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月子餐

作品:《重生之我在古代当大厨

    果然不出所料,鸡丝粥和炒合菜都被卢珍儿吃了大半。


    端着只剩了个碗底出来的卢母高兴的不得了,不住的对李荞道谢。


    “夫人,不必如此,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李荞谦虚道。


    晚上离开之前,李荞又给卢珍儿做了碗鸡汤面,配了几片开胃的酸萝卜,端进去竟又是吃了大半。李氏和卢母见状大喜,心情也比之前好了很多,饭后一家人聚在一起说起来这件事,张璋才得知,“什么?你们让荞娘子给珍儿做吃的了?”他的声线因为惊讶而有些升高。


    李氏以为他不喜,率先冷下脸,“只有她做的饭菜,珍儿菜肯吃,你请的做饭的婆子,还说是什么专门伺候月子的,整日里就会炖些没甚滋味的鸡汤和腥的要命的鱼汤,你自己瞧瞧,珍儿都瘦成什么样了?”


    张璋立马软和下来,“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今日荞娘子是来做客的,怎么好让客人动手做菜呢?”


    卢母叹气,“都怪我,是我失礼了,我一听到她就是珍儿提过的荞娘子,就激动的什么都忘了,只盼着她能给珍儿做一回吃的。”她出身诗书世家,最是注重礼节,今日为了爱女着实有些失了分寸。


    李氏握住卢母的手,“也是因为你太担心珍儿了。”说完看向张璋,“璋儿,你就代我们给她赔个不是吧。”


    第二日,李荞刚到酒楼就见到了张璋,”昨日之事,是我母亲与岳母唐突了。”


    李荞却没有太在意,“夫人与卢夫人也是因为担心少夫人,我能理解她们的心。”


    “璋少爷,等会儿我将少夫人的饭食提前做出来,你让二青跑一趟,送回去吧。”


    李璋脸上已带了笑意,嘴上却还说着,“这怎么好意思,太劳烦你了。”


    李荞默默翻了个白眼,张璋这人是个好人,就是性格上不够果决,熟悉之后总会有一种扭捏之态。还好自己算是了解他,“无事,举手之劳而已。”


    李荞给卢珍儿做了三天的粥和面条,让她的肠胃有个缓冲,今日是第四天了,可以适当的增加一点肉类了,思来想去决定做一道滑炒鱼片和金汤豆腐。


    鱼片嫩滑,豆腐则是吸满了素高汤的汤汁,格外的鲜美,再配上香糯的白米饭,让卢珍儿胃口大开。


    “娘,母亲,这几日的饭食是换了人做的吗?怎么样样都这么合我的胃口。”她前些日子光靠汤药吊着都没力气下床,这几日吃了饭菜又配上杨大夫开的滋补的汤药,精神明显好了不少,吃完饭后还有力气到后院里晒太阳。


    李氏指挥着婆子将一个躺椅搬出来,又铺上厚垫子,卢珍儿躺下后又让人拿厚厚狐裘裹上,等这一切做完,她才安心坐下和她们一起晒太阳。


    “珍儿吃出来了?”卢母宠溺的摸着卢珍儿的发髻。


    “吃出来了,今日的鱼片绝对是换了人做的,一丝鱼的腥味都没有,还有那豆腐,看着寻常,吃起来却是鲜的很。”卢珍儿其实也不是故意挑剔,只是她天生比旁人味觉更灵敏些,一些不易察觉的味道,她都能吃的出来,久而久之人家就都说她挑剔了。


    李氏也是笑呵呵,“你猜是谁做的?”


    卢珍儿:“娘这样问我,难道是我认识的人?”


    她垂眸思索片刻仿佛是想到了答案,眼带疑问,“可是荞娘子?”


