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衔尾蛇

作品:《前夫哥真是手段了得

    新神历1918年12月8日。阴。


    联邦。琥珀公国。


    阿帕尔郡。


    阿克顿刚在旅馆中将行李安置好,耳边就传来了布兰森若有若无的哀叹声。


    那几声叹息也不算大声,但就算阿克顿并没有仔细去听,其实也能猜出来布兰森到底在叹什么。


    毕竟,这位五感敏锐的少爷就算是住在他德洛群州那小破房子里,也是睡在他以严格的数值搭配而成的床铺上。


    可现在,大少爷不仅需要躺在硬如钢板的床上睡一个星期,还要跟阿克顿挤在一张小破床上。


    这样的前提条件之下,又怎么可能不让布兰森哀嚎。


    但也可惜,这次来联邦执行的任务并不是阿克顿独自前来的任务,而是由德洛群州的一位长官领队而来的。


    否则,阿克顿肯定会带着布兰森前往更好条件的旅馆。


    至于现在——


    阿克顿看向正靠着门框叹气的布兰森,本还想着要邀请布兰森去外面逛逛好散心,结果布兰森却是先开口了。


    “你们这次来这里也算是代表艾瑞多斯帝国的使臣吧?怎么让你们住这么寒碜的地方?”


    布兰森说话时并没有看阿克顿,而是一直看着甚至有些破破烂烂的屋檐。


    阿克顿轻笑一声,头微微一侧,目光也看向了街道的尽头:“经历过层层克扣之后就是这样的。”


    “这样?”


    “嗯。”


    布兰森有些不满地皱起眉来。


    阿克顿见状,当即又开口道:“要不要出去外面走走?”


    他联邦此行并不是一份闲差。


    因此,他并不想要在现在这段难得的、能与布兰森的独处时间里,还要讨论德洛群州的糟心事。


    “你们什么时候集合?”


    “今晚七点。”


    布兰森微微挑眉,现在才下午一点不到。


    如果现在出发,那他们在吃完饭之后,说不定还能去剧院看会儿电影。


    说干就干,布兰森朝阿克顿勾了勾手,示意阿克顿赶紧跟上。


    两人的午餐吃得简单。


    毕竟布兰森没看到喜欢的菜品。


    照布兰森的原话来说,便是如果要他吃些东西,那他还是宁愿去喝营养剂。


    阿克顿哪里不懂布兰森这是被他养刁了胃口。


    明明布兰森还在与他抱怨,可他却还是压不住嘴角。


    最终,阿克顿的行为自然也惹得布兰森恼羞成怒。


    所以,布兰森直接冷哼一声,就一甩手跑往剧院了。


    这到底还是阿克顿理亏。


    毕竟若是要陈明罪状,首当其冲的应该就是他不该做饭做得那么合布兰森胃口。


    否则布兰森也不至于落得现在这般,出门下馆子都吃不上好吃的东西的下场。


    阿克顿眼看着布兰森故作气愤的背影,心头又软得一塌糊涂。


    他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右手轻轻地在左胸上按了几秒,才堪堪将胸口异样的跳跃速度压下。


    他抬腿,又追上布兰森的脚步。


    可即便他没走多快,却还是很快就又走到了布兰森的身侧。


    ——布兰森这是在等他。


    阿克顿不觉垂眸,情不自禁地低笑了声。


    但紧随于阿克顿那声笑之后的,便是来自布兰森的愤怒肘击。


    阿克顿吃痛。


    布兰森又小声骂了句活该,随后便将手里的票根塞到了阿克顿捂着胸口的手中。


    阿克顿低头,便看到了票根上毅然印着几个大字《毕阿图斯的真理》:“你什么时候买的票?”


    布兰森也没多想,几乎是下意识地就回答道:“就你刚刚还在后面傻笑的时候。”


    “你身上居然有钱?”


    “一直都有啊。”


    阿克顿的眼睛一眯:“那你之前还跟我说你身无分文无处可去?”


    “我确实身无分文啊!我现在用的可是——”布兰森说到一半,声音却是戛然而止。


    阿克顿眯着眼睛朝布兰森微微一笑,莫名其妙地就让布兰森往后退了好几步。


    只不过现在阿克顿的神情,就跟他那只白狐每回要做坏事之前要露出的表情一般,布兰森一晃神,连狡辩都给忘了,脑子里光顾想着现在的阿克顿还挺可爱去了。


    但素来嗅觉灵敏的阿克顿也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主。


    他几乎应该是被称为穷追不舍的问:“可是什么?”


    布兰森倒吸一口气,凶狠地瞪了阿克顿一眼:“关你什么事!”


