
然而说归说。
她还是开心地俯身过来拥抱他,脑袋贴着他的颈窝,习惯性地蹭了又蹭。
“那我去换衣服了。”
她说。
他点点头,目送她起身,走到房门口。
“话说,不如我今天穿裙子吧?我想起我上礼拜好像才刚买过一条白色的……就是不记得是放在哪了……”
嘴里咕咕哝哝说着话的她。
“对了,解凛,我想起来你昨天不还说嗓子疼吗?我让爸爸给做了凉茶的,放冰箱里了,你记得要喝啊。”
走前仍然不忘嘱咐他的她。
“解凛。”
直到手指握紧门把手的刹那。
她说:“……最近天好冷,不要感冒了。”
这即是这个梦里,在他的三十岁初。
她对他说的第一,也是最后一句话了。
她走出房间,又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
一直活在他的灵魂深处,在喜与悲的阵痛之外,她就站在那里,在门后的世界。
不管他是十七岁,二十五岁还是三十岁。迟雪就站在那里。
——他于梦中惊醒。
空荡的房间却依然空荡,没有她心心念念的白裙,没有冰箱里的凉茶,也没有她。
只有他愕然间,摸到自己脸上的一片湿痕。
第52章 (二更)“你到底是为了他好,……
一年后。
中国北城郊区,某地下会所内。
从一楼下来,负责引路的美貌姑娘始终巧笑倩兮。
末了,骨节分明的纤细手指微微一伸,便轻而易举推开通往地下室的门。
她不能再往下走,遂站定不再动。
只抬头,又朝着面前英俊的青年微微一笑,说道:“请。”
语毕,不忘悄然往他西装口袋里塞了张名片。
便这样目送着他,走进了底下牛鬼蛇神齐聚一堂的“盛宴”。
门紧随其后关上。
而很显然。
男人虽然来之前早有心理准备,但真的站在这种场合之下,仍然还是在四下环顾一圈过后,被眼前乌烟瘴气的局面吵得眉心一皱。
他的穿着打扮与满屋三教九流一比,亦尤其显得格格不入。
果然。
很快便有人注意到他,不怀好意地凑上前来——不过,却还没来得及上前来找茬,就被另一个负责上前来接引他的年轻人踹开。
……真的是踹。
干净利落的一脚。
男人手里的啤酒瓶“哐当”落地,一地狼藉。
那年轻人却看也不看他,一脚迈过地上人身体,又径直走到西装革履的贵客面前。
“白骨哥等很久了,”少年做了个“请”的手势,“叶先生,跟我来吧。”
有此一言。
叶先生,亦即叶南生。
自然很快便又见到了当年那个讹了他六百万的断眉青年。
听人人都称一声“白骨哥”,他也跟着入乡随俗。
不想白骨反倒客气不少——似乎这几年也被磨去不少戾气。
先是摆手招呼他坐,又紧接着笑着客套道:“叶先生,你可是华叔的贵客,还叫我哥?你小心华叔扒了我的皮吧。”
“那我叫你,白骨?”
“可以。”
白骨眼神示意旁边小弟给他倒酒。
而叶南生亦很给面子,让坐就坐,让喝就喝。两人当着一群小弟的面痛饮三杯。
末了,叶南生状似微醺,这才扶了扶眼镜,又装作不经意地问道:“不过,华叔呢?他说了最近会回国跟我见一面。”
“定是这么定的。”
“……嗯?”
“不过华叔老婆好几年没回来过,估计水土不服吧,”白骨摊了摊手,“下飞机就开始吐,直接送了医院。华叔不放心,所以跟着去了。”
白骨说着,又指指自己。
“今天这面估计见不成,所以,只能我一个人来招呼你了。叶先生。”
撒谎也不知道找个好点的理由。
陈之华在国外逃了几年,回国敢这么大张旗鼓去医院?
这么蹩脚的借口,是个人都不会信。
叶南生心中冷笑。
表面上却仍是波澜不惊的模样,甚至笑着关心了两句。
果然。
又是几杯酒下肚,白骨忽然旧话重提:“五年,五成航运费。说实话,叶先生,如果不是华叔的确看到了你的诚意,这一面,他是可见可不见的。”
“我知道。”
叶南生闻言,抬手与他碰杯,“但华叔心里应该也明白,我之所以会这样做,愿意出让这么大的利益——理由也只有一个。”
“那就是我对自己的‘家人’,从来不会有保留。”
“喔……”
“就要看我这五年的努力,能不能打动华叔了。既然他愿意回来见我一面,我想应该也算是迈出了关键一步。”
叶南生道:“如果能够顺利,我想,不用多久,航运费这个东西就不用存在了。”
白骨的眼神微微一动。
便听对面又含笑道:“毕竟如果都已经是一家人了,还收什么钱呢?是吧。我如果能够有机会叫华叔一声岳父,咱们之间,也就不分彼此了。”
话倒是说得有理有据,情真意切。
看起来还真是对华叔那个便宜女儿情深不悔的,绝种好男人了呗。
白骨心里冷嗤。
右耳的蓝牙耳机里,亦几乎同时,传来陈之华一如既往平淡的声音:“问他想什麽时候和迟雪见一面。”
“你想什么时候和迟雪见一面?”
“当然是越快越好。”
“那,今年的航运费合同——”
“在我见过她之后,我会立刻签完给你们。”
叶南生的表情直到这时,终于凝重而严肃起来。
“这也是你们答应过我的,一年一成,拢共五年时间。只要我们互相都遵守彼此的协议,那么最后,我交钱,你们给人……华叔一向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该不会到这个时候才突然反悔吧?”
“这……”
“如果这次见不到人,我想,我们之间的交易,应该也要从长计议了。”
几乎同步的音频传到另一个人耳中。
下一秒,蓝牙耳机被狠狠摔落在地。
“……!”
“他妈的——该死!”
黄玉原本便是两眼发直地躺在酒店床上。
听到这下动静,身体却不由自主颤了颤,缩成虾米似的一团。枯槁的面容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
而陈之华——现在或许应该叫他Jimmy华。
五年的时间,已足够让他通过整容、购买国籍等方式更换数次身份,如今,他早就以美籍华裔、天使投资人Jimmy华的身份暗地里活跃在北美一带。
当然,中文名也早已更改。
他上午甚至光明正大,以新的身份证带着“妻子”登记入住。
不可否认,叶家所掌握的庞大航运事业,对他这样一个国与国之间的“二道贩子”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愿意冒着风险再次回国。
然而。
老天爷却似乎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
他阴沉着脸环视房间一圈。
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又摁亮壁灯。
任由刺眼的白炽灯光惊醒床上人迷瞪“美梦”,又径直坐到了妻子身旁。
“她跟你说过吧。”
他轻轻抚摸着黄玉的脸。
“阿玉,女儿什么话都跟你说,她最信任的就是你。”
“……”
“每一次她学着老鼠一样逃跑,不都是你教给她的吗?不都是你跟她一起计划的吗?”
他微笑:“你看,她这次逃跑都没有带上你,你不恨她吗?凭什么她就可以逃走,却把你这个、为了她吃尽苦头的人丢在这里,她难道想象不出来她跑了,你会经历什么吗?”
“我早说过了,你们是共同体,只要跑一个,另一个就别想活——她都知道,竟然还这么对你,我为你不值啊,阿玉……”
阿玉。
这个名字仿佛某种诅咒。
黄玉的眼神惊恐至极,忽然发疯似的去推他的手。
然而哪里推得动?
这几年他为了改变形象,开始健身,从最初的胖子变成瘦子,又变成如今肌肉虬扎的模样,她在他掌下犹如一只小虫,根本只有拼死挣扎的份。
然而这正正也是陈之华最喜欢看到她的样子。
恐惧。
不安。
容易支配。
“让我想想……”
他又做出思考的模样。
“她第三次逃的时候,我就说过要打断她的腿吧?是你跪下来求我,我才只让她受了那么一点点惩罚——一点点而已,果然她不长教训。”
“所以都怪你,如果那个时候把她的腿打断,就不会有第四次、第五次……还有现在了。阿玉,都是你的心软,害我现在要损失一大笔钱。”
“我、我没有——”
“那为什么别人家的女儿都那么乖乖听话,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我的女儿却总是要跟我作对呢?”
他猛地捏住她下巴。
“还不是因为她那么像你。”
长得像你。
同样的,也像你这样害怕我,这么恨我。
老天爷为什么总是这样作弄他呢?
眼前这张衰残而枯萎的脸,最近已经越来越让他找不到昔日的影子。
他一眨不眨地盯着黄玉此刻蓄满眼泪的双眸。
竟突然有些后悔。
如果让阿玉死在最年轻的时候。他想。或许……这样他就永远只记得她盛开的样子了。而不是现在,她已经老得只剩一具枯败的壳。
“告诉我,我们的女儿去哪了。”
他说。
“我不……我不知道……”
“我数三下,阿玉,如果你再不告诉我。”
他的手拂过她的脖颈。
“那等她回来的时候,大概就只能看到你冷冰冰的躺在这里了,女儿又要崩溃一次了——”
“……”
“而且你知道吧?阿玉,她的脸长得可太像年轻时候的你了。”
他说:“如果不是她太值钱,我都舍不得把她拿出去跟人换。”
“你……”
“只不过原先我觉得,有你的话,没有女儿也没什么,”他喃喃,“但如果连你都不在了,那她那张脸对我来说,就变得意义重大,我要重新考虑怎么处置她了。你知道我的意思的——”
黄玉听着,眼皮止不住地发颤。
良久,却终于是滚落下两颗豆大的泪水来。
末了。
随着陈之华的头渐渐贴近她的耳朵。
她嘴唇簌簌发抖,仍是屈服地、抖落出两个破碎的音节。
*
当晚。
叶南生离开地下会所时已是深夜。
虽然已经走出那地方,却总觉得身上似乎依稀还留着点奇怪的味道。
他眉头紧蹙,边往和司机约定好的停车地方走,路上,索性又干脆脱了身上那高定的西服外套,随手往路边的垃圾桶里一丢。
这下终于感觉轻松不少。
不过上了车也闲不下来。
他紧接着便又联络了那个新调来和他“接头”的警员。
女孩声音大,性格聒噪,名字却叫什么——季一恬?和甜并不沾边。
三言两语交代了事情始末,他一方面叮嘱对方和上级汇报、一定要加大北城区域内的搜捕;另一方面,也不忘警告,“不要告诉解凛这件事”。
“……哈?”
“我以前见过你。你当时和另一个小孩一起跟着解凛。”
“首先,我不是小孩……”
“无所谓。”
他今天一天折腾下来已十足心烦,当下直接打断她。
“总之,这是我配合你们警方做的让步,我有权要求你们为我保密。之前也是这么干的,换了你也不会有区别。”
“你你你……!”
“而且,据我所知,他现在也不是警察了吧?如果让他知道,等同于泄密,我会向你的上级举报你。”
“你这就是在公报私仇!”
季一恬,也就是昔日跟着解凛的“两护法”之一——大波浪,闻言彻底怒了:“你明知道头儿在满世界找人,竟然还故意不让他知道?你太过分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我们头儿那才是叶家真正的太子爷,你根本就是鸠占鹊巢,是——”
话匣子一打开,旁边的薯片仔拉都拉她不住。
眼见得再说下去,实习新人就要成为下岗女警。
“说够了没有?”
叶南生扶了扶眼镜,捏按鼻梁的动作渐缓,却再一次打断她:“说够了就照我说的去做。警民合作,事半功倍。”
“你——”
“而且我再说最后一遍,我一直都有私心,我从来不否认这一点。”
太不要脸了。
也不想想自己钱哪来的。
简直太不要脸了!
大波浪怒发冲冠。
“何况我花了这么多钱,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私心?”
叶南生却话音淡淡。
“但我也有我的理由。”
“同样的事交给我来做,我可以心安理得,但你交给解凛,我敢担保,他绝对不会让你们这么操作。他这个人,眼里从小到大揉不得沙子。”
有的时候,适当的牺牲和忍耐,在成功面前是必要的。
他就是因为能忍,所以才有了今天,有了和对方拉锯的筹码。
但是你看解凛。
这五年,他忍过吗?
他难道不知道用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吸引来围着腐肉转圈的蝇虫吗?
但他绝不让步,绝不低头,绝不“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哪怕是假装出卖也不行,因为撒谎也不行。
“这样的人,”叶南生说,“你告诉他,到底是为了他好,还是让他去送死。”
“……”
“你应该也很清楚,他现在已经是半个废人了。”
*
而亦在这通电话的几乎同时。
“已经是半个废人”的解凛刚刚下了飞机。
这也是他时隔两年,又一次回到南方——为了回来陪老迟过个春节。
自从去年他过年只吃一碗阳春面的事不巧说漏嘴被发现,老迟整天都在念叨让他回来,说是起码一年得要有个休息的时候,不能跟个拉满的弓似的,天天都绷得死紧。
“再这样下去会出事的。”
电话里的老迟语重心长:“叔叔也知道你的心,叔叔也担心小雪,但是……”
老父亲这几年眼窝子愈发的浅。
没说两句,电话那头就开始要抹眼泪。
“叔叔已经没了小雪,叔叔不想看你把自己的身体也搞垮了,如果小雪还在,一定也不愿意看到你一年到头都在外头奔波,一年到头都没个安生日子过。叔叔的心里跟火烧似的啊,过意不去——你知道,叔叔这几年的身体也一年不如一年,没几年活头了……小解啊,你就当陪陪叔叔,也给自己放个假吧。你回来看看叔叔吧。”
解凛最听不了的就是他这么说话。
是以年底,终于还是买了回国的机票,结束了又一年的漂泊生活,重新踏上故土。
周遭是久违的乡音。
面前是亲切的中国面孔。
他的心已很久没有这样久违的、简单的快乐过。甚至刻意放慢脚步,就这样慢吞吞地。拎着行李往外走。
只可惜还没走到门口,却又接到公司里生活助理的电话。
“解总,你已经出机场了吗?这这、这边有个急事。”
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的。
不过也不意外。
毕竟他公司里请的人,除了那些专业的经理人外,大多不是退伍兵,就是一些身体上有残疾所以工作不便的人——反正医用器械这一行,也不需要他们有多么强大的表达能力或令人瞩目的工作效率,只要能够完成基础的工作就行。
这个新来的助理也是个年轻的退伍军人,才二十五岁,学历不高,平时就负责照顾照顾老迟,陪着去做做透析,顺带帮他看着点“家里事”之类的。
工作任务不重,因此一般都不会主动来打电话烦他。
——所以倒推过来。
能打电话来烦他,估计就是真出事了。
“怎么了?”
解凛听出对面的弦外之音,语气亦随即变得严肃:“我现在在机场外面,你说。”
闻言,对面的话瞬间如倒豆子一般往外倒。
“是这样的,就、老街,您年前不是说等开发完之后要买一块地吗?就是大公寓楼对面,迟叔以前开诊所那一片。本来张经理已经安排好了,迟叔也去看过了,说等房子建好之后,陆陆续续准备可以把以前的一些家具弄进去了。”
“结果这几天,工人在那边连着丢了两次东西,好像把迟叔很宝贝的一个盒子也弄丢了。迟叔最近透析情况本来就不好,这下气得进了医院——”
解凛的脸色一变。
拖着行李拉杆的手骤然攥紧。
“现在情况怎么样?”
“这、还在做检查,去年迟叔老念叨着不乐意做体检,一直拖着,这次一查,好像是查出来不少问题——我也是刚接到医院电话,本来下班了在家的,现、现在也在去医院的路上……还有那个贼也……”
“我现在过去。”
“那、那个贼……”。
“报警处理。”
话毕。
解凛不愿再多说。
当即在机场门口拦下一辆的士,赶去了市医院。
第53章 他喊她:“迟、雪,迟雪。”……
解凛在医院陪护了老迟一夜。
直等到人脱离危险,清早时苏醒过来,他心头的大石这才稍落下。
只可惜许久未见,话还没来得及多说两句。
他紧接着便又被老迟“赶”着回去休息——说是这边有护工和助理看着就好,让他赶紧回去。该倒时差倒时差,该补觉补觉。
“我这好着呢。”
病床上,老迟说话全是气声。
却仍是固执地冲他摆手,“你累了一天、去睡觉,你看看你,这眼圈……”
诚然,老父亲这几年实在苍老不少,从前精神利索的样子一去不复返,头发里的白色已彻底遮住乌青,唯有啰嗦唠叨的本性却不变。
解凛看得不忍,只能先答应下来。
然而等走出医院,一看旁边助理掩不住的满面愁容,便知眼下还有个烫手山芋需要处理。
“贼呢?”
