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死别

作品:《我竹马是修无情道的

    骨肉血亲即将离世的时候,人会有莫名其妙的感应吗?


    南向葵虽是唯物主义者,但对于这件事,她也无法完全说“这是谬论,现实绝对不会发生”这句话。


    因为她最近也有些心神不宁,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被惊醒,白天上课也提不起精神,种种迹象都表明有大事要发生。


    她总觉得可能是自己的“骨肉血亲”出事的征兆。


    这个“骨肉血亲”绝对不包括她的便宜爸妈和弟弟。


    若是他们三个出什么事情,南向葵不仅不会伤心,甚至会放烟花庆祝三天。


    她害怕的是,这个“骨肉血亲”包含宋槐安,毕竟……他可是自己唯一认定的亲人。


    她心头一想起这件事发生的可能性,浑身就弥漫上剧烈的痛苦,双手不住颤抖,灵魂仿佛要被成片的黑暗吞噬。


    她承受不了这个结果的发生,哪怕在梦里。


    只有不断的给他发消息,她才能暂且缓解这个症状。


    不过,她发的消息从来没有被回应过,一次都没有。


    幸运的是,她没看到那个残忍的红色的感叹号,这说明他有看到消息的概率,不是吗?


    只是他懒得回。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的话,她肯定会被读者安上舔狗的称号,钉死在耻辱柱上。


    不过对于她来说,她是舔狗她自豪,有人想当舔狗都不一定能找到舔的对象。


    “小南,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是身体不舒服吗?”


    南向葵将手机盖在桌沿,眼底有着掩盖不住的疲惫,挤出一个微笑,“我没事,顾阿姨。”


    A大对贫困生的待遇很好,每个月还会安排专门为贫困生提供的岗位,帮助他们努力生活。


    南向葵之前一直被宋槐安哺育,离开他后,她能依赖的只有自己了。


    为了获得最高额奖学金,学习厚重吃力的课业,整宿整夜泡在图书馆中。


    除了这些,她还需要每天来食堂工作几个小时,做些小兼职。


    生活除了睡觉、吃饭和学习,就是搞钱、挣钱、省钱。


    这些挤出的钱加在起来,勉强能维持她在学校的生活运转。


    来食堂进行兼职的学生都会分配给专门的员工指导,南向葵则被分到顾阿姨的窗口。


    顾阿姨也有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女儿,因此,平时对她也多加照顾,偶尔还会偷偷给她加餐。


    “小南啊,你年纪这么小,不要那么拼,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忙的那段也过去了,现在没什么人来,这里有我,你早点回去睡觉,休息休息。”


    顾阿姨这么说着,伸手将南向葵往门口推,顺手从身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红烧肉,塞进她书包里,呵呵一笑。


    “你李叔那边剩了一些红烧肉,你学习苦,平时又惹不得吃好的,拿回去补补。”


    南向葵抵挡不住顾阿姨的热情,只得应下,眼眸深深:“那我下次早来一些时间,多帮您干点活,谢谢顾阿姨。”


    “你这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


    A大女生宿舍三号楼的212,房间位于走廊最末端。


    宿舍是标准对四人间,另外三人还未回来。


    南向葵踢掉鞋子,驮着沉重的身体爬上楼梯,扑进床上,几分钟后,沉沉入梦。


    “春葵,春葵——”


    正午时分,在厨房做饭的宋槐安看了看表,心底有些慌。


    一般这时候,上初中的南向葵早就放学回家,奔向厨房哼哼的向他讨要肉吃,软糯糯的语气总是看的他心软软。


    天天喊着:“槐安,都怪你,我的肚子都快饿扁了,现在急需抢救。”


    明明过几分钟就可以上桌吃饭,她偏要吃新鲜未出锅的。


    更甚者,还开始胡言乱语:“未出锅的菜别有一番风味。”


    对此,宋槐安只能假装生气,捏她鼻尖,细致吹走食物的热气,喂给她吃。


    “怎么坐在地上?肚子不饿吗?”


