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新政落地

作品:《从崖山开始的流浪大宋

    持续数月的全民大讨论,最终以海量的书面意见和更为庞杂的口头舆论形式,汇聚到了君临港的朝廷。


    面对堆积如山的《君临新报》剪报、各地州府汇总的陈情书、乃至一些由民间团体直接递交的万言书,原有的官僚体系一时难以有效梳理和消化。


    朝堂之上,支持与反对设立行省的双方,依旧可以各取所需地引用部分民意来支撑自己的观点,争论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局面,皇帝赵昺在又一次议政殿会议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机构设置方案。


    “民意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然水势散漫,需有渠疏导,方能为我所用。”


    赵昺扫视着群臣,


    “朕意,设立咨政局,专司民间言论、建议之收集、整理、甄别与摘要呈报。凡涉及国策、民生之重要舆论,皆由该局负责,定期汇编,直呈御前及政事堂,以供决策参考。


    此局官员,需兼具学识与务实,能于纷繁言论中,提炼真知灼见。”


    此议旨在将此前自发、无序的民间议论,纳入一个可控的、制度化的信息渠道。


    既显示了朝廷对民意的重视,也避免了口舌泛滥可能导致的混乱。


    咨政局成立后的第一个重大任务,便是处理关于“集权与分权”的大讨论成果。


    数百名局员夜以继日,分门别类,对数千份有代表性的书面意见进行归档、摘要、统计。


    他们按支持集权、支持分权、持中立或改良意见等进行初步划分,并进一步细分为士绅、商人、工匠、农户、学者等不同群体的倾向性分析。


    一个月后,一份厚达数寸的《民情咨议汇编》连同简明的数据统计图表,摆在了赵昺和所有重臣的案头。


    朝会之上,气氛凝重。


    赵昺没有急于表态,而是让咨政局的官员当庭汇报统计结果。


    “……综合各方意见,明确支持维持强中央集权者,约占两成半,多为传统士绅及部分担忧地方坐大的官员、农户。


    明确支持大幅分权、设立行省总督者,约占三成,以海商、工坊主、部分开拓军民及年轻学子为主。”


    局员的声音清晰平稳,“而占比最高,约四成五者,支持有限分权或区别对待。


    其普遍认为,吕宋本岛及已开发成熟地区,当由中央直辖,以确保核心稳定。


    而对蓬莱洲、南岛、苏禄等偏远新拓之地,则应赋予总督较大权限,以便利开发、应对突发。


    其余为一成左右未明确表态或意见混杂者。”


    数据直观,倾向性明显。


    绝大多数民意并非极端地支持某一方,而是希望一种更为务实、更具弹性的中间路线。


    保守派大臣们看着那详尽的报告和比例,一时哑然。


    他们可以引经据典反驳政敌,却难以公然否认这汇集了士农工商各阶层的庞大民意基础,尤其是在皇帝明确表示要重视民意。


    陆秀夫眉头紧锁,沉默不语。


    他知道,强行反对已不明智。


    赵昺见时机成熟,这才缓缓开口:


    “民意灼灼,可见我朝子民,非是懵懂无知,实乃心怀家国,各有见地。


    其所求者,非极端的集权或分权,乃一‘衡’字耳。既求中枢之稳定统一,亦求地方之灵活高效。”


    他定了调子,接下来的朝会便转向了具体方案的设计。


    在赵昺的引导和文天祥的主持下,经过六部九卿及核心将领数日的激烈商讨和细节打磨,最终达成共识,形成了一套折中的新政体方案。


    确立“直辖领”与“边疆领”并行的双轨制。


    将启宋现有疆域划分为两类。吕宋本岛、以及未来开发的、地理位置重要、已高度汉化、交通相对便利的核心区域,设为直辖领。


    由中央朝廷直接派遣流官,设立郡县进行管理,实行强中央集权模式,确保帝国核心区的稳定和政令统一。


    将蓬莱洲、南群岛,原汤都国等地、苏禄群岛等距离遥远、开发程度低、情况复杂或战略位置特殊的新拓疆域,设为边疆领。


    每个边疆领设立总督一人,由皇帝亲自任命,对皇帝和朝廷负责。


    总督被赋予较大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领地内的行政决策、经济发展规划、地方治安维持、有限的财政自主权。


    可在朝廷划定框架内征收部分税赋用于本地建设、以及应对低烈度冲突和外交接触的权限,但重大军事行动和对外缔约仍需朝廷批准。


    同时,朝廷向各边疆领派遣监察御史,监督总督施政,确保其不偏离朝廷大政方针。


    规定边疆领随着开发成熟、人口增加、汉化程度加深,可经朝廷评议后,逐步转为直辖领。


    反之,若直辖领因战乱或其他原因失序,亦可临时转为边疆领模式进行军管恢复。


    方案确定后,具体的法律条文起草工作,落在了文天祥肩上。


    然而,在梳理过程中,文天祥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


    他上奏道:“陛下,此番新政,涉及国家根本体制,非简单诏令可达。


    需制定详尽之《领地划分与管理通则》,明确直辖领、边疆领之界定标准,总督之权责界限,与中枢之关系,监察之程序等。


    此非刑律,乃组织国家之根本大法一部分。


    然我朝沿用旧宋律法,并无专门负责起草、审议此类综合性法规之机构。


    臣请奏,于政事堂之下,增设立法院,专司国家律法、重要条例之起草、修订与审议,使国家治理,更有法度可依。”


    文天祥的提议,意在将立法工作专业化、常态化,避免政出多门或依赖临时性的诏令。


    赵昺作为穿越者,当然知道法制对于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尤其是在这开拓进取、局面复杂的海外之地。


    他几乎没有犹豫,便准予所奏。


    “准!即日设立立法院,归属政事堂。由文天祥暂领院事,负责《领地划分与管理通则》及其他急需法规之起草。


    日后,凡国家重大律令,皆需经立法院详议,再呈朕与政事堂核定颁布。”


    自此,启宋的中央官制中,正式增添了一个负责立法的重要机构——立法院。


    一场始于管理困境、下放至民间讨论、最终汇聚朝堂智慧的政治体制改革。


    终于从纷繁的争论中落地,化为具体的制度与法律条文,即将开始塑造这个年轻帝国的全新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