他于是干脆开门见山问:“报警了吗?人现在在哪,昨晚看你的电话没停过。”
“这个、这个。”
人高马大的男助理闻言,却只为难地挠挠头。
小心翼翼打量了下半天自家老板的脸色,察觉对方似乎没有发火的前兆,这才低声答道:“给人跑了。”
气氛沉寂了几秒钟。
解凛问他:“什么叫跑了。”
“她、那一个女生嘛,我们请的搬家工人里头也有女的,看她挺可怜的,瘦巴巴的,问什么也不说话,怀疑她是被家人打了赶出来,精神不正常什么的。就带着去吃了碗面,心说本来人也没偷什么贵重东西,就拿了个盒子——”
“……然后?”
“然后,吃完面她们去上了个厕所出来,人就跑了。不晓得去哪里了,只能先联系岸边的商场调监控,”助理说到后面,声音也越来越小,“只不过都是昨晚的事了,现在商场还没开门。解总,可能得等到十点多、再看有没有消息了。”
意思是这一晚上电话没停过,但接的都是“报忧电话”。
解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又问:“那盒子呢?”
刚才在病房里,他没具体问老迟那到底是个装什么的盒子,就是怕刺激到老人家。不过从反应来看,估计也只有可能是迟雪的东西了——只要盒子能找到,一个小姑娘家,贼不贼的,他也懒得继续追究。
结果是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
“盒子、说是那姑娘一直抱着不撒手,”助理边说,脑袋已快钻进地缝里,“他们那几个做事的人心软,跟我说人可能是吓坏了,得找个东西抱着,不然就哭叫的,就让她抱着了。结果人一跑……跑了,就把盒子也给带走了。”
翻译过来说,也就是人和盒子一个都没捞着。
解凛默然片刻。
当下让原本来接他回望天苑的司机原路返回,把助理留下陪老迟,自己随即打车去了趟老街——
但说是老街。
如今其实也该叫“新区”了。
解凛已许久没有踏足这里,眼见得记忆中的破旧街区焕然一新,商贸大厦高耸入云,几座小型商城,如众星拱月般围着中心喷泉广场。周边穿行的人群,也多从过去那些不着调的社会青年,变成了西装革履往来匆匆的各色白领。
换了谁来看,似乎都实在很难将眼前的场景,和以前那满地碎石、残砖破瓦,晚上九点就家家闭户的街道联想到一起。
他过去住的那间公寓早早拆了,重建了一栋高层商品楼。
对面那块地则在年前被他拿下,因房子还没装修好,此时仍拿围栏撑着遮布、没有露出全貌。和旁边的高楼比起来倒显得寒碜——也不知道是怎么给贼看中的。
他揉了揉太阳穴。
紧接着在电话里向助理要来了那家面馆的地址。
面前的几间商城里,肉眼可见,这家小面馆所在的商城属规模最小那一类。
面馆亦开在租价较低的地下一层,店面不大,拢共不过四张桌子。
他装作客人和店主搭话。
一碗面下肚,果然打听到附近还有一扇逃生专用的侧门,推开便可直达商场后巷。
“要说那姑娘我还有印象呢。”
而店主也是个热心人。
听他说完来意,杵着下巴冥思苦想好半天。
最后又连说带比划地补充道:“看起来年纪不大,样子也还清秀吧。但可怜兮兮的……感觉神经也不太清醒哦。我瞧她鞋破了、头发也打结了,披头散发的像个乞丐似的,估计好几天都没洗过澡——差点还和我老婆报警说是不是被拐了呢。”
“后来带她来吃饭的人一直解释,我们才说算了,大家都是打工的,也不容易……话说你是来找她吗?家里人啊?”
解凛听他像是同情心泛滥,当然也不好直说自己其实是来抓贼。
只能含糊其辞说了句“算是吧”,便起身结账离开。
推开防火门,便见后巷亦有两条路:一条通居民楼,地砖略破且渗水;一条通大路,地势稍高些——想来没太受到前两天大雨的影响,虽没有地砖,但土已干透。
联想起店主说女生“鞋子也破”,他随即便往大路上走。
这么一穿过来,竟又横岔到了过去老区的酒吧街。
只不过如今酒吧少了,倒多了不少网红景点和美食店铺,眼下快到中午,更是香味一阵接着一阵。而他出来的这个街口,又正好是一家火锅串串店。
冬天生意好,就连临街的露天座位上,也坐着不少恩爱约会的小情侣。
他四下环顾一圈。
看屋顶,没有找到很明显的监控。
倒是有个正在和女伴吃饭的少年和他不巧四目相对。
不知为何,突然吓得一哆嗦。
“……?”
认识的人吗?
解凛在记忆库里短暂搜索了一番,没有找到相对应的人脸。
遂径直离开。
逐渐便走到了街道中心区域,开始推测可能的路线。
正沉思着。
“大、大哥!”
肩膀却突然被人轻轻一拍。
小屁孩来得仓促,行迹也过于鬼祟,他差点下意识给人一个过肩摔。
还好那人似乎早有准备,在他回身瞬间连连摆手,又指向自己的脸,“那个,你不认识我了吧?但我们以前见过的,在臭老……在,在七叔的那个诊所。我还被你揍过呢。”
被他揍过的人多了去了。
解凛还在给人对号入座,少年已自行啰啰嗦嗦解释起来:“我那时候还在读初中,就,不怎么学好,经常跟着大点的大哥什么的在附近惹事。那天还趁着停电去撬诊所的门了,结果七叔不在,就他女儿在——”
后面的事,不用他再说,解凛已依稀想起来。
只是仍然惊讶于过去那些机车少年的其中之一,如今会专程跑过来向他打招呼。
似乎还隐隐有表达感谢的意思。
“那个,当时还小不懂事,到处混来着……结果那段时间被打了一顿,收拾坏了,又怕碰到你再被揍,只能干脆在家读书。读着读着,莫名其妙,还竟然考上高中了,嘿、嘿嘿。”
少年说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
“后面就到一中念书,考了大学——我以前从来想都不敢想自己会考大学的,大一放寒假,回来和女朋友来怀旧,没想到还真的碰到大哥你了。”
当年的不良少年也已经长大。
看来,以后是不太需要思考“吃牢饭”的问题了。
解凛看着他,沉默片刻,突然失笑。
又问:“那你现在多大?”
“十、十九。”
少年怯生生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随即补充道:“五年了嘛……当时不懂事,现在十九了。”
话音未落。
他的小女朋友亦后脚追上来。
脸红红地看了一眼解凛,又作势在背后狠拧了他一把,“你账都没结!跑什么呀?”
“我出来找人……你不是没吃完吗?”
“就你话多!我、我明明吃得就那么一点点。”
“你明明吃了——”
“没有!就是没有!闭嘴闭嘴闭嘴!!”
男孩一脸莫名所以。
女孩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却羞得满脸通红,快要滴血。
而解凛久久无言。
沉默看着眼前的这对小情侣,忽然有些晃神:似乎在他和迟雪最好的那段青春里,总是充斥着错过,遗憾,等待和等不到。他们还没有能来得及,有过如此温馨可爱的回忆,就不知不觉被推着长大。
长成了沉默而懂得容忍的大人。
迟雪。
迟雪……
他的心忽然难过起来。
是没来由地难过,仅仅因为在这样普通的日子里,他想起她。
面前的女孩却突然抬头看向天空。
伸手一抓。
“呀——”
她说:“下雪子了。”
细细碎碎的雪沫融在雨里,是南方入冬的雪。
男孩下意识抬起手遮住女孩头顶、怕她淋雨感冒,又连忙问解凛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吃个饭,顺便躲躲雨。
“不了。”
但解凛拒绝:“我在找人。”
话说出口才觉得怅然若失。
在国外还是国内。
似乎他都逃不脱找人的宿命。
他说完转身要走,没成想那对情侣却依旧热心地追上来,冒着雨问他要找什么人,长什么样,要不要帮忙云云。
他禁不住这热情,只得简单说了几句特征,女孩跟着走了几步,突然却似恍然大悟,“啊——那我有印象!”
她说。
“大冬天那个女生就穿了一个好薄的开衫,鞋子还开线了,看着都冻脚趾,我一眼就看到她了,我还说她怎么孤零零一个人抱着个盒子……”
盒子。
解凛眼神一动,问她有没有看到那个女生往哪走。
而女孩思忖片刻,手指随即指向向对面马路右侧。
“那边!”
她笃定地说:“我看到她往那走了!”
*
解凛告别了热情的情侣,让他们赶紧回去吃饭,自己又照着那女孩指的方向往前找。一路走过了诸如奶茶店、面包店等等会适合坐下休息闲聊的地方,都没见着想象中那个脏兮兮的人影。
过程中他甚至问了路边的酒店——担心那女生是不是精神不正常被人拐走,然而一家家问过去,也没有前台表示登记过类似的入住信息。
直到问到最后一家咖啡馆。
终于有了一丝曙光:领班说确实碰到过一个衣衫单薄、抱着盒子的姑娘,还请她喝了一杯热水。
“但她好像要去什么地方哦,我让她坐她也不坐,”领班说,“后来我说给她打电话找家人,结果不说还好,我一提打电话,她‘嗖’一下就跑了,拉都拉不住。”
“……那她往哪跑了?”
解凛问。
“前面红绿灯,应该、应该是右转。”
领班说。
这么算下来,七弯八绕,离着最那间面馆,他已足足走出几公里。
但解凛始终算是个有耐心的人。
既然决定了要找,哪怕眼皮打架、身体累得马上就要睡着,他也坚持要做完这件事。于是仍然冒着雨夹雪天气、淋雨感冒的危险,按照好心人的指路方向往前走。
过马路,右转。
走不远就是一间便利店。
他忽然停下脚步。
看着眼熟的灯牌和店门口的长椅,亦不禁一怔。
此时已有不少人在檐下躲雨。
便利店里热闹得很,长椅上亦坐满了人:男孩女孩,或年轻白领。
手里不是捧着热腾腾的关东煮就是熟食便当,看手机,或三两聚成一堆,叽叽喳喳话说个不停。
他站在那。
意识却恍惚回到许多年前的夜。
长椅上,他和她肩靠着肩,他递给她薄荷糖,低声说:“其实你就是他吊着的那一口气。”
他还记得那天她侧过头来看他的眼神。
含着泪的眼神,有将落未落的晶莹。
【因为真正可怕的并不是死,而是无意义的活。】
【至少你让他在那一刻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
多么冠冕堂皇的安慰啊。
但如果那时的他知道,说出那句话,之后付出的代价,会是一千八百个无眠的寻找的夜;如果他知道,自己教给她的道理,会让她在之后同样做出了付出和牺牲的选择。
解凛想。
那个时候至少不该这样说的。
他明明更应该告诉她。
无论什么时候,“正因为你是‘他’吊着的那一口气,所以,请千万珍重自己啊。”
这比什么都重要。
那个时候,怎么就没有说呢?
雨逐渐下得越来越大。
雨点夹着雪子,打在脸上,刺痛的疼。
而他站在店外,光是看着那长椅已看了许久——直到助理的电话再度打来,惊醒他怔然的迷梦,他这才一边接起电话,一边走进便利店里,买了杯热咖啡,又如“惯例”要了一包薄荷糖。
“解总。”
而电话里的声音不出所料,显得相当不好意思,“那个,我、我让人调了监控了。”
“嗯。”
他一边听电话一边结账。
仍然是习惯性的只付现金,接着把找来的零钱随手放进了旁边的公益捐款箱里。
“不过,监控好像没有拍到那个女生后面去了哪里,只拍到她从救生通道离开了商场——”
“嗯。”
他接过了店员递来的热咖啡。
而店员亦礼貌地抬手示意他,身后靠窗的高脚凳还有空位。
“啊不过……”
店员说完又有些后悔,低声道:“请你等一下。”
接着便绕出收银台。
解凛转过头去,正好看见她正半蹲下身,低声“劝退”那个坐在地上,低头抱着铁盒的“女乞丐”。
是了。
女……乞丐。
他看着对方怯生生抬起头、露出的小半张脸,左手突然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
他愣愣低头看,发觉自己几乎要洒落整杯咖啡,只能慌乱地把手里的东西全放在收银台。
然而他的身体仍然在发抖。
好似是迟来的感冒。
他无法控制这种颤抖,眼前一阵眩晕。
“你不能再在这边了,这里有客人了。”
而店员依然在劝着:“或者你去后面?那里也能吹到一点空调的,但你在这边肯定影响别的客人坐了,等下人家坐你旁边会要投诉的,麻烦你——先生?!”
店员一脸愕然地被挤开。
侧过头去,只眼见得一双颤抖的手扶住了那女乞丐的肩膀。
他的左手抖得几乎无法自控。
却像是怕碰碎她,紧握住她肩膀——又不可置信地松开,只虚虚地附在肩上。
而女人怀里抱着铁盒,却似乎对外界没有任何感知,任他扶也好握也罢,眼神只痴痴地盯着地面。
她身上的衣服已脏得辨不清原来的颜色,开衫敞开着,里头一件薄毛衣,靠近腰的地方破了个洞。
鞋子开了线,也不知走了多久走成这样,右脚甚至有两只脚趾露在外头。
她只抱着那只铁盒不放。
许久,有些呆滞地抬起头,看向眼前两眼通红的男人。
打结的头发遮蔽了她的视线。
仿若从乌黑的阴云下探出一双亮晶晶的眼。
他颤抖的手拨开她的头发。
他喊她:“迟、雪,迟雪。”
是破碎而不成调的声音。
似乎快要哭了——她大概觉得这个腔调配上表情都有些好笑。
于是脏兮兮的手捂住嘴,她吃吃的笑了。
第54章 “你安全了,你到家了。”……
“解先生,不行啊。你另外请人来吧。”
“解先生,你这又不许按着人,又不能凶她……我动一下她衣服就打人,还非要抱着那个铁盒子不撒手,怎么搞嘛?别说洗澡了,换衣服都是个大问题——我手上,你看,这都被挠成什么样了?”
望天苑公寓里。
前后接连来了三个信心满满的阿姨,但几乎个个都是殊途同归的命运:
摩拳擦掌地走进浴室,最后如落汤鸡般狼狈收场。
而解凛听着她们大多类似的抱怨。
除了中间给转了三回钱打发人走外,自始至终都在阳台上抽烟。基本没回过头。
原因亦无他。
脑子里各种可怕的念头在叫嚣。
久违的阴郁情绪快要把他吞没。
烟灰缸许久没用,久违承载如此沉重的痛苦忧愁,满得要溢出。
但他此时此刻,除了机械地用尼古丁压抑燥郁的心情,似乎也终究是什么都做不了——他是不能崩溃的。他绝不能在这个时候先倒下。
两眼不知不觉满布的红血丝,甚至最终意外吓退了最后一位到场的阿姨。
对方才刚进门。
还没有进浴室,大概是想着和雇主打个招呼搞好关系,是以先找到了阳台来。无奈四目相对,话未出口,却当即被眼前雇主这相当不妙的精神状态劝退。
公寓门“咔哒”一声。
从打开到关上,前后不过五分钟。
于是偌大的平层,又只剩下两个活人。
……没有别的办法了。
解凛想。
换了谁她都不信任,也就意味着换了谁都一样。
包括他自己。
于是他最终还是咬牙,顶着一头被自己挠得狗窝似的头发走到浴室,往里一看:
小板凳上,她果然如阿姨所说环抱铁盒坐着,动也不动,正盯着地板发呆。
不知已维持了这姿势多久。
衣服和鞋子都还是原模原样的脏,只有肩上多了他抱她回来时顺手给她盖上的外套——但已滑落半边,她痴坐着,犹然不觉。
整个人好似就那么一团,小小的、微弱地蜷缩于衣衫之下。
苍白。
充满恐惧。
瘦骨嶙峋。
因此尽管是他。
迟疑良久,走过去蹲下身,双手虚握着她的肩膀。
“迟雪。”
“……”
“……迟雪。”
尽管是他,似乎也无法从她麻木的眼神中读出半点清明。
她的视线始终无法聚焦。
只不断僵硬地偏转着头,拒绝与他对话。
仿佛在她心理世界之外的一切都犹如洪水猛兽。
她连对迟雪这个名字都没有任何反应。
种种的表现和特征,都无法不让他联想起诸多过去亲眼目睹的可怕画面——但他仍旧只能强压下去。心想不会的,怎么会?转而又安慰自己,她至少没有像那些阿姨说的那样主动攻击。
这也许是个好的征兆。
于是一边安抚着,试图缓和她的恐惧,又尝试着先脱下她的鞋。
看她抿着嘴,像是在强忍什么,却终究没有太过激的反应。
他松一口气,又紧接着轻手轻脚、脱下她肩上的外套。
随后是那件破旧的开衫——
“……!!!”
