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chapter57

作品:《[HP]穿越后发誓he

    午后的阳光让小汉克顿看上去没有往日的萧条。


    皮球拍打的声音让人昏昏欲睡,鹅卵石街道两边是墙皮发灰、带花园的小屋,几个孩子在路中间踢着漏气的皮球,嬉笑声在空旷的街道格外响亮。


    有个孩子踢得用力,皮球“咕噜噜”地滚到路边,撞在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长靴上。


    靴子的主人——一个高挑的年轻人立刻皱起眉,鞋面上留下一抹灰印,他嫌恶地动了下鞋尖,把皮球踢得更远。


    那孩子叫唤一声,飞快地追了过去。


    “别这么做。”他身侧的同伴说道。


    “别因为这点小事责怪我。”年轻人冷声说。


    他四下张望,异色眼珠在光影下显的更透明,目光落在树下正把廉价丝绒缝在衣服上的妇人身上,他抬步走过去,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下午好,女士。”他礼貌的说:“请问,这里的……”


    弗娜·布林抬头,看清他的瞬间嘴巴微微张开,织针也停了下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睛,像融化的银子一样亮的惊人,奇异的双眼放在这张年轻的脸上,让他看上去更英俊了。


    穿着深蓝色外套的黑发男孩拨开他,把话题重新提起,“打扰了,请问这里有没有教堂?”


    弗娜看向他,更加心花怒放,她的心怦怦直跳,眼睛在两个相貌各异,但同样吸睛的年轻人身上逡巡,她不自觉地拢了下浓密的卷发,声音拔高,带着矫揉造作的热情。


    “教堂?啊……在那边,沿着这条路往前走,看到白蜡树往左拐……”她故意拍打裙子,让残留的香水味蔓延,“你们是来找地方住吗?亲爱的,可千万别住教堂,那里又冷又潮,后面还是墓地……”


    她一边说,一边打量他们,心里忍不住感叹自己要是能年轻二十岁该多好。


    黑头发男孩追问,“我听说这里有一处荒废很久的老宅,您知道吗?”


    搭讪的话卡在弗娜的喉咙里,她的思绪跟着对方走,“老宅——”


    她刚要说,后方屋子的木门打开一条缝,顶着满头枯黄色头发的男人探头,他是弗娜的弟弟拉蒙·布林。


    嗜赌成性的拉蒙立刻认出眼前的两个孩子穿的衣服价值不菲,高个男孩的黑风衣上挂满纯金纽扣,数量足够买下一座房子,裁剪精良的袖口都贴着树叶状的金箔,另一人的蓝外套上别着精致的月牙饰品,还能为房子添一处花园。


    拉蒙贪婪的目光粘在两人的衣服上。


    “小子,你问的太多了!”他呵斥道:“我们可不是慈善家,没有义务回答你们这些外乡人的问题!”


    黑头发男孩凝视着他,森然的说:“是吗?”


    拉蒙被他的眼神看的发毛,但他饮酒过量的脑袋没法及时判断危险,他走出门,来到两人面前时才发现他们比远处看的要更高。


    “当然!”他不留情面的挥手,“那地方没人愿意提,除了我色欲熏心的姐姐——一个老女人,连着死了两个穷光蛋丈夫,你们得给点好处……”


    弗娜尖叫,赶狗似的赶他。


    黑头发男孩歪着脑袋,看戏一样看着他们,“好吧,先生,那您认为我们需要付出什么呢?”


    拉蒙听他松口,便伸出粗糙的手,似乎想抓住对方的衣领,他认定这两个细皮嫩肉,穿着华贵衣服的少爷手无寸铁,是个好说话的软柿子。


    在他的手指即将碰到对方的衣领时,另一人的胳膊极快的动了一下,几乎让人看不清,等拉蒙再想细看,黑头发男孩已经抓着另一人的手腕,打断他的动作。


    弗娜见状,使劲把喝醉的弟弟推开,“哎呀……孩子们,别介意,我弟弟他喝多了,他老是这样!你们说的是里德尔府吗?”


    “我不确定,女士,如果您愿意替我指一指方向……”黑头发男孩说。


    他的同伴极其不屑的冷笑,“希望你知道位置。”


    弗娜没注意他骤变的态度,依旧捂着嘴笑着,大方的指着后山的位置,“在那,你们想去看看?噢……可千万别。”她压低声音,故作神秘的说:“那里相当邪门,你们要是打算住在这儿……”


    “里德尔府有没有主人。”高个男孩冷漠地打断她。


    拉蒙大叫,“态度!小子,这是你求人的态度?”


