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可惜了2?
作品:《重返1977:知青老婆供我上大学》 中天拿起桌上的话本,翻了几页:
“还有一个关于赵云的故事,说赵云当年在长坂坡救阿斗的时候,其实遇到了一个神秘人,还得到了他的帮助,不然以赵云一人之力,很难从曹操的大军里冲出来。你们想不想听?”
“想!当然想!”
陈建立马坐直了身子,眼睛亮晶晶的,“快讲快讲,这个赵云的故事我肯定喜欢,我最佩服赵云了,武功又高,还忠心耿耿,是个真正的大英雄。”
王科宝也点了点头:
“我也想听,赵云长坂坡救主这段,正史里写得很简略,就说他‘身抱弱子,即后主也,保护甘夫人,即后主母也,皆得免难’,野史里肯定有更多细节,说不定还能挖出点不一样的东西。”
中天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起了这个故事:
“野史里说,赵云当时抱着阿斗,在曹操的大军里左冲右突,杀了很多人,但曹操的士兵越来越多,把他团团围住,赵云的战马也受了伤,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衣的神秘人突然出现,手里拿着一把长剑,几下就杀了身边的几个曹操士兵,还扔给赵云一匹马,说让他赶紧带着阿斗走,自己会拦住后面的追兵。”
“这神秘人是谁啊?”
陈建追问,“他为啥要帮赵云?是不是刘备派来的救兵?还是跟赵云有啥交情?”
“都不是。”
中天摇了摇头,“野史里说,这神秘人是吕布的旧部,叫秦峰。“
“当年吕布被曹操杀了之后,秦峰就隐姓埋名,四处游荡,他很佩服赵云的为人,觉得赵云是个忠臣义士,所以不想看到赵云死在曹操的大军里。而且他也看不惯曹操的所作所为,觉得曹操是个奸雄,所以就出手帮了赵云一把。”
“吕布的旧部?”
王科宝皱了皱眉,“吕布当年背叛了很多人,名声不太好,他的旧部怎么会帮刘备的人呢?这好像有点说不通啊,难道这里面还有别的原因?”
“野史里说,秦峰当年虽然跟着吕布,但他并不认同吕布的做法,只是因为吕布对他有恩,所以才一直跟着他。”
中天解释道,“吕布死后,秦峰就想找一个值得辅佐的明主,他观察了刘备很久,觉得刘备是个仁厚之人,比曹操和孙权都强,所以就想帮刘备一把,而赵云是刘备的得力干将,帮赵云就是帮刘备。”
陈建拍了下手:
“原来如此!这秦峰也是个有眼光的人,知道刘备是个明主,所以才愿意出手帮忙。“
“那后来呢?秦峰有没有拦住曹操的追兵?赵云有没有顺利把阿斗带回去?”
“秦峰为了拦住追兵,跟曹操的士兵打了起来。”
中天接着说,“他的武功很高,跟赵云不相上下,杀了很多曹操的士兵,但曹操的士兵太多了,秦峰最后还是寡不敌众,受了重伤。“
“不过他也为赵云争取了足够的时间,赵云骑着秦峰给的马,很快就冲出了曹操的包围圈,顺利把阿斗带回到了刘备身边。”
“那秦峰呢?他最后怎么样了?”
陈建着急地问,“不会死了吧?这么好的人,要是死了也太可惜了。”
“野史里说,秦峰被曹操的士兵抓住了,曹操很欣赏他的武功,想让他归顺自己,但秦峰宁死不从,还大骂曹操是奸雄,最后被曹操下令杀了。”
中天叹了口气,“不过也有另一种说法,说秦峰并没有死,他趁曹操的士兵不注意,偷偷逃走了,之后就隐居在江南,再也没露面过。”
“还是第二种说法好。”
陈建松了口气,“我可不想这么好的人就这么死了。要是他真的隐居起来了,说不定后来还帮过刘备呢,比如在赤壁之战的时候,偷偷给刘备通风报信啥的。”
王科宝笑了笑:
“你这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不过野史嘛,就是这样,没有固定的结局,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象。而且这些野史故事,虽然不一定是真的,但也让三国里的人物更加丰满了,不再是正史里那些冷冰冰的文字,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
中天合上话本,伸了个懒腰:
“可不是嘛。正史主要记录的是历史事件和人物的主要事迹,而野史则补充了很多细节和传说,让历史变得更有趣,也更有可读性。“
“就像我们今天聊的这些故事,虽然不一定是真的,但听着有意思,能让我们更了解三国那个时代,也挺好的。”
陈建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
“确实挺有意思的,不过我有点困了,今天就先聊到这儿吧,明天再接着听你讲别的野史故事。”
王科宝也点了点头:
“我也有点困了,早点睡吧,明天还有课呢。”
中天把话本放回抽屉里,关掉了桌上的台灯:“行,那明天再聊。晚安。”
“晚安。”
宿舍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只有吊扇转动的声音。
陈建躺在床上,脑子里还在想着今天聊的三国野史故事,一会儿是曹操找周玄清,一会儿是秦峰帮赵云,越想越觉得有意思,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还跟着赵云一起在长坂坡杀了个痛快。
……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王科宝就醒了。
他下床穿好衣服,去卫生间洗漱完,便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沓用回形针别好的稿纸。
这是他昨晚写了两个小时的小说,每一页都写得密密麻麻,有些地方还改了又改,今天打算吃完早餐就去《燕大日报》编辑部,看看能不能发表。
他刚走出宿舍门,就碰到了隔壁宿舍的冯镜先。
冯镜先看到王科宝,立马挥了挥手:
“科宝,早啊!我们咱们赶紧去食堂,晚了就没了。”
“早啊镜先,正好我也想去食堂,一起吧。”
王科宝笑着点头,两人并肩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冯镜先就注意到了王科宝手里的稿纸,好奇地问:
“科宝,你手里拿的这是啥啊?上面写得密密麻麻的,看着像是稿子,难道是你写的小说?”
