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
作品:《在古代苟活的日子》 翌日,竺桢桢足足睡到午时三刻才起,一起来就发现宋恒不在,不过她也不担心,刚见面就敢拿刀威胁的孩子能是省心的主吗。
出去了也不怕惹乱子,反正他们现在早就是亡命之徒了。
她打了个哈欠,下楼吃午饭,店小二将菜摆好,竺桢桢拿起筷子准备大快朵颐时,就听到他说:“客人,明晚就是第五日了,请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哦。”
“……”竺桢桢瞬间觉得大肘子不香了,脑子里关于李什么东东也忘到天边去了。
“不收点首饰么?一件足足八百两呢。”
“不收哦,亲。”
“…可小刀”
“……”
没钱,吃饭都成问题;没钱,还查什么李什么东;没钱,说不定明天就被官爷抓走去吃大牢饭。
宋恒一回来就看竺桢桢撑着脑袋,手拿着一根红彤彤的肘子,也不吃,就在那里晃啊晃。
心事重重的样子。
宋恒坐下来,“是饭菜不爱吃么,让他们换一道就行。”
竺桢桢摇了摇头说:“我是在想我们明天晚上就要睡破庙了。”
现在他们又穷,又小,作苦力都没人要,哪里来的赚钱法子,到时连吃饭都成问题。
思及此,又叹出一口气。
竺桢桢随便吃了几口,便扯着宋恒出去购置物件,还剩二两银子,购置点衣物薄被好抵御夜晚的寒冷。
她在市集上东瞧瞧西看看,眼神毒辣,砍价砍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不亦乐于,一两银子叫她拿下了三两银子的物件。
赚的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宋恒顶着比人还高的物件,十分吃力,他从来都没有像下人一样帮过这么多东西。
方才叫竺桢桢拿一些,她竟充耳不闻,装聋作哑,依旧往小山上垒东西,再这样下去,宋恒年纪轻轻腰先废了。
罪魁祸首居然还有闲情雅致在看表演。
竺桢桢好不容易挤了进来,自从网络世界发达,现实生活里就很少见到这种才艺表演,胸口碎大石更是只在小说里听过。
百闻不如一见,这种还是要亲眼见来得震撼。
很快就表演完了,表演者双手握拳,细
密的汗珠流过眼睛,“父老乡亲们,平常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今儿个,有钱的也只要捧个人场就行!”
“好!”观众热烈的鼓起掌来。
“这再过一旬,每年一次的民间才艺选举就要开始了,到时候去京城的父老乡亲们请多多支持!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还恳请指正!”
周遭如烧得通红的铁丢入水中一般沸腾。
“才艺选举,这可是每年的大事,据说啊这拿了头筹,可有二百两赢钱呢。”
“二百两?”看客倒吸一口气,“难怪现在不用钱,精上加精才是最主要的。”
没过多久,他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表演。
竺桢桢退出人群,想找宋恒问一问才艺选举的事,可她左顾右盼都找不着人。
“阿恒,阿恒,你在哪?”竺桢桢踮起脚找。
“…我在这。”宋恒声音又小又弱。
“哪?”转了一圈没找着。
“你低头看看呢。”
竺桢桢乖乖低头一看,只见他岔着腿坐在地上,撑着额头眉头紧锁。
“怎么了这是,来来,站起身来,随地大小坐也不嫌脏。”
“别碰我,我走累了缓缓。”宋恒避开她的视线。腰闪了,他刚想正骨竺桢桢就出来了。
作为一个男人,无论何时,绝不能让人发现腰有问题,这是男人的尊严。
宋恒试图转移注意力,他指着表演说:“刚刚看表演想不到我。”又指向自己,:“现在想起我了?”
竺桢桢也顺着他的手看去,就在此时,宋恒一手扶住腰,一发力将腰椎推了回去。天衣无缝。
宋恒刚要站起来,竺桢桢一屁股就坐了下来,说:“对不住,阿恒,我实在是没有见过,这民间表演可有意思了。”
没见过?那竺桢桢十一岁来宋府时是谁带她去看的?
面上却不显,只道:“姐姐脑子还没好全么,这种表演如何没看过。”
竺桢桢却没应他这句话,只自顾自的说:“找到赚钱的法子了,他们说才艺表演得先去京城,也不知京城有多远,一旬不知道够不够脚程。”
宋恒接过话茬:“不远,一旬绰绰有余。”
才艺选拔层层递进,头筹还有进宫面圣的机会,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才艺表演,更多的是能与圣上接触,届时与圣上共处一室,抒发自己的见解,有实力的说不定还能混个九品芝麻官。
所以,官家也会派人去参加选拔,成了日后说不定能增长羽翼。
可…
竺桢桢有什么才艺?
