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刘彻想要御驾亲征

作品:《横穿五千年,始皇帝唤我天上仙

    进攻大汉的东北部原因也很简单:离着单于庭很近。


    军臣单于在家门口作战,方便控制前线,能占据战争主动权,有机可趁就出手,无利可图就撤退。


    这对于大汉来说是劣势:大汉想要出兵,太远,得折腾将近一个月。


    那怎么办?


    大汉离单于庭、离东北太远,疲于奔命。


    后来的战争中,刘彻想到了一个点子:


    既然你打我东北,我就打你西边。


    现在,刘彻决定将这个战术提前贯彻,将封狼居胥的事情提前十年。


    但还有一件事:


    战争能提前,但人却提前不了。


    现在的霍去病还太小,还不到十三岁。


    没了霍去病,光靠卫青一个人,能打得过匈奴吗?


    这才是刘彻担心的事情:


    从卫青的经历来看,自家这些将领好像没有几个靠谱的。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霍去病这个人。


    霍去病的出身有点特殊——


    他母亲是平阳侯府的女奴卫少儿,父亲是平阳县的小吏霍仲孺,两人并没有正式成亲,霍去病算是他们的私生子。


    后来霍仲孺服役期满,就回到了平阳县,跟还在长安平阳公主府的卫少儿断了联系。


    所以霍去病从小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直到后来他当上了骠骑将军,才终于和父亲相认。


    那是在建元二年,也就是公元前139年,霍去病的小姨卫子夫得到了汉武帝的宠爱。


    过了一两年,卫家全家都跟着显贵起来。


    他母亲卫少儿后来还和陈掌——就是曲逆侯陈平的曾孙——走到了一起,嫁给了他。


    等到元朔元年,卫子夫被封为皇后,霍去病年纪轻轻,就成了当时最有权势的外戚家族一员,从此过上了上流社会的生活。


    霍去病从小身手就不一般,特别擅长骑马射箭。


    刘彻非常喜欢他,把他留在身边做近臣侍中。


    有意思的是,刘彻曾经想亲自教他孙子和吴起的兵法。


    你猜霍去病怎么说?他说:“打仗关键在于随机应变,何必非要学古代的兵法?”就这么给推辞了。


    霍去病的才能是从小就显露出来的。


    但是——


    这个年龄不包括不到十三,十三岁的少年,别说打仗了,像霍去病这样弓马娴熟的就已经很厉害了。


    不能依靠霍去病,除了卫青,还有谁?


    李广吗?


    李广打仗是个好手,但如果你让他深入匈奴,封狼居胥,可算为难他了。


    他有个最大的缺点:迷路。


    他迷路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到晚年的时候,因为迷路导致兵败,自刎。


    相比于李广,霍去病好像有个外挂:开了全球地图。


    深入匈奴腹地,全是草原的情况下,他还能不迷路,越杀越深,越杀越勇。


    那还有谁?


    公孙贺是个不错的将领,但也只是不错。


    让他跟随卫青出征,当个副手,很稳妥。


    但如果让他自己单独指挥一支部队,深入敌营,那……


    也有点为难他了。


    李息呢?


    好像也差点意思。


    计划有了、战略有了、甚至连匈奴接下来的动向也一清二楚,年轻刘彻没想到自己却卡在了无人可用这一步。


    要不……


    在思索之际,年轻刘彻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要不自己亲自带队出征?


    这个想法越想


    这想法甫一冒出,连他自己都惊了一下。


    天子亲征?


    自高祖刘邦白登之围后,大汉皇帝从未有过此等举动!


    朝臣们惊骇欲绝的面孔、皇后忧心忡忡的劝阻、乃至史书上那些帝王轻率涉险而招致大祸的记载,瞬间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这念头太大胆,太离经叛道,带着几分少年的狂妄与不计后果。


    但是……


    之前皇帝不御驾亲征,不是因为怕死吗?


    现在这个最大的威胁被解决了:


    仙师说自己不会死,不是吗?


    再者说了,旁边自己还带了智囊团:


    老年的自己、高祖刘邦,留侯和曲逆侯都在这里。


    这样一个配置,怎么可能打败仗?


    仔细思考这个想法,年轻刘彻竟然越来越觉得可行。


    哪个少年没有金戈铁马的梦?


    因为自己的身份,刘彻只能将这个梦摁在心底,现在机会摆在了他的面前,又有什么不接受的理由呢?


    在幻想中——


    刘彻仿佛看到了自己披坚执锐,立于高大战车之上的画面。


    身后是如林的汉家旌旗,猎猎作响,遮蔽了草原的天空。


    耳边呢?


    是金戈铁马的轰鸣、战鼓震天的激越、将士们山呼海啸般的“万岁”声,三者混合成一股无与伦比的洪流。


    他,刘彻,可以亲手斩断匈奴的脊梁,用自己的双脚踏平漠北的荒原。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热血沸腾的事情吗?


    更何况——


    这样无论是对自己和大汉来说,都有好处。


    首先,自己御驾亲征,可聚天下军心!


    天子亲冒矢石,与将士同甘共苦,这对浴血奋战的儿郎们来说,是何等的激励与荣光?


    这远非一道诏书、几份犒赏所能比拟。


    士气如虹,打起仗来更卖力。


    这个举动不光对军事有帮助,还对政治有帮助:


    可以借此机会,在军中培植自己的嫡系力量,打破旧有的军功集团壁垒,打造一支真正只忠于天子的铁血之师。


    要知道……


    原先的军队都是谁把控?


    每个朝代都不一样。


    汉朝的特点是原先的功勋和外戚,尤其是后者。


    外戚虽然也算保皇派,但也存在着危险。


    其次——


    他御驾亲征,亲身经历战争,亲自去到草原,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之后,更加全面了解匈奴。


    哪怕是定下国策的时候,也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了解匈奴的战法、草原的地利、前线的艰难与需求,才能制定。而这份第一手的经验和洞察,很可能会边事的看法,为后续更大规模的北伐、乃至对整个帝国战略的调整,奠定无可动摇的实践基础。


    现在匈奴,都是听其他人的描述,他从未亲自经历过!


    只有经历过了,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


    还有第三点:可立不世威名!


    像老年刘彻,跟他吹嘘自己,都是自己让“卫青”“霍去病”怎么怎么样。


    虽然说“知人善用”是老刘家的传统,也是一种本领。


    但如果自己亲自取得了功勋呢?


    要知道开疆拓土之功,若假手于人,纵然大胜,史书工笔也只道是某某将军之功,天子不过是坐享其成。


    但若他亲执锐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那便是无可争议的天授神武!


    这不就是做的比未来自己好的一点吗?


    现在一看,自己御驾亲征是唯一选择,而且是对自己绝对有利的唯一选择。


    想到这里,刘彻看向了朝堂的大臣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