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16章
作品:《她不是娇花》 日头刚升起来。
树绿草青,燕语莺啼。
“听说了吗,大理寺今日审案。”
古往今来,人们对八卦的热情都不曾消退。城里的老百姓甫一听说大理寺今日预备审案子,一个两个都结队看热闹去了。
天气热得人不想做工,但若要论起瞧热闹,却是可以让人暂时忽略掉热气的。
大理寺前厅内人头攒动,挤满了围观百姓。林玉着官服戴官帽,正坐堂前,斜后方有一衙役走上前来,微不可察地对她点了点头。
“传金氏上堂——“
众人只见堂上带来一个中年妇人,扫帚眉,三角眼,穿一身绫罗绸缎,奈何膀大腰圆,撑得边边角角没有一丝缝隙。
人群中有眼尖的人认了出来:“那不是柳姿楼的老鸨吗?”
或许是今日没了脸上厚厚的脂粉掩饰,那眼睛里的精光明明白白地暴露出来,显得面相有些凶狠,与平日春风得意的模样大相径庭。
金二梅今日一大早还未睡醒就被官兵强行带走,哪还有时间梳洗。被人架到前厅,她只觉得内心惶恐,赶忙跪在地上对堂上高官道:“大人,不知民妇是犯了什么罪?”
“柳姿楼里的沙棠,是否于一月前失踪?”
乍听此名字,金二梅神情意外,搓着手答:“是,我自小把她养大,可这小贱蹄子……”
林玉冷冷打断她:“金氏,此为公堂,注意措辞。”
“是,大人。”金二梅继续道,“可谁知沙棠居然卷钱跑了,连我的银钱都被卷走不少!”
堂下传来小声议论的声音,林玉略过交头接耳的人群,严声呵斥:“满嘴胡话!金氏,你还在说谎。”
“传证人杨大。”
林玉昨夜忙活了一晚上,今日一大早便让人去把金氏给带过来。老鸨狡猾,必会闭口不言,既能用银子贿赂衙役,难免不会做出什么其他事来。是以她直接堂前问审,免得出其他乱子。
不多时,颤颤巍巍的杨大被带上来。
林玉问金二梅:“你可知他是谁?”
金二梅仔细看过,只觉面目中透一种熟悉之感,似在何处见过,但苦苦思考依旧记不起来:“瞧着有些眼熟,但民妇实在是想不起来。”
“你当然不知,他是沙棠的亲生父亲。”林玉示意杨大,“你来说。”
“是,大人。小女杨花十五年前被拐走,我苦苦追寻,终于在上京发现踪迹。”他言辞凄厉,转向金二梅,“你可还记得是谁为沙棠赎的身?”
金二梅惊诧:“难道是你?”又转而否认,“不对,那日分明是个年轻公子。”
杨大苦笑:“我怕你看我一个老头不愿放人,便托了一公子替我。我唯恐出什么意外,一直站在后面。”
听闻此话,金二梅再看他,才从那张苍老的脸上想起来。
那日一个年轻公子为沙棠赎身,她本是不太愿的。因沙棠在这很多年了,歌唱得好听,赚的钱自然也多。不过那公子出手委实大方,她犹豫之下还是应了。当时那公子后面跟着一老仆,她瞥了一眼也未作多想。
没成想居然是沙棠的父亲。
居然是沙棠的父亲!
金二梅心跳漏跳一拍。
还未等她反应过来,林玉直接发问:“金氏,据你所说,沙棠卷钱跑了。可是你现在告诉本官,是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她抛下失散多年的父亲独自离开?”
金二梅脸色大变,不过依旧不松口:“大人,他说是沙棠的父亲,有证据吗?沙棠来柳姿楼也有十四年了,难道是个人都能随便说吗?”
