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作品:《谁都可以种地,包括杀手与作精》 他自小生活在永康村,只记得阿爹每日都逼他练武,直到六年前,墨显打败了阿爹,从此传承他的衣钵——做一个拿钱办事的杀手。
而逼他练了这么多年武的阿爹交代完所有事,第二日就自杀殉情了。
墨显对钱没有太多追求,反而更喜欢种地,所以很少接单。即便如此,他在江湖上的名号依旧赫赫有名。
只因普天之下没几人可以潜入重兵把守的皇宫,还能完好无损地出来。
墨显撞见南梧洗澡,只能说是一场意外。
有人出一千两银子让他进宫盗书,墨显从藏书阁出来时,撞见巡逻的侍卫,索性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大的宫殿,等深夜再出去。
只是没想到正好选在南梧沐浴的殿中,还看到了他的身体。
既然如此,他自然是要负责的。
恰好南梧也想逃出去,他便将计就计,设法混入路过永康村的商队,带人一起离开皇城,只是没想到中途有人派了死士追杀,他与那几人缠斗之时,墨显受惊跑入深山,还伤了胳膊。
好在他已将那些死士引入深山,杀掉后喂虎,又做了南梧葬身虎腹的假象,等再过些时日,若无官兵搜查,便带南梧南下,彻底离开这里。
见墨显背对着他不动,颐指气使的小少爷后知后觉想起自己寄人篱下的处境,心虚地打哈哈:“也不是想要你伺候我,我是心疼你大半夜还要烧水,多累啊,都是男人,咱俩一块儿洗多省事……”
墨显转身,看着昏暗灯光下愈显富丽堂皇的小皇子,他在宫里沐浴时有专门伺候的小太监,还有美酒佳肴做伴,哪怕与自己成亲,也不该为此降低标准。
“我帮你。”墨显撸起袖子,走近后蹲下给人脱鞋。
南梧虽然睡了一觉,但四肢还是软绵绵的,带着剧烈运动后的酸痛。
见状内心窃喜,但白皙的面皮上却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墨大哥,麻烦你了,等我胳膊好了,我也伺候你洗澡。咱们有来有往,地久天长。”
墨显握着南梧纤细脚踝的大掌骤然一紧,在油灯下显得更加凶悍的双眸圆睁,像正在狩猎的猛兽,紧紧锁定双手向后撑着长凳的纤弱哥儿。
南梧被盯地吞了口唾沫,磕磕巴巴道:“怎……怎么了?”
墨显垂下眸,将他的白袜褪去,闷声道:“无事。”
掌心中的脚很是细腻柔软,纤细修长,白生生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圆润的脚趾上有一枚硕大晶莹的水泡。
墨显自小习武,手上,脚底都是茧子,长了水泡直接戳破,过几天就好了。
但小哥儿不一样,全身上下没一处是硬的,需要精细些。
“我去找针,把水疱挑破,再涂些药。”说完便去里屋翻找。
南梧挪了挪屁股,单手去解腰带,宽大的袍子散乱下来,露出洁白的亵衣。
等墨显出来时,那不安分的哥儿已露了半边圆润的肩膀,坐在凳子上扭来扭去。
他闭了闭眼,捏着针的手都在抖,半晌后才蹲到南梧面前,拾起凳下晃悠的那只脚,放在膝头。
墨显将针在火焰上一烤,抬眸看着南梧:“可能会有些疼,忍一忍。”
“这有什么?”南梧一脸骄傲地挑着下巴,信口胡诌:“我在家里什么活都干,烧水做饭扫地种田,再苦再累都不怕,还会怕这点疼?”
墨显指尖微动,揉了揉比他手还嫩的脚,没有附和,趁机将水疱挑破。
随着里面的液体被挤出,那层薄薄的皮贴到肉上,一阵刺痛袭来。
南梧嘶了声,又想起方才的豪言壮志,迅速噤声,鬼鬼祟祟地瞟了墨显一眼,好在他只顾着挑水泡,没听见自己的痛呼。
说起来,活了十八年,这还是他第一次长水泡。
“好了吗?”
“好了。”墨显把针放到桌上,拿出小瓷瓶,将淡绿色的药膏敷在水泡上,用纱布轻轻裹住。
南梧百无聊赖地用指甲拨了拨桌上比自己中指还长的针,“你这针怎么没有针眼,没针眼怎么缝衣服啊?”
他虽然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
墨显身体一僵,有一瞬间都怀疑南梧在试探他。
没有听到回答,南梧动了动脚趾,示意蹲在地上的男人看过来,锲而不舍地追问:“这个针没有针眼哎。”
墨显抬眸,对上那双黑白分明、不带一丝诘问的眼睛,他便知道自己多虑了:“这是猎兔子用的飞针。”
“猎兔子,怎么猎?”南梧一脸好奇,“难不成用手飞啊,兔子跑那么快,怎么可能猎到?”
