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进城

作品:《李臣

    村口老槐树下的土路上,早就围了不少人。黑色的轿车停在土路中间,车身锃亮得能照见人脸上的褶子,连车轱辘上都没沾半点泥星子,跟周围满是坑洼的泥巴地格格不入——刚下过雨的土路上,到处是深浅不一的泥坑,村民们的布鞋、胶鞋上都裹着厚厚的黄泥,有的裤脚还沾着草屑,一走动就往下掉泥渣。


    村民们个个瞪大眼睛看着那车,有人还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似是要把这辆黑漆漆的大东西盯出个洞来。王婶子拽着自家小孙子的手,压低声音念叨:“我的娘哎,这得值多少钱?你看这漆,亮得跟镜子似的,比镇上供销社橱窗里摆的自行车还好看!”旁边的刘大爷叼着旱烟袋,烟杆都忘了往嘴里送,眯着眼打量着车身:“这就是城里有钱人坐的车吧?我年轻时候去县城,也就见过公社书记的吉普车,跟这个比差远了。”


    人群里的议论声嗡嗡的,有好奇,有羡慕,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局促。李臣就站在人群边缘,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在他人艳羡的目光里,一步一步慢慢朝那辆车走过去。


    这是李臣第一次见这么干净、贵气的东西。村里以前最阔气的是张大户,前年买了辆二手的大面包车,逢年过节开着在村里转两圈,喇叭按得震天响,那会儿全村人都围着看,张大户脸上的笑就没断过。可现在跟眼前这黑色轿车比起来,那面包车就跟蒙了层灰的旧铁皮似的,连车玻璃都没这么透亮。


    管家动作熟练地拉开后座的车门,将小少爷请了进去李臣看着管家拉车门的动作,心里悄悄记下。随后等管家关上车门,他才挪到另一侧车门旁,学着管家的样子,伸手握住了车门把手。金属的把手冰凉,跟他满是老茧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轻轻一拉,车门“咔嗒”一声开了,一股淡淡的香味从车里飘出来,不是村里熟悉的柴火味、泥土味,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好闻的味道。


    李臣弯下腰,沾满黄泥的胶鞋刚要往车里踏,脚在半空中顿住了。他低头看着鞋底厚厚的泥巴,又看了看车里干净的地毯——那地毯是浅灰色的,看着就软和,要是踩上去,肯定会留下一串泥印子。他犹豫了下,慢慢收回脚,蹲下身,从旁边的草垛上扯了根干草,想把鞋底的泥巴刮掉,可干草太脆,没刮两下就断了。


    周围的村民还在看着,有人忍不住小声议论:“这孩子咋还不上车?”“怕是怕弄脏了车吧?”李臣的脸有点发烫,他抬头看了看车里,小少爷正靠在座椅上,好像没注意到他这边。他赶紧把自己还算干净的左袖子拽了拽,然后用袖子在鞋底来回蹭——左袖子是前几天娘刚帮他补过的,补丁是新的,没沾多少泥。他蹭得很仔细,先蹭鞋尖,再蹭鞋跟,连鞋底边缘的泥都没放过,直到鞋底看着没那么脏了,这才慢慢站起身,弯着腰,小心翼翼地钻进了车里。


    刚坐下来,李臣就感觉屁股底下软乎乎的,跟家里的木板凳完全不一样。他不敢靠椅背,后背挺得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连呼吸都放轻了,生怕碰坏了车里的东西。


    小少爷在车上目睹了全程,他的目光落在李臣袖子的污渍处——刚才蹭泥巴的时候,袖子上沾了不少黄泥,还蹭破了一点补丁的边角。小少爷没忍住,“嗤”地笑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车里听得很清楚。李臣的身子僵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这时,小少爷半好心地说道:“你不用这么小心。”


    李臣心里一动,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嘴角还带着点感激的笑意。他还以为小少爷是在体恤自己,知道自己怕弄脏车,所以特意安慰他。可还没等他说句“谢谢”,就听小少爷又补充道:“毕竟这车从你坐上来那刻就注定要大清洗,你弄脏点也没关系。”


