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彩排

作品:《月与砂

    原本的计划,来到阿瓦托芬之后,和神殿的人沟通达成一致,在这座城市稍作游览。


    然后就该借阅神殿的藏书,多获取一些外界所没有的知识,以提升她的魔法,这是艾玛来到月神神殿的主要目的。


    如今前置事项已经全部完成,即使把主祭司的钥匙交给了西里斯,如果想要去图书室,监察骑士同样有第二层的借阅许可。


    但艾玛自利利提亚带她游览那天之后,就没去过图书室第二次。


    房间里的书没看几本,在城里的书店转悠时净挑点不用多少脑子的小说故事。


    女巫日记看几页就要停一停,甚至平铺直叙的菜谱都展露出一种让艾玛想借个厨房试一试的奇妙引力。


    艾玛从来不是耽于玩乐的类型,幼年作为女佣一直认真工作,在费城学习时能一丝不苟地完成指标,沙漠旅行中也会每天看书。


    但最近她却莫名什么都不想做,也不想长时间待在房间里,总是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甚至不想多加思考,仿佛身体和大脑都在清晰可感地缓慢融化。


    不会阿瓦托芬地下真有什么会让人玩物丧志的法阵吧?


    艾玛甚至升起这样的念头。


    艾玛此前从未进行过那样一场长达三四年的沙漠旅行,即使偶尔在某处歇脚,停留时间也不太长。


    或许只是她之前没注意到,身体比她想象得还要疲劳。


    或许吧。艾玛觉得这是勉强能解释的说法。


    如果是这样,放任自己休息一段时间也无妨。


    但另一种可能清晰地陈列在那里,在隐约燎起的焦灼感中被回避,艾玛不愿细想。


    她慢慢咬皱了杯里草杆做的吸管,中心的空洞被齿尖压成一团。


    她垂下眼睛。


    想见西里斯。艾玛想。


    西里斯在回避她。


    艾玛注意到了,却只能对此茫然。


    艾玛知道自己从前就总在学习模仿身边的人。在她还不能理解人与人的天然不同是常态时,她通过模仿他人来让自己合群,像动物的拟态。


    人们似乎总会排斥与自己相异的,而欢迎与自己相近的同类。


    艾玛虽然不太理解,总是不能懂得他人行为的内在逻辑,但模仿出迟滞生硬的相近言行,也勉强过了关。反正那时朋友们本就觉得她迟钝木讷。


    后来她也遵循这样的方式与人相处,这办法没有太大的错处。


    几乎所有人都会因为他人与自己具有近似的特质而感到亲切,尤其那些极其信任自身能力与思考的。


    学习模仿自己喜爱的人,便仿佛能更靠近对方。


    幼年时艾玛模仿母亲,因此学得她乐观的态度,即使仍然不知道为什么而乐观。


    后来她也学习嘉兰的决断,模仿西里斯的处事,于是得来肖像的谈吐能力。


    那些学习塑造了现在的她,便如石像上片片的金箔。艾玛记得它们中每一片的来历,能清晰看见自己表面那些箔片间的接缝。


    艾玛想,她应该是像西里斯的。


    在所有那些老师和朋友之中,她认识他时间最长,向他学习的也最多。


    她应该可以被他认作同类,应该让他感到亲切而愿意靠近。


    明明应该是这样。


    心底有一种惶然隐秘地提醒她另一件事实:


    她再怎么努力,仿来的依旧是表象。


    即使能敷衍往来不多的过客,但对于越靠近,越深入的人,那些箔片间的接缝便越醒目。


    它们开裂,脱落,让石像空空的内腔难以掩藏。


    剥离那些凭借思考认同的,有意维持的,通过他人附加的特质之后,艾玛不知道剩下的会是什么。


    艾玛看过很多爱情小说,像阅读说明书那样观看戏剧里的爱情如何发生,如何展现。


    但戏剧角色的爱恨总是太浓烈,和艾玛寡淡的情绪天差地别。


    她不禁觉得自己那点对她来说已经足够沉重的好意,连称作“喜欢”都已经苍白,更不要说匹配比这更沉重的词语。


    她“爱”西里斯吗?