然而手指触碰到她衣扣的瞬间。
却仿佛是连带触发了某种应激反应,迟雪倏地瞪大双眼,惊恐间从板凳上跌落,顾不上裤脚被沾湿,又手脚并用地爬到浴缸旁边“易守难攻”的角落,整个人缩成一团。
“别……!过来!”
她把那只铁盒横在胸前当做“盾牌”。
一副只要他敢再过来,她就要摔打或砸人的防备姿态。
解凛知道她是在害怕。
当即停下靠近的动作,转而双手举起,示意自己没有武器、也绝不会做出任何伤害她的举动。试图安抚她。
然而他根本无法控制、抖颤不止的左手却似乎仍给了她某种可怕记忆的联想。
下一秒,迟雪尖叫着,随手抄起浴缸旁的一只肥皂盒便冲他扔来。
之后是牙刷杯。
沐浴露。
洗发水。
……
所有能扔的东西都扔个遍、
然而还是没办法赶走眼前这个人,她的情绪瞬间彻底陷入崩溃,抱着脑袋不断向后退,嘴里呜呜咽咽咕哝着“死了”、“他死了”、“我要回去”、“小远”——
她的哭声从一开始的压抑,到最后如孩子般嚎啕出声。
而解凛的额头亦被她前前后后扔来的物什蹭出几道血痕,血迹蜿蜒着往下流,痛倒是不痛,却糊住了眼睛,亦只能随手拿纸巾擦了便扔。
顾不上地上一片狼藉。
她起身去爬旁边的窗,他只能拼命伸手去抱她,双手在她身前收拢。他从背后抱住她,几乎是把她整个人都提溜起来,铁盒落在地上也顾不上,他把她拦腰抱起,紧接着放进浴缸。
但还不够。
他只能自己也进去,这才压住她乱动的手脚。
“迟雪……迟雪!”
他扬高手,拿起旁边的花洒,放了点热水淋在自己身上。
紧接着手捧起一点热水,在手掌心,又试探性地去碰了碰她的脸。
“洗脸。”
碰了碰她的头发。
“洗头发。”
他像一个初初教孩子学会基本生活技能的新手家长,就那么一遍遍往自己身上头上淋水,一遍遍地教她,“我不会伤害你”。迟雪的头靠在浴缸边缘,怔怔看着他。
良久。
却伸手,试探性地摸了摸他额角蜿蜒的血痕。
她的手指正好戳到伤口,紧贴的肌肤带来沁人的痛意,他却强忍着没有动。
“我不会伤害你。”
只又一次重复,“迟雪,这里是安全的地方——”他说,“你安全了,你到家了,迟雪。你到家了。”
说到“家”字的一刻。
迟雪忽然抬起头,沉默地、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许久。
染血的指尖,却又好奇地抖簌一下,去触碰他颊边那一颗泪。
她忽然笑了。
*
破旧的开衫和毛衣、牛仔裤等等贴身衣物尽数被塞进洗衣篓。
迟雪乖乖坐在放满水的浴缸里。解凛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找出一只水鸭子给她玩、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然而,一头湿透的长发,好不容易洗完后被堆成一个“包子”顶在头上。
她却孩子气,又故意仰起头把它弄倒——头发尾巴全掉进水里,又沾上泡沫。于是解凛不得不重新帮她把头发再洗一遍。
他在洗澡这件事上,实在有十足的洁癖。
正如她对于玩水这件事也同样乐此不疲。
就这样折腾了快两个小时。
解凛饱受良心的谴责,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到最后,一声不吭帮她擦完背,便又起身去卧室拆了一条新浴巾,准备把人裹起来抱上走。
然而迟雪却似乎已经喜欢上这种久违的,雾蒙蒙且“安全”的感觉,又开始不配合起来。动也不动,只一双水灵的眼睛紧盯着他,嘴唇不乐意地紧绷着。
“……”
这是什么意思?
解凛看不懂,却觉得自己人生前三十年的道德观,似乎都在这短短的一天内饱受折磨。
又流血又流泪——又流汗的一天。
他只能装作视而不见,直接给浴缸放水,便随即展开浴巾、试图裹上人就走。然而,浴巾才刚松垮垮围了一圈,她却突然捉住他的手。
他不解其意,直到她捉着他的手、带着从“领口”往下探。
“这、里,”她说,“没……洗,要洗。”
他的手指划过她的锁骨。
并不算暧昧的动作,他脑子里却顿时“嗡”一声,警铃大作,如过电般猛地甩开她手。
想也不想,便拿浴巾把人从头到尾裹成个粽子,拦腰抱起、送回了卧室。
——“所以她这算是什么行为?”
半小时后。
卧室中,时断时续的吹风机背景音里,解凛仍然在和迟雪的一头长发“长期作战”。
而迟雪显然毫不关心头发吹干没有。
换上新睡衣的她,只依旧对那只压箱底吃了十几年灰的小鸭子兴趣浓厚,把鸭子放在铁盒上,来来回回地吹气、要把它吹倒。
可惜吹着吹着人就往前走,离开了吹风机的“可操作范围”。
“我知道,但是她现在就像个小孩子,难道把我当成‘家长’了?”
解凛一边打电话,见状手一伸,又拦腰抱住她、往自己这头轻轻一拖。
他平常吹头发的习惯堪称狂野,给她吹头却是一缕一缕仔细地过目。
电话里,听来听去,心理医生的说法在他听来近乎“恐吓”。
但他也清楚心理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事,而相对应的,贸然把迟雪的消息公之于众则绝对是个有风险的选择,因此也只能暂时先和医生约定、花高价包下了对方明天一天的面诊时间,这才紧蹙着眉挂断电话。
又看向眼前吹鸭子吹得不亦乐乎的迟雪。
忽然伸手攥住她的右手,在她茫然回头的视线中,观察着她光洁的手背。
没有针孔。
没有被虐待的痕迹。
至少……没有。
他心里说不上是松一口气,又或是陷入更深的疑惑里。
只给她吹完头发后,把人塞进被子里裹好,又起身,去把整间公寓里所有的门窗都关牢,最后找出胶布,把目之所及尖锐的桌角和茶几边缘都包裹完毕。
助理的电话此时却又打来。
先是疑惑不解,为什么三四个阿姨都没能满足需求,询问要不要再为他找个住家保姆;后又告诉他,说老迟现在的情况已基本恢复,只是后天又要做透析,因此干脆决定在医院休养几天。
解凛一时迟疑于要不要立刻告诉迟父找到迟雪的消息。
但想到现在迟雪的状态和迟父的身体——
“你,”他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话吞进了肚子里,只话音一转,“算了。你对国内这边的消费比较熟,网上帮我买些小孩子喜欢的玩具吧。”
“……啊?”
对面没忍住惊悚的语气。
不用联想也知道,此时此刻,脸上八成是“听到了老板不得了八卦”那种快要生吞鸡蛋的表情。
“你不在病房吧。”
“哦、哦,不在,在楼道里。”
“这件事不用告诉迟叔。”
“啊……”
“买点女孩子喜欢的,洋娃娃,之类的?”
他又不懂。
“总之,买了就送过来吧,放门口就行。我自己去拿。”
语毕,也不等那边结结巴巴回复说好,电话随即挂断。
解凛站在卧室门口发了好一会儿呆。
推开门前,仍恍惚觉得今天经历的种种像是在做梦,然而,推开门,瞧见迟雪两手抱着那个铁盒子,已然在床上睡得沉沉,心仿佛陡然向下一坠,紧接着,是某种久违的、踏实的、点点温馨的错觉。
他坐在床边,离那铁盒不过一伸手的距离。
却终究没有去碰这最后属于她的“隐私”。
只是就那么靠着床边坐着,在离她最近的地方。
上下眼皮一相碰,彻夜不眠的疲惫和时差感,几乎瞬间又找上门来。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
他醒来时,四周已是一片漆黑,夜幕沉沉。
他伸手摸床,才发现床上不知何时竟已空无一人,忙伸手摁亮床头柜边的壁灯,晕黄灯光照亮室内,床上只剩凌乱的被子、铁盒也随人一起消失不见——他竟然会睡得这么熟,这种动静都没吵醒他。
愕然又懊恼着。
解凛几乎是跌撞起身,一路走,把从走廊到客厅的灯全都给摁亮。然而全都没有,哪里都找不见人。
他打开客厅门,门外把手上还挂着沉甸甸的一袋玩具,洋娃娃到兔子小熊布偶一应俱全,但也没有被碰过的痕迹。
一时间章法全乱,只能下楼去找。
九十点钟,雨还在下,小区里路上没有人,绿植竟显得阴森。
他打着手电筒一路找,连灌木丛都钻进去,结果除了惊扰到两窝野猫外一无所获。后知后觉感觉到冷,他才发现自己是只穿了个短袖、穿着拖鞋就下了楼。手臂上已经被冻出一大片鸡皮疙瘩。
但他却仍痴痴站着,
问过保安,晚上没有类似打扮的人出小区,便固执地继续找,任由寒风刮得脸颊生疼,一次又一次地弯腰,钻进绿植中,在每一个楼道拐角处,他低声喊她的名字,直到手电筒的光越来越微弱。
不理智。
他知道这样的办法很愚蠢,不理智。
但是脑子乱成一锅粥,没有办法思考,他好像已经习惯这种近乎自虐的办法来逼迫自己清醒——好像今天的一切都是一场梦,美梦都是易碎的,他习惯了自己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扑空,却无法忍受那个梦当着他的面被摔得粉碎。
迟雪。
何况是已经被摔碎过一次的迟雪。
……
一直到夜里两点,公寓的保安终于看不下去,劝他回去加件衣服、之后再联系附近安保人员,实在不行就破一次例查监控,这才勉强把他劝回了家。
他手脚此时已经冻得没有知觉。
走进室内,又是冰火两重天。
他怔怔坐在沙发上发呆,许久,双手忽捂住头,却发出痛苦的嘶吼。
脑子里那根筋一直在抽痛。
叫嚣着,告诉他,快到极限了。
这么多年,他日日夜夜都在被这种力不从心的痛苦折磨,从前他悔恨自己为什么不去死,后来悔恨为什么受苦的不是他,为什么所有事都迟一步、差一步、错过一步即圆满。
“叮铃——”
他本可以忍受自己孤独死去的。
可偏偏他在迟雪身上,看到了微薄却足够照亮自己的希望。
老天却一次又一次在他看到希望的同时把希望夺走,把烛火熄灭,让世界漆黑。
“叮铃——”
迟来的夜风拂动风铃,金属片敲击出独特的细碎音调。
破碎的断续的声音,从没有关严的阳台门传到他耳边。
解凛一愣。
花了很久才终于扶住沙发扶手站起,几乎蹒跚着走动阳台边。
头顶是陈旧的风铃,脚下,被花盆和书架掩盖的角落,只穿一件睡衣的迟雪赤着脚,怀里抱着那只铁盒,正呆呆看着楼下——
楼下。
斜对面的那一户阳台,一只白色小猫,正在猫窝里睡得香甜。
她花了很久才察觉到身后突然多了一个人,或者说是看到一个依稀投映在窗台玻璃上的影子。于是回过头来,迟疑片刻,又仰起头看他。
四目相对。
解凛通红着眼圈。
什么话都没说,他蹲下身去抱她。
良久,亦只问了一句:“冷不冷?”
“……”
“蹲在这冷不冷?”他的声音在发抖,“迟雪,你为什么……”
想说的话太多,可仍然是连质问都不舍得说出口。
他只能用他的体温捂热她。
直到她终于回过神来,小声地,又轻轻对他说了一句:“我的小猫。”
“……什么?”
“猫。”
寒风凛冽,风铃声如入梦曲。
不会再回来的青春里,她恍惚又回到许多年前那个夏天,抬起头,有个少年在含苞的玉兰花丛中,低下头,和她说了第一句话。
他也许知道,也许永远不会知道,此后的许多个年头里,她都在自己的人生里试图寻找他的痕迹。
哪怕是在最黑暗的时光里。
没有水喝没有面包的阁楼。
老鼠在脚边爬行,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吱吱声。
她知道所有人都在等待她屈服的答案,她只需要说,“我不是迟雪”。
不要做迟雪。
去做恶魔的女儿。
这样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看似快乐的解脱。
可是她不行。
她柔软温和的面孔下有继承自父母不屈坚韧的个性。
她是迟家的女儿。
贫穷但坚强的女儿。
是哪怕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也可以活下去的小雪;
是答应过妈妈、要代替她看到世界上没有病痛没有恐惧的日子的小雪;
是和爸爸一起守着那间小诊所、等着灯光都熄灭才安睡的,是在痛苦的日子里也答应着爸爸要让他过上真正好生活的小雪。
她人生的前二十六年,都是抱持着这样的信念活下去的。
所以要逃……
一定要逃。
察觉到陈之华的真正意图之后。
她唯一的念头就是要逃。
第一次逃走被抓回来,她被活生生砸断了一根手指,被砸断了拿手术刀的手指;
第二次逃走,被抓回来,她被关在阁楼上整整一个月,每天只能靠一点点烂水果和面包充饥,她饿得有好几次都差点幻觉要死,那时唯一支撑她活下去的,只有阁楼外的那只小猫,白色的、和她一样瘦弱的小猫。
她祈祷这只小猫能代替她活下去。
她祈祷陌生的生灵能够向外传达出她的消息和声音。
之后便有了逃跑的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每一次。
如果她没有顺利逃出来。
还会有第六次,第七次。
而每一次抓她回去的青年都是同一个人,叫梁振。这一次也不例外。
只是这一次,被他找到的时候,她是真正离自由只有一步——她已经快到火车站,只要能够上车——然而还是差一步。
他从后拖住她头发的那一刻,她已经知道,这一次她又要失败了。
那种撕心裂肺的哭喊,挣扎,似乎是被逼出来的一声绵延不绝的叹息。
她的声音喊破,她的衣服被磨破,她说我走了好远好远的路才到这里,放过我,你放我走。
他从不心软,
但只有这一次,却似乎奇迹般地,他忽然停下了手,问她,你为什么还是不死心。
“你为什么还是要逃,”他说,“陈之华认你当女儿,只要你服软,等熬到他死,什么都是你的——他只要你服软。”
用你现在这张脸服软。
和我们过一样的生活。
他的眼神瞥过她光洁如初的手背。
“你只需要一针,证明你的决心。”
他说:“你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应该很清楚,他的耐心快要用光了,下一次等着你的,不会那么简单了。”
但她说绝不。
“绝对……不……”
她的眼泪和鼻涕糊成一团,拼命地抓住地上的石子、砖块,什么都好,她不松手,只是反反复复地说,我是迟雪,我只是迟雪,我是迟家的女儿,我不是陈之华的女儿我不服软。
“如果我……而且,如果我屈服了……”
她说:“那我怎么对得起,那些拼了命保护普通人,的人……”
“……”
“难道他们不知道怎么才能过上轻松的生活吗!难道他们不想过纸醉金迷的生活吗!”
迟雪往前爬。
她拿手术刀的手满是血,她仍然往前爬。
“可是人活着不是只为自己的——”
“还有很多——比短暂又脆弱的生命更久的——”
我要活下去。
所以我一定要活下去。
“如果一个人活着,只是为了眼前的苟且,根本就是苟活!我不要苟活!”
我要睁开眼睛看一天比一天美好的世界。
“解凛……”
她的手指陷进湿软的泥土里。
头皮被扯得痛极,她仍然不死心。
只差一步了。
“让我回家——”
她说:“我要回家!!”
