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诗会重逢小白兔

作品:《夺我军功?重生真千金虐翻全家

    宋浩初手臂吃痛,接收到宋忆秋的眼神,明白了这就是她之前说的办法。


    他立刻调转方向,重新跪回宋沈氏面前,磕着头:


    “母亲,儿子求您了,救救莺儿吧!救救您那未出世的孙儿吧,那是儿子的亲骨肉啊!您要是再不答应让她进府好生照料,儿子就长跪不起,儿子也不想活了!”


    他越说越激动,竟从袖中猛地抽出一把匕首,直接抵在了自己的脖颈上,划出了一道痕迹,声嘶力竭地吼道:


    “现在外面都在传您苛待孕妇,心狠手辣,您难道真的要逼死我们父子吗?”


    “您要是再不答应,儿子今天就死在你面前,让全京城的人都看看,您是怎么逼死自己亲生儿子的!”


    宋沈氏气得浑身发抖,手指死死攥着椅子的扶手,恨不得立刻派人去城西别院掐死那个兴风作浪的贱人!


    她明明已经严密封锁了消息,怎么会传得这么快这么难听?这两日,确实已有好几家交好的夫人旁敲侧击地来询问此事,让她颜面尽失。


    这妓女,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


    宋桑语见状,又急又气:


    “三哥!你糊涂啊,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吗?这都是那个贱人的阴谋诡计。她为了进府,什么下作手段都使得出来,不惜损害母亲声誉,败坏宋府门风。”


    “若是宋府名声坏了,其他几个哥哥的前程怎么办?我的亲事怎么办?难道要我们所有人都被她拖累吗?”


    宋沈氏扶着额头,太阳穴突突地跳,没有立刻说话,显然在权衡利弊。


    宋忆秋见状,适时上前,语气担忧:


    “母亲,此事既然已经发生,流言蜚语恐难遏制,还需尽快解决才好,不然……”


    她意味深长地瞥了一眼状若疯魔的宋浩初。


    宋浩初立刻像是得到了指令,手中匕首又进一分,血珠渗出,他嘶吼:


    “不然我就死!我现在就死!我马上就死!我死了!我真死了!”


    宋沈氏看着儿子那愚蠢的模样,只觉得一阵心如死灰。


    她怎么就生了这么个被猪油蒙了心的蠢货!


    她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中只剩下妥协:


    “好……好……我答应你。把她接进来,安置在你院子最偏的厢房,派人给我牢牢看住了!”


    “这只是权宜之计,等她生下孩子,是去是留,由不得你胡闹,若是她再敢出什么幺蛾子……”


    她语气骤然狠厉,“我连孩子一起扔出去!”


    宋浩初只要莺儿能进府得到照料,哪里还管以后,顿时喜极而泣,连连磕头:


    “谢谢母亲,谢谢母亲,儿子一定看好她,绝不让她再惹事!”


    宋桑语大惊失色:


    “母亲!您怎么能让那个妓女进府?我的名声怎么办?府里的规矩还要不要了?”


    她更是害怕,上次陷害青竹的事她也有份,早已和莺儿撕破脸,这贱人进了府,指不定怎么想着报复她!


    宋沈氏烦躁地呵斥:


    “别嚎了!”


    她深吸一口气,对心腹嬷嬷吩咐:


    “王嬷嬷,你立刻去办两件事:第一,把那个莺儿悄悄接进来,按我刚才说的安置。第二,立刻去把外面的流言给我压下去。不管是用钱封口,还是用别的手段,三天之内,我不想再听到任何关于此事的闲言碎语!”


    她又疲惫地看向宋桑语,语气缓和了些,却带着劝阻:


    “桑语,她不住你院子,碍不着你什么事。你给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安分些!”


    宋桑语气得脸色惨白,却不敢再反驳母亲。


    宋忆秋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宋桑语那变幻莫测的脸色,心中十分畅快。


    东风已经借到,火种也已送入府中。


    接下来,她就等着看这场狗咬狗的好戏,能烧得多旺了。


    ……


    莺儿进府之后,出乎意料的安分。


    三哥也履行誓言,带着她来到了诗会。


    马车在他急切的催促下,停在了百米外的竹林小径上。


    车帘被猛地掀开,马车完全停稳就跳了下去,脸上带着的局促和不安,时不时瞥向周围,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


    “忆秋,就,就送到这里了。诗会就在前面,你自己走过去吧。”


    他眼神闪烁,不敢直视宋忆秋的眼睛,


    “若是……若是被桑语看到了我们同乘而来,我怕她会多想,平白惹她不开心。”


    白梅一听,无语至极,当即忍不住开口:


    “三少爷!桑语小姐多想又如何?我们家小姐才是您的嫡亲妹妹!同乘一辆马车天经地义,有什么可见不得人的?您这样避嫌,倒显得小姐像什么瘟神似的!”


    三哥的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尴尬得手足无措,只喃喃道: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忆秋她……她在京中的风评……总归要注意些……”


    宋忆秋抬手,轻轻止住了还要争辩的白梅。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三哥的话丝毫影响不到她。


    “无妨,我明白。三哥自便就是。”


    得到她这句话,三哥脸上立刻堆起轻松的笑意:


    “还是忆秋你最懂事!那,那哥哥就先过去了哈!”


    说完,几乎是小跑着跳上马车,催促车夫赶紧离开。


    青竹看着那几乎是仓皇逃窜的背影,气得跺脚:


    “这三少爷也真是……连自己的亲妹妹都这般嫌弃,倒像是小姐会吃了他似的!”


    宋忆秋目光淡然扫过四周,此处是半山腰,翠竹掩映,清风拂过竹叶沙沙作响,隐约能听见山涧泉水流淌的泠泠之声,环境清幽雅致,确实是文人墨客附庸风雅喜爱的场所。


    “走吧,”


    她语气平淡,深深呼了一口气,“景色不错,走走也无妨。”


    主仆三人缓步走向诗会所在地。


    刚接近会场边缘,尚未看清全貌,一阵刻意拔高的娇笑声便先传了过来。


    只见不远处一群珠环翠绕的贵女正围着一个身影。


    被围在中间的少女身着一袭远看如烟似雾,近看似水波流转的轻衣,在阳光下折射出柔和的光彩。


    宋忆秋眯起眼睛,认出那是笼纱阁有价无市的珍宝烟缪纱。


    工艺极其繁复,一寸之价堪比千金,就连宋桑语那般挥霍,也只舍得求了父亲许久才得了一小块做帕子,而中间那少女,竟是全身裁剪而成。


    “那位是……”


    宋忆秋微微歪头,搜索着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