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大哥,收手吧
作品:《驯养疯批[快穿]》 青年的脸布满冰霜,眼神无波。
别扭的姿势没有维持多久,高从霭就重新站直,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对方。
李株的心已经冷到连人设都演不了了,声调没有起伏,“她刚刚绕过的地方,之前放的什么?”
“一块红木雕的镂空屏风,之前还在的时候,她总喜欢在客厅里观赏。”
后来屏风搬走了,这个习惯却延续下来。
“你喊她她能听到吗?”李株问。
“能,但不会回应。”高从霭出神地喃喃,“我叫过她很多次,偶尔她的头会朝我的方向偏。”
“梁小姐。”喊出声的时候,李株由衷佩服自己。
梁小姐恍若未闻,光着脚从原来屏风的位置来到沙发附近,弯下腰,像在嗅闻一株不存在的花。
她仿佛在做无实物表演,捏着“剪刀”精心修剪花枝,面庞在黑暗的修饰下变得恬静。
这一幕放在任何一个人眼里,绝对是惊悚的。
可高从霭却连眉毛都没动一下,他看了太多太多遍,早已麻木。
李株:“你第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三岁多吧。”高从霭笑了下,贴着李株的耳朵,故意吓唬他,“她拎着我学走路,咯噔、咯噔、咯噔,穿着最爱的一双白色高跟鞋……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死了。”
见青年没有被吓到,高从霭撇了撇嘴,“你真的不怕?”
李株:“不怕。”
高从霭沉默了,还好没有在房间傻等青年求助。
李株如今铜墙铁壁,只想快点搞清真相,“她那时候是什么样子?”
“活着的样子。”
那时候的高从霭太小,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
当看到淹死的母亲又变回从前那般漂亮美好,他不可能无动于衷,一定有所反应。
李株:“你做了什么?”
“给她拿了很多吃的。”高从霭勾起唇角,眼底闪过一丝狡黠,“我还做了其他事,你想知道吗?”
李株知道肯定有条件,抱臂看他,“需要我拿什么交换?”
高从霭:“我想再碰一碰你的嘴唇。”
“不可以!”李株反对。
高从霭垂下眼,两边嘴角往下压,受了天大的委屈。
李株化身严肃的教导主任,“好朋友之间要互帮互助,如果什么都要谈条件,那不是好朋友,那叫利益伙伴。”
高从霭看过太多丑恶的嘴脸,这些人与高家有利益交换的时候笑脸相向,一但触及利益损害立刻翻脸,甚至选择与高家的敌对合作。
他不希望和青年的关系变成这样。
虽然不太情愿,但高从霭还是做了让步,“跟我来。”
李株:“统哥,我知道该怎么对付小高同志了。”
365:“嗯?”
“训狗,我不是说他真的是狗。”李株道,“给他想要的,他就会乖乖听话。如果还是不听,那就得好好分析,哪个选择对他更有吸引力,其中一个必定有用。”
对了,偶尔要给点奖励让他安心。
让他知道自己依旧是“主人”的心头好。
想着想着,李株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高从霭的脑袋。
柔顺的碎发擦过指尖时很舒服,是给大狗顺毛的手感。
为了方便他摸得顺手,高从霭屈膝半蹲下,漆黑的眼睛朝上看,光点落在其中,显得眼珠湿漉漉的。
李株有亿点被萌到。
高从霭不发疯的时候,好乖啊。
“好了好了,我摸够了。”李株板着脸收回手,示意高从霭继续带路。
高从霭一脸的不满足,“哦。”
李株:“……”
踩过木质的楼梯,两人来到二楼高从霭的房门口,正准备开门,身后响起脚步声。
转瞬,声音就来到他身后。
带着潮气和腥臭的呼吸喷在李株颈侧,是梁小姐。
水从她身上滴落,在地板上形成一滩,流到李株脚下。
他问高从霭:“她跟我们一起进?”
