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厌敲了敲KTV包房的门,端着酒走了进去。


    里面一群年轻的男男女女正在喝酒狂欢,坐在最中间的,是一个长相秀气的年轻男孩,见到沈厌,微微一挑眉,放下了酒杯。


    “什么时候,服务员可以戴口罩上班了?”男孩清亮的声音带着丝丝嘲讽传入了沈厌的耳中。


    沈厌的手微微一顿,继续往桌上放酒,没有开口。


    男孩旁边的人听到男孩这么说,立马一拍桌子,对着沈厌喝道:“欢少跟你说话呢!耳朵聋了吗?”


    沈厌依旧不语,漂亮的眼眸低垂,长长的睫毛投下一片阴影。


    黎欢面色一沉,把手中的酒杯重重砸在桌上,冷着脸道:“把他口罩摘了。”


    两边的人立马上前。


    沈厌侧身躲了一下,没有躲掉,被两人死死地按住肩膀,另一人走上前,一把扯下了他的口罩。


    全场寂静,只有歌声还在继续。


    半晌,黎欢嗤笑一声,重新拿起了酒杯,漫不经心道:“真丑,滚出去吧,别碍本少爷的眼。”


    沈厌默默戴上口罩,挡住了那张本应该完美无瑕此时却满是刀疤的脸。


    黎欢旁边一个帅气的男人站起身,他是黎欢的发小,叫做荀易,他上前踹了沈厌一脚,把他踹翻在地,顺手从桌上拿了杯酒,倒在了他的头上。


    沈厌闭上眼,任由酒水淋过口罩,渗入到脸上,伤疤隐隐作痛。


    浇完酒,男人又踢了沈厌一脚,充满恶意地说道:“丑八怪,爬出去。”


    沈厌单薄的身体微微一颤,缓缓跪在了地上,苍白纤细的手指抓着高档的地毯,就在众人以为他要爬出去的时候,沈厌却站了起来。


    他直视着黎欢,突然笑了。


    那双好看的桃花眼瞬间绽放出勾人的神采,顾盼生辉。


    即使知道他口罩下的脸面目全非,依旧不妨碍他们觉得这双眼睛极为美艳。


    “你在害怕,黎欢。”沈厌语气淡淡的,没有一丝感情,就像在叙述一个事实。


    黎欢眼神一紧,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来。


    沈厌转身就走。


    包厢的门关上,就听到里面传来噼里啪啦砸酒杯的声音,沈厌嘴角无声一勾,露出个嘲讽的笑容。


    他走去卫生间,准备清洗一下脸上的酒水,刚到卫生间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声拳头打到肉上面的沉闷声音,还伴有男人痛苦的呻吟声。


    沈厌不是个多管闲事的人,脚步只是微微一顿,继续走向了洗手台,摘下了口罩。


    看着镜中自己满是刀疤的脸,沈厌眼中毫无波澜,打开水龙头,清洗着脸上的酒水。


    这时,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长相极为俊美,却充满着难以驯服的野性,身材高大,一头黑发嚣张地往后梳着,露出饱满的额头,他的手上还滴着血,眼中有着未褪去的戾气,见到有人在外面微微一愣。


    沈厌洗脸的手微不可查地一顿,然后继续洗脸。


    这个男人,有点眼熟,似乎在哪见过。


    男人扫了他一眼,视线在他脸上的刀疤上停留了一秒,随后马上挪开视线,旁若无人地走到旁边的水池边,洗着手上的血迹。


    沈厌洗完脸,刚把口罩戴上,经理就匆匆过来,指着沈厌的鼻子就开始骂:“老子看你可怜才让你留在这工作,你特么刚上班一天就得罪了欢少,你赶紧给我滚!你简直就是个瘟神!”


    沈厌抓着裤腿的手微微缩紧,眼中依旧没有任何情绪,淡淡道:“知道了。”


    这些话在他短暂的十九年人生中,不知听过多少。


    瘟神,扫把星,杂种,垃圾…


    听太多了。


    曾经的他还会挣扎,还会反抗,还会哭着问那对自己称为爸爸妈妈的男女,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后来,他不问了。


    当答案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内心意外的平静,甚至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沈厌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黎欢那天。


    那是他十六岁的生日,他的父母是不可能给他过生日的,本来他也不想过,却被从小唯一的好朋友路南拉着去了京海市最高档的商场,说要送他礼物。


    那时沈厌的脸还是完美无瑕的,他紧张地拉着路南,惶恐道:“阿南,我们走吧,这里的东西都很贵的…”


    路南却一个劲的把他往里面拽,道:“没事阿厌!我攒了好久的钱,有三千呢!我给你买个生日礼物,你自己来挑。”


    拉扯间两个人进了商场,看着一家家亮着灯光,英文名字的店铺,沈厌更加惶恐了。


    其中一家奢侈品店中,一个年纪跟他相仿的男孩无意间回头,看到他时顿时愣住了。


    沈厌没有注意到,被路南拉着往里走去。


    然后就被黎欢挡住了路。


    黎欢一身名牌,连头发都透露着高贵的气息,他昂着头,打量着沈厌和路南,语带鄙夷道:“两个土包子,连这里一个包装袋都买不起,来这干嘛?”


    路南有些莫名其妙,翻了个白眼道:“关你屁事。”


    黎欢却没看他,目光死死地盯着沈厌的脸,眼中有厌恶,还有一丝恐惧。


    看了半晌,扭头就走了。


    “有病吧这人。”路南不解。


    最后他们还是什么都没买,沈厌没舍得花路南的钱。


    路南的父母虽然很宠他,但也是普通的家庭,三千块对他来说很多了。


    两人买了一个四寸的小蛋糕,坐在路边分了,这是沈厌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三天之后,沈厌就被毁容了。


    他还记得,那个叫做黎欢的小少爷,拿着精致的匕首,一刀一刀地划开他的脸,血顺着伤口流了满地,在他的哭喊和惨叫中,黎欢笑的开心又灿烂。


    他数了,整整二十一刀。


    “我不喜欢你的脸。”这是黎欢给的理由。


    沈厌带着满脸的伤和满身的血回了家,他的父母,沈康和陈玲玉除了充满嫌恶的眼神,没有问他一个字。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个逼仄没有窗户的阁楼,没有处理伤口,咬着被子忍受着脸上的疼痛和心中的惶恐,就这么过了一夜。


    再后来…


    沈厌闭了闭眼,再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哦,对了,路南死了。


    那个唯一对他好,跟他一起长大,说好要一起上大学,带他逃离那个家的路南,死了。


    变成了小小的一捧灰。


    他去路家的时候,路母一夜白头,路父见了他就红了眼,拿着扫把把他赶了出去。


    “扫把星!都是你!是你害死了路南!”


    沈厌没有反驳,路南确实是因为他才死的。


    就因为路南是他的好朋友,黎欢就容不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