    卢母和李氏对视一眼,都笑了出来,“正是她,我儿的嘴还真是灵敏。”


    猜想被证实后,卢珍儿面露恍然大悟的神色,“怪不得,我说这几日的饭食竟和从前截然不同,想来也只有她才能做出这样的味道了。”


    卢母:“珍儿是否太过于夸大了,前日做饭的婆子也做了鸡丝粥,我尝着味道还行啊。”李荞做鸡丝粥的第二日,那做饭婆子也做了鸡丝粥,哪晓得卢珍儿刚吃了一口就让端下去了,她尝了几口除了寡淡些倒没觉得多难吃。


    李氏尝过李荞做的鸡汤,知道她的手艺,也不帮着解释,只是笑着说:“亲家母,如此你与珍儿他爹就再多留一些日子好了,等珍儿身子彻底恢复,我们一家人就到迎香阁去吃上一顿,让你去尝尝荞娘子的手艺。”


    说完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记得年前刚到金陵的时候,我去看望父亲,席间吃饭时父亲问起酒楼的生意,我那弟弟对荞娘子的手艺是大加赞扬,能让他说出这样的话可实在不容易的。”


    “哦,竟如此?”卢母被引起了兴趣。


    李氏又继续,“我听璋儿提过,荞娘子的两道拿手菜炸鸡和涮羊肉火锅,在金陵是大受追捧的。”说完看向卢珍儿,“只是珍儿彼时临近生产,炸鸡比较是油腻之物,羊肉的膻味儿又重,于是家中就没敢让这两道菜出现。”


    卢珍儿闻言也是有些惋惜,“可惜了,是我没口福。”


    卢母:“你说得倒真让我好奇了。”


    持续了将近一个月,卢珍儿一直不间断的吃着李荞单独为她做的月子餐,虽说食材总避不开鸡鸭鱼、豆腐这些,但做的方式却时常更换,今日是鱼头豆腐,明日就是炒鸡丁,就连平日不喜的鸭子,也让李荞别出心裁的加上了酸萝卜调味,一送过她就连喝几碗,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元气就恢复了七七八八,脸色也比之前更为红润了。


    卢母留在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卢父却早在半个月前就离开了,毕竟他作为县令不能离开管辖的地方太久,为此张璋还在迎香阁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饭菜为他丈人送行。


    李昌得知此事后,让他把地点设在了上次赵竟思请客的映月台,这是迎香阁最好的包厢,他自己也参加了此次的送行宴,此举是对卢父的尊重。


    席间,众人品尝着美食,饮着美酒互相交谈。卢珍儿也在席上,但是吃的还是李荞为她单独准备的饭菜,本来她还不觉得嘴馋,只是等到炸鸡上来之后,那诱人的香气和金黄的色泽无不诱惑着她,而众人品尝之后均是连连的点头,让她不禁十分好奇那味道究竟是怎样的。


    张璋见状悄悄附到她耳边,”我问过了,你尝一小块没事的。”


    卢珍儿闻言眼睛顿时亮了,“真的?”


    张璋:“我何时骗过你。”


    两人的交头接耳引起了一桌长辈的注意,卢母最了解自己女儿,知道她是想吃,只是还是不放心她的身体。


    她刚想劝卢珍儿忍一忍,就见到张璋明目张胆的夹起一块炸鸡放到卢珍儿碗里,李氏看见了亦要阻拦,他就开口解释:“昨日杨大夫来诊脉,我就问过他,他说我珍儿的身体如今恢复的很好,只要她能吃得下,不拘是什么都不要紧。方才我亦问过荞娘子,她也说了少吃一点是没关系的。”


    卢珍儿低首,“是珍儿嘴馋,让大家见笑了。”


    一桌上桌子上除了张璋都是自家的长辈,倒也不需要拘束,既然大夫也说没关系,众人也就不再阻拦她了。


    金黄的外被炸的酥酥的,蘸上酸甜的酱汁后大大的削弱了油炸物的油腻感,里面的鸡肉更是鲜嫩多汁,外脆里嫩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果然荞娘子不会让人失望,卢珍儿咽下最后一口炸鸡之后就开始盼望自己的身体能快点好起来,毕竟这炸鸡实在是太美味了,自己不能吃实在可惜。