高从霭没出声,侧身让开,梁小姐身形一闪便被门内的黑暗吞没,没了踪影。
李株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屋子比隔壁客房大,除了独立卫生间,里面还有一扇小门,应该是衣帽间。
高从霭径直走到小门前,李株突然心跳加快。
红色的光线从缝隙泄露出来,焚烧的气味强势的掠过人的呼吸,看清里面的那一刻,李株终于知道,为什么高从霭不害怕了。
梁小姐蹲在黑色木桌上,动作夸张地将碗里的生米往嘴里塞,咀嚼声很大。
她朝门口看了一眼,视线划过李株的脸,呆呆停在高从霭脸上。
就在李株以为她要做什么的时候,梁小姐重新低下头,抓起一根白色蜡烛塞进嘴里。
蜡烛的残渣从嘴角掉落,她像是饿了很久,跳下桌台姿势怪异地趴在上面舔。
少了一根蜡烛的窄小空间一半是黑暗,一半是跳跃的火光,高从霭的脸明明灭灭。
他跨进门内,朝左边拐,那里放着一个小冰箱。
只见他打开冰箱取出一只拔了毛,歪着脖子在滴血的鸡。
高从霭把鸡放到梁女士面前,她停顿一瞬,扔掉蜡烛双手抓起生鸡撕咬。
“第一看到她,她找不到进来的路,是我开的门。”高从霭说着,无声无息地来到李株身边。
他拉着李株的手把玩,声音低沉悠远。
“那时候的妈妈很迷茫,我拉着她的手走进这栋房子,带她回到属于自己的房间。”
“她浑身上下湿透了,我找来毛巾,踮起脚给她擦脸上的水。”男人握着李株的手收紧几分,声音越发冷冽,“她的皮肤太脆弱,只用了一点点力气,苍白的皮肤就烂了,露出里面被湖水泡得发白,泛着青的肉。”
“腐朽的肉用手抠的时候,能听到令人起鸡皮疙瘩的黏腻声。”
“她不知道疼……”高从霭笑了下,“这一点你们很像。”
李株心惊,没想到被他发现了。
也是,这小子手劲大,那次握手后李株手上的指印好一会儿才消。
“后来,每天晚上我都帮她开门,她也开始对我有所回应。”
对小小的高从霭来说,那时候的妈妈只是有点奇怪,样子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她依旧温柔,被弄伤了也不会生气。
会教他走路、唱歌、认字,和画画。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正常现象越来越少,她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告诉他:“我好饿,我饿了。”
高从霭就去厨房偷东西给她吃。
那些食物被她塞进嘴里,须臾过后被啃食的部位恢复原状,香喷喷的气味却得恶臭。
不出半天就会生蛆。
每天“上供”结束后的半夜,高从霭会把这些从厨房偷来的食物,悄悄扔去外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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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
本以为妈妈吃“饱”了,就不会再喊饿,没多久,她越发的不满足,面容也变得狰狞。
有一段时间,高彦和知道了小儿子偷窃,把人锁在房间里闭门思过。
饿肚子的梁小姐便在家里到处找人,有时候静悄悄的光着脚找,有时候是故意踩着高跟鞋,想弄出动静,把高从霭吸引出来。
她时常呼唤高从霭的名字,声音从低到高,从轻柔到尖利。
那天,她的身体穿过木门,终于在角落找到了高从霭。
浮肿的脸皲裂,流出不知名的黄色液体。
高从霭第一次知道了害怕,模糊意识到这个女人不是“妈妈”。
是从湖里爬出来的怪物。
梁小姐用尖利的指甲抓住他的胳膊,不停地说:“我好饿我好饿我好饿……”
高从霭害怕地大喊大叫,挣脱她躲进储藏室的空纸箱里。
他捂着嘴,屏住呼吸,是陈姨出现救了他。
那时候高从霭才发现,原来只有他能看到“妈妈”。
为了躲避怪物的侵扰,他学会了无声无息的走路。不能躲了,便学着用血淋淋的生食,安抚她的情绪。
大约是残留了人的意念,怪物没有再故意吓唬他。
时间长了,高从霭和她达成了某种无言的默契,让家里的人厌恶他,又碍于鬼怪的存在,不得不纵容他。
高从霭享受这种感觉,也苦恼鬼怪日益膨胀的胃口。
近几个月,她的哭声更加凄惨了,面部皮肤被恶臭的水充盈,随时可能破掉。
有好几次,高从霭都看到她的眼珠子从眼眶中脱落,由一根神经牵制住,被两根僵化的手指按回去。
“她的神志很混乱,老爷子就是被她弄进医院的。”高从霭讲述往事的时候,一直在笑,眼底满是仇恨得报的快意。
仿佛已经看到高家陨落和高家人的死状。
“这里的每个人都会遭到报应。”高从霭低低地说,“不过你别怕,我会保护你。”
李株的心凉了半截,万万没想到源头就在眼前。
儿时的高从霭什么也不懂,误把鬼怪当妈妈。
后期的高从霭认识到人鬼有别,选择继续饲养,是因为他早就不把梁女士当成母亲,而是保护自己和折磨高家的工具。
吧唧吧唧,咔嚓咔嚓。
咀嚼生肉和咬碎骨头的声音此起彼伏,李株看着梁小姐血糊糊的嘴,突然明白,高家为什么要他的命了。
高家不缺钱,不缺权,缺的是消灾的办法。
王经理从体力劳动者中做第一步筛选,再以跑腿的名义,把人送到高从俞面前。
高从俞不知用了什么办法,确定原主就是他们需要的消灾工具人。
于是第二天,王经理转账打赏。
因为他们很清楚,按照原主的性格一定会买酒庆祝,被天上的馅儿饼砸中,势必会多喝两杯。
原主第二天慌里慌张醒来,精准的踩中陷阱——在小道上埋下一颗钉子。
造成意外车祸的假象。
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人居然没死。
便有了后来高从俞试图与李株发展朋友关系,并想办法留人在别墅住宿。
除了这条命,李株想不出高家能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
他对系统说:“以前总听说替死鬼,他们故意让我住闹鬼的房间,是想让我成为替死鬼,平息梁小姐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