声音似乎惊动了黑暗中的某处。
于是下一秒,身后忽传来一声闷哼。
扯着她头发的力气松开。
虚弱的猫叫声紧随其后响起,然后是黑暗的巷道里窸窸窣窣的动静。一只、两只、三只……
她手脚并用地爬起。
“迟雪——”
听到身后有人在喊。
她仍然不管不顾地,跌跌撞撞向前跑。
就差一步了。
就这一步——
如多年前趔趄着跑出小巷,倒进少年的怀中。
许多年后,她痴痴抬起头,迎向解凛通红的眼睛。
她只说:“我在找,小猫。”
但原来找了一大圈,它就在家附近,只是睡着了。
还像以前一样。
第55章 “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
然而,这种难得的正常交流似乎仍显得奢侈而短暂。
一夜过后。
第二天的诊疗过程依旧进行得堪称艰难。
磨磨蹭蹭耗了大半天,心理医生终于从卧室出来,在客厅和解凛坐下聊天。
而等待许久的解凛。
亦最终从面前的心理医生口中,久违地听到了“癔症”这个名词。
有一瞬而过的怔愣。
“我曾经有个战……朋友,也得过这个病。”
他说:“也是在受到惊吓之后突然发病的——之后就完全处在一种类似梦游的状态,或者长时间保持在一个动作不动,也不吵,不和我们任何人交流。”
尽管事隔经年。
解凛对这件事仍然记得很清楚。
因为惨痛的经历本身,发生在一个只比他大了几岁、在任务中万幸生还的缉毒警察身上。而也就在他手术脱离危险的当日,他还未来得及撤离边境的的妻儿,被报复者乱刀砍死,横尸街头。
从那以后。
那位警员再也没有主动开口和周边人说过一句话。
不少人都说他是受到刺激疯了。
旁观者有之,同情者有之,当然,也有人不解他怎么如此轻易就被“击溃”。解凛毫无疑问属于后者。
直到后来和老头子一起去看望那位退伍的前辈:那时他已从警队卸任、回到农村,每天如一个普通农民般在田地里挥汗如雨。
一切都仿佛恢复了正常。
他没有别的问题,只是依然不太爱讲话。每天与农田为伴,机械式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解凛看在眼里,于是又私下里问老头,说逃避是没有用的。
为什么不试着帮他治疗?也许还能让他回到警队发挥作用。
在彼时的少年看来,学了一身本领,熬了千辛万苦,就这样度过余生,未尝不是一种残忍。
老头闻言却摇摇头。
又反问他,说如果逃避能活,直面就要死,你觉得别人会怎么选?
“你看得到的,都是扛过来的人;你看不到的地方,解凛,这样的人还有千千万万个。几十年后,你未尝不会理解这种选择。”
当时的无心感慨,多年后竟一语成谶。
许多年前,曾经对此嗤之以鼻的少年,许多年后,果然迎来了殊途同归的命运。
解凛突然沉默下来。
又回过头去看长廊尽头的卧室。
没有关严的门扉,只有迟雪一人的房间,却隐约传来孩子气的“对话”声:
她显然对于昨天买来的小猫玩偶情有独钟,却又放不下可爱的黄鸭子。
于是,在黄鸭子和白色小猫之间难以取舍,索性自己囫囵扮演起这两个角色。
“争辩”着到底谁才更应该放在床边靠近她的位置的同时,也像初学说话的孩子,嘴里不时发出些含混不清的气声——
模样之专注认真。
仿佛房门外的世界已彻底与她无关。
身在哪里,身边有些什么人,所有的一切都无法再撼动她内心默默关紧的“门”。
这或许也是为什么,一天下来,无论心理医生采用什么样的办法,都无法撬动她亲口说出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经历。
她拒绝和人沟通过去。
就像当初的那位“前辈”拒绝和任何人聊起感受、聊起后悔。
他们并不是失忆。
只是不愿意回头的恐惧支配了一切。
“……所以,她还是完全认不出我给你的那些照片吗?”
解凛忽又侧头看向面前的心理医生,“她爸爸的照片,你给她看了,也没有反应?”
“没有。”
“但我的确是在她以前的家附近找到的她。”
“这不奇怪,”医生闻言,摊了摊手,“很多病人在潜意识里都会有一个她自己默认‘最安全的地方’。很大概率也就是这个念头支撑着她,所以哪怕在精疲力尽的情况下,还是一直不停地试图靠近那个目的地。”
说罢,见解凛表情仍然凝重,又给他长篇大论介绍了一番癔症的痊愈病例和注意事项。
最后才总结道。
“总之,癔症不算是一种罕见病,病发原因也有很多种,通俗点说,就是逃避痛苦或者孤独,对抗外界或者自身无法承受的压力。”
“……”
“至于具体的症状,别说神游,就算是失忆、瘫痪、假性痴呆,老实说这些年来我也看到过的案例也不少——毕竟现代人的困境真的算是千奇百怪。如果心理问题真的能够随随便便无障碍面对,就不会有我们这些心理医生了。”
说着。
老先生将自己实习生送来的药片分门别类装好,颤巍巍推到解凛面前。
又道:“不过当然,癔症作为其中一种比较特殊的心理疾病,也的确存在不药而愈的情况。而且,就算拿给我们专业的人来治疗,其实也多半只能用心理暗示的疗法来辅助病人抽离而已。只是现在考虑到你爱人、她还有主动攻击人的情况,所以我再给她开一些抗精神病、抗焦虑和帮助睡眠的药。”
“……好。”
“但如果她还有继续攻击你的话。”
预约的诊疗时间已到,老先生站起身来。
临走前,又向他抛来一声严肃的提醒:“那我建议,你最好不要因为心疼或者之类的原因耽误治疗,哪怕让她吃点苦,受点累,还是送去专业的精神病院,或是疗养机构来介入治疗比较好。”
理智地考虑。
这当然是最“高效”也最能够节省精力的选择。
解凛这次却始终无话,没有任何回应。
直到目送那位医生离开。空荡的客厅里,只剩下他静静看着那些几乎堆成山的药盒,仍然在沙发上坐着沉默了很久。
末了,起身慢慢走到卧室门前。
迟雪此时依然还坐在床上,背对着他和玩偶做“长期斗争”。他的脚步声显然没有惊动到她。直到他走过去,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之内。
持续十分钟在床边坐着不动后。
迟雪终于注意到他,呆呆抬起眼来。
紧接着护食一般,把铁盒、小鸭子、小猫拢在怀里。
他蓦地失笑。
只能一本正经地哄她。
甚至把双手举起,一副清白的投降姿态,说:“我不抢你的。”
“……”
“我还会给你买新的。”
解凛说:“你想要小猫,是吗?”
“……?”
迟雪歪了歪头。
*
解凛第一次带迟雪出门,是带她去了附近的宠物店。
因为怕她被人群吓到,还提前一天联系了宠物店的老板,包下了一上午的“单独使用权”。
但事实证明,迟雪其实并不大吵大闹——她哪怕陷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从来不愿意主动给别人添麻烦。至多只是像个小蘑菇似的蹲在猫笼前,看猫舔爪子挠肚皮,一副惬意的样子,她就“嗬嗬”直笑。
解凛也不打扰她,就跟着蹲在她旁边。
她听得懂或听不懂,他也小声地在旁边给她介绍,说这只是什么猫,那只又是什么品种,眼睛是什么颜色,他不厌其烦地教她说话或认字,迟雪偶尔会侧过头来看他,最初是疑惑地眨巴眼,后来,她也一眨不眨地看他,突然笑一笑。
“猫。”
她叫他。
“我不是猫。”
而他立刻纠正:“是解凛。”
“……小猫。”
“是解凛。”
“……?”
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纠正,她似乎觉得不开心。
于是皱了皱眉,突然便又不说话了。
他就这样沉默地和她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分钟。
“……是。”
最终却还是在她的委屈和突如其来的笑容里屈服。
屈服得自暴自弃:“是猫。是布偶猫,金吉拉,银渐层……”
有个名字总比无名无姓来得好。
宠物店老板也没闲着,在旁边看得慈母笑。
等到一回生二回熟,来了第三回 ,才终于忍不住问他,说要不要给妻子买一只小猫带回家去玩。
“我看你老婆很喜欢的呀。”
店老板劝他:“你这样每次过来都包一上午,都够买两三只猫了,不如直接带一只回家呀,猫粮什么的给你打折好了。”
他正给钱结上午“包场”的账,闻言回头看一眼:迟雪还恋恋不舍地坐在猫笼前,逗猫逗得不亦乐乎。
但想了半天。
末了,他却仍是摇头。
“不了。”
解凛说:“现在还不用。”
虽然他答应过她,但是——还是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吧。他想。
等到迟雪真正是喜欢一只猫、他们能够一起照顾一只猫,对一只小猫的生命负责,而不是只能把猫当作玩具和寄托的时候。
到那时,小小的生命,也能让一个家变得温馨。
他还要和她一起等待着那天的到来。
他牵着她从宠物店离开。
不料出门时还是晴天,这会儿,外头连下了几天的雪又开始断续落下,从最初的雪子到后来的大雪,落满地,堆成小丘,走在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回头看,能看到一排深浅不一的雪地黑脚印。
他们并肩走在雪地上。
“迟……”
迟雪却突然把他推向前。
解凛正在想着什么时候带她去见老迟的事,被推了个措手不及。
不想连累她摔倒,只得匆忙松开两人相牵的手,就这样趔趄着向前走了好几步。
“迟雪。”
他无奈地回头。
不知她又耍起了什么鬼主意。
却见迟雪认认真真地低头看,一脚接着一脚,踩在他留下的脚印上向前。
然而距离本就拉得不远,脚印很快“用尽”。
她不动了。
只小雪花飘扬着落在她头发上,眉毛、睫毛都被染得雪白。
她又抬起头冲他笑。
解凛只得又往前走几步。
果然,迟雪立刻接着按他走过的脚印,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走完了又停下,他一走她也接着走,对这种幼稚的游戏乐此不疲。
解凛却不放心,走两步又要回头看她。
他索性倒着走。
“慢慢走。”
他说:“迟雪,别摔倒了。”
“慢点。”
“……”
“把帽子戴上。”
他好意提醒,她却不听。
甚至很喜欢自己这个“新造型”,故意在他面前抖落发丝上沾染又半消融的白雪。
这么一步一步。
任由小雪变大雪,霜雪落满头。
他不知怎的,竟也逐渐地不说话了。
尽管被路人们行注目礼,尽管几次差点被绊倒。
但他什么也不说,不在乎,只是亦开始认真地对待她心心念念的幼稚游戏。
她要玩,他就陪着她做不被理解的笨小孩。
尽管看似是向前走,实则是一步步往后退,他依然谨慎的、温柔地等候——在雪地里等候着他的女孩,一蹦一跳沿着他的脚印,如跳格子一般,一点一点向他靠近。
直到小区门口的最后一步。
“没有路了。”
他无奈,冲她笑笑,张开手。
迟雪却恶作剧一般,忽然故意夸大动作似的抬高脚、踩下去,踩在他的最后一个脚印,踩在他的脚上。
她“嗬嗬”地笑。
好像故意要激怒他,故意做一些从前的她从不敢做的坏事。
好像在说,从前我一直只能看你的背影。
但你看,你今天也要为我停下。
好像在说,哈哈,解凛,你也有今天。
又或者只是单纯地为自己的恶作剧成功而开心。
她笑得脸蛋红红,整个人都红扑扑,抬头幸灾乐祸地看向他。
——但为什么呢?
他竟不生气、反而还来拥抱她。
她头发上还全是雪呢。
怎么小猫一点也不怕冷,也不叫,他竟然还伸出爪子来抱她了。
他说:“迟雪,你开心吗?”
又自问自答:“我想你是开心吧,你以前……没有机会做这种事。你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好傻。
她却觉得他的怀抱很暖,整个人钻进他的外套里,闻到很香的味道。
他身上一直有很香的味道。
她于是忽然就不生气了——因为小猫不给她新的小猫而生气,这一刻,她觉得,只要有小猫陪她玩就好了。
小猫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朋友。
还有最好最好的……
最好的。
什么呢?
“迟雪。”
她正在想着奇怪的问题,奇怪的答案。
他的怀抱却突然收紧,手指轻轻拂落她头上、身上的雪花。
她听见他说话。
“如果这个世界让你觉得不开心,”他说,“我可以一直陪你闭着眼。”
“……”
“但原来我也有我的私心。”
“我多希望你还能醒过来,能再看一眼这里。”
这里是哪里?
他的手牵着她的手。
摸索着,触碰着,她感受到手掌底下清晰地跳动。
“希望你能听完那天,我没有跟你说完的话。”
他说。
“我说过,会用另一种方式跟你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
“哪怕我把生命的尊严交给我的信仰。”
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隔绝于风雪之外。
却低声地,在这大雪之日,轻声对她说:“但我把这里交给你——迟雪,请你,慎重地,严肃地,帮我保管吧。”
扑通。
扑通。
是心跳的声音。
她的手指忽然如过电般抖簌一下。
“无论你是什么样,我们不会再分开。”
而他说:“迟雪……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
第56章 明月何时照我归。
迟雪的“出逃”。
对于解凛来说,毫无疑问,是失而复得的一场美梦,一场跨越数年的重逢。
但对于叶南生和他所面对的各方势力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对等,某种程度上而言,却实在称不上是一个好消息。
他们对此甚至一无所知,只能在等待和应付陈之华提出来的一个接一个刁钻要求中度过了焦头烂额的一周。
而或许陈之华也敏锐地察觉到他的耐心正在逐步耗尽。
因此,在这一周的周末。
这个诡计多端的老狐狸竟时隔半年、第一次不借助他人之口,不用各种奇怪的变声设备,而是亲自给叶南生打来了一个颇为“亲切”的电话。
电话里,陈以迟雪的父亲自居,又一口一个称呼他为“好女婿”。
“总之,你的诚意我已经看到了。”
他说:“把女儿交给你,老实说,南生,我也是能够放心的。”
……什么叫做“把女儿交给你”?
天知道接这个电话,叶南生原本已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
这时反倒被他的“热情”打了个措手不及。
更有甚者,聊了没两句,陈之华又一反之前谨慎且不断推脱的态度。
不仅干脆地和他约定了之后的见面一定兑现,话里话外,更是提到,既然叶南生对自己的女儿一往情深,过去的五年也信守承诺,那么他很乐意在这件事上做个好人,撮合他们这一段难得可贵的姻缘。
“至于我们的见面,”陈之华说,“不如也就放在订婚仪式上吧。”
“……什么?”
怎么就聊到订婚这个事情上了?
叶南生从不否认自己在和陈之华的接触这件事上有私心。
但也从没有自大到觉得迟雪会被这样的灰色交易打动。能和她结婚,对他来说更像是天方夜谭的玩笑。
一时间怔愣当场。
电话那头,陈之华却似乎早有准备,预演充分。
给他画的“大饼”也还在进一步的完善中:
“而且,既然是我的女儿要出嫁,阵仗当然是越大越好。只不过国内的事,各方面譬如酒店住宿之类的,我离开太久,现在也不太熟悉了,南生啊,一切还都得交给你安排了。”
“到那天,我一定会带着家人一起到场——而且在那种场合下,我想,我们双方也会更愉快、更安全一些。像你说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只要有这样一层关系在,我这个老丈人也能在你的‘地盘’呆得更安心。”
陈之华说到最后,难得朗然地笑出声来。
叶南生的脑袋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建议”塞得宕机。
一时竟没反应过来这烫手山芋背后藏着怎样的机心。
只知话到末了,这只老狐狸仍不忘嘱咐他:“对了,南生啊,”陈之华话里带笑,“毕竟是终身大事,不要说我没有提醒,到时候,订婚也好,仪式也好,你家里该来的人一定也都要到场。”
“一来,不要让别人看了笑话,觉得你们的婚姻是场儿戏;二来,也要让我这个做父亲的看到你对我女儿的态度才好。”
“……”
“当然,这些礼仪上的事,我想也不用我多说了,你一向都是安排得很好的。”
这通电话,随后在陈之华爽朗的笑声里中断。
酒店里,陈之华将手机扔到一边。
又转而看向旁边机械进食着午餐的女人,伸出手,颇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
“阿玉。”
他说:“你都听到了?好了,总之,女儿很快就会找到的,你也不用担心了。”
“……”
“还是你被我刚才说的话吓到了?你也舍不得女儿是不是?怎么哭了。”
他给她擦着眼泪。
嘴里却仍咕咕哝哝念叨着:“真是笨,跟了我这么多年,阿玉,你怎么还会被这种假话吓到——那可是我们的女儿——怎么能到别人家里去受苦,我只是骗他的,你怎么也被吓到了……女儿很快就回来了,你别哭了,乖。”
他明知道她是为迟雪可预见的被利用的命运而哭。
偏偏却还故意的,用她最害怕的结果来安慰她。
“那群警察做梦都想抓到我呢,”陈之华说,“就算为了抓到我,也会把女儿送回来的,等着吧……迟雪,我太了解我们的女儿了,她会回来的。”
她不仅会回来。
而且还会再一次,身临其境地体验一次他如何带着家人从最危险的地方金蝉脱壳。
到那时候。
有媒体的掩护,有一群叶家人做人质。
在那种场合下,一群警察又敢奈他何?
