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大姐进城?

作品:《重返1977:知青老婆供我上大学

    时间很快就来到了二月二十七号的上午。


    天刚放晴没多久,阳光透过老旧窗棂,在王科宝的书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王科宝正伏在案头,手里握着铅笔在稿纸上飞快书写,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在安静的屋子里格外清晰。


    这是他新长篇小说的关键章节,眼看开学在即,单位也没给他安排新工作,这份难得的清闲,正好让他能全心扑在创作上。


    相比之下,冯镜先就没这份自在了。


    作为燕大图书馆的管理员,只要还在岗位上,他就得天天准时到岗,哪怕馆里没那么多急事,也不敢轻易缺勤。


    毕竟工资是一家人生活的重要来源,要是因为偷懒被扣钱,实在不划算。


    王科宝正对着稿纸琢磨细节剧情,门外忽然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咚咚咚。“


    节奏有些急促,不像是冯镜先平时的稳重风格。


    他放下笔起身开门,只见冯朝阳站在门口,脸上带着几分不好意思的急切。


    “朝阳?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王科宝侧身把人让进客厅,顺手从暖壶里倒了杯温水递过去,笑着打趣。


    “是过来听录音机的?我这就给你放。”


    冯朝阳接过水杯,指尖碰着温热的搪瓷杯壁,却没喝,只是连连摇头,眼神往王科宝的书桌瞟了一眼,又很快收回,声音压得低了些:


    “姐夫,我不是来听歌的。”


    他顿了顿,像是鼓足勇气似的,往前凑了半步,“您……您该不会忘了,之前答应帮我写情书的事儿了吧?”


    “????”


    王科宝愣了一下,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眉头轻轻皱起,突然恍然大悟。


    “嗨呀。你瞧我这记性,这几天太忙了,把这茬给忘了。”


    他拉过一把椅子让冯朝阳坐下,语气带着歉意。


    “不就是一封情书嘛,您先坐着,多大点事儿,你等我十分钟,我这就给你写,保证不耽误你事儿。”


    冯朝阳一听这话,明显松了口气,顺势坐下,双手把水杯抱在怀里:


    “果然,我就知道你给忘记了,姐夫。”


    “那你快写吧,我等着就行,不催您。”


    冯朝阳无语,只能耐心等待。


    王科宝也不耽误,转身从书桌抽屉里翻出一叠崭新的信纸和一支灌满墨水的钢笔,重新坐回桌前,先问清了细节:


    “你那同学跟姑娘是怎么认识的?平时聊过些啥?给我点细节。”


    冯朝阳赶紧把情况说清楚:“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不过我听我同学说,他俩是上个月去郊区帮农民干活时认识的,姑娘叫春妞,干活特别麻利,我同学跟在她后面帮忙干活,还被她笑手笨呢。”


    他边说边比划,眼里带着点看热闹的笑意,“后来休息的时候,俩人坐在田埂上聊了会儿,我同学说姑娘说话特别实在,心里就有点动心了。”


    摸清了两人相识的经过,王科宝心里有了谱。


    他笔尖落在信纸上,墨水晕开的痕迹顺着思路延伸,先是回忆田间的场景,再写姑娘的模样,最后表露出心意,语句朴实又带着温度。


    不到十分钟,一张写得满满当当的信纸就完成了。


    他把信纸轻轻吹干,叠成整齐的方块,递到冯朝阳手里:


    “成了,你先看看,要是觉得哪儿不合适,我再改改。”


    “这么快?”


    冯朝阳又惊又喜,双手接过信纸,指尖小心翼翼地展开,生怕把纸弄皱。


    他逐字逐句地读着,眼睛越睁越亮,读到“麦浪里的笑声比阳光还暖”那句时,忍不住抬起头,佩服的说道:


    “姐夫,您这简直就是情场高手,这写得也太好了。”


    “比我同学自己琢磨的那些‘我喜欢你’强多了,春妞同志看了肯定得感动。”


    “行了行了,别夸了,赶紧拿给你同学吧。”


    王科宝摆了摆手,指了指桌上的稿纸,语气带着点无奈。


    “我还要忙呢,你赶紧去送给你同学。”


    王科宝显然是想让冯朝阳赶紧走,好专心投入创作。


    冯朝阳刚从椅子上站起来,手里攥着信纸,脚步顿了顿,忽然像是想到什么好主意似的,又转回头看着王科宝,眼睛亮晶晶的:


    “姐夫,您文笔这么好,要不这样,我还有好几个同学都想给姑娘写信,就是不知道咋下笔,我让他们也来找您,大家都愿意给钱,肯定不让您白忙活。”


    王科宝一听就摇了头,身子往椅背上靠了靠,语气带着点哭笑不得:


    “算了吧,之前那一块钱就够我费脑子的了,要是一群人找过来,今天催明天要,我还要不要活了?”


    “姐夫,钱的事儿好说啊。”


    冯朝阳急忙往前迈了一步,声音又提高了些,“他们要是知道您写得这么好,肯定愿意加价,多加个两三毛都没问题。”


    “多加个两三毛?”


    王科宝抬了抬眼皮,目光落在冯朝阳有些闪躲的眼神上,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朝阳啊,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在中间赚了差价费?不然怎么这么积极地想让我多接活儿?”


    这话一出,冯朝阳的脸瞬间红了,从耳根一直蔓延到脖子,他赶紧从布包里掏出一块钱,往王科宝手里塞,语气有些慌乱:


    “姐夫您别瞎猜。我就是觉得您写得好,想帮同学个忙。”


    他把钱塞过去,转身就往门口走。


    “你要是忙就算了,今天这事谢谢了,这钱您拿着,我先走了。”


    说完,不等王科宝再开口,拔腿就跑,脚步声在院子里很快远去。


    “这小子,属兔子啊,跑这么快,看来还真被我猜中了。”


    王科宝看着手里的一块钱,无奈地摇了摇头,把钱随手放在书桌的抽屉里,重新拿起铅笔,试图找回刚才的创作思路。


    ……


    转眼到了中午。


    冯家的厨房里飘出了饭菜的香味。


    葱花炒鸡蛋的香气顺着窗户缝飘到客厅里,郎雪琴正围着围裙在灶台前忙活,时不时朝卧室的方向喊一声:


    “春和。朝阳。饭好了,赶紧出来吃。”


    冯朝阳刚踏进家门,就拉着正要去厨房帮忙的冯春和往卧室走,还不忘回头看了眼厨房的方向,动作轻手轻脚的,像是怕被发现似的。


    进了卧室,他反手轻轻带上门,从布包里掏出一个崭新的牛皮纸信封,递到冯春和手里,声音压得很低:


    “哥,情书给你拿来了,我刚写好的,你快看看。”


    为了这个信封,他特意去小卖部花了三分钱买的,心里还盘算着。


    收了大哥10块钱,给王科宝一块,买信封花三分,自己还能赚九毛七,虽然不多,但也是巨款。


    “真写好了?”


    冯春和接过信封,手指捏着边缘,眼神里满是期待,转身就坐在床边,小心翼翼地把信抽出来,低着头小声读了起来,越读脸上越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