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我得留下
作品:《被逼换亲?嫁冷面糙汉当团宠》 盛翊提着水果和麦乳精、糕点等东西走在她身边,见她停下,疑问地看过去。
乔玥回过神,摇了摇头,绕过满地乱窜的小孩,走到最里面,轻声问道:“您好,请问您是谢婉筝同志吗?”
谢婉筝抬起头,看见面前这对陌生女男,有些茫然:“我是,你们是?”
她应当是不认识这两位长相极其出众的年轻人的,教书这么多年,虽说记不住所有的学生,却能肯定这样引人注目的长相,绝不会毫无印象。
只不过,这位女同志似乎有些眼熟……
乔玥抿唇笑了笑,说出来意:“我们前段时间捡到了几本书,里面夹着一封信。”
谢婉筝猛地坐直身体,想到了一种可能:“信?是我的信?”
乔玥点头,“是的,很抱歉,因为书、信都爱惜的很好,所以我觉得应该是对主人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为了找到线索,擅自看了信的内容。”
她从随身背着的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来递过去,“那封信就在书里夹着。”
谢婉筝抖着手接过,小心翼翼地拿出信封,不等细看便已经泪流满面,“是,是我的。谢谢你们。”
她轻轻摩挲着信封上没有写字的部分,仿佛在看一位阔别许久的老朋友,好一会儿才打开信封,拿出信来。
上面的字字句句,她看了这么多年,每一个字都记在心里,可刻在回忆里的信和亲眼看见它的感受,还是不一样的。
乔玥见她情绪低落,觉得她可能不太希望别人看见这样脆弱的一面,更何况,她来的目的已经达成,将其余的书也悄悄放在桌上,物归原主后,便拉着盛翊准备离开。
只不过不等起身,便听谢婉筝叹息一声,说道:“小同志,这封信对我很重要,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能跟我说说,是在哪里捡到的吗?”
乔玥和盛翊对视一眼,没有瞒着:“是在废品站,大概一个月前。”
谢婉筝用手帕仔细擦了擦眼泪,将信封好好夹在书里,垂下的眸子中带着冷意:“我刚住院,他们就忍不住动手了。”
乔玥眨了眨眼,没有说话。
“家里出了不肖子孙,连几本书都不放过,让你们见笑了。”谢婉筝将书放好,看向乔玥,目光温柔:“不说这些晦气东西,姑娘,你也看了这封信,想不想听故事?”
乔玥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说实话,她在看过信之后就很想知道,这位战士和信中的未婚妻最后有没有重逢。
信中的感情做不得假,而将这封书信保存的极好的“未婚妻”本人,自然也不是对他无动于衷。
那么到了四十年后的现在,结局是怎么样呢?
是白头偕老之后,还保留着当初赤诚热忱的来往书信当作纪念;还是……在战火的残酷下,生离死别,只留下一封信供未亡人寄托哀思?
平心而论,乔玥当然希望是第一种,他们应当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而今,谢婉筝告诉了她答案。
“我是陈许国同志的未婚妻,这是他寄给我的最后一封信。”
乔玥心口猛地一跳,抿唇沉肃下来。
谢婉筝却并没有什么悲伤难过的表情,看向窗外人来人往的和平景象,面容平静安宁。
她说,这在当时是个很普通平常的故事。但或许是人上了年纪,总想提起从前。
她和陈许国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又志同道合,顺理成章订了婚,只不过不等办订婚宴,家中父母便先后去世,耽搁着一直没有办成。
陈许国其实也和她一样,是一位文弱书生,原本的理想是做一名教师,为祖国输送人才;以笔作刀,为国发声。
那些书就是她们年轻时一起看过的。
但当战火燃起时,他毅然加入战场,执笔的双手扛起长1枪,与刺入祖国腹心的敌人血战到底。
他们胜利了,他却永远的留在了那个战场。
因为天长路远,又受到战争影响,她收到这封信的时候,同时也收到了他的死讯。
当时如何悲痛欲绝不必再提,她甚至有了随他一起去的念头,但看着墓碑上他意气风发的照片,又放弃了。
他不畏生死、以身殉国,为的就是国泰民安。绝不会想要看见她在战争胜利后,曙光初现时自寻短见。
谢婉筝露出个温柔的笑,“我得留下,替他看看他护着的大好河山呢,到了下面,才好说给他听。”
乔玥双眼含泪,泪珠一颗颗落下,咬着唇接过盛翊递过来的手帕,满心震撼和感激无法言说。
谢婉筝见状倒有些不好意思,拉过乔玥的手,笑着道:“好姑娘,别哭了。”
乔玥点了点头,声音有些哽咽,“我明天去给烈士们上炷香。”
谢婉筝慈和温婉,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位喜爱的小辈,“好,我和你一起去。我住院之后,也有一阵子没去看过他了。”
乔玥缓了缓情绪,觉得有点丢脸,倒不是为这份心情感到难堪,而是在这么多人面前哭成这样……旁边的小孩都不说话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满脸写着惊讶。
她侧过脸,转移话题问道:“方便问一下,您的身体怎么样吗?”
谢婉筝唇边的笑意微微冷凝:“我很好,只不过,是有人不想让我回家。”
乔玥一愣,想起莫名被卖到废品站的书,皱着眉头说道:“是您刚才说的家人?需要帮忙吗?”
谢婉筝看着她赤诚的眼睛,轻轻拍了拍她的手:“放心吧,我这么多年也不是白活的。”
之前不理会,是因为谢婉筝这几十年都没有再嫁,自然不会有自己的血脉。而她年纪越来越大,仅有的几个亲戚照顾了她两年,也算周到,那些身外之物给就给了。
一个月前住院的时候,她确实生了场急病,但问题不大,很快就康复了,是她的侄子以疗养为借口让她留在医院调养身体。
她的侄子早就想搬进她那间四合院,但不敢主动说出口。她有想过侄子的目的,但并不在意,在医院住着身体也确实有起色,便没有着急回去。
那间四合院是她十几年前自己攒钱买的,刚住了没两年便被人举报,以莫须有的罪名被迫下乡劳改,两年前才在陈家人帮忙下回到首都。
那座院子,在她心里只算是落脚地,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可她没想到,她的亲侄子居然私自动了她宝贝多年的书,更是把连同最重要的信夹在其中随意地当成废品卖掉了。
她还没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