那个自作聪明的叶家小子,也该尝尝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滋味了。
而且——
到那时候。
陈之华微笑着,又若有所思地,轻抚黄玉落泪的面庞。
“阿玉,我们做父母的,我想,还是得要吸取教训……我们得彻底打断她的腿才行。”
陈之华说:“关在笼子里的鸟根本不需要翅膀,也不需要做梦的权利。”
话落。
黄玉却忽然开始干呕起来。
才刚刚吃下去的午餐,此时又原模原样地吐到了碟子里。
陈之华冷眼看着她的狼狈。
半晌,表情里却带上莫名的阴狠。
“阿玉,到底什么时候,我们的女儿才能像你一样学乖呢?死了一个梁振还不够——”
他的手又一次轻抚着她的脖颈。
任她咳嗽不止。
嘴里却喃喃着:“难道,还要再陪上一个你吗?”
*
而几乎与此同时。
在风平浪静、基本确定安全的一周过去后。
解凛最终还是决定带着迟雪去和老迟见面。
尽管他心里已有预期,看到这个状态的迟雪,老迟也许会大受打击,也许会为此而崩溃。
但是,却也终究做不到抱持着“等到她好再见面”的念头,去自以为是地为这对父女考虑——他害怕自己的一念之差,会让这对父女失去最后团聚的时光。害怕等到迟雪清醒后,也永远会因此而后悔:
毕竟他很清楚。
医生和老迟心里也如明镜。
五年来,始终找不到匹配的□□,老迟剩下的日子已不多了。
然而。
当他带着裹得严严实实的迟雪推开老迟的病房门,屏退众人,最后轻轻拉下迟雪脸上的口罩。
当他引导着迟雪坐下,把她畏缩颤抖的手交到老迟苍老而皱纹遍布的手里。
与他想象中完全相反。
老迟当然一眼就看到了女儿的异常、看出了她的陌生和畏惧——然而,老人家没有痛哭或是质问,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震惊的情绪,只是在许久的怔愣过后,平静地看着眼前失而复得的掌上明珠。
末了,轻轻地,轻轻合住了两人相握的手。
“小雪乖。”
老迟说:“爸爸终于等到你回家了。没有遗憾了。”
因此,哪怕是癔症也好。
笨拙、痴呆甚至“返老还童”都不可怕。
“她本来也是才这么小、这么小一团,就被抱到我手里的,是我和我老婆,一点一点,教她怎么走路,怎么认字,送她上小学、初中……大学的。我老婆走的前一天,还拉着我的手,说、说……”
老迟哽咽得几乎再说不下去。
恍惚间,却又想起妻子与他的最后一面。
瘦得不成人形,如一具枯骨的妻子,颤抖着拉起他的手。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
【大宇啊,以后我不在了——我们小雪,你一定、一定要好好照顾她。不要让她吃苦,别让她走我们的老路啊……好不好?你答应我。】
如今。
他究竟算是做到了,还是彻底失约呢?
“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
病床上的老迟说:“只要我还活着,没关系……我还能重新教她走路、认字、教她做个好孩子。我们小雪这一辈子太苦,能做个小孩子、能做个小孩子也好啊……”
小孩子也是他的孩子。
为人父母。
有什么比看到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更重要呢?
只要她还活着。
他死也都能瞑目。无愧去见九泉之下的妻子了。
而迟雪此刻坐在他的病床边,看着眼前涕泗横流的老人,亦是久久的沉默。
没有被牵住的手却不自觉捂着心脏的位置,逐渐揪紧了衣襟。
——她好像感受到了什么。
恍如心脏亦被一点一点揪紧。
一片死寂的沉默中。
是又一次的开门声,打破了无声蔓延的痛感。
解凛当即回过头去。
原本想要责难的语气,却在看清了来人的瞬间变得无法开口。
“小远。”
他只和老迟一样,几乎前后脚地喊了一句。
对这个孩子,他的心情不可谓是不微妙。
而被称呼为“小远”的男孩——又或说少年,依旧如记忆里的苍白瘦弱,五年过去,个子竟没有长高多少,相反,疾病侵蚀了他的健康,在同龄孩子都理应正活力四射的年纪,他却显得生机寥寥,连说句话都要大喘气。
然而小远的眼神仍然在看清病床边的身影时骤然一亮。
紧接着努力快步走上前来。
“天使姐姐。”
他说:“你回来……你回来了!”
难得高昂的语气。
他站在病床边,还像小时候那样,拉起了迟雪的另一只手。
“我是小远啊!”
连声音和语气,也几乎和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
“我、我经常来找爷爷聊天的,我们昨天还聊起来你,我们、我们都很想你,你去哪里了,为什么一直都不——”
为什么一直都不回来。
为什么一直都不和我们联系呢?
五年了,因为这场病,他越来越虚弱,被关在医院这个小小的世界里。
贫瘠的生活,愈发显得童年时的美好可贵。
在他的想象里,天使姐姐理应在他热络的招呼声里俯身来拥抱他、就像从前那样才对,然而,他的天使姐姐却只是迟钝地抬起眼睛,许久,在他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自我介绍里,倏然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
疑惑的话来不及问出口。
她却突然又尖叫一声。
同时挣脱开了两只手的“束缚”,跌下凳子,几乎是手脚并用地、扑进了解凛怀里。
“小远……小远……”
她喃喃着。
仿佛陷入可怕的噩梦里,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意。
“小远……”
【迟雪,如果你能回去,请你帮我转告小远。】
记忆仿佛又回到当初那个漆黑的阁楼上。
她在梦里被惊醒,突然闻到了一阵令人欲呕的血腥味。
那个人却坐在黑暗里,不知已看了她多久,就这样突兀地开口。
那是她又一次逃跑失败之后的事了。
在洛杉矶联合车站,她跑出巷口,最终却还是跑不过陈之华安排的人手。
他们一个个车厢排查,揪出了躲在卫生间的她,众目睽睽之下,将她带离了车站。
而在那个冰冷的“家”里。
没有意外,迎接她的是又一顿的毒打,之后被扔进阁楼。
陈之华勒令她收心,打个巴掌给颗枣,又告诉她,很快他会带她回国,“干一件大事”,需要她的配合。
但她已全然不相信他的所谓承诺。
索性滴水不进,一心求死,并以此来威胁他。
她很清楚。
自己的这张脸,这条命,就是她在陈之华面前最后的筹码。
而或许也正是陈之华察觉到她的“贼心不死”。
于是,就在回国的前夜,有了阁楼上的那一幕。
铺天盖地的血腥味遮蔽了她的嗅觉,她摸到地板上粘腻的液体,借着月光翻开手看,只看到满手的殷红。
“梁……振?”
“……”
“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她的声音都在发抖。
事实上,在那一夜之前。
她也的确始终都坚定地认为,梁振是陈之华身边最忠心的鹰犬,也是无数次将她抓回牢笼的帮凶。
即便都是姓梁。
她也从未把梁振,和小远曾无数次向她描述的那个、英雄般伟大、无私、无所不能的父亲联想到一起。
但是这一夜,梁振却从黑暗里爬出来——是爬出来。
她才看清楚,他的双脚都被砍断。
大出血的可怕血量之下,死亡只是时间问题。
她瞬间尖叫出声,被恐怖驱使而不断往后退,蜷缩进角落。
然而他却仍然固执地向她靠近,拖着满地血痕,将沾满血的纸币和伪造的身份证件塞到了她的手里。
“迟雪……”
他说。
“如果你能回去,请帮我……转告小远……”
“我要,继续……去执行、很辛苦的任务,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去看他。”
一股接着一股的血不受控制地从他嘴里、鼻子里往外冒。
满脸的淤青让他几乎面目全非。
但他仍然紧紧握着她的手。
他说,请你不要告诉小远,他的爸爸是个罪人。
那些钞票被血染红,他的手指终于无力坠落。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这个曾经克己奉公、曾经与黑暗战斗却又堕入更深的黑暗的男人,只是痴痴地望向阁楼的窗外:那里繁星如许,明月当空。
同一片夜空之下。
月光也曾经照亮一个田地里苦读的少年。
他忽然想。
自己这三十多年,大概也算是做了一个很好、很长的梦:
梦里,他用知识改变命运,走出农村,去了广阔的天地。
他比所有人都拼命,比所有人都迫切地想要告别过去的生活,他用一毛钱就能打一次的电话打给父亲,激动的声音顺着电话线,传去千里之外的家乡。
【爸!我被选中了!】
他说:【我要去执行任务了!你帮我照顾好满湘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等我回来,我就把你们接到北城,我们一家人去看故宫、爬长城——我带你们一起过好日子!】
故宫很大。
长城很长。
父亲。
请原谅我在生命的最后,仍然不知怎样用贫瘠的话语来向你描述这个,没能带你去看的、偌大的世界。
小远……
【月、亮粑粑,肚、里坐个嗲嗲,嗲嗲出去买菜,肚里坐个奶奶——】
【这是谁教你的?】
【嘿嘿,爷爷教我的!爸爸,我考你哦,奶奶在干什么呢?】
【……在绣花,绣糍粑。】
【诶?爸爸你怎么知道——】
【因为爸爸小时候,也是听你爷爷唱这个长大的。】
明月何时照我归。
梁振至死都没有想明白这个答案。
但也许答案到底是什么,也真的不重要了。
至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终于释怀。
他终于能够回头看一眼自己的来路,然后,笑着离开这个世界。
“……死透了?”
“啧,死得还真难看。”
然而。
第二天清晨,老神在在走上阁楼“验收成果”的陈之华,却只是看着早已死去多时的梁振,忽然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他踢了踢梁振腿上伤口处的“绷带”——准确来说,是迟雪撕下衣服为他止血的布条,大概是觉得她这样徒劳无功的行为相当幼稚,又蹲下身,看着痴坐在梁振尸体旁的迟雪。
“如果真的想要救他的话。”
陈之华说:“你一开始就不应该跑,我的好女儿,你要知道,我对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就算你,我动不了。但是这些人,我还可以一个一个拿出来给你‘展示’,给你看看,我的忍耐限度到底在哪。”
“……”
“更别提他差一点就放跑你了——你说,我养这样的废物干什么?他连帮我看着女儿这么小的事都做不好。”
迟雪仍然盯着地板,沉默不言。
陈之华却又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脸。
他尤其喜欢她安静的神态。
“你要乖,”他说,“这次我带你回国,很快又会把你带回来的。我们一家人要一直在一起。”
“……”
“但,如果你不乖的话,我就只能再拿一个你熟悉的人开刀了。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警告——小雪,你乖,不要再惹我生气了,好不好?为了我们大家好,你要乖,知不知道?”
而这个所谓熟悉的人是谁。
在这个语境下,根本不言而喻。
他期待看到她惊恐或是畏惧抖簌的样子。这让他感到满足。
然而,迟雪却只是始终怔怔地抱膝坐着。
眼神不曾看他,不曾看别物。
她只知道自己的怀里还揣着带血的证件。她只知道,她要回家了。
于是静静地,盯着自己污红的指尖,流不尽的眼泪倏然滚落下来——如一场无止歇的大雨。
【要逃。】
这场逃亡,已经牺牲了太多人。
【要回家。】
她的精神状态也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
终于,在奔赴自由的最后一刻,这根弦被无情斩断。
她在冰天雪地的冬天,在落地中国的那一天,在深夜,藏在保洁人员的工具车里跑出酒店,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她用梁振给她的证件和钱买了回家的火车票,她的衣服脏了,鞋也破了,但是她还在不停地跑,她知道只要停下,随时都会面临被抓回去的危险,而她还没有到她的“目的地”——
直到她最终狼狈地站在陌生的街道前。
环顾四周,是高楼大厦,是钢筋水泥,是人声鼎沸。
一无所有的她似乎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外来者。
她找不到家了。
她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彻底迷路。
然而这一天,小小的少年却又如命定般出现。
拉着她的手,说天使姐姐,我是小远啊,我是小远。
“小远……”
她在解凛的怀里抖如筛糠。
关于那一夜的记忆,一次次撕下布条的破碎声,止不住的血,无声的笑容,一切的一切又如洪水猛兽般找上门来。
她只能用力地抱住他,如抱住现实世界里的最后一块浮木,不愿回头也无法回头,她只拼命地说:“回家,我要回家。”
这条路太长。
为什么看不到尽头。
为什么无法让无法无天者付出代价。
为什么只是一直在逃、为什么还要让无辜者牺牲。
她的头几乎疼到要撕裂。
极痛之下,发出一声压抑的悲鸣——
*
再醒来,却已是在深夜。
并非醒在医院。
而是醒在熟悉的公寓床上。
她看向天花板,看向床头柜,甚至床头柜上那眼熟的铁盒。
周围的一起都那样熟悉。
强烈的喜悦和复杂的心情将她的心层层包裹,她几乎是跌撞着爬起身来。
却在开门前的那一刻。
她的手摁下门把手,门轻轻打开的瞬间,一声暴喝亦随之传进房间。
“你疯了!!”
是解凛的声音。
她吓了一跳,亦瞬间惊得止住脚步。
只能静静倾听着。
那样清楚的,愤怒的声音。
“我不会答应。绝不。”
听见他说:“我会带她和迟叔离开这里,我会带她去别的地方,去安全的地方。我先把他们安置好,之后再回来处理这边的事情——”
“不行。”
另一个声音却紧随其后响起。
平静而沉重的语气。
“解凛,你应该很清楚,我可以找到你,他们一定也能找到——”
“那你告诉我陈之华现在在哪里。”
“告诉你又能怎么样?你现在去杀了他吗?你能做到吗?”
“我能。”
“但你也不可能再活着回来!”
“……”
“解凛,你看看你这只手吧——你现在用这只手,能托稳你的枪吗?”
那个声音说。
“你明知道现在想要永绝后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配合警方。”
“……”
“你曾经是警察,解凛,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如果一个人的牺牲可以换来斩草除根,那么这个人应该站出来。
逃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躲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五年前你废了这只手,换来了什么?你一个人螳臂当车可以解决问题吗?”
“你应该很清楚,想让迟雪真正安全,只能彻底解决陈之华这个麻烦,而‘诱饵’是必须的。总之,我可以答应你,我会保护她。”
我会保护我的……未婚妻。
“……”
“你相信我。”
晕黄灯光铺满偌大客厅。
两个男人在沉默中无声对峙。
——但想来,这或许也是平生头一次吧。
他竟能够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居高临下俯瞰着曾经不可一世的解凛。这种感觉不可谓不奇妙。
叶南生想。
然而,这种感觉到最后,其实也不过持续了短短的几秒钟而已。
“我知道。”
因为解凛给他的回答是:“我知道。我也发过誓。”
“……”
“所以,如果这个需要牺牲的是我,我随时随地都可以站出来——因为我有这个责任。召必回,这是我的责任。”
“……解凛。”
“但是迟雪呢?”
“……”
“那些痛苦谁来为她负责?”
他问他。
谁来为她负责。
谁也无法同她与共。
所以,谁有资格要求她无条件付出?
解凛无法控制颤抖的左手逐渐握成了拳。
“告诉我,”他说,“陈之华现在在哪?”