    黑头发男孩的眉毛猛地压低,他的同伴又活动手腕,这次他没有阻止。


    弗娜隐约觉得事情不对劲,她掐着嗓子叹息,把拉蒙推得更远,“只有一个老园丁,弗兰克·布莱斯,老天,谁会在那儿待上几十年呢?我猜他一定脑子有问题……”


    不等她说完,高个男孩转身离去,没有一丝迟疑,弗娜错愕的看着他的背影,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他的同伴微笑,低声道谢后紧跟着离开。


    弗娜惆怅地目送他们消失,觉得刚才的交谈是场美梦。


    她的弟弟则凶恶的咒骂:“愚蠢的小崽子,富人家的白痴,只有他们才敢大摇大摆的把钞票缝在衣服上!一身铜臭味的臭小子……”


    他不甘心地摩擦双手,浑浊的眼睛里闪着算计的光。


    小汉克顿的石子路常年失修,尤其是远离镇中心,位于荒僻山丘的里德尔府。


    但凡有人踩上崎岖的碎石板路,细碎的声响总能钻进弗兰克·布莱斯的耳朵里,今天的声音又快又轻,他猜,准是那群顽皮的男孩儿又想出新花招来捣蛋,说不定他们瞄准了他新修剪的草坪。


    弗兰克抓起靠在门边的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出简陋的小屋,准备像往常一样把那群小混蛋轰走。


    他揉着那条在战争中受伤的腿,眯起昏花的眼睛,意外发现来人不是他以为的捣蛋鬼,暗黄天色下,两道身影不紧不慢地从坡下走近。


    他们的衣着和破败的环境格格不入,弗兰克看到其中一人身上挂满了纯金扣子,他忍不住担忧起来——他们看着太年轻,如果被心怀不轨的人打劫该怎么办?


    他们近了,弗兰克看到一个黑头发的男孩,恍惚的记忆把他拉回半个世纪前,他似乎也碰到过一位来到里德尔府的男孩,他长得极其英俊,在男孩离开后,这里的一家三口便离奇死亡。


    想到这儿,弗兰克握紧拐杖。


    黑头发男孩此刻正略微急促的喘气,苍白的脸颊浮起红晕,他来到弗兰克面前,缓了几口气才说:“您是弗兰克·布莱斯?这里的园丁?”


    “没错,是我。”弗兰克看着他硬撑的样子,心里一软,刚才的警惕放松了不少,“进来喝杯茶吧,孩子,无论你要做什么,爬这么高的山可不是容易的事。”


    对方弯起嘴角,摆摆手,站直身体,“不用了,先生,谢谢您。”


    他礼貌的仪态让弗兰克感到久违的暖意,已经很久没人会用如此文质彬彬的语气和他这个又老又瘸的老园丁说话了。


    黑发年轻人拉过身旁的同伴,介绍道:“先生,他是沃尔,我是卡森,我们想来询问关于老宅的……购买问题。”


    卡森笑的有些勉强,“如果顺利,我们应该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暂住在这里。”


    ……


    里德尔府拥有新宅主的事情传的很快。


    吊死鬼酒馆里,弗娜·布林成了最受人瞩目的讲说者,妇人扇着缺少羽毛的扇子,向每个愿意听她说话的人吹嘘。


    “哎呀……你们没亲眼见到,真可惜!”她尖声说,涂着红指甲油的手抚弄头发,“他们年轻又英俊,风度翩翩,还是我让他们买下那栋老宅子呢!临走时,他们亲吻了我的手背……”


    酒馆里的顾客哄堂大笑,他们早习惯了弗娜的夸大其词,谁也不愿意相信她的话,只当听一段供人消遣的趣闻。


    弗娜的弟弟——坐在角落里的拉蒙·布林却一反常态的没喝酒,因为他一个子都没有了,弗娜在他把那两个崽子气走后没收了他的酒钱和赌资。


    失去取乐的金钱后,拉蒙非常焦躁。


    他已经悄悄跟踪他们好几天了。


    那个叫卡森的,还有银眼睛的高个子沃尔只在白天出现,太阳一落山,他们就消失在阴森的老宅里,好像从未存在过。


    拉蒙注意到,他们每次出门穿的衣服都不同,料子好得让他怨恨,他甚至看到卡森穿着一件火红色的、像是用某种极其名贵的动物皮革制成的大衣。


    他们的行动极其古怪,拉蒙以为这两个孩子是信教的教徒,因为他们不止一次跑到镇上的教堂附近,可他每次想跟的再深一点,就会莫名其妙的想起家里的炉子没关或者姐姐弗娜交代的家务没做,只得匆匆离去。


    拉蒙急的抓耳挠腮。


    两个半大的小子,住在空荡荡的大宅里,拥有那么多值钱玩意儿……而且毫无警惕心,他盘算着,只要偷到一件,他就能拥有能挥霍几年的酒钱和赌资。


    思来想去,他决定在今晚动手。


    夜色浓重,月亮被薄云遮住,只透出惨淡的光晕。


    拉蒙像只肥胖的老鼠,费力翻过生锈的围栏,找到一个被茂密爬山虎半掩着的窗户,他用小刀撬开窗栓,笨重地踩上室内的地板,发出沉闷的响声。


    宅子内部与他想象的破败完全不同,它被精心打理过,地上铺着织满繁复花纹的厚实地毯,屋里弥漫着冷冽的香料味。


    拉蒙咽了口唾沫,贪得无厌地想着是不是该把这块地毯一并卷走。


    他蹑手蹑脚地穿过昏暗的走廊,心脏在胸腔里擂鼓,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隐约的谈话声,越来越近,他一激灵,慌忙躲在一个巨大的画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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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


