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野猪王

作品:《赶山七零:开局带弟妹净身出户

    李默看着他那副小大人的模样,忍不住笑了,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语气里是毋庸置疑的肯定:“对,哥保证,以后天天有肉吃。”


    “噢!天天吃肉喽!”李青书和李囡囡立刻欢呼起来,连一向沉稳的李铁,嘴角也咧开了一个大大的弧度。


    只有李雪,细心地将剩下的鸡骨头和兔骨头都收拢起来,准备熬下一顿的汤。


    她尝着嘴里残留的肉香,心里却泛起一丝遗憾,要是有点盐就好了。


    肉是香,可没有盐味,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李默看穿了她的心思。在这个年代,盐、油、火柴都是顶顶重要的物资,金贵得很。


    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你们在家待着,把剩下的肉用芭蕉叶包好,好好吃藏起来,别让老鼠和野猫给叼了去了,我去去就回。”


    “哥,你又要进山?”李雪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对,是这样。”李默提起墙角的开山刀,“放心,现在是白天,山里看得清楚。你们把院子里的烂木头收拾收拾,再捡些干柴备用。”


    他给弟妹们分派了活计,这才转身朝着大青山走去。


    昨夜天黑,又记挂着家里的弟妹,他只在外围匆匆转了一圈。


    如今是正午,阳光正好,他有大把的时间和这座宝山继续好好亲近亲近。


    这一次,他没有在外围多做停留。


    村里人就算胆子再小,也敢在外围砍柴、挖野菜,猎物早就被惊扰得有了警惕心。


    他脚步不停,绕过村民们熟悉的区域,径直往更深处走去。


    山林越深,树木越高大,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冠筛成细碎的光斑,落在厚厚的落叶上。


    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腐叶混合的独特气息,这是大青山的味道,是李默刻在骨子里的熟悉感。


    他如鱼得水,整个人都舒展开来。


    他先是轻车熟路地在几处野鸡和兔子常出没的兽道上,又布置了几个弹力吊索和连环套。


    这些都是小打小闹,是他为弟妹们准备的日常肉食,他真正的目标,是山涧里那些肥美的河鱼。


    顺着记忆中的小路穿行,很快,一阵“哗哗”的水声传入耳中。眼前出现了一条约莫七八米宽的溪流,水质清澈见底,能看到成群的鱼儿在水草间穿梭嬉戏。


    李默脱下鞋,挽起裤腿,赤脚走进冰凉的溪水里。


    他没有急着下手,而是在水里来回走了几趟,感受着水流的力道和走向。


    很快,他在一处水流由急转缓的拐角停了下来。这里是鱼儿洄游时最喜欢停留歇息的地方。


    他从岸边砍来几根柔韧性极强的青藤和几根粗壮的树枝,就地取材,开始编织一个简易却高效的鱼篓陷阱。


    他的手法极其巧妙,鱼篓的入口呈喇叭状,入口大,里面小,鱼儿一旦被水流裹挟着游进去,就很难再找到出口。


    更绝的是,他在鱼篓的网格间隙上花了心思,大小刚好能让小鱼苗自由穿过,留下来的,都是一斤往上的大鱼。


    这不仅是陷阱,更是他作为赶山人,对大自然的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取之有度,留有余地,不赶尽杀绝。


    将巨大的鱼篓用石头固定在水中,又用些水草巧妙地伪装起来,李默满意地拍了拍手。


    做完这一切,他本想在旁边的大石头上歇歇脚,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岸边湿润的泥地,却猛地顿住了。


    那是一排巨大的蹄印,深陷入泥土里,边缘还带着翻起来的新土。


    蹄印旁边的几棵碗口粗的小树,被拦腰撞断,断口参差不齐,还挂着几根黑色的粗硬鬃毛。


    李默蹲下身,伸出手指比量了一下那蹄印的大小,心头猛地一跳。


    野猪!而且从这蹄印的深度和破坏力来看,这绝对是一头体重至少在四百斤往上的大家伙!


    俗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


    在山里,最不能招惹的不是熊瞎子和吊睛白额虎,而是这种成了精的野猪王。皮糙肉厚,力大无穷,发起狂来,几条猎狗都不够它塞牙缝的。


    一股寒意从脊背升起,但紧接着,就是一阵难以抑制的狂喜涌上心头。


    危险,也意味着巨大的机遇!


    这样一头大野猪,要是能弄回去,光是猪肉就能让弟妹们吃上小半年,剩下的还能换回多少粮食和钱?甚至是重新翻修房子的钱都有了!


    可随即,他又冷静下来,前世他虽然经验丰富,但面对这种级别的野猪王,也得带上猎狗,布下天罗地网,耗上几天几夜才能得手。


    如今他孤身一人,一把开山刀,无异于以卵击石。


    就在他盘算着如何设下陷阱时,他准备起身,随手扶了一下旁边一块足有百十来斤的青石。


    只轻轻一用力,那块他原本以为纹丝不动的石头,竟被他轻易地挪动了半尺。


    李默愣住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那块石头,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他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


    他有些不信邪,走到溪边一棵需要三个成年人才能合抱的大树旁,深吸一口气,双臂环抱住树干,腰腹发力,口中发出一声低喝。


    “起!”


    那棵根深蒂固,不知在山中屹立了多少年的大树,竟被他抱得微微晃动起来,树叶哗哗作响,惊起一片飞鸟。


    李默彻底惊愕了,他松开手,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这不是一个十六岁少年该有的力量,准确来说,这是传说中的天生神力!


    是西楚霸王项羽那种既是神话,又是现实正儿八经记录在史书有理有据可以查到的力量!


    先是黑夜视物,再是这身无敌神力。


    老天爷,你果然待我不薄!


    李默兴奋地攥了攥拳头,感受着肌肉里爆炸性的力量,前世的遗憾与今生的机遇交织在一起,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有了这份神力,再加上他两世为人的赶山经验,那头四百斤的野猪王,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不可战胜的猛兽,而是一座移动的肉山,一堆行走的钞票!


    他没有被兴奋冲昏头脑,野猪的狡猾和凶残他比谁都清楚。


    神力固然重要,但脑子和陷阱才是取胜的关键。


    他压下心中的激动,开始绕着这片区域仔细勘察起来,将野猪的活动范围、喝水的地方、经常磨蹭的树木一一记在心里。


    一个周密而大胆的狩猎计划,在他的脑海中慢慢成形。


    今天,先让它再逍遥一些时日,不过这个时间不会太久,等他准备万全,就是这头野猪王归西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