    一个从小到大没有吃到过满意食物的人,或许会被人误以为是对吃食不感兴趣,实际上她只是要求高,现在找到了高明的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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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让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属于是李荞做什么她吃什么了。


    谈笑间最后一道菜端上来了,小二报了菜名,“这是我们酒楼前几日才出的新菜,叫做水晶虾煲。”


    上次张璋听罗二嫂说的李荞鼓捣的新东西就是为了这道菜,绿豆粉丝虽然不难做,但是十分的费功夫,李荞也是第一次成功之后又量产了一批,才敢做这道菜的。


    就在前几日,张璋和两位管事一起试过菜之后,便毫无异义的将其挂上了菜牌,虽然才推出几日但是在一种食客中已是颇具好评了。


    众人都未见过此菜,包括李昌,张璋便主动起身为大家介绍,“这道菜是荞娘子前几日刚研制的,这虾乃是精心挑选的“黄虾”,只留下肉质饱满的虾尾食用,虾头用作调味,主菜是荞娘子发明的水晶粉丝,口感极为特殊,故取名为水晶虾煲。”


    “哦?这水晶粉丝还真是没有听过,不知道味道如何?”卢父此人的口味也颇为挑剔,一般的饮食皆难对他的胃口,想来卢珍儿也是遗传了他,只不过更甚之了。


    “丈人,待我为你布菜。”张璋殷勤用公筷为卢父及众人布菜。


    “嗯,果然不错。”卢父吃了一口后连连点头。


    虾肉果然十分鲜甜,水晶粉丝本身没味道,但是因为制作的时候用了虾头调味,所以融合了虾肉的鲜,再配上自身劲道的口感,让人啧啧称奇。


    卢珍儿也吃了一点,其实她前几日就吃到过水晶粉丝了,只是当时是放在素高汤里的,这两道菜的做法不同,水晶粉丝的味道也是大不相同,那素高汤中的粉丝极为爽滑,而粉丝煲里的就是油润鲜美,一入口就让她眼前一亮。


    李昌:“这水晶粉丝倒是精巧,赵老板可尝过了?”这话问的是张璋。


    “刚推出那日便让小二送过去了,那边回话说赵老板这几日不得空来,让小二每日都送一份过去呢。”送菜的建议是李荞提出的,说是上回赵老板来时这样要求过。


    李昌微微点头,他对美食无甚所谓,但凭他对赵竟思的了解,这水晶粉丝应当是符合他胃口的,要是这会儿不提前送去,等他从旁人口中得知以后,必定是要过来找自己麻烦。


    李荞不知包厢中众人对她的称赞,她现在正忙着做粉丝呢。


    如今天气转暖,点涮羊肉的客人略有减少,势必是要想出几个新菜了,而前几日做出的绿豆粉丝很是成功,短短几日就将李荞提前做出的消耗了不少,得抓紧时间再做一些了,所以这会儿虽然是休息时间,她也没有休息,和徒弟小五两人在厨房里忙活着。


    她将已经晾干的淀粉倒入磨碗中研磨细腻,一边分神想着,其实说到粉丝,除了绿豆粉丝还有另外一种更广为人知的,就是红薯粉了。


    红薯粉的用途比绿豆粉丝更为广泛,既能做汤又能炖肉,可谓是怎么做都好吃,只是这制作过程实在是繁琐,而且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的红薯,等今年收成的时候,得让采办多买一些。


    “师傅,我来帮你吧,你去歇会儿。”小五刚刚把沉淀好的淀粉拿到厨房的前院儿去晒,一进来就见到李荞出神的样子,还以为是她太累了,就赶紧过来接手。


    李荞没松手中的磨杵,“没事儿,你自己歇会儿吧,都忙到现在了。”小五过完年长高了一些,肩膀也厚实了不少,做粉丝的时候也是他棒了不少忙。


    刚开始做粉丝的时候,李荞是一个人在家中进行的,当时只用了一小盆的豆子,做出的份量也少,她一个人就能完成。而现在需要大规模生产,光靠她自己就不行了,还好有小五和两个帮厨,不过等手上这一批粉丝完成,应该够用很长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