    找了人后,他止住呼喊,捏着南向葵的腰单臂捞起,又坐在楼前草地上,把她牢牢锁在两腿之间。


    这个时间段的孩子总会有各种奇葩想法,他用尽量柔和的语气。


    “可以和我说说,为什么不想吃饭吗?”他吻吻额头。


    “哼——”


    南向葵从鼻子里喷出一股空气,埋进他的胸口逃避问询。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总是带着一点莫名其妙的傲娇,像是掌控世界的国王一样,让臣民不断的猜猜猜。


    猜对了,可以获得亲亲,猜错了,就打入地牢,终身监禁。


    宋槐安楞了一下,这时,他才终于发现南向葵怀中的小狗。


    小狗名叫大黄,是一只标准的中华田园犬,也是南向葵唯一的玩伴。


    此时此刻,它原本金黄色的皮毛变得暗淡阴沉,整个人蜷缩在南向葵怀中,那么小,那么脆弱。


    南向葵紧攥着他胸口的布料,将熨烫整齐的衣服揉的皱皱巴巴,委委屈屈:“他是死了吗?”


    “嗯,或者说它存在于另一个世界,只是见不到罢了。”


    宋槐安斟酌着语句,尽量不给她的心灵造成伤害,有关生死的课题,对十三岁的她来说还是过于沉重。


    大黄最终被葬在了湖边的一棵柳树下面,它经常躺在树下晒太阳,想来也很喜欢这棵树。


    湖面金光闪烁,荷叶绿的发黑,微风一吹,水天摇曳,晃的他睁不开眼睛。


    忽的,南向葵捏紧拳头,有些害怕:“槐安,你也会死吗?”


    她眨眨眼,又仿佛一瞬间长大了,低头自顾自说:“人总是会死的,我也会死,我只是希望槐安能比我死的晚一些。”


    “为什么?”


    宋槐安皱了皱眉,心情有些不悦。


    他是天地同寿的不死鸟,每万年涅槃一次,他不会死,南向葵是人,她会死,死的比她晚这件事百分百会发生,不需要许愿。


    虽是既定的事实,但他还是想问,为什么这么想?


    南向葵一想到那个场景,心底就涌不住的悲鸣,吸了吸鼻子:“就是觉得如果槐安你死的比我早的话,知道真相的我可能会心痛而死。”


    “所以,答应我好不好,死的比我晚一点,最少也要晚一丢丢。”


    面前的女孩有着明眸皓齿,黑色的瞳仁里全是他,乖巧的向他撒娇,祈求一件注定会发生的事情。


    他怎么会舍得拒绝,点了点头,眼尾弯弯,语气宠溺:“好,我答应春葵,一定一定死的比你晚。”


    男人郑重带着笑意的神色还在脑海中回荡缠绵,耳边却响起另一个不速之客的声音。


    “向葵,快醒醒,大事不好了,有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你快醒醒。”


    “什么事?”南向葵揉揉眼睛。


    被人恶意的从梦中扒拉出来,总归令人心情郁闷。


    南向葵费力的撑开一条缝,准备下一秒若是无事的话,她再接着续刚才的美梦。


    林颂费劲踮着脚,别扭的两只胳膊挂在床边栅栏上,一听她的话,直接气的对头就扇。


    “睡什么睡,你老公都死了,你还好意思睡觉!人殡仪馆的人在宿舍门口等着你呢,你就睡吧,等你睡醒了,你老公连个全尸都没了,就剩下一把骨灰,正好,你直接兑水当芝麻糊泡了喝了吧。”


    林颂学习学习不行,运动运动不行,唯一的优点就是嘴毒,她还和南向葵亲密无间,知道怎么扎她的心最疼。


    “什么?!”


    南向葵吓得直接破音了,楼梯也不走了,直接“咚”的一声跳下床,噔噔往外冲,连鞋也顾不得。


    “喂!你的鞋,也不能这么急吧,等等我啊!”