墨显见他感兴趣,从怀中取出一个精巧的暗器,将飞针装进去,抓着南梧的手放在机关上:“对准猎物后,按这里。”
南梧只觉得手心一麻,飞针便射向木质窗户,“叮”的一声,飞针一半扎进木头里,声音之大,让在里屋乱窜的咪咪探出门框,眼珠子警惕地瞪圆。
墨显把暗器放进南梧的宝贝匣子里:“等你胳膊好了,我带你去山里打猎。”
南梧听了,只好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先褪去身上碍事的衣袍,只着轻衫坐在凳上,打着哈欠看他摆弄木盆里的帕子。
墨显拿着温热的帕子,朝南梧伸出一只手,眼角泛着泪花的小哥儿乖乖伸出胳膊,把手搭到他掌中。
“腿。”
擦完上半身,墨显拍了拍膝盖,示意他把腿放上来。
南梧揉了揉眼睛,刚抬起右腿,左边屁股一阵肉被撕扯掉的钝痛。
“啊!”他大叫一声站起来,差点碰翻水盆。
墨显扶住扑过来的纤弱身影,“怎么了?”
南梧立即脆生生地告状:“这凳子夹我屁股肉!”
他撩起衣摆,一边用手搓后腿,一边扭身去瞧,但油灯太暗,这个姿势又过于考验人体柔软度,根本看不到什么。
墨显把人揽在怀里,帮他稳住身形,端起油灯凑近些看,那白皙软弹的丘陵上多了一道骇人的青黑,隐隐有扩散的趋势,最中间还破了皮。
南梧呲牙咧嘴,扯着脖子问:“是不是很严重?我感觉肉被夹掉一块。”
“没有夹掉。”墨显声音有些沙哑,他停顿一下,咽了口唾沫,才接着道:“破了点皮,先涂些消肿止痛的药,过两日用药酒揉开。”
他迅速给人擦了一遍下身,取了药箱中白色的小瓷瓶,在伤处薄薄敷了一层,然后用外袍裹着人抱进里屋。
南梧抱着枕头趴在床上,看着土墙上虎背熊腰的影子,无聊地在影子头顶比了个兔耳朵,在墨显转身前迅速收回。
“被褥都是新的,我在隔壁屋,有什么需要就喊一声,不要自己下床。”墨显捞起地上到处溜达的咪咪,擦干净爪子后塞进帷帐:“让它陪你。”
南梧乖乖点头,就算墨显不说,他也会这么干。他可是伤员!多受点照顾是应该的。
晚春还有些冷,但床上的被子很厚,嗅着有股温暖的气息,盖到身上,连骨子里都是暖的。
眼见油灯发出的光辉越来越弱,南梧从帷帐中探出脑袋:“墨大哥,晚安。”
墨显脚步一顿,他虽然没听过晚安,但从字面也能理解这两个字的意思,怪新鲜的。
“晚安。”
南梧捂在被子里,半个月的奔波劳累让他有种不真实感,手在咪咪软乎乎的肚子上抓了抓。
刚才还打呼噜的小猫咪立马竖起尾巴,爪子按住作乱的手,用小尖牙磨,嘴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伴着这呼噜声,他慢慢合上眼。
晨曦微露,金轮当空。
南梧鼻尖萦绕着清冽的桃香,脑袋一片沉重,他推了把头顶热乎乎的暖源,咪咪“喵呜”一声后,迈着猫步蹲到他胸口,南梧这下彻底清醒了。
拉开帷幕后,刺目的光芒闯进眼帘,从窗户里照进来的光不难推测外面昊日当空的场景。
南梧差点蹦起来。
这都大中午了吧?第一次住来别人家,就睡到日上三竿,这成何体统?尤其是他昨天还信誓旦旦,说什么家里家外一把好手,结果起都起不来。
墨显要是觉得他没用,想退货可怎么办?
南梧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十分清楚,没房没车没钱没户口,就他这种四无人员……不对!没有户口,他连人都不算!
除了巴着墨显之外,还能有其它的生存方式吗?
南梧胡乱套上衣服,趿拉着鞋一瘸一拐跑到院子里。
昨天回来已是深夜,他没认真看过房屋布局,现在一看,比他想象中的农家小院大上许多,四周还垒了两米来高的土墙。
除了自己住的主屋,进门右手边先是厨房,紧挨着的是东屋,马厩在大门左边,然后是茅房。主屋西侧有一条小道,应该是通往后院。
正在给马儿喂草的墨显听见动静,转头看到一颗蓬松的海胆头颠颠儿跑来。
两人一对视,南梧便心虚地先发制人:“你怎么不叫我起来啊?我昨天就是太累了,正常情况下五点钟、就是寅时,不到寅时我就起床做饭了。”
墨显挑眉,不置可否,但还是点点头:“那我明天叫你起来做饭。”
南梧:“……”他怎么不按计划来?正常人不都客套两句,说不用不用,你歇着就好吗?谁家好人五点就起来做饭?