    艾玛试着念读这个沉重的字眼,发音让她陌生。


    剧作家们从不吝对爱情的溢美之词,更不在夸耀它的时刻小气。


    情人因为爱情,愿为彼此舍弃财富生命。放弃的东西足够有质量,舍弃才能被作为牺牲赞颂。


    但对艾玛来说,她不觉得有什么重要到不能舍弃。


    她可以为西里斯付出生命,这是他们一开始就说好的事情。


    这是爱情吗?


    看见他会高兴,见不到会想念,希望和对方待在一起。


    只是抱持这份心情不足够,它开始灼烧心脏,妄图冲破体表,以语言和行动为延伸,无法自制地想要靠近对方。


    只是这样就算吗?


    因这情绪而痛苦,于是想为自己的不幸求解,或仅仅把同样的感受施加在对方身上。


    虚无缥缈而没有形体的概念,难以捉摸。世人用千万种标准衡量定义它,用尽晦涩隐秘的形容,又仿佛是人尽皆知,写在本能中的谜底与共识。


    艾玛不能理解。


    艾玛的眼睫动了动,目光空空地落进杯中水光的倒影,在液面上漂浮。


    想见他。她想。


    “‘然后等那太阳落下,月神的祝福烙印在我们前额,我将得以再见你幽深的眼睛,满载夜晚的神秘,和一千万年前起始的万物的谜底——爱情。’


    “‘哦,亲爱的,我是如此想见你。为何白昼焚烧,为何甜蜜的黑夜迟迟不降临?’”


    少女的念词像潺潺灵动的溪流,撞击在河床上的石块,轻快地一蹦一蹦,台词中因为见不到心上人而产生的焦躁和爱情中的热切在她口中无处可循。


    少女的声音悦耳,如同唱着一支轻快的民谣。


    艾玛不需要费力就一眼看见了街上唱着念词的少女,穿着一袭彩纱,衣裙上缀满花朵,脚步比蝴蝶更轻盈。


    她浅金色的长发柔软地打着卷,头两侧生着一对细心打磨过的绵羊盘角,上面挂着葡萄藤叶头饰,一双有着与发色同色绒毛的羊耳朵藏在葡萄果实下。


    有人下意识追逐她的身影,有人想靠近却怯于向前,而少女向每一个人微笑,向认识的人挥手招呼。


    一时街头安静却喧闹,有人为她的美丽屏息,也有人看着她窃窃私语。


    她像一个春天的精灵,所到之处带来春天的解冻和窸窣声中的生机。


    哈瓦娜刚从店家手里领到她点的饮料,向街上投去了视线,看到人群中心美丽的少女,发出一声平常的疑问:“嗯?那不是芬妮吗?”


    仿佛听见有人叫自己,少女回过头,看见哈瓦娜向她招手,眼睛一亮,向她们走过来。


    “那位是?”艾玛问。


    “哦,芬妮,她是玫瑰剧团的主演之一,应该是在做春祭的彩排,正好路过这边吧。还有……”


    哈瓦娜没说完,芬妮已经走到她们面前了,她于是停下介绍,准备先打个招呼:“嗨,下午好啊,芬……”


    少女牵起艾玛的手,双手将它包裹其中。


    艾玛另一只手仍然拿着饮料,茫然地和她对视。


    她有一双玫瑰色的、春日天空般明朗的眼睛,喜悦而期待地望着艾玛,眼里像闪着星星。


    “我第一次见到你,你真漂亮!我喜欢你,可以跟我约会吗?”