傍晚,竺桢桢刚躺上床,门猛地被打开,她甚至感觉整栋楼都抖了两抖。
一转头就看见宋恒在笑。
这种笑容很熟悉,皮笑肉不笑的,和她搞砸任务之后找老大解释时一模一样。
“姐姐,你是喜欢小猫呢还是小狗?”
“…我喜欢猫”竺桢桢狐疑,“你带回来一只猫?”
竺桢桢探头在宋恒背后找着,什么都没看见。
“如果我带回一只猫,你会不让我养吗?”宋恒语气软软,给竺桢桢心都说化了。
原来是想养猫,估计在宋府时不给他养,可怜的孩子,以为养只猫是天大的事。
“当然不会了,来吧,把猫抱过来我看看,只要它不跑就能养。”
宋恒呼出一口气,拍拍手,“进来吧。”
嚯,聪明小猫居然已经听得懂指令了吗?竺桢桢更加期待了。
“——喵喵喵。”一声绝不是由动物发出来的声音穿透了她的耳膜,她沉默了。
如果这是一本漫画,读者绝对能看见从竺桢桢头上掉下来的黑线。
屋里头的空气凝滞,一瞬间谁都没有再开口说话。
橘猫白猫黑猫狸花猫什么都行,来一只小野猫实在是没想到。
那小野猫,不不,陆音红着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过去,他张张嘴说:“这…这开场白是我在…”他咽了口唾沫,“在街上听人这么说很有意思,我想…有意思一点应该不会被赶走。”
“我能留下来么,宋桢姐姐。”陆音眼神躲闪。
竺桢桢依旧呆滞,“喔…哦。”
陆音只是看了一眼就不再敢看向床。
他低着头,声弱小如蚊,“我叫陆音,光怪陆离的陆,音容笑貌的音。”
宋恒也感觉站立难安,怎么三年前的陆音是这个样子。
宋恒还记得第一世与陆音相识时,他早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富商。
那年刚满二十,陆音和宋恒同岁,宋恒在京中的眼线折损一半,据点被一锅端,他无奈之下逃回汴城 ,却因急于发展势力,导致风声走漏,被正在追杀他的王爷知晓,再次派人追捕。
宋恒到汴城没有休息几日,就再次迎来追逐战,甚至已经闻名到连日月客栈都不敢收留他。
那段日子宋恒连眼睛都不敢闭一下,生怕一眨眼就被追上。
汴城有一河,称作鸳鸯河,传闻只要在七夕佳节与相爱之人共放花灯,感情就能长长久久。
宋恒本打算隔日就离开汴城,换个地方继续躲藏,不料,在他刚收拾好行李时,官兵破门而入,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猫鼠大战。
恰逢七夕佳节,宋恒专挑人多的地方跑,便一下跑到了鸳鸯河,河上既有花灯也有游船,正是男男女女互诉心意之时。
他随便上了一艘船,撩开帘子,竟空无一人随即靠在一旁闭着眼小憇。
岸上官兵暂时没有让人停船检查,船舱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隔绝嘈杂让人安心不已,原本只打算小憩,却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宋恒迷迷糊糊之时,闻到一阵茶香,如雨后新竹般青冽,沁人心脾。
茶水潺潺流出,杯中沁满热气,眼前人拿起一杯,吹了吹,热气四散,小抿一口,复又放下。
一袭白衣,脱尘如画,温润如玉。
宋恒一下子缓过神来,眼神一厉道:“你是何人,上船时,为何我未醒?”他倾身向前,弄翻了摆在他面前的茶水,茶香四溢,袖中刀滑入手中,抵在白衣人的脖子上,逼问:“说,是不是熏香里放安神药了?”
脖子上架着一把刀还全然无惧,只拿起手中的茶,又吹了吹,说:“若是我有意迷晕你,你觉得你现在还能安然无恙站在这吗?”
白衣人唇角一勾,“只怕不是在那天牢里度过余生。”他饮尽杯中茶,“你说对吗,宋公子。”
宋恒将刀收回,坐回原处,“那你为何不将我送于那官兵?为何要帮我?”
他只笑了笑,不做回答,反而问:“宋公子难道就不好奇我是谁么?”
宋恒只将他上下打量一番,便脱口而出:“传闻有一公子极为爱玉,曾花万两金去寻一块玉佩,可那玉品质不过中等,却能让江南富商陆音天天挂于腰间,很是喜爱。”
他顿了顿,主动拿起茶壶,手腕微转,斟满了茶,“而这玉佩的纹样,可是和公子块这别无二致。”
陆音笑笑,说:“正是。”
这不解缘由的一帮,便是四年。
他们从素不相识,变为知己,再变为出生入死的伙伴。
他们也曾把酒言欢互诉衷肠。
所以第二世,他重活在十三岁,一醒来就去寻陆音,将他带在身边,共同进步。
这一世,他重活在十岁,虽说时间又往前移,但他仍旧不会抛下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