    这话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浇在了李臣的头上。他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了,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啥。他低下头,盯着自己鞋底残留的一点泥巴,手指紧紧攥着衣角,指甲都快嵌进肉里了,整个人僵在那里,不知所措。


    车厢里又安静了下来,只有窗外村民们的议论声还隐隐约约传进来。李臣能感觉到小少爷的目光时不时落在自己身上,那目光里带着点轻视,让他浑身不自在,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没过多久,管家上了驾驶座,发动了汽车。引擎发出一阵低沉的轰鸣声,车身轻轻抖了一下,然后慢慢往前开。李臣赶紧扒着车窗,看向外面——他想再看看村里的样子,看看这些熟悉的人。


    汽车缓缓驶离老槐树下,围在周围的村民慢慢往后退,有人挥着手,有人还在念叨着什么。李臣看着他们的脸,张大爷、王婶子、还有隔壁的小胖……这些平日里常见的人,随着汽车往前开,慢慢变小了。他使劲睁着眼睛,生怕错过什么,眼看着成群的村民在他眼里一点点缩小,最后变成了一个个小黑点,跟地上的泥巴差不多颜色。


    汽车开得越来越快,路边的杨树飞快地往后退,树叶“哗哗”地响,像是在跟他告别。李臣的目光扫过路边的房子——二叔家的土坯房,房顶上还晒着玉米;小胖家的砖瓦房,院墙上画着卡通画;村口的小卖部,门口挂着的红色幌子还在飘;还有村里的学校,土操场上还能看到几个孩子在跑……那些他曾经熟到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东西,正一点点往后退,逐渐离他远去。


    忽然,李臣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看到了两个骑着自行车的小人,在路边的土路上吃力地往前骑。那自行车看着很旧,车身掉了漆,车轮还歪歪扭扭的。骑车的是他的二弟和三妹,二弟才十岁,个子还没自行车高,只能踮着脚蹬踏板,脸憋得通红;三妹更小,才八岁,坐在后座上,双手紧紧抓着二弟的衣服,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


    大概是从娘那里听到他这个哥哥要走了,二弟和三妹不知从哪借来了这辆旧自行车,一路追了过来。汽车开得快,他们俩骑得气喘吁吁,自行车在土路上颠簸着,好几次差点撞到路边的石头。车尾气飘过去,两人被呛得直咳嗽,明明吃了一嘴的灰,却还是倔强地举着手,朝着李臣的方向使劲挥舞。


    “哥——别走!!”李臣虽然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但看他们的口型,一下子就知道他们想要说什么。二弟的嘴巴张得大大的,脸上满是着急;三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快哭了。


    李臣的鼻子一下子酸了,眼泪瞬间涌了上来。他赶紧抬起手,朝着二弟和三妹挥了挥,嘴巴动着,想说“你们回去吧”,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哽咽。他想起了他们小时候,那时候家里穷,爹娘忙着种地,他们三个总是黏在一起。春天的时候,一起去田埂上挖野菜;夏天的时候,一起去小河里摸鱼;秋天的时候,一起帮爹娘收玉米;冬天的时候,一起在屋里烤红薯……那时候的日子虽然苦,可他们三个无疑是家里最亲密的人,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先想着对方;有什么好玩的,也会一起分享。


    可是现在,这点牵绊不足以改变任何事。李臣知道,自己能被城里的有钱人家选中,去当小少爷的陪读,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村里多少孩子想有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他能去城里读书,还能挣钱补贴家里,已经是占了大便宜。所以即使心里再难受,即使想哭,他的眼泪也只能无声地流,顺着脸颊往下掉,滴在干净的裤子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小少爷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觉得他有点吵。可李臣已经哭得很小心了。所以小少爷没说话,他只是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又掏出mp3,隔绝了李臣的悲伤。


    路上很快只剩下引擎的轰鸣声和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


    李臣就这样进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