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的孩子怎么都好看

作品:《爱后即焚

    那天的争吵和眼泪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问题没有解决,反倒每况愈下。


    他们的感情好像发起了低烧。


    混沌酸痛但不致死。


    游弋开始失眠多梦,对梁宵严也忽冷忽热。


    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走神、盯着虚空中的一点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像个被抽掉内胆的外壳,每天机械而沉默地陪梁宵严吃饭、回家、洗澡……然后在哥哥想要抱他时,说我太累了。


    他们做得很少,亲吻也不多。


    明明以前睡着觉梁宵严不小心压到他头发,他都要撅个嘴撒娇,说好疼啊哥香我一口。


    现在走在家里打个照面,他也只是默默地侧身躲开。


    而这种低烧会在极少数的时刻,转变为高热。


    半夜惊醒,梁宵严本就因为他的事没睡踏实,隐约感觉到身下有羽毛在挠。


    睁开眼一看,弟弟的脑袋正埋在那里急躁地耸。


    他要得很急,牙关锋利,泪水口水胡乱淌,呜咽夹杂着几声悲鸣。


    如同中了情蛊的病人,他对哥哥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渴望,好像这一秒不给他下一秒就会死掉。


    连前期准备都来不及做,梁宵严把他翻过来,强硬地遂了他的意。


    游弋瞬间僵住,像片泄气的瘪气球,趴在那儿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汗涔涔的身体强忍着发抖。


    梁宵严捋过他的脸,看到他疼得直咬枕头。


    什么兴致都没了。


    连这种事都成了痛苦。


    “……你到底怎么了?”


    梁宵严趴在他背上,大手抚过他汗湿的额头。


    游弋脸上透出几分被折腾坏了的红晕,睫毛湿漉漉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黑亮的眼底像两块小镜子似的映在缎面枕头上,显得可怜又懵懂无辜。


    都这样了还在小口小口地往里吞。


    梁宵严抽他一巴掌,他就不甘不愿地乖下来。


    “疼不疼?”梁宵严亲亲他。


    他不出声,只眨巴眼。


    “疼怎么不说?”梁宵严气他又爱他,“想让我也疼,是吗?”


    游弋摇摇头,“我惹哥生气了,我怕喊疼你就不给了……”


    “你还知道我生气。”


    梁宵严慢慢退出来,伸手到床头拿药给他抹。


    游弋对橡胶过敏,市面上卖的大部分润滑他也不能用。


    刚开始那两年每次做梁宵严都得伺候他很久,久到游弋受不住了拼命哀求,甚至还会爆粗口。


    “直接来吧我要疯了……别他妈磨我了…!”


    张牙舞爪的一通闹腾只会换来梁宵严在他臀上甩的一记,“我再听你讲脏话?”


    “……”


    游弋在床上向来没有话语权。


    就算有也不能顺着他的性子胡来。


    从小到大梁宵严都没舍得让弟弟受过一点疼,没道理就因为和他在一起了就要受这份罪。


    “对不起……”游弋扁扁地撅在那儿,脸闷在枕头里。


    梁宵严不吃他这套,小心细致地给他涂药,“想要了上来就啃,不想要就对我爱搭不理。你当我是什么?按摩棒?”


    游弋顿时脸臊通红,“哪有……”


    “按摩棒都没有你这么大号的。”


    那晚到底是没做下去。


    梁宵严帮他涂完药,去浴室简单洗了洗,回来就把他扣在怀里,按下床头的按钮。


    几声嘎吱嘎吱的响动过后,床轻轻晃了起来。


    游弋从小就喜欢摇篮床。


    小时候看到谁家孩子睡在摇篮里被妈妈晃荡,他羡慕得都走不动道。


    梁宵严说给他也打一个。


    铁架子的买不起,但木头的应该可以自己打。


    他就问:“哥哥和我一起睡吗?”


    梁宵严失笑,“我睡不下,我长大了。”


    他闻言立刻板起胖脸:“那我也不要了!什么破摇篮床!”


    嘴里喊着破摇篮床,再看见了还是会偷偷羡慕。


    后来梁宵严赚了钱,买了房,第一件事就是给他打摇篮床,能躺下两个人的那种。


    他抱着弟弟陷在柔软的床褥里,薄被盖到腰间,月光铺在他们身上,大床慢慢悠悠地晃。


    一个月来为数不多的温馨时刻。


    两只陷在摇篮里的小动物,安静地互相依偎着。


    游弋趴在哥哥胸膛上,一条腿搭着他,半梦半醒间听到梁宵严开口。


    “明天哥带你去看医生。”


    他怀疑游弋生病了。


    游弋沉默片刻,“我不想去。”


    “生病了就看医生,没问你想不想。”


    “医生治不好的。”他语气笃定,顿了顿,又求救似的问,“如果医生治不好呢?”


    梁宵严一向不喜欢如果,假设没有意义,只会让人过早地承担恐惧。


    但这次他认真想了想:“真到了那一步,哥会陪你一起。”


    月上中空又沉入蓝海。


    第二天难得的晴空万里。


    梁宵严带游弋去医院做了个全身检查,结果显示远没有那么糟糕,甚至可以说非常良好。


    梁宵严单独问医生,“他到底生了什么病吓成这样?”


    医生再三斟酌:“嗯……有点上呼吸道感染?”


    梁宵严听完并没有轻松多少。


    查不出来的病只会更难治。


    “会不会是心里的问题?”