但话都说出去了,他只好硬着头皮接下:“这就对了,正好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他话音刚落,一旁的马就打了个鼻响,撅着嘴露出洁白的大板牙,耷拉着舌头略略略,眼珠子朝后翻,一副嘲讽的表情。
南梧瞪眼,“它嘲笑我!”
墨显拍了拍马脖子,沉声道:“二黑!”
二黑收了舌头,但一直用眼睛瞟南梧,还伸着脖子,贱嗖嗖的。
南梧站在安全区域,双手叉腰:“再看就给你绝育!”怕绝育二黑听不懂,他又解释:“就是骟了你,去势!”
听懂后的二黑宛若晴天霹雳,草也不吃了,缩回棚子里,骂骂咧咧地鬼哭狼嚎。
墨显面巾下的嘴唇勾起,提醒得势后一脸得意的南梧:“它两年前就骟过了。”
“啊?”
南梧摸摸鼻子,怪不得反应这么大,“为什么骟了,不留着配种吗?”
南梧在现代学过马术,除了需要参赛的马儿和马场控制繁殖外,一般都不会给马绝育。
农村的马就更不会了,他听教练说,很多人都会花钱找雄壮的公马配种,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二黑虽然贱,但身躯高大,毛发乌黑,是匹不可多得的好马,要是出去卖……不是!是配种,也能养家糊口了。
墨显将草倒进马槽的动作一顿,随后若无其事道:“它太过折腾,晚上一直嘶鸣,吵得村里人睡不着觉,便骟了,可以安静些。”
随即嘱咐:“二黑脾气差,我不在的时候别靠近它。无聊可以去后院找大黄玩,它性格温和,过些天生了小牛,便放在院子里看门。”
南梧一听,两眼放光,他穿越前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养牛,打算买一只回来放别墅里养,结果还没实施就穿到古代。
一听后院有牛,哒哒哒就想往后院跑,被墨显叫住:“先吃饭。”
“好哦。”南梧拐了个方向,踩着墨显的脚印进了厨房。
厨房里蒸汽腾腾,墨显揭开木制锅盖,将蒸红薯和炒的野菜端出来,掀开箅子,里面还炖了小半锅的鸡肉。
南梧伸长脖子嗅着肉香,肚子都快打鼓了。半月以来,除了昨日,他没吃过一顿好饭,睡过一顿好觉,现在看到肉,就差两眼放光了。
他抢着上前端起托盘:“我来帮你。”
墨显将肉盛进敞口的陶罐中,紧随其后。
南梧把托盘放到桌上,环视一圈,想着挑一个不夹肉的凳子,却发现昨天夹自己屁股的那条长凳已经不见了,随口一问:“怎么少一条凳子?”
“那条凳子不稳,劈成柴火烧了,日后重做一个。”墨显放下陶罐,取来一个四四方方的垫子放在长凳上,示意南梧坐下。
南梧听后有点扭捏,觉得墨显像那种孩子摔倒就打地的家长。
但心里又止不住高兴,昨天被夹了一下,屁股就疼到现在。要不是寄人篱下,就按他以前的脾气,那凳子早扔垃圾桶了。不过现在的结果,他也比较满意。
面容艳丽的少年坐在桌前,唇角噙着笑,将不够丰盛的菜肴和廉价的器皿衬得更加寒酸,整个屋子都是灰扑扑的。
金尊玉贵的皇子就该躺在金银窝里,哪能和自己消磨在这无趣又贫瘠山窝窝中?
墨显心中迅速有了决断,他这些年攒下不少积蓄,该去州城买座宅子,再经营一门生意,成家立业。
想到南梧的身份,他决定将住所定在穹州,富庶,离皇城又远。
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改善家中的条件,“我明日去镇上买瓷碗,再去裁缝铺做些垫子铺在凳子上,今日先将就着。”
南梧戳了戳图案古朴的陶碗,这放在现代也有个三四万。无奈时运不济,放在这古代,也就五六文钱。
听墨显这么一说,当即就道:“那买最贵的!”
刚说完便意识到这句话不符合自己贤惠、勤劳朴素的人设,生硬地自圆其说:“买一个最贵的给你用,你是一家之主,用这种便宜的碗,哪能衬托你的身份?”
墨显:“……”
小哥儿的心思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他便也顺水推舟:“听你的。不过只换一只碗不像样,便全换了,也不贵。”
南梧听后喜滋滋的,果然男人都是需要哄,他只用学着小妈那套,就能把墨显这个没见过世面的糙汉子死死拿捏住,到时候他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家之主,金子银子房子全是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