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五人

作品:《锦衣卫:从诏狱小旗到权倾朝野

    赵振山,四十许岁,脸上有一道从眉骨划到嘴角的刀疤,眼神沉稳如磐石,是四人中的头狼。


    王铣,精瘦剽悍,指关节粗大,腰畔挂着一排飞刀。


    李玄,竟像个文弱书生,但一双耳朵异于常人的灵动。


    周闯,年轻,壮得像头牛犊,眼神里满是桀骜与野性。


    而韩布,这个标准的锦衣卫,负责的正是城内一切的阴暗勾当。


    “诸位都是陆公旧部,沈某初来乍到,往后,倚重诸位了。”


    沈狱缓缓开口,话不多,却点明了最关键的一层关系——我们都是“陆党”。


    果然,五人眼神中的审视淡化了些,多了几分自己人的认同。


    “韩布,”


    沈狱点名,


    “带我走走,看看这座城。”


    “卑职领命。”


    宣府城不大,与京师的繁华相比,这里更像一个巨大的兵营和集市混合体。


    土坯房居多,街道上往来多是顶盔贯甲的军士和穿着皮袄的商人,空气中弥漫着羊膻味、酒气和铁锈味。


    韩布落后沈狱半步,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耳中:


    “大人,咱们在城里的差事,主要就两样:一是防‘虫’,二是抓‘鼠’。”


    “虫?”


    沈狱问。


    “就是鞑子派进来的碟子、眼线。他们可能伪装成商人、流民,甚至混入军中。咱们的人,混在茶楼、酒肆、赌坊,盯着所有可疑的生面孔。一旦发现,要么顺藤摸瓜,要么……”


    韩布做了个抹喉的手势,阴冷一笑。


    “那‘鼠’呢?”


    “鼠是内鬼。有些黑了心肝的商户,甚至军中将官,为利所诱,偷偷给鞑子传递消息、输送违禁的盐铁药材。这些人,比‘虫’更可恨,也更难抓。”


    韩布指了指不远处一家挂着“张记货栈”招牌的店铺,


    “比如那家,东家张老实,看着憨厚,我们怀疑他很久了,只是他手脚干净,还没拿到铁证。”


    沈狱默默记下。


    这就是锦衣卫的战场,不见硝烟,却同样致命。


    这时,赵振山跟了上来,接过了话头:


    “大人,城里的事韩百户熟。但这城墙之外,就是我们‘夜不收’的地盘了。”


    他们沿着马道登上城墙。


    朔风猎猎,吹得人衣袍翻飞。


    城外,是广袤无垠、枯黄一片的草原,远处山峦起伏,如同蛰伏的巨兽。


    “夜不收……”


    沈狱看着这片苍茫天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是。”


    赵振山的声音带着风霜打磨出的粗粝,


    “边关规矩,每晚暮鼓响够三百声,城门落锁,除非军情十万火急,否则绝不开城。而我们这些人,就是鼓响之后,也不会被收回来的人,故称‘夜不收’。”


    沈狱心中一震。


    简简单单一句话,背后是无尽的凶险与孤寂。


    城外是虎狼之穴,而他们,是主动走入虎狼之穴的探子。


    王铣在一旁补充,语气带着一丝傲然:


    “咱们的活儿,就是‘出哨’、‘踩盘子’。三五人一队,深入草原百里,探听鞑子部落的动向、兵力多寡、首领是谁。运气好,能活着回来报信。运气不好……”


    他顿了顿,


    “就和鞑子的游骑撞上,那没什么说的,刀子说话。”


    李玄接口,声音依旧平静:


    “我耳朵好,能听风辨位,也能隔着老远听出马蹄声的数目和轻重,判断是战马还是驮马。很多时候,情报就在风里。”


    周闯拍了拍腰间的弯刀,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俺没啥本事,就是手黑!碰上鞑子的‘白哨’(蒙古侦察兵),干就完了!把他们的耳朵带回来,还能记功哩!”