赤裸裸的狡辩。
堂下老翁立马自怀中掏出一个平安锁,言辞激烈:“这是我当初为阿花亲手打制的!但由于粗心,不小心把上面的”福”字刻错了,多刻上了一点。因囊中羞涩没有再多打一个,便委屈阿花戴这个刻错之锁。当年拐子把人带走,这藏于脖间的平安锁可是一同带走了!”
他悲鸣发问:“这么多年,难道你就没见到过吗?!”
那个刻错了的“福”字就这样显示在众人面前,人群中突然冲上一个书生,大喊:“我作证!我曾经听过沙棠唱歌,那时她身上就有这锁。”
此人言之凿凿,引得众人皆信,对金二梅指指点点。
但金二梅嘴硬:“官老爷,那我也不知沙棠为何要走啊?或许就是她自己想走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天管地也管不了人要走吧?”
林玉不顾她的狡辩,厉声道:“金氏,你究竟把沙棠带去何处了?”
“带证人赵武上堂。”
衙役又押来一人,还未等林玉开口,他就自顾自一股脑儿说了:“大人,那日老鸨叫我们上去,我本就是一普通小厮,乍见一女子裹着白布倒在房里,我也是吓得魂都找不着了。但毕竟拿钱办事,老鸨指使我们把人抬下去,我们也就只能这样做了。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没有做啊!还望大人明鉴啊!”
昨夜林玉偷偷带梧桐去指认那日抬走沙棠之人,说来也巧,匆忙之下那两个小厮并未作何伪装,是以梧桐记得清清楚楚。
可终究人多,又是暗中查探,不比光明正大,找出赵武也颇费了些时间。但好在这人贪生怕死,一见官府的人,便什么都招了。
金二梅脸唰得一下全白了,见无法隐瞒,终于将实情说出:“大人,沙棠是生了怪病啊!”
她哭诉道:“这怪病来势汹汹,没几日她就病倒了。等我去看她时,谁知……谁知她气息都没了啊。毕竟生活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哪能一点感情没有呢?可人死如灯灭,没有办法,我只能忍痛叫了两个小厮把她偷偷抬出去。”
“既是患病,那为何要偷偷行事?且还蓄意隐瞒?”
金二梅左右为难:“我如此行事,都是为了楼中姐妹。一人得上怪病,虽不传染,但难免外人不会这么想。若是此事散扬了出去,姐妹们的声誉也别想要了。”
她装得那叫一个黯然神伤,可眼里的精光却毫无保留显露出来。
“荒谬!本官看你是为了不影响柳姿楼的生意吧。竟为了一己私欲,隐瞒真相如此之久。”林玉怒道,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背后的原因居然是这样。
“你把沙棠的尸首扔至何处了?”
金二梅低头不敢回答,但迫于林玉的威严,低声嘟囔出几个字:“城郊……孤……孤坟岗。”
孤坟岗。
孤坟野鬼,无坟之地。
已一月有余,那岂不是尸首早已经被野兽疯狗啃食干净了?
天气至此刻已变得极热,没有了清晨的一阵阵凉风,堂前围观的人群只觉燥热沉闷,却又耐不住心中看热闹的心思,始终坚持在这里。乍听此,众人情绪激愤高昂,恨不得用唾沫星子淹死金二梅。
“什么多年感情!人都死了还被打发到那种地方,这老妇想来也不是什么良善之人。”
“真是毫无人性!”
“对待猫儿狗儿也没如此绝情吧。”
杨大再支撑不住,脱力坐地,只喃喃道:“阿花,我的阿花……”
纵使背后原因令人唏嘘不已,但这件事终于了结。林玉这几日劳累,严行特准了她半日假,让她回去好生休息。
林玉走时与孟源碰了个巧。
孟源手托鹦鹉,对她打了个招呼:“林兄,好几日不见了。恭喜你啊,又破了一个案子。”
林玉面上疲惫,没精打采:“多谢,你这是要去?”
