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逃跑

作品:《重回饥荒年:农神从抢妻开始

    孙爱珍心里盘算着,等自己在那边日子过好了,就回来接红民,让他也过几天好日子,省得他跟着李玉良吃苦受罪。


    至于李红英,在城里有工作,应该饿不着,等自己站稳脚跟,再写信告诉她就是。


    可是她哪里想得到,他的两个哥哥,之所以如此积极,根本就不是为她考虑。


    那时候,大哥家的小子要娶媳妇,彩礼还差三百块,二哥赌博输了钱,被人追着要债。


    他们听说方家庄的方保才想娶个媳妇,又听说他手里有笔钱,就动了歪心思——把孙爱珍“嫁“过去,换三百块彩礼,兄弟俩一人一半,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他们根本没管方保才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没问那户人家的底细,收了钱,就把亲妹妹推进了火坑。


    孙爱珍嫁过去之后才知道,对方哪里是什么有钱人。


    方保才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光棍,比李玉良还大五岁,背驼得像座桥,脸上满是褶子,左眼还有块疤,据说是年轻时跟人打架被戳的。


    他家穷得叮当乱响,三间土坯房,两间漏着天,一间被烟熏得漆黑,锅里的铁锈能刮下半斤来。


    那三百块钱,是他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还有一大部分是跟亲戚借来的,光利息就够他还三年。


    就连结婚用的房子,都是大队里不要的两间破草房。


    窗户糊着的纸早就烂了,风一吹就哗啦啦响;门是用几块木板钉的,关不严实,夜里能听见老鼠在梁上跑。


    房子里更是连样像样的家具都没有,一张缺了腿的桌子,三条长凳,还有就是铺在地上的破棉絮——那就是他们的婚床。


    睡觉都是在地上的破棉絮里打滚,硌得骨头生疼,孙爱珍第一晚就哭到了天亮。


    这样的日子孙爱珍哪里过的下去。


    第二天一早就收拾了包袱,哭着闹着要回去。


    “方保才,你这个骗子!我要回家!“她叉着腰站在门口,唾沫星子喷了方保才一脸。


    可方保才打了一辈子光棍,到老了,终于混上一个年轻的小媳妇,把他的家底掏了个空才娶回来的,哪里能让她轻易跑掉。


    他一把抓住孙爱珍的胳膊,那力气大得像头老黄牛,把她往屋里拖:“进了我方家的门,就是我方家的人,想走?没门!“


    孙爱珍跑过两次。


    第一次是趁方保才下地干活,她顺着官道往望山屯跑,跑了不到十里地,就被方保才带着两个本家兄弟追上了。


    方保才一句话没说,抓起路边的荆条,劈头盖脸就往她身上抽,打得她浑身是血痕,躺了三天才能下床。


    第二次是趁着夜里下雨,她以为方保才睡熟了,摸黑往村外溜,刚翻过村头的土坡,就被守在那儿的方保才逮了个正着。


    这次更狠,方保才把她捆在房梁上,用鞭子抽,用脚踹,嘴里骂着:“让你跑!让你跑!我看你还敢不敢跑!“


    打得孙爱珍再也不敢说回家这话了,只能像条狗似的,在那个破屋里苟活着。


    这方保才不仅又老又丑,人还非常变态。


    每到晚上,喝上两盅劣质烧酒,就露出了禽兽本性。


    他不像李玉良那样还懂得疼人,上来就撕扯孙爱珍的衣服,不管她愿不愿意,就拼了命地折腾她。


    他那双手像枯树枝,抓得她胳膊青一块紫一块;他嘴里的酒气熏得她直恶心,可她不敢躲,一躲就是一顿打。


    好像要把他几十年没有发泄过的兽性,全都发泄在了孙爱珍的身上。


    村里住得近的人,经常半夜听到孙爱珍凄惨的嚎叫声。


    有时是哭,有时是骂,有时是疼得直哼哼,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传出老远,听得人心头发紧。


    有回隔壁的王大娘起夜,隔着墙听见方保才在屋里喊:“给我唱个歌!不唱就揍你!“接着就是孙爱珍带着哭腔的歌声,跑调跑得不成样子。


    谁也不知道方保才那个老变态是怎么折磨她的,只知道这个从望山屯嫁过来的女人,一天比一天憔悴,眼神里的光,慢慢变成了死灰。


    过着这样的日子,孙爱珍哪里还有心思接自己的儿子闺女过来。


    她每天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能不挨打,怎么能讨方保才的欢心,能多吃一口饭。


    可越是这样,心里的恨意就越浓。


    他现在,最恨的就是自己的两个哥哥。


    那可真不是人啊,为了这点钱,就把自己的亲妹妹往火坑里推。


    她不止一次在夜里诅咒他们:“让你们生儿子没屁眼!让你们出门被车撞!“


    另外,最恨的就是李向南了。


    这个小孽障,李家的衰落,一切都和李向南脱不了关系。


    要不是他新婚夜不识抬举,打伤了红民,搅黄了她的好事,李玉良怎么会气得当众摔了杯子?


    要不是他带着那个小贱人跑了,公社怎么会查到李玉良贪赃枉法的事?


    要不是他在外面搞东搞西,红民怎么会想着去绑架他媳妇,最后落得个被枪毙的下场?


    她发誓若是有机会,一定不会放过李向南,一定要让他和那个小贱人,尝尝比自己还惨的滋味。


    就是从他结婚那天晚上开始,自己家一点好日子没过。


    孙爱珍坐在草堆上,摸着胳膊上的伤疤,心里像被毒蛇啃着。


    她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反思自己。


    要是不她和李玉良算计李向南,想把安初夏送给红民当媳妇,李向南怎么会被逼得连夜离家出走?


    要是李玉良当支书时能清廉些,别贪那些救济粮,怎么会被公社撸下来?


    要是红民能学好,别整天偷鸡摸狗,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在她眼里,错的永远是别人,自己永远是受害者。


    现在,又突然听到儿子被枪决的事情,托人打听清楚了事情的原委——红民绑架安初夏,被李向南撞见,最后被抓去公社,判了死刑。


    又是因为李向南和他的那个小媳妇安初夏。


    这更让孙爱珍如同一头失去了幼崽的母狼一样,眼睛里冒出了凶光,几乎想把李向南两口子生吞活剥了。


    不行。


    我得报仇。


    孙爱珍猛地从草堆上坐起来,眼神里的死灰变成了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