    沈狱默默听着,他不懂具体的军事,但他懂人。


    他看得出,这四个人,以及他们手下的夜不收,是真正的百战精锐,是用命在换取情报。


    他们和城里那些搞阴谋诡计的锦衣卫,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韩布在一旁阴恻恻地提醒:


    “周哨长勇武可嘉。不过也要小心,草原上除了鞑子,还有他们收买的马匪、狼群,甚至……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邪门玩意儿。夜不收的折损率,一直是边军各营最高的。”


    周闯满不在乎地哼了一声,赵振山则瞪了韩布一眼,显然双方并不那么和睦。


    沈狱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内部分歧,外部强敌,这就是他的局面。


    沈狱带来的几十号京里番子,像一群误入狼群的哈巴狗,与宣府本地锦衣卫和夜不收的剽悍精干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过三五日,问题便暴露无遗。


    “大人!王总旗他又……又把查验商户货物的流程搞错了,跟‘张记货栈’的人差点动起手来,还是韩百户的人去解的围。”


    一名本地的锦衣卫小旗官忍着笑意向沈狱汇报。


    沈狱按了按眉心。


    王二牛是他从京城带出来的老人,忠心毋庸置疑,一身横练功夫在街面斗殴中也算一把好手,可在这规矩森严、暗流汹涌的边镇,他那套行事风格只会添乱。


    让他去排查“鼠患”,怕是能直接把所有商户都逼成鞑子的内应。


    李默倒是有点小聪明,懂得看人脸色,也会些江湖门道,曾帮沈狱在京城处理过几件见不得光的事。


    但在这里,他那点小聪明就像草原上的孤狼,看似机敏,实则脆弱,一个判断失误,就可能连累整队夜不收埋骨荒原。


    唯一识文断字、办事有条理的李守成,却又是个没经历过边塞风霜和血腥厮杀的“雏儿”,让他独当一面,只怕会被韩布那些老油条啃得骨头都不剩。


    权力不能硬夺。


    赵振山、韩布这五人,是陆炳精心挑选、在此地盘根多年的地头蛇,强行将他们架空,换上自己这群不堪大用的亲信,结果只能是政务瘫痪,军情迟滞,到时候俺答的铁骑叩关,他沈狱第一个掉脑袋。


    必须用软刀子。


    深夜,卫所二堂,灯火摇曳。


    沈狱将他从京城带来的核心班底。


    王二牛、李默、李守成,以及另外几名稍有潜力的总旗、小旗——全部召集起来。


    他没有绕弯子,直接摊开了宣府的舆图和职司架构图。


    “这里,不是京城。”


    沈狱的声音低沉,却压得众人喘不过气,


    “在这里,一步踏错,丢的不只是官位,是所有人的脑袋,甚至是圣朝的边关。”


    他目光首先落在王二牛身上:


    “二牛,从明日起,你卸去所有差事。”


    王二牛牛眼一瞪,急了:


    “沈哥!俺……”


    “听我说完!”


    沈狱打断他,


    “你的差事,就是跟在我身边,吃好,喝好,睡好,把你那身横练功夫给我打磨到极致!边镇凶险,我需要一把最锋利的刀,而不是一个会办错事的吏员。明白吗?”


    王二牛虽然脑子直,但对沈狱的命令是条件反射般的服从,闻言立刻挺起胸膛:


    “是!沈哥!俺一定保护好你!”


    沈狱点点头,看向其他人:


    “至于你们,我这里有几个去处。第一,是跟着韩布韩百户,在城内当差,负责清查奸细、内鬼。相对安全,但勾心斗角,一步一坑。”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细微的表情变化,继续说道:


    “第二,是去夜不收。跟着赵振山他们,出塞哨探。我把话说明白,这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儿,九死一生。但若能活着回来,便是大功,前程自己搏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