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开饭!
作品:《八零年代从摆摊到开一条商业街》 安眀曦小心翼翼用锅铲将其盛出来,生怕稍有不慎就截断完美肥瘦比例的嫩肉。
全部称出放到盘里后,再把锅底剩余的那些料汁全部倒在肉上。
酱红色浓郁粘稠的汁水在堆得像小塔一样高的肉堆上倾泻而下,简直就是一场无与伦比的“视嗅盛宴”。
“好香呀。”
这时候三姐妹已经被香到麻木了,东坡肉连着五花肉,整个院子都被浓郁的肉香包裹着,靠近灶房的人更是要被腌入味一般,往身上一味都是肉味。
方才张晓薇去屋里拿盘子,路过狗时对方还一直朝她叫,想来是身上肉味太重,对方把她当作食物了。
“臭狗不许再叫了,再叫待会骨头也不给你吃。”
大黑狗仿佛听懂了她的话,真就吐着舌头不再大叫了,只是气势汹汹瞪着眼,对路经家门口每个探头探脑的人怒目而视。
敞门敞户就是这点不好,家里有点风吹草动街坊四邻都能注意到,别说煮这么久香味浓郁的肉了,家里吃几个菜是什么菜大家都能闻得一清二楚。
早就有邻居过来假意借东西,实则打探情况,都被善于交际的梁琪和张慧玲糊弄过去了,想蹭口肉吃的更是被她们毫不留情面的怼回去,真不知道他们是哪里来的脸,带着两张嘴就上门讨口子来了。
安眀曦听见邻居们打探的动静,但根本无暇顾及。
因为接下来要做的是她最爱的糖醋排骨,酸甜可口,无论是下饭还是当零嘴都完美的菜。
之所以说能当零嘴,是因为她在挑选排骨时选的都是肉厚骨细的肋骨条,还是中段的肋排,最嫩的部分。不用费劲去啃,轻轻一咬,肉就能完美剔除,骨头上连一点肉丝都残余不下,没一会功夫就能吃完一整盘。
大锅倒入一层油,加到五六成热后下入已经处理好的肋骨条,煎上两分钟后翻面,让两面都变得金黄即刻捞出备用。
依旧锅中倒油,让张晓丽把灶台转小火后放入最后的冰糖开始炒糖色。和红烧肉一样,铲子不停的画着圈,直到糖浆从大泡泡变小泡泡,变成熟悉的琥珀色,就可以倒入排骨,快速的翻去炒裹糖色。
葱姜调料全都放进去后再度翻炒上色,等颜色均匀每块排骨都雨露均沾后,再加刚没过排骨的水大火烧开转小火去煮。
步骤虽然和红烧肉差不多,但煮的时间可是减少不少,十分钟就足够。毕竟肋骨条瘦肉太多,煮太久就老了,容易塞牙。
十分钟一到,安眀曦把白醋沿着边倒进去,再加入少许盐进行调味,转中火开始最后的收汁。
肋排被浓稠透亮的酱汁裹得油润晶亮,宛如博物馆的琥珀艺术品。被煎过的外皮是点睛之笔,让肉的质感有了显著的层次分明,无论是视觉还是口感都更加丰富充实。
醋的香味就像是味道的先驱,带着格外的提神效果冲入人的鼻腔。糖的香甜被掩盖其后,作为隐藏的小惊喜,给肉的鲜美来上最关键的勾出。酱香此时反而不够显眼了,或者说它极分得清主次,一点都不喧宾夺主,除了增色,也就起到个添咸的作用。
安眀曦没有心思去摆盘。
因为肉实在是太多了,七个人的分量,她们都得拿盆来盛。没有熟芝麻做点缀也无伤大雅,肉好吃就足够。
由于人多,屋里没有风扇太闷太热,张家人特意把桌子挪到了檐下,既能遮住阳光,又显得宽敞。
四道菜上桌,馋了一中午的大伙终于能开饭了。
东坡肉做一个多小时,红烧肉做五十多分钟,糖醋排骨做二十多分钟。安眀曦的做饭顺序,正是按照耗时顺序提前规划好的。最早做的东坡肉眼看着已经凉了,又放回砂锅里去保温,放在小灶上还能再小火煨一会,不用怕吃的时候冷掉。
几人面面相觑,似乎是想说话,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一时间竟无人动筷。
为了防止吃饭前还要听一通演讲,安眀曦抢先开口,“咱们一家人就不用说什么场面话了吧,吃饭,一切都在菜里了。”
大伙都哈哈笑起来,安建设摇头,“我只听说过一切都在酒里,哪来的一切都在菜里。”
梁琪拍板,“我外甥女说什么就是什么,咱们不说别的,先填饱肚子。”
张宇也道,“吃菜,小曦是大功臣,先动筷子。”
安眀曦就不是会推辞的性子,先动筷夹菜,其余人紧随其后,显然也已经迫不及待。
安眀曦第一个下手的,当然是刚出锅还带着腾腾热气的糖醋排骨。
夹一块细长肋骨放在杂粮饭上,轻轻一压,肉上带着的棕红色酱汁便淳淳而下,落到了颜色同样深沉的糙米饭上。
她低头咬着一边的肉,轻轻一撕,肉就像是迫不及待一般,“duang”的一下就被扯下来弹进她的嘴里。