“对了,林兄你还不知道吧?严大人前日得了匹马,但他夫人严令不许养在家里就中,严大人就把爱马放大理寺后院了,我去摸两把。”
他边走边摇头感叹:“啧啧——严大人和我也算是同病相怜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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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回到小院中后,先睡了一个时辰。
起来时,外面日头很大。
她又去大理寺了。
不知为何,自堂审结束后,她的内心始终萦绕着一股淡淡的不安。好像有一丝不对劲,但却找不到,理不清。
她把此归结于水落石出后,对沙棠的惋惜。虽没见过沙棠,可依照梧桐的只言片语,能够想象出她是个怎样的人。
“有木焉其淡如棠,黄华赤实,其味如李而无核,名曰沙棠。”
人如其名,温和乐观。
可没曾想这样一个前生坎坷的人却死在了父亲要带她离开的前夕,世间最遗憾之事,莫过于就差一步。
不过,林玉想起那日柳姿楼中女子坚定执拗的眼神,心中亦感慨万千:沙棠虽身死,但带给梧桐、其他女子的力量不会消竭。
梧桐。
梧桐!
林玉突然停住了脚步。
街旁有三两幼童不惧炎热,虽到了归家之时,一小女孩还依依不舍地抓着朋友的手:“约好了,明天还要来哦。”
“那日,我在房中等沙棠姐,她说有事告知。”
两句声音在此刻重叠。
烈日炎炎,明明身处阳光下,林玉却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腿沉重得像灌了铅,再也迈不动一步。
按金二梅所说,沙棠得了怪病,没几日病倒,那她与梧桐约好有事相告时,不可能没有任何症状。
但梧桐从未提起过一句有关沙棠患病的话,楼中也无一人知晓。是沙棠掩饰得太好?还是金二梅在说谎?
莫非根本就没有这病!
林玉突然想起今日堂审结束后,杨大趔趔趄趄地走过来,抹了把眼泪对她说:“林大人,谢谢你了,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我打算,去孤坟岗看看。”
艾发衰容的老翁佝着身子,目光越过大理寺,到达城郊的荒坟地:“我想再见见阿花。”
如果病是假的,此案另有真相,那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杨大会如何?
真正的凶手会盯着他,再把他……
林玉飞跑向大理寺,沉闷的热风袭向鼻口,在脑海里炸开。她不敢想杨大的现状,只能用尽全力地跑着,期盼着,快些,再快些,在杨大出事前快些到。
在门口处,她点了一队人赶忙前去城郊。看到衙役跑动的身影,她的身子因害怕而忍不住颤抖起来。
不行,太慢了,太慢了!
可是除了跑,还能怎么办?
她又不会骑马……怎么办,她不会骑马?
一墙之隔。
奚竹刚被耳提面命完。
今日严行得空,见林玉仅用了几日的功夫就审完案子,甚是喜悦,但得知奚竹又没出力,脸色瞬间垮了下去。
珠玉在前,显得奚竹这个纨绔公子更加无用。
“小奚啊,当初你说要来大理寺,你不知我有多开心,恨不得敲锣击鼓,那时我想你终于醒悟了。可你看如今这副做派……”
这话翻来覆去地讲,听得奚竹耳朵都起茧子了,他漫不经心地“嗯嗯”好多声,严行才放过他。
好不容易被教训完,奚竹走出屋门,顺手摘了片树叶子,放在嘴边吹出哨声。
严行一看他这幅吊儿郎当模样,又是痛心疾首,拂袖走了。
少年把手中叶片弹走,低喃:“若不这样,我又如何能在这京城里安然无恙呢?”
奚竹笑笑,往大理寺门口走了。谁知刚出去,就看到林玉失了魂似的站在那。还没来得及喊她,人倒先跑过来了,惊慌失措,重复问道:
“你会骑马吗?”
“你会骑马吗……”
“带我去孤坟岗!”
奚竹一凛,没说话,转头便夺了一匹马出来,把林玉带上马身后就往南面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