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软饭滋味怎么样?

作品:《和穷小子亲肿嘴,冷情竹马急了

    陶枝给王凤香指了一条路。


    王凤香心里有了目标,整个人也多了些精神气,向陶枝道谢后,牵着儿子的小手转身离开。


    来时的茫然无助已消散很多,但那抹离去的背影依然弯着,只因从小被嘲笑个子太高,她总习惯性的将腰弯下去。


    陶枝回了家,将身上的衣服全都脱下扔到洗衣机里转着。


    在浴缸放好水,水温调到38度,又往水面撒了一层茉莉花瓣和薰衣草,捏了一颗浴油珠扔到水里,然后将自己泡进去,闻着浓郁的花香,惬意的洗了一个澡。


    学校也有澡堂子,但是抽不出时间去洗,她已经整整一周没洗过澡。


    班里更有甚者能人,能坚持两个月不洗澡。


    不是他们不想,只是条件不允许,省下来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


    学生时代的班级,总是臭臭的,尤其是夏天,每个老师进来都要嫌弃一番。


    班主任买了空气清新剂放在班里,但还是架不住众多的脚臭味叠加在一起蔓延袭击。


    一中的学生来自主市区和各个县城,家境各不相同,有人放假在家帮父母干活,有人放假跟着父母世界各地飞。


    仿佛披上一样的校服皮就能暂时消除贫富鸿沟,在刻意粉饰的太平之下,大家暂时聚在一起嘻嘻哈哈,成为一个世界的人。


    等脱了那层廉价的校服皮,依旧各不相关。


    或许有人在此过程中能够实现跃升,通过努力成功混到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场券,但大多还是会延续父辈的命运,继承父母一生累积下的财富,过上买车买房结婚生子还贷款,一月工资三五千的平凡日子。


    那些坐在教室里,忍受炎炎夏日额头直流的汗滴,裹着潮湿的校服T恤,日复一日埋于题海的学生,无数次被耳提面命要好好学习,无数次崩溃又重拾信心。


    但很少有人能明白为什么要苦读,只不过是被时代裹挟着往前走,做着大家都在做的事情。


    上班族尚能朝九晚五,而生在高考大省倒霉的学生族,每天必须朝五晚十。


    辛苦三年也未必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只有在离开象牙塔踏入社会的那一刻,才开始清晰的感受这世界的参差。


    陶枝泡了二十分钟,感觉全身的毛孔都被打开,十分舒适,踩着奶油白的小羊皮拖鞋下楼去吃午饭。


    父亲不在家,餐桌前只有赵飞筝和陆予淮,没看见陶菁。


    陶枝随口问了一句陶菁去哪了,赵飞筝说她去找朋友。


    陆予淮眉心微皱,脑海里闪过那个顶着一头红毛的女生,淡声开口和赵飞筝告状,“赵姨,小菁最近好像交了不好的朋友。”


    赵飞筝一愣,立刻坐到陆予淮旁边详细询问,“什么不好的朋友?”


    陆予淮神色冷淡,“小菁嘴里那个朋友是个小混混,染着一头红毛,手臂还有大片纹身。”


    “这孩子,我这就打电话叫她回来。”赵飞筝一听就皱起眉,怕女儿学坏,被红毛骗走。


    陶枝出声,“那个红毛是个女生,之前救过小菁,不是坏人。”


    赵飞筝一愣,握着手机的手顿了一下,“是嘛?”


    陆予淮抬头看了陶枝一眼,“人心难测,你怎么知道红毛不会变坏?就算她不是坏人,她身边肯定也有坏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你不懂吗?”


    说完又盯着她,别有深意的加了一句,“才认识多久,怎么能确定对方是什么人?万一只是隐藏的好?”


    这句在暗指余船。


    最近有关陶枝和余船的风言风语,陆予淮也听说了一点点,虽然他不太相信那些传言,但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有没有可能是你带了偏见的眼光?”陶枝不想和他争论太多,只纠正道:“人家红毛有名字,叫盛灿。”


    说起盛灿这个名字,陶枝心里又有一种熟悉感,仔细回忆了一分钟,但依旧没有想起来,她没为难自己,再次放到一边。


    赵飞筝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叫女儿回来。


    小菁都长大了,从小就没什么朋友,是不是该给她一点择友的自由?


    最后赵飞筝还是没有打电话,又坐下准备继续吃饭。


    她总不可能一辈子把女儿拴在身边,总要放她出去磨炼。


    桃花心木制成的餐桌上摆着今日的午餐:厚切牛肋眼肉,松露野菌烩意大利面,蟹粉狮子头,桂花糖藕,虾仁焖茭白,自酿酸梅汤。


    陶枝一边吃着丰盛的午餐,一边忍不住想,不知道今天中午余船吃的什么。


    今天没有她投喂,他不会又只买了两份大白米饭吧?


    被她惦记着的余船,此刻正坐在客车上,往自己家里赶。


    自重生以来,他还没回过家,好久没有见过妈妈和弟弟,余船等不到放暑假了,打算这周就回一趟家,今晚和班主任请假,明早再赶回学校。


    这辆客车就是专门往返市区和贝县这条线路的,一个半小时后便能抵达贝县。


    车上满座,挤了很多学生,穿着属于各个学校的校服。


    叽叽喳喳的并不安静,像关了一笼子的麻雀。


    学生总不喜欢安静,成年人才懂闭嘴。


    余船上车早,挑了中间靠窗户的位置坐下,闭起眼睛休息。


    刚歇了大约十分钟,一道冷嘲热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哟,真巧啊,这不是最近傍上胖子富婆吃软饭的余船同学嘛。”


    余船倏然睁开眼,漆眸划过一道暗光,眼神直直的看过去。


    过道另一侧坐着一个男生,十二班的蒋旭,也是他的邻居。


    蒋旭家和他家门对门,但两家关系很差。


    因为蒋旭家也是卖鱼的,两家在同一个市场开着卖鱼铺子,不巧的是两家铺子也是门对门,是竞争对手。


    两家在生意上较着劲儿,在孩子学习成绩上也互相攀比着。


    蒋旭和他从小就不对付,互相看不顺眼。


    因为余船的成绩总是压他一头,身高也比他蹿的快。


    蒋旭目前的身高是一米七六,而余船目前的身高是一米八一。


    蒋旭不服。


    明明他吃的更好,营养更充沛,但身高始终追不上每天只吃大米饭的余船。


    两人依旧在长个子,可是余船长得更快些。


    这让蒋旭很恼火,他必须要处处比余船强才行。


    从小他就把余船当成自己的假想敌。


    两人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一个学校,说起来也是一种缘分。


    一种孽缘。


    很多有关余船家里的信息,还有他父亲坐牢的事情,都是蒋旭传出去的。


    因为在一中,没人比蒋旭更了解余船的家庭背景。


    李自安和蒋旭也认识,两人经常沆瀣一气,一起说余船坏话。


    蒋旭仰着下巴,冷嘲热讽,“软饭滋味怎么样?好吃吗?”


    余船眯起眼睛,勾起唇角反问,“当舔狗的滋味怎么样?九班班花今天搭理你了吗?小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