    “你确定没记错吗?我们已经在这个鬼地方耗了一周,现在还什么都没发现。”他的口音奇怪,拉蒙猜说话的人是沃尔。


    另一个声音自然是和他形影不离的卡森,他恼怒的回应,“你当我是什么,里德尔的日记本吗?我已经来到这儿四年了,整整四年没看过……”


    后面的话忽然模糊,拉蒙竖起的耳朵也没能听清。


    “我不可能把每件事都记住。”卡森的声音冷硬。


    走廊的光线更亮了,沃尔叹气,抱怨道:“那我们要在这破地方住多久?这里简直烂透了。”


    “是你非要买的。”卡森压着怒火,“就算是死,你也得给我死在这儿。”


    两人的声音逐渐接近,再走几步就会撞上藏在画框后的拉蒙。


    拉蒙的心跳到了嗓子眼,脑子里冒出疯狂的念头:要是他先发制人,用匕首威胁其中一个,另一个一定会乖乖就范,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没必要杀死他们,两个富家少爷看到匕首就会吓得六神无主……


    脚步声在他藏身的画框前停住了,久久没有声音。


    拉蒙屏住呼吸,纳闷他们怎么没了动静,他下意识地往前面看——一只黑白分明的眼睛正从画框与墙壁间的缝隙凝视着他,不知道看了多久。


    尖叫憋在喉咙里,几乎要破口而出。


    “快瞧,我亲爱的。”卡森眨眨眼,笑道:“我们有一位客人。”


    他的同伙沃尔粗暴地掀开画框,异色眼珠在昏暗的光线下诡异的可怕。


    “为什么不从门进来呢?”他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我们会好好待客。”


    拉蒙回神,颤抖的手去摸衣兜里的匕首。


    卡森抱着胳膊,重新站直身体,情绪从脸上消失,“我记得他。”他平淡地说。


    沃尔转头,搂住卡森的肩膀,亲昵得近乎危险,“你认识?”


    “我们第一天遇到的布林姐弟,记得吗?”卡森说,目光落在拉蒙惊恐的脸上,“他想抢我的胸针。”


    沃尔听完,眉毛快速起伏,“既然这样,那我们把他交给警察之前,先让他得到一点惩罚。”


    卡森露出感兴趣的表情:“听起来不错。”


    被轻视的愤怒充斥着拉蒙的心,两个小孩儿居然敢这样威胁他!


    恐惧被酒精和怒火冲散,他猛地跳起来,扑向稍矮的卡森,同时掏出口袋里那把锈迹斑斑的匕首,狠狠刺了过去!


    卡森没有躲闪,用一根细长的木棍指着他。


    木棍?拉蒙几乎想笑,一根木棍能做什么?


    下一秒,他忽然发现自己定在了原地,全身的肌肉都不听使唤,巨大的压力压迫他的气管,让他不能呼吸。


    沃尔单手掐着他的脖子,将他整个人高高举离地面,轻松得像提起了不起眼的布袋。


    “别把他掐死了。”卡森怜悯地说。


    沃尔斜了他一眼,随手将拉蒙甩飞出去,男人的身体撞在墙壁上,发出可怕的闷声。


    “白痴。”他冰冷地说,“没有我,你已经死了,你没看见那把匕首吗?”


    “我看见了。”卡森温柔地回答。


    拉蒙晕头转向,朦朦胧胧地看到自己的匕首飘了起来,他吓得大叫,徒劳地目睹匕首没入脚背。


    凄厉的惨叫回荡在走廊里。


    卡森摆弄着木棍,目光低垂,看着在地上痛苦蠕动的拉蒙,他嘴唇翕动,仿佛毒蛇低语,“不劳而获可不是好习惯,先生,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但……”


    他轻轻拍了下手,“你恐怕没法轻易离开这儿了。”


    拉蒙被吓破了胆,“你们这群——神棍,怪物!你让它飘起来了!恶魔!魔鬼的崽子!”


    他语无伦次地咒骂着,用尽最肮脏的词汇,忍着疼痛拔出匕首,鲜血瞬间涌出,连滚带爬地往来时的方向逃去,嘴里不停嘟囔:“两个怪胎……住在里德尔府的都是怪胎!疯子!”


    他没跑出几步,就觉得浑身像被数不清的锄头反复砸碎一般剧痛,他倒在地上,疯狂地打滚,惨叫,涕泪横流。


    被泪水扭曲的视线里,他看到沃尔也拿出了木棍,上面亮着红光,英俊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蠢货,这里的蠢货总是很多,每天都让我厌烦。”


    “埃里。”卡森似乎在警告。


    沃尔没说话,他举起手腕,木棍的尖端闪烁着刺目的绿光,光芒映亮了他冰冷的眉眼和卡森惊讶的脸。


    “等等,你……”卡森去捉他的手。


    “阿瓦达索命。”


    绿光撕裂走廊,打中地上那团仍在抽搐的身体。


    静默笼罩了里德尔府,只有窗外风吹过爬山虎的沙沙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