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抵达洛阳、气势如虹

作品:《当兵,我被迫娶了36个老婆

    “将军,该吃早饭了!”


    钱无双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她今日换了身灰布劲装,束起长发,倒真像个精干的小兵,只是盯着将士们的眼神里,总带着几分天机阁特有的探究,


    “这拳法路子奇特,似外家又兼内养,是您自创的?”


    “随手瞎编的。”


    王胜转过身,呼出的白气在晨光中散开,


    “能强身健体就行。”


    他可没说,这套拳来自系统奖励,而且拳法里藏着的发力技巧,还蕴含着两千年后的运动生理学。


    早饭是浓稠的肉粥配着烤饼,伙夫特意多放了生姜驱寒。


    士兵们蹲在雪地里呼噜噜喝粥,话题却离不开 “洛阳” 二字。


    “听说洛阳城的城墙比平阳郡的城楼还高?”


    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兵捧着粥碗,眼睛亮晶晶的。


    他叫石头,参军前是个放羊娃,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却能背出这一路听来的洛阳典故。


    “何止!”


    陈三啃着烤饼,唾沫星子飞溅,


    “我听客栈掌柜说,洛阳朱雀大街能并排跑八辆马车,两边的绸缎庄挂着的料子,比天边的彩霞还艳!”


    “还有还有,”


    另一个老兵凑过来,压低声音,


    “听说皇宫里的地砖都是玉石铺的,走上去能映出人影!”


    哄笑声里,王胜看着这些兴奋得脸颊通红的弟兄,忽然想起自己刚穿越时的模样。


    那时他也是这样,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既惶恐又好奇,吃不饱穿不暖,住的还是漏风的草棚屋子。


    而现在,他成了这些人的依靠,带着他们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都抓紧吃!”


    王胜拍了拍手,声音里带着笑意,


    “吃完了加快脚程,天黑前咱们在洛阳城里吃酒!”


    “得令!”


    百余条嗓子齐声应和,震得树上的积雪簌簌落下。


    收拾行装时,士兵们个个手脚麻利。


    几十辆马车被重新检查过;装着缴获兵器的箱子被盖得严严实实,贴上平阳郡的封条;


    连陈沁、雅娜和黄楚楚的马车,都被安排在队伍中间最安全的位置。


    “出发!”


    王胜翻身上马,陌刀斜背在身后,刀鞘上的雪粒在朝阳下闪着光。


    队伍刚动起来时,马蹄踏在雪地上还有些滞涩,走了数里地,将士们渐渐热了身,速度越来越快。


    重骑兵护在两侧,甲胄碰撞发出清脆的甲叶声;


    马夫们驾着马车,车轮整齐划一;


    连曾经最胆小的石头,如今都成长为坚毅的汉子,挺直了腰杆,手里的马槊握得稳稳的。


    “还有八十里!”


    王迟策马从后队赶来,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


    “刚才遇到个洛阳来的货郎,说咱们这速度,申时准能进城!”


    “让运输队再快些!”


    王胜扬鞭指向前方,


    “别让人觉得咱们平阳军跟不上洛阳的脚程!”


    风声里,隐约传来士兵们的哼唱。


    那是首平阳郡的老歌,调子粗糙却透着股韧劲,混着马蹄声、车轮声,在白茫茫的原野上一路向南。


    钱无双勒住马缰,指尖无意识地绞着缰绳。


    凛冽的寒风卷着雪沫子打在脸上,她却浑然不觉,目光紧紧锁在队伍最前方那个挺拔的背影上。王


    胜的玄色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腰间的陌刀随着马匹起伏轻轻晃动,每一步都踏得沉稳有力。


    “这般士气……”


    钱无双低声喃语,眼底掠过一丝惊叹。


    她见过皇城禁卫军的仪仗 —— 那些禁军铠甲鲜亮,队列齐整,却总带着几分养尊处优的慵懒。


    可王胜麾下这百余人,甲胄上还沾着平阴城的血渍,脸上带着风霜,眼神却亮得像淬了火的钢,每一次呼吸都透着股一往无前的悍勇。


    “这哪里是军队,分明是一群从血里捞出来的狼崽子。”


    钱无双暗自思忖。


    天机阁密函里记载过无数强军,却从未有一支像这样,百人便有千军万马的气势。


    此时队伍已行至洛阳城外三十里,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南来北往的商旅看到这支全副武装的重骑兵,纷纷牵住车马往路边避让。


    货郎挑着担子钻进道旁的树林,书生收起折扇缩进马车,连最泼辣的镖师都勒住马,目送他们扬尘而过。


    “这些兵是哪来的?”


    一个牵着驴车的老农缩着脖子,声音发颤。


    他活了六十岁,还是头回见这般吓人的军队 —— 士兵们的甲胄上凝结着冰霜,


    马槊尖端泛着青冷的光,连马蹄踏在冻土上的声音都像打鼓,震得人心里发慌。


    “看甲胄样式,像是北方边军。”


    旁边一个走南闯北的盐商眯着眼,


    “平阳郡的明光铠制式,去年我在平阳郡城见过。”


    “只是…… 边军啥时候这般精锐了?”


    “你没听说?”


    一个背着行囊的驿卒凑过来,压低声音,


    “前天平阴城的事闹翻天了!”


    “平阳郡押送贡品的队伍,遇到断影楼近千人围攻,不仅全须全尾地活下来,还把对方的人头堆成了小山!”


    “据说那些人头瞪着眼,看一眼能吓破胆!”


    现在洛阳城内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晓了。


    都惊叹这平阳郡的士兵战斗力如此强悍,到底是和胡人作战的边军。


    议论声顺着风飘进王胜耳朵里,他嘴角勾起一抹淡笑。


    没想到平阴城一战的名声,竟比队伍跑得还快。


    他勒住马回头望去,士兵们个个昂首挺胸,甲胄上的霜花在阳光下闪烁,活像一群刚下山的猛虎。


    “王宝,让后队再快些!”


    王胜扬声道。


    “得令!”


    队伍末尾的壮汉应声催马,手里的马鞭在空中甩出血红的鞭花。


    运输车队的马夫们连忙绷紧缰绳,车轮碾过冻土发出 “咯吱” 的声响,速度骤然加快。


    马车内,黄楚楚紧紧攥着锦被,感觉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了。


    她掀开窗帘一角,看到车外的树木飞速倒退,忍不住低声抱怨:


    “这王胜,就不能慢些吗?”


    陈沁坐在她身边,怀里抱着个暖炉,脸色也有些发白:


    “将军是想赶在关门前入城呢。


    听说洛阳城酉时关门,误了时辰可就麻烦了。”


    相比之下,骑马的钱无双更不好受。


    她束胸的锦带本就勒得紧,此刻马匹上下颠簸,胸口像是被巨石碾过,疼得她额头冒汗。


    她偷偷拽了拽厚重的棉衣,试图遮掩微微起伏的轮廓,心里暗自懊恼:


    早知道该听王胜的,弄件步兵甲穿上,也好挡挡这颠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