    说完,便直接冲进了剧院。


    阿克顿站在布兰森身后,自然是丝毫都没错过布兰森那已经熟透了的耳尖。


    他紧紧地握着那张票根,可却又担心将那张票根折皱,便又不敢真的使上什么劲。


    直到他的指尖因为这股矛盾的力冲击得开始发颤,阿克顿才猛地回神,用自己那只已经有几分麻痹的手,颇为珍惜地将那张票根贴在胸口上——


    即便布兰森没说,可他却还是知道那什么金库的。


    “等等我。”


    阿克顿又笑着跟上了布兰森的步伐。


    待到两人在剧院的单独包间内坐定之后,阿克顿才低声开口打破两人之间的沉寂:“我没想到你居然主动选择来看这种类型的话剧。”


    “我就不能来看神话故事了?”布兰森瞪眼。


    “当然可以。”阿克顿又抿嘴压住了嘴角的笑意。


    眼尖如布兰森,又怎么可能感觉不到阿克顿的小动作,当即又不耐烦地将手边的那杯饮料一饮而尽。


    阿克顿被布兰森这般豪迈之举惊得瞬间瞪大了双眼。


    琥珀公国素来以酿酒著称。


    而作为琥珀公国的国都,阿帕尔郡的大剧院包厢所提供的饮品,自然就是琥珀公国门面国酒——冬泉酒。


    冬泉酒的制作方式神秘,几乎除了琥珀公国专门掌管此项的贵族之外,就没有任何人会做。


    这其中,甚至还包含琥珀公国的皇室。


    不过这些也都不算是什么重点。


    最重要的其实是因为冬泉酒不仅配方神秘,琥珀公国还法律明令禁止出口。


    因此,即便冬泉酒价格并不算贵。


    可一旦离开了琥珀公国,也就再喝不到了。


    而冬泉酒敢做得如何玄乎,自然也是因为冬泉酒的口感风味极佳。


    一般的酒,往往蒸馏次数越多,就会愈发辛辣。


    可冬泉酒却不一般,在经历过多次蒸馏之后,即便冬泉酒的酒精含量往往高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可冬泉酒却还是保持着它未经蒸馏时的甜味。


    按照琥珀公国的传说,冬泉酒会是这样的,是因为他们的守护神毕阿图斯当初在追求真理时,灵感迸发时引用山泉酿造而成的。


    那股始终藏于冬泉酒之间的甘甜味,便是毕阿图斯在追求真理的路上,最深刻的感悟。


    『行路千里,勿失本心。』


    舞台中央,那位饰演毕阿图斯的人举着盛在圣杯之中的冬泉酒,如同神明预示一般吟咏着。


    “哈哈。”


    布兰森忽然笑了两声,阿克顿当即转头看向他。


    现在的布兰森看着其实也还没醉。


    只不过因为刚刚喝酒喝得急,只怕是已经开始头脑发昏了。


    阿克顿伸手轻轻地拉了布兰森一下:“头晕要不要先走?”


    “不走。”布兰森摇头,“我要看这个。”


    阿克顿默然。


    大多数事,他都是乐意顺着布兰森的心意来的。


    尤其是现在这样的场合。


    即便布兰森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可阿克顿一直都很清楚,布兰森的酒品很好,是不会瞎胡闹的。


    顶多话会很多。


    就像现在这——


    “为什么毕阿图斯是真神亚伯拉罕的弟弟,却不是真神呢?”


    布兰森疑惑地问。


    “因为「真神」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其余的都是无限接近于「伪神」。”


    阿克顿如实回答。


    “为什么「真神」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因为「真神」是一个定义,而不是概念。过去的「真神」是亚伯拉罕,现在的「真神」是奥斯卡尔·佩斯利。”


    『——世人,皆可成神。』


    “可为什么是他?我看你比他更像那位所谓的真神呢!”


    布兰森又乱七八糟地说着,听得阿克顿忍俊不禁。


    他眷恋地伸手拂过布兰森额角的软发,轻声地安抚道:“因为他的心是空的。”


    『唯多情者,才谓「真神」。』


    『唯长情者,是谓「人」。』


    “那你呢?你心里还装着什么呢?”布兰森又问。


    阿克顿微微一愣,低头喝了口酒,之后才轻声回道:“你。”


    布兰森的眼睛眨了眨,忽而便站了起来。


    只不过他却又好像是酒喝多了一般,一个没站稳,便直直地往阿克顿的身上跌去。


    阿克顿眼疾手快将人接住,可当即,两人就以一种相当暧昧的姿态挤在一张小沙发上。


    “要我先把你扶起来吗?”阿克顿问道。


    “不要。”布兰森几乎是在阿克顿话音刚落时,便张嘴反驳了。


    末了,布兰森尤觉不足,便又朝着阿克顿吐了吐舌头,赫然一副任性的模样。


    阿克顿的心尖软得不行,可却还是压着声音哄道:“可是现在有点挤,我有点难受了。”


    “可我是故意的。”


    “什么?”


    布兰森轻轻一笑,伸手勾起阿克顿的下巴,随后在阿克顿的双唇上,轻轻地落下一吻:“哨兵可没那么容易喝醉到跌倒,阿克顿。”


    “我是故意摔你身上的。”


    说罢,他又低头重新咬住阿克顿的双唇。


    ……


    本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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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初更留:


    写到回忆篇的后半段两人拉扯的内容时,随机歌单竟然给我循环到了《Cry For Me》,我忽然感觉到了一阵触动。


    就想起来,八月份的时候,我抽塔罗牌问文名要叫什么,然后就问到了像是阿克顿一样的灵体。


    他一直在牌里哭着说“老婆死了他心如死灰想殉情”。所以今天写到小两口终于有了点身体接触的时候,我听到这首歌,忽然放缓了我的码字速度。


    我以一种极为缓慢的速度写完了这三千字,我大概写了三个多小时,但是我真的很享受这段时光。


    尽管我忙到了三点才有空开始码字,可我却还是写着写着,猛地想起来,我们家孩子的感情就是这样美好。


    这不就是我最初写他们两人故事的原因吗?


    于是就这样感动地写完了这段作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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