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彻底翻身的买卖

作品:《重回1978:断亲后打猎和妹妹囤肉过冬

    “嗯。”


    “……早点回。”


    “好。”


    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但她什么都懂。


    江春背上那把老土弓,腰间别好猎刀,迎着晨曦的微光,再次踏入了那片养育了他,也埋葬了无数好猎手的黑风岭。


    这一次,他的目标不再是那些零敲碎打的兔子野鸡。


    他要干一票大的!


    一票足以让他家彻底翻身的买卖!


    他在山林里潜行了两天两夜,像一个与黑暗融为一体的幽灵。渴了喝山泉,饿了啃干粮,困了就在树杈上眯一阵。


    终于,在第三天清晨,一片洒满金色晨光的山间谷地里,他找到了!


    一头成年的雄鹿!


    神骏!健壮!


    它头顶上那对分叉繁复的鹿角,在晨光下闪烁着象牙般的光泽,那不是鹿角,那是行走的票子!是一栋新房的青砖碧瓦!


    鹿茸、鹿鞭、鹿血、鹿皮、鹿肉……这一整头鹿,从里到外,都是宝!


    江春潜伏在下风口的灌木丛中,心跳被他强行压制到最低,整个人仿佛成了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


    他缓缓举起了手中的土弓,那支用熊骨打磨的箭矢,搭上了弓弦。


    风,停了。


    整个黑风岭,万籁俱寂。


    江春的瞳孔里,只剩下五十步外,那头鹿毫无防备的咽喉。


    这一箭——


    射出去的,是穷了半辈子的憋屈!


    射中的,是这个家崭新的明天!


    就在雄鹿抬起头,警惕地晃动耳朵的那个瞬间。


    江春的手松开了。


    嗡。


    弓弦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响。


    骨箭脱弦而出,好像一道撕裂晨雾的闪电,悄无声息地跨越了五十多米的距离。


    噗嗤。


    利器入肉的闷响,在寂静的山谷里显得格外清晰。


    那头雄鹿的身体猛地一僵,它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悲鸣,那支骨箭已经精准地从它的眼窝贯入,瞬间搅碎了它的大脑。


    庞大的身躯晃了晃,随即轰然倒地。


    一击毙命。


    江春从灌木丛里走了出来,快步上前。


    他没有耽搁,用最快的速度给雄鹿放了血,然后用猎刀剖开了它的身体,取出内脏减轻重量。


    做完这一切,他用尽全身力气,将这头至少两百斤重的雄鹿扛在了肩上。


    沉重的压力让他脚下的山石都发出了呻吟。


    他咬着牙,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山外走去。


    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背,肩膀被鹿角硌得生疼,但他心里却是一片火热。


    这头鹿,足够让他把这个家,彻底盘活了。


    他没有回村,而是直接扛着鹿,再次摸到了县城。


    这一次,他没去找那个眼神阴鸷的药铺掌柜。


    他直接把鹿扛到了县城最大的国营饭店,福满楼的后门。


    后厨的采购管事,那个挺着啤酒肚的庞管事,一见这么一头品相完好的整鹿,一双小眼睛瞬间就亮了。


    “小兄弟,又是你。”


    他上次得了刘经理的授意,对江春的态度客气了不少。


    “这鹿怎么卖?”


    “三十块钱,外加二斤肉票。”


    江春开门见山,声音沉稳。


    鹿茸鹿鞭鹿血都是大补的好东西,整头鹿的价值远不止这些,但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他需要尽快出手。


    胖管事眼珠子转了转,伸出三根手指。


    “二十五块,肉票没有。”


    江春二话不说,扛起鹿就要走。


    “哎哎哎,小兄弟别急啊。”


    胖管事连忙拦住他,脸上堆满了笑。


    “三十就三十,不过肉票真没有,我多给你添两斤白面票,你看成不?”


    “成交。”


    江春点头。


    三十块钱的巨款,外加两斤白面票,很快就到了江春手里。


    揣着那笔沉甸甸的巨款,江春的心一半是踏实,一半是滚烫。


    这笔钱,是他拿命换来的。


    他没敢耽搁,一头扎进了县里的供销社,在售货员鄙夷的目光中,他一口气扯了两块最厚实的棉布,又要了十斤雪白的棉花。


    钱,三十七块五毛。


    是江春拿命从黑瞎子嘴边抢回来的,每一张都带着血腥味儿,烫得心口疼。


    他像一头沉默的老黄牛,一头扎进县城。


    一块天蓝色的布,给秀秀。


    一块灰的耐脏,给野猴子似的江夏。


    这个冬天,他要亲手给她们缝一件新棉袄,把前几年的寒气,连本带利地补回来!


    一口半新的铁锅,家里的陶锅早就裂得像张蜘蛛网。


    一个军绿色帆布书包,十本雪白的作业本。


    有了这些,妹妹江夏就能把那根因贫穷而弯了三年的脊梁,在村里那帮野小子面前,挺得笔直!


    做完这一切,那沓滚烫的巨款,只剩下二十出头。


    江春把钱用油纸死死包了三层掖进裤腰最里层,用皮肉的温度感受着那份踏实。


    然后他一个人,硬是把一座小山似的物资扛上了回村的牛车。


    ……


    傍晚破败的小院。


    最后一丝天光吝啬地洒在熏黑的茅草屋顶上。


    林秀秀和江夏蜷在角落,就着昏光分拣着一篮子刚剜回来的苦菜。


    那是她们今晚唯一的口粮。


    江春铁塔般的身影堵住了院门,连那最后一丝光也吞了。


    母女俩下意识抬头。


    当看清他和他身上那座几乎将他压垮的“小山”时,整个院子死寂。


    “哥……你抢了供销社?”


    “还愣着干啥!不要命了!”她终于吼出声嗓子哑得像破风箱,“滚进屋!上药!”


    那天晚上这个常年被野菜糊糊馊味笼罩的家,第一次被一股霸道不讲理的肉香彻底占领。


    新铁锅架在灶上“咕嘟咕嘟”炖着鹿肋排。


    香味像长了腿蛮横地钻进村里每家每户的门缝,馋得半个村的小孩哇哇大哭。


    饭桌上。


    江春把那块天蓝色的棉布推到林秀秀面前,声音粗粝却无法撼动。


    “天冷了,给你和夏夏做新棉袄必须做。”


    林秀秀看着那块比天还干净的布,双手死死攥着自己满是补丁的衣角,指节发白。


    她张了张嘴,喉咙里像堵了团火最终只能拼命点头。


    滚烫的泪珠,“啪嗒”,砸在新布料上晕开一团深色的水渍。


    江春又把军绿色的新书包像塞一件稀世珍宝,郑重地塞进江夏怀里。


    “从明天起给老子滚回学校去!好好读书!别再跟个野猴子似的满山跑!咱家以后就指望你这个读书人了!”


    “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