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偶遇同行
作品:《狩猎1979:我带全家顿顿吃肉》 砰砰砰……
清脆而密集的枪声在下午的山林里断续响起。
每一次震响,总有那么一两团羽毛在空中炸开。
打中了的,大部分都碎了,零星飘落的羽毛打着旋儿落地。
陈冬河也懒得去捡这些小“肉渣”,权当给林子里的山狸子、狐狸这些小东西加餐。
抽空看一眼系统面板:【基础枪法 初级(85/100)】。
“还差十五发!”
陈冬河活动了下被后坐力撞得有点发麻的肩膀。
但眼前的林子上空,连只鸟影都没了,全被枪声惊得远远遁走。
他只得不断转移阵地,循着麻雀、斑鸠群的动静追着打。
目标是中级,打完就立刻下山回村。
不知不觉,追着小鸟的踪迹,他又偏离了主路,深入到了一片相对陌生的杂木林子边缘。
当面板上的数字跳到【基础枪法 初级(98/100)】时,只需再中两枪!
就在这时,一阵短促而高亢的狗叫声,夹杂着某种愤怒或焦虑的呜呜低吼,陡然从前头那道不算高的小山梁后面传来。
距离他最多二三百米。
有狗!
在这山里出现带狗的人,肯定是猎人!
陈冬河心头一动。
上辈子打狼灾围猎时,和周围十几个屯子的猎户都打过照面,其中几个还成了生死之交。
可那毕竟是八年后的事。
现下村里打猎的好手是谁,他还真有点好奇。
他收起枪,放轻脚步,朝着叫声传来的方向摸去。
翻过那道低矮的、灌木丛生的山梁脊线,伏在一片柞树棵子后面,向下望去。
只见下方山坳的一片稀疏林地里,一个戴着厚实翻毛狼皮帽子,穿着臃肿棉衣棉裤的男人,正半蹲着身子,用力拉扯着手中的绳索。
绳索另一头,拴着两条体型壮硕、肌肉虬结的猎狗。
一条是标准的狼青犬,毛色青灰,耳高竖立,眼神锐利。
另一条则明显是混种,体型比狼青还魁梧。
头大嘴阔,黄褐色的皮毛带着黑点,獠牙外露,眼神异常凶悍,浑身透着一股野性难驯的劲头。
两条狗都激动异常。
尤其是那条黄褐色的串种,后腿蹬地,前爪用力刨雪,鼻子用力朝着前方一片浓密的榛柴棵子嗅探。
喉咙里发出极具威胁性的低沉咆哮,仿佛随时要挣脱绳索扑进去。
那个猎人,陈冬河在上一世的记忆里反复搜寻,毫无印象!
看年龄也就三十出头。
也许前世并未住在这一片?
陈冬河处于下风口,风吹散了他身上的大部分气味。
但猎犬的鼻子何等敏锐?
那两条狗几乎是同时察觉到了异样!
呜……汪!汪!汪——
狼青首先扭头,耳朵朝后抿着,冲着陈冬河隐蔽的方位急促而凶狠地叫了起来。
那条更凶的串种更是猛地挣了一下绳索,脑袋完全转向陈冬河,露出森白的尖牙,从喉咙深处挤出炸毛般的咆哮。
呜噜……吼!
正专注地盯着榛柴棵子的猎人被狗的狂吠惊动,如同受惊的兔子,猛地扭过头来,目光锐利如鹰,瞬间锁定了陈冬河藏身的柞树丛。
那眼神里,没有丝毫友善,只有不加掩饰的警惕、戒备,甚至带着一丝隐约的敌意。
陈冬河见藏不住,干脆直起身,拍了拍衣襟上的雪沫子,主动开口,语气尽量平和:
“哥们儿,哪个屯子的?我是前头陈家屯的。以前在这片山上晃悠,好像没见过你?”