王科宝把稿纸往怀里紧了紧,脸上带着点期待和紧张:
“对,这就是我昨晚刚刚写的,前前后后改了三稿,今天打算吃完早餐就去《燕大日报》编辑部,看看能不能发表。要是能发表,以后你就能在刊物上看到我的文章了,到时候记得给我提提意见。”
“真的假的?这么快就写完了?”
冯镜先眼睛一亮,赶紧凑过来,“小说讲的是啥内容?我平时也爱看书,尤其是这种原创小说,说不定能给你挑挑错别字,或者提提情节上的建议。”
“小说主要讲的是乡村教书育人的事儿。”王科宝回答道。
“哇,听着就特别有意思!”
冯镜先一脸期待,语气里满是惋惜,“我还挺想现在就看看的,说不定还能给你提提有用的建议,可惜吃完早餐我就得去上早课,没时间。要是能提前看一眼,说不定还能帮你把把关,看看哪些地方还能再改改。”
“没关系,等回头我再给你看。”
“而且现在看的还是初稿,我打算去编辑部问问编辑的意见,后面说不定还要改好几遍,发表的时候字数和内容可能都会有变化,到时候看成品不是更好?”
王科宝笑着说道。
”好吧。“
冯镜先说道。
然后眼珠子一转,故意逗他,“可惜现在看不了初稿啊,毕竟是你刚写完的,我作为你的妻子应该第一个拜读。说不定还能看到你没删的小细节。”
说完,他又忍不住笑了,赶紧补充道:
“逗你的,我当然是想好好看你的小说,不管是初稿还是发表后的版本,我都想看,到时候肯定第一个买刊物支持你,还会推荐给我同学看。”
“这还差不多。”
王科宝笑着摇了摇头,心里也挺开心的。
自己写的东西有人期待,这种感觉真的特别好,比拿到好成绩还让人高兴。
两人正走着,冯镜先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下脚步,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对了科宝,差点忘了跟你说,今天中午我爸过生日,我们得回家吃饭,你弄完后,记得找我,我们一起回去。”
“什么?这么突然?”
王科宝愣了一下,有点犯愁,“过生日,我都没准备礼物,到时候见了你爸,空着手多不好意思啊。要不我现在去学校门口的超市买点水果或者营养品,当生日礼物?”
“不用你准备礼物,我早就准备好了。”
冯镜先摆了摆手,笑着说:
“我上周就去商场给我爸买了件纯棉的衬衣,他之前就跟我念叨,说夏天穿的衬衣都旧了,想要件舒服点的,我刚好趁着生日给他买了,你就别操心了,到时候跟我一起回家吃饭就行。”
“那就好,我还以为我得临时去买礼物呢,这要是来不及,多尴尬啊。”
王科宝松了口气,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脚步都轻快了不少,“那中午我们就一起回家给爸爸过生日。”
“嗯。”冯镜先笑着说。
“好了,不说这个了,咱们快点走吧,食堂的豆浆油条再去晚了就没了,而且你吃完还得去编辑部,别耽误了时间。要是去晚了,编辑有事不在,你就得白跑一趟,多不划算。”
“嗯,好。”
王科宝应了一声,也跟着加快了脚步,心里还在琢磨着,一会儿见到编辑该怎么说,要不要先介绍一下小说的内容,能不能让编辑看中自己的小说。
两人很快就到了食堂,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
冯镜先让王科宝找个位置坐下,自己则去窗口买早餐。
没一会儿,他就端着餐盘回来了,里面放着两根油条、一杯豆浆和两个肉包子。
他把餐盘放在王科宝面前,笑着说:
“王科宝同志,你一会儿好好加油啊!咱们‘组织’可有好久没收到你带来的‘温暖’了,这次能不能让‘组织’骄傲一把,全靠你了。”
“啊?哦!”
王科宝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冯镜先是在跟他开玩笑,忍不住笑了。
“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辜负‘组织’的期望,争取让这篇小说能发表,挣个稿费,到时候第一个告诉你好消息,让你也跟着高兴高兴。”
冯镜先把一根油条推到王科宝面前,笑着说:
“这还差不多,快吃吧,油条凉了就不酥脆了,不好吃了。吃完赶紧去编辑部,祝你一切顺利,马到成功!”
王科宝点了点头,拿起油条咬了一口,酥脆的口感在嘴里散开。
他看着手里的稿纸,心里暗暗想着,希望这篇小说能被编辑看中,能顺利发表,然后拿到不小的稿费。
然后再狠狠打一下郭畅的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