第57章 迟到的迟,下雪的雪。
对话已成僵局。
而事实上。
叶南生能够突然找到这里,亦不可谓不是上天向解凛开的一个巨大玩笑:
起因是某个社交软件上的大热视频——不知是哪个八卦嗅觉灵敏的围观路人,将他从便利店里带走迟雪的那一抱拍下,配上煽情的音乐和文字发到网络上。
在这个媒体流量为王的时代,视频很快在本地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博主转发下走红,渐成城中话题。
然而,对于至今手机里仍只有基础软件、还在用现金支付且早早远离网络的解凛来说。
一直到这个视频在今晨发酵到近百万转赞,推上首页,并被各种衍生为“在贫瘠的生活里我仍然拥抱我的光”之类的煽情文字,大肆传播到满城议论纷纷前;
或者说,一直到助理认出那个视频里脸打了马赛克的人是他,打来电话旁敲侧击之前。
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次隐私信息的过快曝光。
仍然还在安抚迟雪之余,试图联系北城的医疗专家,想要带着迟家父女转去更安全的城市——
然而一切的计划,却都最终因这个视频的走红,加上迟雪突如其来的昏迷而被打乱。
这个玩笑未免开得太大。
于是,他亦只能暂时按兵不动。
直至被动地等来了叶南生的“到访”。
也等来了今夜这一场互不相让的对话。
“我不会告诉你的。”
而在谈话的最后。
叶南生眼见得他态度坚决,最终也只抛下一句:“你让我带她走——我可以担保,我们会用最小的代价解决全部的问题。”
“……”
“或者这样说吧——你终究也是叶家人,解凛。我可以很老实地告诉你,这十年来,光是珠三角这一块的航运费,从最初一年给叶家创收一百七十亿,之后缩水到不到五十亿,这绝不仅仅是陈之华一家独大的问题,而是他背后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逼得我们不得不借着这次的‘东风’快刀斩乱麻。这一点,你其实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所以呢?”
“所以,我之所以愿意主动站出来和警方合作,拿五年五成的航运费出来钓陈之华回国上钩,也绝对不是在和他做慈善,我是要成绩的——解凛,我要能让奶奶看到的、属于我的‘成绩’。”
叶南生低声说。
“更何况五年来,我们已经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这个局不是说停就能停。现在,也理所应当到了收网的时候了……我只是希望迟雪可以配合演完这场戏而已,我会保证这个过程里她的安全。我不明白,你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人了,为什么在这件事上,现在反而要站在我们的‘对立面’?”
归根结底。
和解凛不同,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
更是一个亟需得到家族肯定的“外戚子”。
所以,人,他要救。
生意,他也必须要做。
这本来就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才对。
偏偏解凛却像是一块顽固的拦路石,一道他人生里永远迈不过去的路障,就这样横亘在他前进的路上,沉默着,却无从跨越——他要怎样才能和一块顽石沟通?
索性也跟着沉默。
沉默,有时便是最无声的逼迫。
直到突如其来的“咔哒”一声。
忽然清楚的开门声传到客厅,打破了这片诡异的寂静。
解凛亦从沉思中骤然回神,扭头去看:
便见不知何时已醒来的迟雪穿着睡衣,就静静站在长廊尽处的卧室门口。
而后。
有些沙哑的声音,却是字正腔圆的吐字清晰。
她轻轻喊了一声:“解凛。”
解……凛。
不是奇怪含混的称呼。
没有孩子般不安的哭叫。
这一次,她清楚而准确地叫出了他的名字。
于是,在叶南生不解的目光中。
他下意识起身的动作,就这样被这轻轻的一声叫停在当场。
愕然间抬头,四目相对。
她的目光却温柔,从他的眼眉掠过,又停留。
一点一点,细细地看了又看。
而后,什么话也不说,只扶着镂空浮雕的长廊墙壁,踏着一地晕黄的灯光,慢慢向他走过来。
一步。
两步。
她甚至走得都不算稳当。
却如为他重新拼凑起一个破碎多年的梦。
她恢复清明的目光,仍如旧时的模样,终于让那些零落的梦的碎片,渐渐都拼合成完整的画面。
直到他回过神来,亦上前去,弯腰紧紧拥住她。
迟雪险些被他抱得离地。
忍不住轻轻拍了下他背、才被后知后觉放下——如此笨拙的场面,却不知为何,突然就把她逗笑。
她只轻轻回拥过去。
拿两手当作软尺,如从前在自行车后座,她也是这样小心抱住他的腰——只是如今愈发得“轻松”——于是忍不住三秒,她又叹息起来。
醒来也是叹息的命。
煽情的话,闷葫芦对闷葫芦,清醒的时候反而说不出口。
只能低声的。
她由衷的说了一句:“解凛,你瘦了好多。”
“……嗯。”
“你是不是都没有好好吃饭。”
“……嗯。”
天晓得,只有在这种时候,她总觉得自己比人多吃的那一年多白饭,大概就是为了多说点话的。
她笑笑。
靠在他怀里,耳边是乱了步调的心跳。
没有人再说话。
只她离得太近,一遍又一遍,听到头顶传来近乎压抑的哽咽声——压得无声。可是偏偏喉结滚动,手臂颤抖——是只给她一个人看到的脆弱。她知道他在强忍。
于是等了很久。
一直等到他的呼吸逐渐平缓下来。
这才又轻轻推开他的怀抱,低头,仔细端详起他的手——每到紧张或情绪无法自控时就会颤抖的左手,如叶南生所说,“甚至托不稳枪”的这只手。
曾经就是这只手,牵着她离开了那条走不到头的暗巷;
是这只手,拉起了被人围在中心、跌坐在雪地不知所措的她;
是这只手。
在望不见底的二十三楼,拉住了摇摇欲坠的父亲。
她而今无声地握紧了这只手。
许久的沉默过后,却又侧过头。
看向始终旁观不语的叶南生。
“我可以去。”
她说:“让我去吧。”
这句话却分明不是对着他说。
下一句才是。
“……”
“我需要做什么?”
喔。
叶南生闻言,倏然笑了笑。
他还以为五年不见,他们之间说的第一句话,理所应当是诸如“好久不见”、“过得好吗”之类的寒暄。
他以为自己,终于也能够难得的也扮演一次“救世主”的角色。毕竟,他的五年也是真的五年,他也做了他能做的所有——
只不过,原来老天爷不仅爱和解凛开玩笑,也爱和他开玩笑。
他每次总是把不该说的话讲给不该听的人听。
这次也一样。
于是索性自暴自弃地开口:“你需要和我结婚。”
话落。
却还没等迟雪回答。
解凛的脸色已肉眼可见的一沉。
解凛:“不行。”
迟雪:“……先听他说完吧。”
“我还需要说完什么?”
叶南生却只愈发觉得眼前的画面刺眼。干脆又摊摊手,“或者,需要多问你一句——迟雪,你会愿意吗?愿意和我结婚?”
世上太多的真心话。
似乎永远只能借着玩笑的由头说出口。
只可惜,这一刻,他却依然只从她的眼神里读出了惊愕与无奈。
甚至第一反应亦不用多心观察——是下意识侧头,去看了一眼身边的解凛。
那个眼神。
好像太多的答案,不必说出口就已经是答案了。
他看在眼里,于是竟突然忍不住笑。
硬生生地,从五脏六腑中逼出一声自嘲的笑来。
笑得迟雪终于不得不收回那个眼神,转过头来看他:
这样的画面似乎也再熟悉不过。
在他每一个让她烦恼又无奈的恶作剧之后。
她常常都是这样的表情。
于是他逐渐正色。
“……骗你的。”
顿了顿。
又装作轻松道:“你不会以为婚姻是真要这么儿戏吧?迟雪,假的——而且只是订婚而已,你只需要配合我走个过场,吸引一下注意力——”
“……真的?”
迟雪却仍旧是面露怀疑。
毕竟被他骗了太多次了。
“真的。”
叶南生却说:“这次不骗你了。”
“骗你的话,迟雪,我一辈子讨不到真老婆。”
*
【你叫什么名字?】
【迟雪。】
【哪个迟?迟到的迟?】
【嗯——还有,下雪的雪。】
【……哦。】
的确。
好像所有的初遇。
在它真正以一种独特的无可取代的地位长存你心之前,看起来,都不过只是普通的一天而已。
普通的女孩。
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场雨。
只是,等到没有她的陪伴也长大,长到油盐不进、览尽美色的二十几岁,三十岁。
突然发现自己仍然会非常偶尔地、在许多并不刻意的瞬间,又或是平凡的某个雨天,想起十六岁那年远远看到的背影时,他才惊觉。
原来当年的玩笑并不都是玩笑,说和人争——其实也不是因为要争而争,而是因为真的喜欢。
也真的不甘心。
……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因一时兴起,拿着手机拍下一张照片。
之后的十多年,哪怕换了许多个手机,却始终没有换过这一张简陋的屏保。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反反复复梦见,十六岁那年,一起淋过一场雨。
那一天,身为小组长和他“学伴”的迟雪,找了突然“失踪”的他一下午。
来来回回绕着教学楼前后打转。
却不知道,他一直都在顶楼,看着底下那只团团转的“小蚂蚁”。玩着默数、倒数和赌她什么时候会被气走的游戏。
也该是时候把她气走了。
谁让她老是唠唠叨叨烦人得很。
只可惜,至少在这天下午,他终究没能够如愿。
只能等到终于玩够了下楼,才装作不经意发现了她。
走过去,小花伞便被小小的姑娘高举着,举过了他的头顶。
他彼时饶有兴致地抬头,只一眼,便看见伞布内的角落,被人拿油彩笔、一笔一划端正地写了名字:迟到的迟,下雪的雪。却还故意问她她叫什么。
而她也一本正经地回答他。
迟雪。
——真有意思。
竟然一点也不生气他不记得她的名字。
他有些讶异,又一次迎来意料之外的结果,于是终于正眼瞧了一次面前人:
哪怕两条辫子被打湿了,鬓发一缕一缕贴着脸颊;
哪怕鞋袜都湿透了,踩一脚,发出“噗叽噗叽”的响亮出水声,可是很奇怪,她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狼狈或可怜,眼神依旧清亮。又指着教学楼的方向,对他说走吧,回去上课了。
小组长迟雪尽职尽责。
只有逃课生南生忍俊不禁。
于是手里接过她递来的同样风格的小花伞。
跟在她身后,却又故意地踏着水花,看雨水飞溅。
她却总是不回头——还是一心急着回去上课。
“喂。”
他只得又主动开口,没话找话地问她说:“怎么我问了你,你都不问我叫什么?”
“因为我知道啊。”
“什么?”
雨声太大,盖过了她的声音。
“迟雪,”于是他不甘寂寞地再次发问,“你怎么不问我……”
“因为我知道啊!”
小姑娘却陡然扭过头来。
一字一顿,改不了吴侬软语的腔调:“叶南生,”她说,“你叫叶南生。”
呀。
惹她生气原来是这样的。
他怔了一下。
又禁不住笑了。
【叶南生,笔记给你。这一题、还有这一题都是必考题。你一定要背的。】
【叶南生,你为什么老是不听课?上课可不可以不要睡觉?】
【叶南生,就算考得不错也不能放松啊。】
【叶南生、叶南生——】
高二那年,《那些年》在大陆上映。
他周末无聊,答应了才见过一两次的女孩邀约,两人买票进了电影院。
女孩看得专心致志,他却心不在焉,忍不住在心里嘲笑这是什么恶俗的青春幻想剧情。
直到影片里扎起马尾的沈佳宜穿过树影,施施然走到主角面前。
直到影片里的沈佳宜唠唠叨叨的样子,不知为什么,在他眼里就变成迟雪。
他突然开始讨厌周末,期待周一了。
他想着,也许,他可以找个理由把她约出来看电影。
也许他该调到她的前桌而不是后桌,这样她以后就有理由拿圆珠笔戳他的背——虽然很幼稚,不过迟雪的话,他可以真的不生气。
他都已经想好了所有的发展。
然而,等到周一开学,前面的座位却空了。
老师遗憾地通知他们,说迟雪家逢变故,不得不休学一年。
他在捐款箱里放下一万块,老师问他,怎么捐这么多?
他愣了一下。
好像自己也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对啊,为什么呢。
这个答案后来被淹没在攀比、嫉妒、不甘心之中。
他一直不去想,以为这样就不会难过。
以为好胜心可以盖过一切的自知有缺。
直到他一直往前走,一直在证明,一直在与命运决胜。
怅然间,却在某个深夜,回首望向来时路。
又想起高二那年,迟雪离校后的那一周周末,他又独自一个人去了趟电影院,却看曾经觉得烂俗的校园青春片。
电影院的银幕微光,映得他脸上表情明灭。
而银幕上的女孩两手撑在桌上,若有所思,说到末了,微微一笑:
“可是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啊。”
【你干嘛一找就找一下午?】
【因为没有找到你啊。】
【没找到你可以回去嘛——】
【不行。】
女孩的两条黑色辫子一晃一晃。
雨水飞溅也阻不了她的脚步。
【万一你在哪里晕倒了,或者不舒服,或者一直在等人帮忙呢?】
她说。
【我爸爸教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
【……】
【走啦——回去上课了。】
“迟雪。”
于是时隔十五年,在这心中遍地荒芜的夜。
他望向她与解凛交握的手,突然地,又释然一笑:“我给你考虑的时间,尽快给我答复吧。”
第58章 (一更)“我们结婚。明天就去……
但至于这个答复最终会是什么。
实际上,无论是提问者还是被提问者,心里都早已有了答案。
迟雪定定望着对方的神情。
明白叶南生此时亦只是在给她台阶、给她时间说服解凛而已。于是权衡再三,最后还是定下了三天的期限。
“至于‘那边’,”她说,“麻烦你先帮我拖住了——如果可以的话。”
“好。”
而叶南生说:“我会在深城等你。”
语毕,紧了紧西服外套,他随即不犹豫地起身,与她擦肩而过。
脚步声随公寓门再度关上而渐远,直到再没了声音。
“……”
公寓里遂又只剩下她和解凛两人。
迟雪一时却也不知道怎样开口。
只仍痴痴握了他的手——直至两手竟在这冬夜里互相沁出汗意。
不知是怪暖气开得太足,还是怪两只闷葫芦谁也不愿意先松手。
她不知想到什么,倏然笑了笑。
半晌,又抬头看向解凛。
“我饿了。”
她小声说。
“解凛,给我煮碗面吧,好不好?”
*
诚然,少时的迟雪,其实也常幻想自己未来的家该是什么样的。
她从小便是个务实的人,想着自己也许也会和母亲一样,规规矩矩地读书,后来到了年龄便相亲:运气好的话,会遇到父亲这样的男人,举案齐眉过一生;
但运气不好,也有可能嫁给个不解风情的大老粗或“不归家的人”,如此人生想必要艰难些——但她到了那年纪,也会有自己的事业和人生,倒不必全依托着丈夫来定一生的好坏。
毕竟人间的寻常事多啊。
她想着。
不管和谁成家,自己这柴米油盐、酸甜苦辣的一生,还应该是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也因此,甚至就连喜欢上解凛之后。
她亦没敢太夸张地做梦。不敢去梦他们的将来。
只有偶尔地、很小心翼翼地,才想一想:也许有一天自己能够和他重逢。
在大学城的某个小吃店,在母校的校庆,又或是任何想到想不到的场景。
她会观察很久,内心排练无数次开口的语气,最后鼓足勇气走上前。
说一句“好久不见”,或“我是迟雪”——
当然。
也不是没去想过。
故事更有可能的发展,如果现实些,大概是她在六十人的同学群里看到解凛的消息,通知他们一群同学去某某酒店参加婚宴。
入场的大荧幕上,会来回滚动播放着般配的婚纱照。她在进门处登记,旁人问她是男方或女方的家属,而她会说,是同学。
一样也要自我介绍。
说:“麻烦帮我登记下,我叫迟雪。”
……
没有回声的青春是太多人终生隐痛的情意结。
所以,多她一个又怎样呢?
