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谢景淮怀疑黎初是敌特
作品:《好孕连连,傻妻携瞎母随军被拒》 黎初听到这话后,换药的手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面无表情地给谢景淮换药。
心里却在嘲讽:
“既然那么喜欢被下放的知青,那么娶她干嘛?”
“而且,新婚夜还碰她干嘛?”
但这样的情绪波动也就持续了几秒,就被黎初自我消耗了。
在这个年代,盲婚盲嫁的人比比皆是,谢景淮的婚事也是他母亲一手给他操办的!
而原主,是刘家用了卑鄙的手段换婚给谢家的。
这一切不是他的错,他新婚夜碰她,也只是男人对女人的冲动!
换好药后,黎初从早上带来的竹篮里拿出了白粥和馒头,递给了谢景淮。
然后说道:
“喝粥吧!”
黎初的情绪变化,谢景淮自然也感受到了。
也对,对于一个贸然问自己身份的人,任何一个人都会反感的。
于是,谢景淮接过食物,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只是在接食物时,俩人手指之间的碰触,还是让谢景淮心神恍惚。
该死的,他居然对一个刚见面没多久的女同志生出了爱慕之情。
黎初在谢景淮吃东西的时候,打量了一下他,说道:
“你这样,可以和我回家吗?”
黎初不知道,就是这样一句话,让谢景淮顿时警惕了起来,对她刚产生的爱慕也强制压了下去,甚至还怀疑了她的身份。
只见,谢景淮吃馒头的手一顿,有些意味不明地看着黎初。
黎初见他不说话,心想他应该是真的秘密任务在身 ,不能回家吧!
于是说道:
“既然这样,那你在这里好好休养,我去上工了!”
“晚点我再给你送食物!”
在黎初转头离开后,谢景淮的手捏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紧握起来,然后又松开!
在这样几次煎熬下,谢景淮还是让她离开了。
就当还了她的救命之情吧!
如果晚上她再来,在确定她身份后,他一定不会心慈手软的。
但愿,她不是他想的那样,可是一切又那么巧合。
这次,他和方庭一起出任务!
方庭负责拖住敌特的帮手 ,而他则负责追击敌特头目。
他把敌特逼入深山,断了他的外力支援,随后,又追击了他三天三夜后,才把他击杀。
可他自己也身负重伤,在他力竭之际。
他听到了狼嚎声,感受到了狼群的逼近,也做好了葬身狼腹的准备……
可弥留之际,他想到了一名女子,可现在却想不起她的容貌,甚至关于她的一切!
他再次醒来后,发现自己被救了!
而且救她的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让她忍不住想要靠近,想要去认识!
若不是女子问她要不要和他回去,可能他还陷在温柔乡中呢!
谢景淮呀谢景淮!
你该死,怎么也变得那么肤浅?
开始见色起意了?
他这次出任务为了避免暴露身份,他是故意戴着面具的,刘家村的人不可能认识他。
而那个女子,居然问他要不要回去?
难道是已经知晓了她的身份?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 就开始肆无忌惮地生长 。
现在,黎初救她的事情,被他放大了无数倍去考量。
他越发觉得不合理!
她一个柔弱的女子,怎么可能半夜出现在深山 ,还能在狼群里救下自己!
而且,他一直清心寡欲,居然会对刚认识的人念念不忘。
她,会不会偷偷给自己下了药!
他记得,在军官培训时,告诉他们敌国曾经安排过一批美丽的女子潜入国家,然后以各种身份嫁给他们的高官,借机窃取部队的机密。
谢景淮越想,越觉得合理,心中对黎初的身份也更加质疑了起来!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黎初那样问,也只是想问她能不能回去看一下谢母。
而他对黎初的痴缠,也不是平白无故,那是缘自幼时的爱慕 ,也是缘自新婚夜的羁绊,甚至是骨子里的喜欢。
只是,因为他头部受了伤,又加上刘秀带给他的信息刺激。
他失忆了,大脑自动选择了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去遗忘。
所以,他忘了黎初,也忘了和她有关的一切!
在谢景淮在爱恨情仇和国家大义里苦苦挣扎时 ,突然听到了脚步声。
他立即警醒了起来,准备好时刻战斗。
可一秒,才发现来人是的队友:方庭。
所以才一瘸一拐地来到洞外,把告诉方庭他的位置。
洞外,找谢景淮找到快要发疯的方庭在听到谢景淮的声音后 ,三步一迈,就飞到了谢景淮面前。
守在洞口的雪团子见是男主人的朋友,闭眼继续呼呼大睡。
方庭一上来就抱住谢景淮,声音哽咽地说道:
“我……我以为,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小子了!”
“你还活着,真好!”
见到了并肩作战的队友,谢景淮看着他没事 ,心里即使很激动,但他不是一个情绪外泄的人,平日为人也很严肃。
所以只是回了一句:
“我没事!”
方庭听了谢景淮的话,仔细打了一下他,在确定只是受了外伤后才罢休 。
然后扶着他坐了下去。
在坐下后 ,看到洞里有白馒头和水。
也没有见外,拿起水猛了几口后,开始大口大口地啃馒头。
然后又发挥了他的话唠体质,开始喋喋不休地说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我为了找你,在这座山跑了四天四夜!”
“我还遇到了狼群!”
“不过,我和你说,这边山里的野狼可奇怪了,居然没有攻击我!”
“你是,是不是他们看我长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所以就没攻击我!”
谢景淮看了看面前的方庭,他的头发像一蓬纠结的枯草,黏着泥土和草屑,乱糟糟地堆在头上。
几缕湿哒哒的发丝贴在额角,散发出混合着汗味与腐叶的酸馊气。
脸上还糊着一层厚厚的泥垢,把原本的肤色遮得严严实实。
只有眼窝处因为频繁揉擦,露出两道浅浅的白痕,一双眼睛布满红血丝。
下巴上冒出的胡茬又硬又扎,沾着干涸的口水印和馒头屑,看着像块没打理过的荒地。
身上的衣服早就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袖子扯破了半截。
裤腿沾满泥点,膝盖处磨出两个大洞,露出底下同样脏污的皮肤……
如果他是狼,估计也不会吃如此邋遢的方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