牙齿触碰着煎香的外壳,就如同品尝到糖壳般,一边从嘴中化开微甜的味道,一边刺激着口腔,让它感受到薄脆的“琉璃”壳。八分瘦、两分筋膜的的肉已经炖的软烂无比,弹牙的口感叫人好吃的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糖醋料汁透入每一丝纤维,叫人随着爆满的肉汁四处奔涌到口腔炸开。
安眀曦把骨头丢在小碗里,就着口腔里的肉细细品味,最后再配上一口沾满了糖醋汁的糙米饭。
这感觉,别提有多舒坦了。
张家虽然准备的是糙米饭,但却是添加了许多白米的糙米饭,已经是最好的配置。
毕竟实在是家里的好米太少,只能这样招待人。
没想到这样混合搭配的口感反而不错,自带谷物清香口感略有嚼劲的杂粮混着白米饭的软糯香甜,让原本平平无奇的白米饭增加更多的颗粒感和坚果香味。
糖醋汁泡软了略硬的部分,带着肉的香味与鲜甜,钻进每一粒米的缝隙中,叫人对这种复杂的口感欲罢不能。
再夹一筷子红烧肉,方正但小块的分量仿佛就是为了俘获品尝者的心,方便一口下去,感受完整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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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的口感。
入口就是酱香味的浓郁与霸道,紧密包裹着肉块,每一处都被酱料抹的丰富,偏偏味道把控的还刚刚好,一点都不过咸或是过齁,而是醇香满满,带着微微回甘。
瘦肉一点都不柴,带着纤维都被炖到软化,带着微酥的口感。肥肉完全不腻,真的一点肥肉腥气都没有,口感比布丁果冻还要绵软,轻轻一抿,就宛如奶油般从嘴里化开,上颚和舌头宛如做了一场按摩,被软的不成样子。
五花肉已经够软了吧?可看起来大块的东坡肉却是更软、更嫩。
筷子一夹,肉颤颤巍巍就仿佛要散开一般,偏偏又没有真的完全散开。这就是酥烂到极致却不散形的体现,说明这东坡肉做的好,做的正宗。
大块丰腴的肉块随着筷子动作不断颤抖着,一小块被成功分离出来,颤巍巍被安眀曦夹到自己的碗里。
被夹断的肉露出里面粉嫩的细丝纤维,很快就被头顶的酱汁流下浸染,也被渗透其中。
她小心凑着咬下去,肉进口中,不用费一丝一毫的力气就立刻化开,酱香与淡淡的酒香完全融入肉中,极大程度的激发了肉最高程度的鲜美。
这是极度的软糯,已经分不出哪里是瘦肉,哪里是肥肉。只能感觉到轻轻一抿就被完全软化的顺滑口感,在嘴里呆不了几秒,就已经要滑入食道胃中。
软、鲜、肉香、酒香。是东坡肉最显著的特点。
安眀曦被这奇妙而柔软的口感冲击到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又夹了一筷子肉,放在米饭上用汤勺压烂,再轻轻搅拌,让它与米饭融合在一起。一勺子肉为主,糙米饭为辅的拌饭被送入口中。
软肉与饭粒交织的密不可分,肉成泥的口感与糙米形成最好的冲击对比,厚重的油脂香与谷物香搭配的相得益彰,爆汁的酱汁和肉汁已经把糙米浸润的也逐步软化下来。尝到这一口的瞬间,美味到周围一切都无法再干扰她,仿佛世界都只剩这一勺东坡肉拌饭。
再抬头,看见桌上其余人也已经沉浸在美食里不知天地为何物了,一个个脸上都是陶醉至极的表情,一点其余动静都没有,只留下碗筷碰撞声以及咀嚼时的声音。
这种混杂的香味惹得狗又忍不住汪汪大叫起来,仿佛在叫嚣着,我也想分一杯羹。
张晓薇还偏偏来了兴致,舍下满桌饭菜,夹着一筷子排骨就去狗面前炫耀。
“看,这是我们吃的肉,香吧,不给你吃。”
说罢,她故意当着狗的面把一大块排骨吃下去,光溜溜的骨头留给小狗干啃。
只可惜,肋骨上真的一丝肉都没有,小黑啃了一会后,更加不满足的叫唤起来。
张晓薇就蹲下去和它认真道,“有骨头吃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可没有多余的肉给你吃。不过待会如果有剩的汤,倒是可以给你伴着狗饭吃,好歹也是有点香味的。”
桌上大人看着她一本正经和狗谈条件的模样逗乐,又纷纷喊她先吃饭完再和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