生活依然还是会过,她倒也没有刻意求一个结果。
只是觉得,似乎一定得要有一个这样的告别,自己那颗不安分的心,时时刻刻催逼她回头望过去的心,才会有偃旗息鼓的那一天。
她才可以安心地接受自己平庸的生活。
不是不再喜欢了。
只是人不得不往前走——
可是啊。
三十一岁这一年,迟雪怔怔出神。
心想原来也会有不一样的可能,在一个如此寻常的夜。
她坐在沙发上,看着厨房里的灯渐次亮起,传来炉灶开火的声音。
终于还是忍不住,捧起茶几上刚刚泡好的热牛奶,慢吞吞走进厨房。
解凛正在等水烧开的同时煎鸡蛋。
从前迟雪甚至还见过他颠锅——只是如今左手不那么管用,为了藏拙,索性只拿一个手全程操作。
没多会儿鸡蛋便煎好,只是有些卷边。
他似乎不满意,于是又想再煎一个。
迟雪看在眼里,却怕用他的标准煎下去没完没了,今晚要吃饱喝足到睡不着觉,忙抢在前头开口,说这样就很好。
“我就爱吃这样的。”
“……”
解凛的手原已伸到旁边的鸡蛋盒上,闻言又放下。
“以前煎得好看点。”
他只说。
声音竟有些瓮声瓮气。
迟雪却来不及怔,一旁的另只锅里,水已“咕噜咕噜”烧开,他抓了大把的面下去。
只是不知是太紧张又或太久没做,左手有些抖,他手撤开时又不小心碰到滚烫的侧边。
迟雪吓了一跳,忙把牛奶放下,过去抓他的手来看。
“没事。”
解凛和她比起来,却反倒更像个没事人。
她看了才几秒。
他又有些不自在地把手抽开,让她去客厅等就好,说这里多多少少会沾上油烟气。
迟雪却不信邪。
也不放心,依旧在旁边看——看半天,直到意识到自己似乎才是解凛“频频出错”的根本原因,这才又心虚地抱着牛奶杯晃了出去。
等牛奶喝到要见底,餐桌上亦终于多了碗简单清淡的鸡蛋面。
“晚上不好吃太辛辣刺激的东西,我没放什么佐料。”
解凛转身去给她续了杯热牛奶。
回来时,很是自然地拉开她旁边的椅子坐下,说:“你试试看盐味够吗。”
“嗯……够。”
“……干嘛笑成这样?”
有吗?
迟雪两手捂着热腾腾的汤碗,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脸上的笑容,带着被现场抓包的惊疑心情反手摸摸脸。
“很明显吗?”
好半天,才又不好意思地小声承认:“因为,因为……我爸爸以前就是这么让我妈妈试味道的。我突然想起来了,奇奇怪怪的。”
做饭总要照顾你妈妈的口味嘛——这是迟大宇那些年的口头禅。
此外,包括但不限于:
咸了还是淡了。
要不要再加点别的。
你要不喜欢下次不做这个了。
普普通通却难得温馨的对话。
她已听父亲母亲说过无数遍。
但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在解凛的嘴里听到同样的话。而这句话,只是很无意间,下意识对她说出来的。
解凛闻言,亦不禁一愣。
如此稀松平常的生活分明于他们都是久违,却又好像从来都不远。
“解凛。”
于是鬼使神差。
于是心猿意马。
她忽然又轻声说:“我真的,很想能够这样长长久久的,一直这样过下去。”
“……”
“但这样的前提是你跟我,我们都要好好活着,安心地活着——不用再过提心吊胆的日子。”
她也是个普通人。
何尝不害怕陈之华的病态和喜怒不定,害怕比冰冷的阁楼和噩梦更可怕的惩罚。
可是,如果逃避的代价是东躲西藏,是终身都要活在不安定的恐惧之中,则无异于是把过去的五年扩充到她的余生而已。甚至连带着,她的父亲、朋友,还有解凛,他们都会受到不可避免的波及。
“我知道你的顾虑,解凛。”
迟雪说:“但是这一次,我赞同叶南生的话——我不想再看到更惨重的伤亡了。”
“但我没有办法。”
“……什么?”
“我没有办法再像从前一样,迟雪。”
解凛忽然低下头。
反反复复地,他试图攥紧又松开左手,但是他的左手只能虚握,一旦用力捏紧,就会连带着整条手臂在疼痛中不住颤抖。
他说迟雪,我现在比你想象得更没用。我知道这样很自私,但我做不到眼睁睁看你去危险的地方——我怕的不是死也不是失败,我怕我对你的困境束手无策。
“你还记得那个记事本吧。”
他说。
“那个记事本,我们之前一直都以为是属于陈之华的。一直到你……出事之前,那本笔记也都没有被破译,直到后来他们告诉我,那个记事本是老解的。”
老……解?
迟雪愣住。
记忆里的面孔早已模糊,音容笑貌寥寥。
如今回忆起来,似乎也只记得告别时,对方那句爽朗的“小姑娘一看学习就好,以后还麻烦你多带带我们家阿凛——等我哪天再回来,一定请你吃饭啊”。
说是再回来。
但是她最后一次有印象地听到“解军”这个名字,却是电话里女人的歇斯底里,质问着他的死讯。
死了。
死相惨不忍睹,死时无人收骨。
所以这个消息于她而言,究竟又算好消息,或是仅止于此的一声叹息呢?
上一辈的恩怨情仇,真真假假,虚实都只在一念之间。
她甚至哭不出来。
只是愕然良久,低声说:“怎么会呢……”
“但我想他并不知道你的存在。”
解凛说:“因为,如果他知道的话,我想他在预感到自己的危险之前,一定会把寻找、或者照顾你的事交给我——但他从来都不知道,也没有提起过。”
他本就该更早一步找到她,照顾她的。
但是他没有。
他甚至因为被她知道自己不堪的身世,而间接默许了两人之间的疏离。
所以又怎能不心碎神伤?
甚至于那天在医院,他震惊之下,喉口涌出一股腥甜——一切的无解之题,原都只因为她与他之间的千万种缘分,千万种牵连,归根结底,都是他对她的亏欠。
他爱她太多。
也亏欠太多。
因此,若俯身去当青石或桥墩,就能保护她免于风雨,他会欣然接受一切的命运。
“迟雪。”
因此他说:“你让我去试一试,你再等我一次,好不好?”
好不好。
“……解凛。”
“你应该知道陈之华的位置,你知道他现在住的酒店在哪。你告诉我,好不好?”
仿佛一个笨拙学着如何变得柔软的孩子。
他想用“好不好”这样温柔的语气,来稀释这个选择背后的残忍。
所以他信誓旦旦。
所以他看似坚决,他说:“我会去和老头联系,然后,我会——”
“不可以。”
“……”
但她还是说,不可以。
解凛的后话遂止于此。
他只能看向迟雪。
迟雪的表情却是熟悉的凝重。
熟悉的不容置喙——如在柔软中掺杂了百炼钢。
锤不破也磨不灭。
“解凛,其实你心里很清楚不是吗?”她说,“杀他并不是最终的目的。从前不是,现在也不是,你做这些,只是想要为我的未来扫清障碍,可是我从前就说过了,我不要这样的人生。”
“……”
“甚至过去的五年,每次快要忍受到不能再忍、想死的时候,我也是这么告诉自己的。我要留着一条命回去见你,我知道如果我死了——你这辈子不会走出来的,那你会不会想,如果你死了,我这辈子也走不出来呢?”
两人之间长久的沉默过后。
她突然又向他提到了梁振的死。
也说起了这五年里每一次的逃亡,每一次,失败又失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末了,她向他伸出自己的右手。
其余四根手指都能顺利地上举或者翻转。
只有小拇指,无论别的手指怎么动,它始终都像“霜打的茄子”,蔫蔫的,连抖动的幅度都像是连带着不得已的微颤。
“解凛。”
她说。
“你看,我也是不完美的,我以后也拿不起那把手术刀了。”
她微笑着。
不知何时却同他一起落泪。
“可是我还可以有很多很多的梦想,我想,做不成给人开刀的医生,还可以做给人开药的医生,做不成医生,我还可以做药剂师。实在不行就从零开始,我还可以学画画,学做饭,学很多很多从前来不及学的事情,人生不是只有一条路可以走的。”
“我爸爸,还有你,我知道所有的、你们这些人都在说,害怕我吃苦,其实我害怕的根本就不是吃苦。你知道吗?我一点都不脆弱,我也不需要保护,我需要的是‘希望’。我只要活下去的那一点希望,我就可以活得很好也很勇敢了。”
“所以解凛,我也不需要你强大到保护所有人,我只需要你活着,需要你像现在这样在我面前。这样,以后我们就还能有很多个晚上——像现在这样,我们一起吃夜宵,一起看电视,一起去散步……”
如果你问我家是什么样的。
未来要怎样才算得上美好。
其实我没有多么华丽或复杂的答案,我只想到,那些关于青春,关于未完成的美梦,最后都散落在人间的烟火气里。
平庸的日子里,我们要做最平庸的一对。
我们要一起熬成白发苍苍的老夫妻。
“我一定要实现这个愿望,所以,我一定会很快就回来的。”
她说。
她起身抱住他。
“所以解凛,这次你送我吧,每一次都是我送你走,这一次你送我吧。然后,像以前那段日子一样,也接我回来。这次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们……我们。”
她的哽咽声阻住了未尽的后话。
哭声中。
只有一只颤抖的手,在久久的迟疑过后,终于扶住了她的肩。
他说:“我们结婚。”
“我们明天就去结婚。”
第59章 (二更)九九归一,终成正果。……
在迟雪离开的这五年里。
事实上,她与外界的通讯基本全被斩断:至少在陈之华的严密管控下,她从来没有单独拿到过手机,更别提包括身份证在内的任何居民证明。相当于作为一个流动黑户,被陈呆在身边四处逃亡。
也因此。
时隔五年,在决定结婚的次日重新拿到手机,她的第一个电话拨给方雅薇——开口一句“我是迟雪”,着实把对面吓了一大跳。
下一秒,便听电话那头传来稀里哗啦一顿响。
紧接着是小朋友的哭闹声和女人小声的训斥。
不过很快,手持电话的人似乎就换到了个安静的地方。
反复深呼吸过后。
“迟雪?你是迟雪?”
方雅薇有些不可置信地开口:“你这几年是都去哪了?”
“突然一下就谁都联系不上你,发微信你也不回,说是医院也辞职了……我还以为你怎么了?前段时间在街上看到你爸我还问呢,结果他也支支吾吾的,搞得我莫名其妙,差点就往最坏的那方面想了——”
嗯。
最坏的那方面,迟雪心说,基本也差不离吧。
然而出于谨慎考虑,嘴上却还把得严严实实。
只囫囵说着:“就,我身上发生了一点事吧。”
“什么大事啊?至于这么好几年都没影没踪的。”
“我……”
“不过要我说,你这大事铁定也没有咱们班这几年的八卦来得精彩。”
方雅薇说话一向心直口快,不爱拐弯抹角。
是以还没等迟雪说明来意,她便又抢在前头、在电话里翻来覆去,把这几年的大事小事同学八卦说了个遍。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某某结婚某某离婚、某某老公出轨、陈娜娜的孩子没保住、却还位置微妙地留在方进身边云云。
不过最后。
当然也不忘绕回主题补充一句,说她着实有件事干得不地道——
“当年还答应了来参加我婚礼呢,结果到我给你发请柬了,你消息都不回一个。到现在,一眨眼好几年,我孩子都三岁多了,”方雅薇哼她,“也就是我脾气好,不然指定不理你了。”
“啊、我……”
这事儿竟给忘了。
迟雪被她说得一时词穷,只得又瞥了眼旁边的解凛。一通眼神交流加打手势。
结果两人还没商量出个好歹。
对面的方雅薇已经自己安慰好自己,嘴里又小声咕哝着:“不过算了算了,我想你也不是那种为了躲份子钱故意不理我的人,这几年估计也是有难处,”语毕,又话音一转,“说吧,突然找我有什么事啊?”
……
“哦哦,你说结婚的事?”
“那可不是突然就能搞定的,要准备的可多了去了。比如说婚检啊,预约啊,联系摄影师啊……反正一大堆的事。不是我说迟雪,你这人怎么回事?要不就是几年不出现,要不就是一回来就爆个大八卦给我?”
“不过话说回来,你和谁结婚啊?——哦哦,解凛啊,那难怪——等等。”
“你和解凛……和解凛?!结婚?!我靠我的手机——”
这天的这通电话。
最后以方雅薇的手机在她惨叫声中掉进马桶而惨淡收尾。
不过平生唯爱八卦的方女士显然不会放过这种难能可贵的机会——掉了一个手机,她还有自己老公的备用,于是很快又用老公的手机打来。
只不过她这次却严肃起来。
仔仔细细告知了迟雪整个领证的流程:包括什么步骤着急可以跳过,什么步骤绝对不能马虎。
“对了,到时候还有一个颁证的环节,我们当时都是带着头纱之类的道具去拍的,你记得一定也要把该带的都带上。趁着今天是礼拜,你赶紧准备起来。”
方雅薇说:“毕竟这辈子也就这一回,要拍得漂漂亮亮的才行。我把摄影师的联系方式给……唉,算了,还是不行。”
说完了却还不放心。
于是她干脆又建议:“算了算了,感觉你还懵着呢。反正我最近也空着,你打算哪天领证?我帮你搞定化妆和摄影,总之,一定给你记录下美好的领证全过程。”
“啊……?”
迟雪原本只是想来问问经验,实在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热情待遇。
不由有些受宠若惊。
“别急着感谢我,”电话那头,方雅薇却憋着笑,“先说好啊!到时候要是结婚办酒,我可是要享受贵宾待遇的。”
方雅薇后来挂断电话。
很快哼着歌儿走回客厅。
却见睡眼惺忪的老公正在给孩子喂饭,饭快喂到鼻子里也浑然不觉。一时哭笑不得。
很快,男人便被她打着肩膀赶开。
接过老婆抛来的手机,又忍不住醋溜溜地问:“刚给谁打电话啊?大清早的,说这么久。”
“给我初恋。”
“初恋?!什么初恋,长什么样,有没有我……”
“准确来说,是初恋的老婆。”
给初恋的老婆打电话你这么开心?
男人满脸写着“搞不懂你什么脑回路”。
方雅薇却懒得和他解释什么叫少女心事。
什么叫与有荣焉的青春往事。
只笑容依旧不改,轻声哼起那些年的老歌。
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的两张方寸课桌。
她在高三那段痛苦时光。
难得有休闲时间,便总喜欢埋头于种种幼稚的占星杂志游戏:譬如,把两个人的姓名笔画算出来相加减,即可算出来两人的缘分——这种现在说出来要被笑掉大牙的神奇法门,她玩得乐此不疲。
只可惜无论她怎么算,算来算去,和解凛的关系,总要不就是“关系一般”,要不就是“普通朋友”。
她不信邪,于是索性把前后左右的同学都拿出来和解凛一起算——结果越算越觉得乐呵。
对照着答案书,简直什么千奇百怪的答案都有。
直到她最后一个算到迟雪。
取绝对数,把她的笔画减去解凛,又或解凛的减去她的,都是10。
而10的答案亦只有一个。
“好奇怪哦。”
于是她左看右看,终于还是忍不住撞了撞旁边迟雪的肩膀,小声说:“迟雪,我算了你和解凛的缘分诶。”
“……”
“答案本上说你们,‘终成正果’——嘶,什么意思啊?终成正果……取经吗?”
“……”
“我只在西游记里听他们天天念叨正果正果的……等等,不对,怎么我总觉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应该不会吧,你和解凛……?”