    “噗!”哈瓦娜别过头,捂住嘴,笑得身体颤抖。


    艾玛沉思三秒,看了看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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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握着她的手,转头问哈瓦娜:“抱歉,姑且问一下,她是不是通用语不太好?”


    “不……没……”哈瓦娜笑得说不出完整的话。


    “我在阿瓦托芬生活了十多年,通用语没有问题。”


    芬妮自己解释,松开艾玛的手,向她行了一个提裙礼,“还没有自我介绍,你好,我叫芬妮,来自玫瑰剧团。”


    “哦……你好,我叫艾玛。”


    哈瓦娜终于压住自己的笑声,清了清嗓子,准备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酵:“等一下,芬妮。”


    “下午好,哈瓦娜。你在休息时间吗?”芬妮的目光转向她。


    “等会儿再跟我打招呼吧,”哈瓦娜说,“没来得及向你介绍,这位——是我们的月神女巫殿下。”


    “诶?诶?”


    芬妮一愣,看了看艾玛,又看哈瓦娜不像开玩笑,猛地捂住自己的脸,受惊般扑闪着眼睛,后退了两小步,脸颊漫上绯色:“我以为应该是贝拉姐陪着——那我真是!刚刚……刚才……失礼……”


    哈瓦娜向她偏了偏头示意:“赶紧重新做个自我介绍吧。”


    芬妮收拾一下裙摆,将手抵在心口,向艾玛行了骑士礼:“神谕祭司所属,监察骑士芬妮,向女巫殿下致礼。刚才冒昧……”


    她声音越来越低,耳朵也开始变红。


    “那个,刚才说的,‘约会’是?”艾玛犹豫一下,还是问了。


    “请、请当作没听过……”芬妮又捂住了脸。


    哈瓦娜倒是很放松:“其实没什么啦,芬妮一遇到合眼缘的人就想跟人家‘约会’,其实就是两个人一起出门逛街。我也跟她‘约会’过,就是在街上吃吃喝喝逛了一天。”


    “这种可以算‘约会’吗?我以为是特指恋人之间……”


    哈瓦娜摇头:“在常见语境里确实是恋人之间的那种意思,我也早跟芬妮讲她这么说肯定要被误会,不过除了我还有很多人提醒过,她还是喜欢这么用,没办法。”


    芬妮反驳:“我查过词典,‘预订好时间地点的活动’都可以被称为‘约会’,不是只能用在情人间!”


    “但这么用就是容易被误会嘛。”


    艾玛点头:“所以,你只是想约我出去玩?”


    芬妮顿了一下,点着自己的手指:“是、是……但是,是女巫殿下的话,就太没礼貌,不可能……”


    “可以哦。”艾玛说,“你打算去哪里?”


    芬妮一愣,眼睛亮起来,又慌乱地不知道怎么安放手脚:“啊,诶?真的吗?啊,不,但是……‘约会’——‘约会’应该发生在比较亲密的人之间,就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也可能成为恋人的,那种,比较亲密的关系才……


    “我希望和我喜欢的人关系好,或许变得更好,所以想和他们‘约会’……”


    艾玛想了想:“我觉得你很可爱,愿意和你一起逛街。我不确定在你的标准里,这能不能算‘喜欢’。


    “但如果按你刚才说的,‘预订好时间地点的活动’就可以被称为‘约会’,我想它符合这种定义。”


    “当然,当然——您愿意的话!”芬妮高兴地说,激动地一拍手,


    “那我——请等我好好准备一下!下周三,下周三您有时间吗?”


    “嗯,没问题。”


    艾玛在爱情小说里无数次看见过“约会”这个单词,满载着恋人的热切与期待,因为两人的关系特殊,使得普通的约定会面也变得不同寻常,她以为这个词语是恋人们的特权。


    但原来只是“预约好时间地点的会面”也可以被冠以这个名字。


    那艾玛想,她和西里斯“约会”过很多次。


    她悄悄收拢起这份私心解读,吞下了包藏其中的一点点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