“刘家屯!”猎人声音粗粝,回答得极其简略。
他依旧警惕地打量着陈冬河,手紧紧拽住躁动不安的猎狗绳索,丝毫没有反问他是谁的意思。
那态度明明白白:有事快说,没事走远点。
陈冬河一看就明白了。
对方这副如临大敌的架势,肯定是发现了什么值钱货或者“硬茬子”,怕他这个陌生猎手,来分一杯羹或者惊扰了猎物。
他笑了笑,指了指肩上挎着的水连珠:“甭多心。我就是刚在那边打了两头野猪,你听动静也该听到了吧?枪没停过,运气还行。”
这话既是解释枪声,也是亮明收获,让对方明白自己并无抢食之意。
三十多岁的老林子猎人,最清楚规矩,轻易不结仇。
他那杆看着有些年头的水连珠步枪,和肩上鼓鼓囊囊像是装着猎获物的褡裢。
再加上之前断断续续二十多枪的动静,落在懂行的人耳中,那确实是实打实有猎获的象征。
这年头子弹金贵,敢向陈冬河这么开枪打鸟练枪的败家子,还真不多见。
陈冬河对刘家屯熟悉得很。
大姐嫁过去那年,屯里摆酒席的喧闹声仿佛还在耳边。
那时他年纪小,但跟着爹娘进屯,屯里那些面熟的后生汉子,差不多都打了照面。
大姐夫刘强,老实厚道一个人,在屯里人缘顶好。
谁家有个红白喜事、砌墙修屋,没少得乡亲们帮衬。
在刘强的喜宴上,陈冬河早把那屯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记了个囫囵吞。
因此,眼前这生面孔的猎人一冒头,他心头立刻“咯噔”一下。
那猎人也觉出不对头,眼神惊疑不定,握着枪的手虽略松,指尖还扣在扳机护圈上,嗓门带着粗粝的山里腔:
“你姐夫是哪个?”
陈冬河见他警惕稍缓,方才的话起了点作用,便坦然一笑,笑容里带着点与有荣焉的劲儿:“刘强!屯里扛大梁的好汉子!提他谁不认得?”
大姐嫁过去,愣是把那个紧巴的穷家操持得兴旺起来。
屯子里的人,提起他大姐没有不伸大拇指的。
“你就是刘强那个……”猎人下意识接话,半截子话却像被掐住了喉咙,猛地刹住。
黝黑的脸上掠过一丝尴尬,用咳嗽掩盖过去,可那没出口的“街溜子”三字儿,早挂在他眼神里了。
随即,他似乎想起什么,目光在陈冬河背后那杆老旧的水连珠和自己手里笨重的“撅把子”上来回一扫,嘴角泛起一抹带着点服气的苦笑:
“哦豁!听屯里人念叨过,说你给你姐夫扛过百多斤肉回来?那会儿都当是说大话唬人呢!”
“这会儿又听说你单枪匹马放倒了两口大野猪……嘿,看来是真嚼过铁,有两下子硬功夫!是块好炮头的料!”
他舔舔干裂的嘴唇,又继续说道:“早先,倒是我们刘家屯的人眼窝子浅,门缝里看人,把真龙当泥鳅了。”
两世为人的陈冬河,哪儿听不出来,这话其实是找补,当然也带点佩服。
陈冬河听着,脸皮子不禁微微发烫。
他那“街溜子”的名声何止刘家屯?
四邻八乡,当年同辈的小子们,哪个没挨过他拳头,或者看他挨过别人的揍?
打架斗狠是家常便饭。
自打重生睁开眼,他就有意与过去那滩浑水划清界限。
那些所谓的“兄弟”,再过几年,赶上严打,十有八九都得吃牢饭。
混混和街溜子不一样。
前者为了块八毛钱,啥埋汰阴损事儿都敢干,常常是人人喊打。
“以前在姐夫家走动,好像真没碰见过老哥。”
陈冬河不是瞎套近乎。
一个好炮头猎人,在这深山老林子里就是一条金贵的人脉。
打大牲口讲究围猎,独狼难成事。
认识的好炮头多,互通有无,遇到好活儿互相知会一声,紧要关头也能搭把手救命。
更何况,对方还是姐夫屯里的人,这层关系更近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