她满心疑惑,还有一点微妙的嫉妒。
扭过头去,却见迟雪的笔尖亦不知何时顿住。
波澜不惊的脸上看不出丁点涟漪。
唯笔下一点墨渍,却悄然自卷面上晕开来。
恰如乱成墨渍点点的心。
女孩的耳根,一点一点红透。
*
佛语有云,“九九归一,终成正果”。
历经千难万险,八十一劫。
贪嗔痴恶,终究善心不改,守得始终。
是为,修成正果。
*
而亦是在挂断电话之后。
迟雪这头,预备结婚领证的第一步。
很显然,便是要找老父亲拿到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
医院里。
迟大宇还来不及为自己女儿不等他教就恢复神智而欣喜,下一秒,便被她草率决定明天就去“领证”这件大事惊得险些魂飞天外。
直到再下一秒,听她说要结婚的对象是“小解”。
快跳出嗓子眼的心这才安回去——他长舒了一口气。
半信半疑间,又忙着翻黄历、确认明天是否算得上是个好日子。
结果解凛此时正好推门进来,手里拿着诸如身份证驾驶证房产证军官证之类的厚厚一摞东西。
老迟扶了扶老花镜。
看着他,一脸傻眼表情。
还未来得及开口细问,解凛这个准女婿,便又当着他这个丈人的面开始交代自己的身家:大到身世具体,几处房产,小到用钱习惯,婚后准备养猫。林林总总,有问必答。
“大概就这些,可能,还不够多,不过以后我还会赚钱。”
话到最后。
从前枪顶着脑袋也不露怯的解sir,这才抖着个嗓子总结:“但不管有钱没钱,健康还是不……”
迟雪在背后掐他手。
于是不健康变成“不管什么样”。
“不管我混成什么样,”解凛说,“叔叔,我向你担保,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迟雪,我会,不让她过苦日子,不让她被烟熏火燎,不让她进厨房。只要我在一天,我就会把我能给的最好的都给她,如果我做不到,一定暴……”
“一定不……”
迟雪听得忍俊不禁,偏又眼含热泪。
在背后几次狂掐他手。
于是“暴毙而亡”、“不得好死”、“没有好报”变成“一定不会苟活”。
迟雪仍然觉得这话太重,掐他手掐得自己手都痛。
然而他这次还是坚持。
他说:“真的,她如果过得不好,我连下地狱都没有脸面见人……我会对她好,我没有说假话。”
这句话说出口,迟家父女一前一后笑出声来。
却也都笑出泪来。
那天的最后。
老迟坐在病床上,颤巍巍拉起迟雪的手,把她的手交到解凛的手里。
“户口本在我房间柜子的最底下那层,藏在饼干盒子里。”
他说:“小雪,爸爸知道,自己也许只能陪你人生的前半段路、一小段路。但是,你未来的人生,有这样一个人陪着你,爸爸很放心……”
“爸爸才是真的,以后百年,到底下去和你妈妈见面,爸爸可以笑着去了、不怕被她埋怨了。”
有此一言。
大家长拍板,“小辈”们也情投意合。
一切似乎就这么定了下来。
出乎意料的顺利。
也得到所有预料之中和预料之外的祝福。
只不过,从前安定和不安的双方这时却似乎倒调过来。
领证的前一夜,解凛辗转难眠,失眠到凌晨四点。
迟雪还是起夜回来钻进被窝,才发现旁边的热源本人竟还醒着,黑咕隆咚的夜里,她伸手去摸他的脸,声音里还带着含混的睡意,问他:“你还不睡?”
“睡不着。”
“为什么睡不着?”
她整个人在半梦半醒间,几乎全钻进他怀里——毕竟大冬天的,谁不爱抱着热水袋睡,她拿冷透的手去捂他的背取暖,解凛也不赶她,只伸手把她抱更紧。
却不想这么一抱。
似乎反把迟雪的睡意给彻底抱没了。
她揉揉眼睛,索性凑过去、仰高脖子亲了亲他。
“你不开心吗?”
“没有。”
“那你看起来也不算开心。”
“我开心。”
“……好没营养。”
她忽然笑:“解凛,你属闷葫芦的,说话跟挤牙膏一样往外蹦。”
说完。
她想了想,却又轻声道。
“那我再问你,跟我结婚,你害怕吗?”
寂静的房间里,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她的问题落地,许久没有得到答案。
只靠近解凛那一头的床头柜灯却倏然被摁亮:是最低档的亮度,不至于太刺眼。
解凛探出手去,翻开床头柜的抽屉,似乎在找什么。
大半天过去,终于找出一只黄色的旧信封。
正是当年他回到南方、从这间公寓带走的那一只,如今,五年过去,除了又变厚了一些,它终究还是回到了这个位置。
而后,被交到了迟雪手里。
“这是什么?”
迟雪对此却毫无头绪。
只怔怔把那信封接到手里。
下意识想要拆开看,又被解凛伸手拦住。
“等……你今年生日再看。”
他说。
“生日?那还要好几个月啊,我生日三月诶。”
“嗯,到时候再看。”
“那干嘛现在交给我?”
迟雪随手把那信封放到靠自己一侧的床头柜。
忽然又正色看向面前人,两手伸出,搭住他肩。
“解凛。”
她说:“你又在想什么不好的事了?”
“没有,”而他摇头,“只是本来就该那时候看的。”
“你写了什么?”
“……秘密。”
好家伙。
五年不见,别的不多,倒是“不能说的秘密”越来越多了。
她被气笑。
作势要反手拿过那厚信封、当场拆开来看,倒要看看他里头有什么秘密。
结果手还没碰到,却又被人一把扑倒——他为了阻止她而“慌不择路”,紧抱住她腰,她惊叫一声,人向后倒。下一秒,床头灯便又被枕边人摁灭,只被子往上一拉。
春光尽掩丝绸下。
许久又许久,方才听到窃窃私语。
“今天还要拍照片的!”
是委屈又无奈的女声:“解凛,原来你不是属闷葫芦……是属狗的。”
“嗯。”
“你还嗯!”
第60章 从前如此,以后如是。
次日一早。
迟雪和解凛赶到民政局。
想来结婚的决定虽仓促,“好在”他们预约的日子显然也不是什么非此不可的黄道吉日,排队的人看着不多,倒省了挤破脑袋排队的时间。
而方雅薇带着约定好的化妆和摄影团队,亦早已准时在门口等着和他们汇合。
“迟雪,这呢,这——”
远远看见两人走来,昔日的八卦大王一派热情地挥手。
一旁的摄影师却“嗅觉灵敏”,闻言,当即端起相机,拍下了这对准新人共举一把伞、冒着细雨小跑而来的身影:
伞柄在男人手里,却无声间倾斜到身旁;
于是女人在伞下被遮得严严实实,只他衬衣湿了半边肩、还犹然不觉,怕斜风细雨沾湿她额发,又只手护在她额前。
旁边路过一对情侣,女孩忽回头看,指着他们对自己男友小声私语。
“你朋友还真挺帅的。”
而摄影师翻着照片,亦忍不住感慨,顺手把相机递给方雅薇看。
“那可不。”
方雅薇便又笑笑:“说了他们男帅女美很般配吧?”
但事实上。
解凛其实一直很少穿白衬衣黑西裤这样过分正式的衣服,总觉得束手束脚“伸展”不开。
直到真给迟雪一大清早劝着“扮”起来——人要衣装,衣架子有衣架子的穿法,却又活似旁人拍照拉过腿,肩阔腿长的。
他大概本就尤其适合这样的装扮。
迟雪出门前,甚至还有模有样给他做了发型。
虽然也不过就是拿吹风机胡乱吹一通,但寒风却阴差阳错给做了二次定型。
一路走来,实在引得不少人回头。
而迟雪不知是不是为了配合他的白衬衣,这天穿得亦格外素净。
身上只一件长款的米色毛衣配两层底的白色雪纺裙,踩着一双四五厘米的浅色系高跟鞋,一路踏得水花四溅。
这衣服……也就还好她瘦。
方雅薇想。
穿最显胖的颜色,在迟雪身上,仍旧是空荡荡的轻盈,腰肢不盈一握。
裙底摇摆间,露出的一截脚踝雪白——连方雅薇都看得直羡慕她皮肤。只可惜,她旁边的“钢铁直男”却很显然不懂欣赏。
等两人走到近了,方雅薇还听见他们说话。
“这种天气怎么能不穿袜子。”
解凛说:“会很容易感冒。”
迟雪却唯有叹气:“我都说穿了、穿了,不信你摸摸。”
“……?”
“这个叫……哎呀,解凛,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方雅薇听墙角听得忍俊不禁。
然而,等两人走到面前,老同学之间简单地寒暄过后。
她没说两句,却又忽然紧盯着迟雪的脸。
盯得迟雪一脸茫然,下意识抬头去看解凛。
下一秒,却直接被满脸无奈的方大小姐握住了肩。
“我的姑奶奶。”
方雅薇忍不住感慨:“还好我早有预见带了化妆师——来领证诶,来领证,你连妆都不化一个?”
“我……有、有点没经验。”
她这才被提醒着反应过来。
有些不好意思,只得冲着方雅薇笑:“也很久、我都没机会化妆了。化妆品都还是昨天临时去买的,我还以为,拍这个照片和拍身份证一样,是不能化妆的——”
“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吧,”而方雅薇听得直叹气,“反正我拍身份证照片的时候,该有的什么口红眉毛之类的一样没少。”
“……诶?”
我们的“土包子”迟雪小姐还来不及表示惊讶。
旁边年轻的化妆师姑娘已然在方雅薇的安排下上前来。
解凛这时倒是自觉给人让了路——迟雪遂僵硬地坐在民政局大厅的长椅上,久违地任人往脸上“妆点”。
粉底眼影这么一通招呼下来,等她闭眼再睁眼。
却见解凛似乎和方雅薇说了什么,转身又撑着伞出了门。
等到他回来,迟雪已被方雅薇和化妆师、摄影师等一众人围在中间。
方雅薇说你的脸真的好适合上妆,化妆师夸她皮肤好。
摄影师举着相机连按几下快门。却不知是谁先注意到解凛回来,又忙起哄似的把他拉到她跟前,问说:“是不是很漂亮?这个妆很适合迟雪吧?”
有吗?
迟雪有些不自在地捧着脸。
心里却也期待他的回答,是以两眼盈盈地看着他:
焉知她往日里的脸总是寡淡的。
因素面朝天,因不大爱做表情,总显得清冷孤零。
化妆师大抵也知她气质如此,因此并没有做太多繁琐“工序”,只描描画画,给她添了两颊飞霞,添了眼尾流朱,添了唇瓣淡淡血色。
却恰如一点红墨落了清水。
晕染开,她整个人亦倏然便熠熠生辉起来。
在这一点上,或许方雅薇说得对——如宣纸适合泼墨,她亦是张极适合化妆的脸。
可解凛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好像没有夸奖,亦没有惊讶。
迟雪见状,难免有些失落。
只又小声问他:“是不是觉得看不习惯?”
话虽如此,女孩子爱美的心情却难免别扭。
眼见得气氛似乎在自己的起哄下变得诡异,方雅薇忙跳出来打圆场。
不料场面话还没说出口。
——解凛却又突然笑了。
将手里的伞和提着的牛皮纸袋放在一旁,他蹲下身,与坐在长椅上的迟雪平视,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很好看。”
他说。
迟雪一愣。
低下头,又看见那点浅褐色的、小小的痣,藏在他的右眼眼尾。眼睫扑扇,时隐时现。
那一眼——莫名地,她却忽然想起小时看过的书。
想起书里的孩子问作者,什么是洁白。
而那作者回答说。
【将来有一天,你爱上一个人。】
这一刻,他亦只是定定望着她。
【……而他也爱上你。】
那个扎着两只长长的黑辫子,戴着眼镜,却藏不住圆溜溜水灵灵一双眼的女孩。恍惚仍坐在时间的尽头,窗边的座位,等待着他说出这句话。
迟来很久的这句话。
从那一刻到现在。
这个姑娘始终留在他心里。
从前如此,以后如是。
【从他看你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就是真正的洁白。】
“迟雪,”他说,“你真的很漂亮——一直一直,在我心里,一直都很漂亮。”
这便是他搜肠刮肚,最真挚的赞美了。
而这一秒,亦被长留于相机的底片中。
镜头对焦。
女孩右手捂住脸。
擦擦这边、又轻捂这边,小心翼翼的姿态,似乎唯恐碰脏了来之不易的妆容。
可尽管她眼睛红红,鼻子亦红,笑起来仍然那样美。
让人一望相片即知。
她嫁给了对的人。
于是。
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字的那一刻;
肩靠着肩,头并着头,留下结婚证上红底相片的那一刻;
颁证厅里,她披上白纱、整理头发的那一刻;
他红着眼望她那一刻——
每一张。
每一刻。
镜头记录下了这平凡却温柔的人世一天。
只是,后来方雅薇却仍然忍不住问摄影师,说那天辛苦拍了那么多张照片,好多感人的瞬间,怎么整理到最后,竟然把一张构图最简单的当成了封面。
她弦外之音,有小小的责难意味。
电话另一头。
摄影师却笑着反问:“你觉得构图最简单吗?但我觉得这张照片,一百张接吻或者拥抱都比不上。”
而那张被他选作封面的照片,其实只是一张远景。
那时他们已离开民政局,和那对新婚夫妻在门口分开。
他和化妆师张张正聊天,说着说着,张张——今天莫名其妙也被气氛感染到而哭了好多次的小女孩,又哽咽着指了指他身后,说:“你看。”
于是,只那一眼。
或许是因摄影师的灵敏嗅觉。
又或者是奇怪的共情在作祟。
让他在那一刻,举起相机,拍下了那张最最难得的相片:
远处的树下,牛皮纸袋里的包装盒被放在一旁。
迟雪站着,举着伞,伞却以一种“顾人不顾己”的姿态往前递。
她自己湿了半边肩膀也浑然不觉,手虚虚按着蹲在面前的解凛的肩。
而他低着头,手里拿着一只长筒雪地靴,正准备给她换上。
长筒靴是白色。
但笨重得并不好看,很是直男的审美。
唯一的优点,大概只有,可以刚刚好遮住她裙下盖不住的一截脚踝。
嗯……
丑是丑了点。
但是,老了之后,大概也许不会因爱美而被老寒腿折磨吧。
“我拍过很多架势很大、气氛很足的婚纱照,领证也跟拍过很多次,”摄影师说,“老实说,这种姿势我都故意安排很多次啦——但是莫名其妙,就是觉得,这张是最值得纪念的……也最好看的。”
毕竟,照片的意义,本身亦不过是留住美好。
冬雪日,落雨天。
算得上人生最重要的一天。
许多人在乎你是否造型美丽,模样吸睛;
但有一个人,他心里只想你不要感冒,不要生病。
“妈的,看得我都想去结婚了。”
摄影师说着,点了根烟。
吞云吐雾间,话里却又带笑:“我老想着,拍了这么多,分分合合都有,一年来两趟和不同的伴拍婚纱照都有,到底什么是爱情——一直想不明白。直到最近这两年,兜兜转转,自己也经历过,才大概算是想明白了个大概。”
他说。
“你拍得再美,再浪漫,那都是设计,不是生活。你得等、等相机不在了你再看——看到会哭,看到会羡慕——冷暖自知的时候,你自己就明白,这是爱情。”
是脚踏实地、要白头偕老的爱情。
*
当然,也不知这算不算是“预言成真”的魔力。
总之后来。
收到相册的“新婚夫妻”亦果然很满意。
就连许久没有上微信的迟雪,那一天,也忍不住发了条仅自己一人可见的朋友圈。
打完最后一个字时。
去餐车车厢给她买水果的解凛亦正好回来,坐在她身边。
这趟开往深城的高铁,恍若去往一段未知的命运分岔口。
但这一刻,她的心却空前的平静。
身旁,解凛递来一只剥好的橙,问她:“刚刚在写什么?”
她原本下意识要回答。
然而,又想起几天前夜里某人的回答。
于是也有样学样,神秘兮兮道:“……秘密。”
“……”
“老公,学你的。”
他剥第二只橙的手倏然一顿。
但“始作俑者”似乎乐在其中,喊完这一句,又装作没事人似的低头吃橙。
直到吃了两口又两口,见他还僵着,才又故意孩子气地凑上前去、盯着他看——行径之“恶劣”,某种程度上,倒是颇似那些拿到了结婚证当契约便开始放飞自我的婚姻另一半。
她说:“你为什么不回我。”
回……什么?
“回我一下、回我一下。”
她牵一牵他的袖角,小声说。
他禁不住她这样的语气。
末了,只得亦红着耳根侧过身来,伏在她耳边,嘴唇翕动。
高铁却恰时驶过隧道。
轰隆的噪声,盖过耳边如蚊蝇细语。
但她仍然听得一清二楚。
亦是听完才知害羞。
脸埋在掌心,许久,闷闷笑出声来。
又把手机递过去,说:“自己看。”
他便“乖乖”看了。
在那张配图是相册封面的朋友圈里。
她只简简单单,写了两行字。
【在我三十一岁的普通的一天。】
【我嫁给了我生命里最不普通的那个人。】
十七岁那年,我向名为青春的洞窟中抛下一颗石子。我双手合十,祈祷说,“请倾听我”。
然而石子下沉,下落,却始终没有回音。
所有人都说,洞窟太深,声音传不到这头。
只有我不相信。
于是一颗接一颗。
我在等待着,把年岁打磨又打磨。
直到某个平凡普通的一天,忽然清楚地,听见了“咚”的一声从洞窟下传来。
然后是“咚、咚、咚”。
无数个咚,无数次比心跳还要更响亮的声音。
我才知道。
原来十四年,我丢下了这么多石子。
原来十四年并没有这么漫长。
最好的。
他在最后等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