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赔偿又道歉!齐翔:你以为这就完了?
作品:《说我不是原创?反手收回版权!》 屏幕上,那份《关于被告齐翔近两年“乐评”文章内容分析报告》还在继续展示。
直播间的弹幕,已经从最初的震惊和嘲讽,演变成了一场网络狂欢。
【我宣布,今天不是庭审,是齐翔老师的个人社死全球直播现场!】
【齐翔老师,您别光坐着啊,您倒是反驳啊?】
【我现在严重怀疑,齐翔连五线谱都不认识?】
“审判长。”
林木的声音再次响起,将所有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齐翔远达不到‘乐评人’的标准。”
他转向屏幕中央的女法官,微微颔首。
“我的问题问完了。”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齐翔瘫坐在椅子上,面如死灰。
女法官的眼神里也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许。
“被告,针对原告方及其代理人提交的证据,以及原告当事人林木先生的提问,你是否还有补充辩护意见?”
齐翔嘴唇翕动了几下,喉咙里发出一阵干涩的“嗬嗬”声。
辩护?
辩护什么?
说自己其实很懂音乐,只是不屑于写?
还是说自己写八卦是为了更好地衬托音乐的纯粹?
任何辩解在此刻都显得苍白无力,只会沦为新的笑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残存的理智告诉他,他经营了十几年的“人设”,在短短半个小时内,被彻底摧毁了。
“我……”
他艰难地开口。
“我……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放弃了。
他彻底放弃了抵抗。
直播间里一片欢腾。
【投了!齐翔他投了!】
【这就没了?我还想看林木再问几个问题呢,没看够啊!】
【前面的兄弟,做个人吧,你看齐翔那样子,再问下去估计就要当庭吐白沫了。】
刘律师站起身,开始做最后的陈述总结:
“审判长,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被告齐翔,假借‘乐评’之名,行诽谤之实。”
“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恶意捏造、散布谣言,对我方当事人林木先生、徐清瑶女士的名誉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侵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其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舆论监督’的范畴,构成了主观恶意的名誉侵权。
“我方请求法庭,以正视听,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明!”
法官点了点头,宣布:“法庭辩论终结。休庭十分钟,合议庭将进行评议,之后当庭宣判。”
直播画面暂时切换到了京州互联网法院的庄严外景。
在这十分钟内,各大社交平台,关于这场庭审的讨论已经彻底爆了。
#林木 法庭辩神#
#齐翔大型社死现场#
一个个词条以不可阻挡之势冲上热搜榜,后面跟着一个鲜红的“爆”字。
网友们疯狂地转发着庭审的录屏片段,尤其是林木提问的那几段,配上了各种搞笑的BGM和字幕,迅速火遍全网。
“杀人诛心,文人骂街的最高境界!”
“我宣布,林木就是我的新男神!有才有颜有脑子,关键时刻还这么刚!瑶瑶的眼光绝了!”
“木瑶CP给我锁死!这哪里是官司,这分明是林木在为爱妻出头啊!男友力MAX!”
十分钟后,庭审直播画面恢复。
法官端坐席上,神情肃穆。
整个网络,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最后的审判。
法官拿起法槌,轻轻敲下。
“咚!”
清脆的响声让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经合议庭评议,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齐翔,在其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的两篇文章,其内容严重失实,捏造事实。”
“并使用‘软饭男’等侮辱性词汇,对原告林木先生的人格尊严造成严重侮辱。”
“同时,被告在原告徐清瑶女士发出正当维权声明后,罔顾事实,继续发布歪曲言论,煽动网络对立。”
“将正常的法律维权行为曲解为‘强权打压’,对原告徐清瑶女士的名誉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被告辩称其行为属于‘舆论监督’和‘合理质疑’,但其文章内容空洞,缺乏事实依据,行为已超出正常舆论监督的范畴。”
“综上所述,被告齐翔构成名誉侵权行为。”
直播间里,无数的“好!”、“威武!”、“正义必胜!”瞬间刷屏。
徐清瑶工作室里,助理小雅和法务团队的成员们激动地击掌相庆。
徐清瑶也长舒了一口气,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她侧过头,看着身旁的林木,眼中是毫不掩饰的依赖。
这个男人,总是能给她最强大的安全感。
法官的声音继续响起,宣布着最终的判决。
“现判决如下:”
“一、被告齐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其微光、博客等所有个人社交平台账号置顶位置,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林木、徐清瑶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置顶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二、被告齐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林木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万元,赔偿原告徐清瑶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万元,共计二十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齐翔承担。”
“判决完毕,闭庭。”
这场轰动全网的庭审,正式画上了句号。
结果一出,全网沸腾。
齐翔听着判决,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所有力气,瘫倒在椅子上。
他输了,但心底深处,一丝阴狠的念头却在疯狂滋生。
道歉?
好啊,我道歉。
但怎么道歉,道歉信里写什么,那可就在我了。
当天晚上,一封标题为《致林木先生和徐清瑶女士的道歉信》的文章,准时出现在了齐翔所有社交平台的置顶位置。
“本人齐翔,就日前在个人账号上发表的关于林木先生与徐清瑶女士的不实文章,在此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由于本人在创作过程中,未能进行充分、严谨的调查核实,仅凭部分网络信息便做出了主观臆断,从而对林木先生的个人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误导了部分公众,我深感愧疚与自责。”
“同时,我也要向徐清瑶女士道歉。”
“我不应将其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误读为‘强权’与‘封口’,这伤害了徐女士的感情,也辜负了公众对一个媒体人的期待。”
“我将遵从法院判决,在此置顶道歉,并深刻反省。”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更加严谨地对待自己的言行,继续为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信的末尾,还附上了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