    他又带弟弟转战市内最权威的心理医院,两名专家先后问诊,最后得出相似的结论。


    ——病人非常害怕,但问不出来他在害怕什么。


    梁宵严眉宇间更加凝重,盯着报告单沉思半晌,走出诊室。


    临近中午,窗外一点阳光都没有,反而阴沉沉的。


    说好的晴天刚过到一半就被老天收走,天空低低得压下来,仿佛要被雨水涨破。


    梁宵严找到弟弟时,他正在医院的餐厅吃饭。


    游弋买了两份汉堡,又要了个干净的盘子,长到这么大了还像小时候那样听话到有些呆。


    把汉堡分成肉、菜、皮三堆分着吃,还把梁宵严那份汉堡里的菜抽出来吃掉,梁宵严讨厌生菜。


    “蛮蛮。”梁宵严隔着人群叫了他一声。


    游弋抱着汉堡皮抬起脸,看到他,立刻挤出个勉强的笑。


    一头白毛长到肩膀了,被他拢到头顶梳成个小丸子,几缕碎发随意地垂下来,室内的暖光打在他脸上,照映出脸蛋两侧柔软稚气的绒毛。


    那么干净美好,又那么苍白脆弱,仿佛眨眨眼就会消失掉。


    梁宵严出神地望着他,恍惚间竟想不起来: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爱往头发里编小珠子了的呢?


    大概和惊喜消失是同一天。


    梁宵严走到他身边,让他继续吃,自顾自从西装口袋里拆出绑钢笔的链子。


    细长的白金链条,做了螺旋切割,零星坠着几枚小金叶子。


    他把链子编进弟弟的头发里。


    “很久没见你换发型了。”


    游弋从小到大换过的发型发色够给理发店拍一套全图鉴。


    印象最深的是他上初中那会儿,非要学电视剧里把头发染成绿的,还用发胶全部梳上去,平地拔出几个向上的尖角,更显那张婴儿肥还没消的脸圆得像只肉包。


    梁宵严带他出去吃饭,碰到熟人,没认出游弋,倒吓了一跳:“你这是带了个什么出来?”


    梁宵严说路边捡的六角胖恐龙。


    气得游弋第二天就把那几个角捋下去了。


    梁宵严倍感可惜。


    蛮可爱的,应该多拍几张来的。


    “懒得折腾了。”游弋咽下嘴里的汉堡,向后仰脸看他,“这个不好看吗?”


    梁宵严刮刮他鼻子,“我的孩子怎么都好看。”


    游弋嘿嘿笑,低头继续嚼汉堡。


    梁宵严掌心托着他的下巴,用指腹剐蹭他脸上鼓起的一动一动的小圆包,冷不丁开口:“小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小圆包定住了。


    透过对面的玻璃,梁宵严明显看到游弋惊愕地瞪了下眼。


    可他最终只是摇摇头。


    梁宵严又问:“那是我欺负你了?”


    我哪里做得不够好?让你心里委屈又没法说?


    游弋更快地摇摇头。


    梁宵严没再盘问,转头给小飞打了个电话,让他把游弋身边的人都叫过来。


    小飞问他怎么了。


    “我怀疑他被人威胁了。”


    其实这个念头早在梁宵严刚发现游弋的异常时就曾在脑中一闪而过,之所以没接着往下查,是因为这个世上,能威胁他的、敢威胁他的、有动机去威胁他的人,不是死了就是成植物人了。


    梁宵严走进办公室,三个人等在里面。


    分别是游弋的室友、同班同学,还有学校保安处主任,同时也是梁宵严安排在他身边的眼线。


    游弋早年间差点被梁宵严的仇家绑架,从那之后梁宵严就在他身边留了人。


    游弋知道他们的存在,也不排斥哥哥的监视,偶尔还会带他们去吃好吃的。


    梁宵严让三个人把游弋近半个月的行踪整合到一起,得到一张详细的时间表。


    里面记录了他每天从早上出门到晚上回来,所有的个人活动和集体活动都干了什么,详细到一天上了几次厕所,分别用了多长时间。


    全部排查下来,发现他这半个月内只有一段时间是不在监视范围内的。


    答辩当天,轮到他们组之前,游弋被安排在一间空教室里等着。


    他一个人,在那里等了40分钟。


    可当梁宵严去查教室内监控,却看到全程只有他自己,没有任何人进去过。


    这条路走不通了。


    梁宵严又开始调查游弋的通话记录、手机短信、所有社交平台私信,均没有收到过可疑的消息。


    被人威胁的猜测暂时否决,又不是身体原因,排除所有可能……


    梁宵严只能怀疑到自己身上。


    游弋身边仅剩的,能让他感到“害怕和压迫”的大人物,就只有他了。


    和他过了二十年,过够了,又不敢说出口。也不是没可能。


    平心而论,二十年太长了。


    七千多个日夜,将近人生百年的四分之一。


    长到他可以从小山村打拼到大城市,长到他可以把一个小婴儿养大成人,长到他自认为能够跨越时间的沟壑,和弟弟同步生命的节奏,也长到足够消磨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所有新鲜感。


    更何况,他本就不是一个多值得爱的人。


    他枯燥无趣,不懂浪漫,严肃刻板……他过去这不长不短的小半生,有三分之二都在以命搏命。


    要凌晨四点起床去收麦子的人,没有时间为田埂里开得旺盛的野花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