    林颂是唯一知道她腌臜心思的人。


    她口中的老公只能是——宋槐安。


    殡仪馆、宋槐安、尸体,这三个词让她像是被判了死刑的囚犯,惴惴不安等待判决的到来,心底却期寄着希望的发生。


    宋槐安答应过她的,拉过勾盖过章,有真实效力的承诺。


    他说过要死的比她晚的,这一定是假的。


    直到她看到尸体之前,坐到殡仪馆接人的车上,她还在祈祷着,一定是弄错了,肯定是一个重名也叫宋槐安的人死了。


    殡仪馆的人都是见过大场面的,对流程更是轻车熟路。


    他们知晓南向葵心情悲痛,只将人带到,默不作声的离开房间,关上房门。


    给房内的尸体和活人最后相处的机会。


    殡仪馆的人说:“工作时间过久,连续三天通宵达旦,导致的急性心梗,猝死了。”


    “节哀。”


    节哀?如何节哀!


    “其实,我在学校一直在想我们相遇的场景,或许是某个街角、某个花店又或是一处湖边。”


    南向葵垂首,伸出食指轻触他眉心,语调像在和人闲聊:“我没想到,竟然是殡仪馆,你说,你怎么能死的这么早呢?”


    她还是穿着睡觉的那身睡衣,纯色复古,领口处坠着荷叶边,光着脚站在铁床边。


    这身衣服还是他亲手替她挑的,布料还依旧靓丽,人却已变的灰白暗沉。


    她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对这个相遇感到厌弃,或者说,整个屋子里的构造都让她觉得碍眼,乃至于凝结成了深沉浓烈的恨意,想将一切都焚毁殆尽。


    怒火顺着胳膊流入指尖,触到肌肤又化为点点痴缠,顺着额心、眉眼、鼻尖流入。


    唇角相触,冰凉、刺骨、阴冷的触感,冷气顺着静脉经络流通全身,冻的她不住颤抖,恨不得张嘴咬死他。


    不过他已经死了,咬不活的。


    “时间不早了,我后面还有事,可以火化了。”


    南向葵整理好情绪,她一向不喜在人前懦弱,招呼员工进行火化。


    林颂左手拿这鞋,右手不住挥手,垫着脚着着急往里看:“向葵,你可算出来了,我差点都要急死了。”


    “我没事。”她沉默的蹲下穿好鞋,有些冷淡。


    “没事就好。”


    林颂拍拍胸膛安慰自己,想从脑海里找点好事安慰她。


    “没想到你老公还挺不错,听说他把所有的遗产都送给你了,那可是很大一笔钱,你以后终于不用天天打工了,甚至躺平一辈子都够了。”


    南向葵对钱不感兴趣,呵呵两声,不置可否。


    她倒是对另一件事更感兴趣,问:“林颂,你说,指骨可以做成戒指吗?”


    “啊?嗯……不知道哎,不过你可是我们珠宝设计专业的大学霸,试试不就知道了。”


    “不过,你打算用那种动物的指骨?”


    “等等!”林颂捂住嘴恍然大悟,讶异的说不出话,支支吾吾,“你……你不会……”


    “疯了,你疯了吧……”


    南向葵带着诡谲的唇角勾起,被殡仪馆带着阴冷的寒气一吹,衬的整个人更加癫狂可怕。


    林颂登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珠宝的设计和点缀总是需要耗费诸多精力和心理。


    没关系,南向葵有超乎常人一般的耐心与毅力。


    经过三个月的精心打磨与雕琢,一枚完全贴合她尺寸的骨戒诞生出来。


    骨戒表面白瓷细腻,触摸带着一丝冰凉,送到左手无名指的根部,仿佛天造地设的一对,生来就该做手指的装饰。


    骨戒选取的是宋槐安左手无名指的骨头。


    结婚的时候都是男女主交换给对方无名指戴戒指,但现在这两根无名指却紧密贴合在一起,亲密无间。


    宋槐安,你说,这算不算我们两个结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