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大金镯子

作品:《白月光带娃随军:靠美食风靡大院

    岁岁已经举着勺子站了起来,愿愿的手指头悄悄蹭了朵奶油花,放进嘴里眼睛就眯成了缝。


    那甜味是活的,先在舌尖化开一片凉,接着果香的酸,花香的醇,最后是奶油的浓,层层叠叠像含了口会融化的彩虹。


    程月弯从柜子里翻出两顶颜色鲜艳的生日帽,一顶粉的给岁岁,一顶蓝的给愿愿。


    帽子边沿还缀着亮闪闪的金线,在光下泛着细碎的光。


    她蹲下身给两个孩子戴好,愿愿的帽子总戴不正,歪在一边,衬得那张圆嘟嘟的小脸更显顽皮。


    宋怀生已经将五根彩色蜡烛插在了蛋糕正中央,红黄蓝绿橙排成个小圆圈。


    他划亮火柴,火苗“哧”地一声窜起来,挨个点燃蜡烛芯。


    岁岁和愿愿早就在小板凳上坐得笔直。


    平日里程月弯给他们讲的童话故事里就有许愿吹蜡烛的桥段,这会儿根本不用大人提醒,两个小家伙已经默契地闭上眼睛,十根小手指头紧紧绞在一起抵在下巴上。


    岁岁的睫毛像小扇子似的轻轻颤动,嘴里念念有词:“希望爸爸妈妈能够永远在一起,永远永远陪着岁岁愿愿...”


    愿愿的祷告声明显更急促些,肉乎乎的脸颊随着嘟囔一鼓一鼓:“希望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大舅舅二舅舅,素素阿姨安心姐姐...”


    说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含糊,倒像是在报菜名。


    半分钟过去,岁岁已经睁开亮晶晶的眼睛,愿愿却还闭着眼,嘴角可疑地亮晶晶的。


    果然,当小家伙终于睁开眼时,第一句话就是:“我希望明天还能吃大肉包!”


    “呼——”五支小蜡烛同时被吹灭,青烟打着旋儿往上飘。


    围坐在八仙桌旁的大人们立刻拍手笑起来。


    程月弯拿起铝制蛋糕刀,小心地避开那些用奶油挤成的花朵,先把顶端那两只小兔子分到两个描金边的小瓷盘里。


    兔子眼睛是用黑芝麻点的,耳朵尖上还沾着细砂糖,在烛光下像落了一层霜。


    “妈妈妈妈!”愿愿急不可耐地拽她衣角,小手指着蛋糕侧面用糖霜勾勒的花。


    “我还想要一朵花,不,两朵,还想要旁边的那个珠珠。”


    所谓的“珠珠”其实就是糖渍樱桃,红艳艳的裹着层透明糖衣,嵌在奶油波浪纹里像珊瑚珠子。


    岁岁倒是安静,可那双和父亲一模一样的凤眼直勾勾盯着蛋糕第二层的奶油松塔。


    那是用新烤的杏仁片堆成的,每一片都烤得恰到好处,金黄油亮。


    程月弯手腕一转,刀尖精准地剜下一块带着松塔的蛋糕。


    第一口总是先碰到那层奶油。


    舌尖刚触及表面,甜润的奶香便如潮水般漫上来。


    特有的醇厚在口腔温度下迅速融化,质地轻盈得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只留下丝绸滑过般的柔顺感,甜度恰到好处,不会掩盖其他食材的本味。


    接着牙齿陷入蛋糕胚的瞬间,能清晰感受到海绵结构的弹性。经过完美烘烤的胚体湿润绵软,像是咬下一口蓬松的云朵。


    鸡蛋与牛奶交融的香气在咀嚼时愈发浓郁,面粉的麦香则作为基底若隐若现。糖分的甜味并不张扬,反而突出了蛋奶本身的鲜甜,偶尔还能尝到一丝蜂蜜般的回甘。


    蜜渍过的樱桃果肉饱满多汁,牙齿轻咬便迸出深红色的糖浆,半透明的糖晶偶尔擦过舌面,带来转瞬即逝的颗粒感,随即融化成更浓郁的糖浆。


    草莓酱的甜味以及那微妙的酸度恰好中和了奶油的丰腴,芋泥在掺入淡奶油后更显丝滑。质朴的芋头香气缓缓铺满整个口腔。


    约莫十几分钟,整个双层的生日蛋糕便被消食殆尽了。


    饭局仍旧在继续......


    将客人送走后,程父程母留下来帮他们收拾完饭桌才走。


    宋怀生将大家伙儿送的礼物都搬进岁岁和愿愿的屋子里头。


    两个小家伙的卧室被五颜六色的礼物盒堆得满满当当,彩色玻璃纸在灯泡下泛着粼粼的光。


    旁人都已经送了,他这个当爸爸的自然也不能少。


    宋怀生从裤兜里掏出两个丝绒盒子,深蓝色的缎面已经被体温焐得温热。


    玉坠子躺在黑丝绒衬布上时,连灯泡都似乎亮了几分。


    羊脂玉雕的平安扣,对着光能看见里头云雾似的棉絮。


    愿愿小心翼翼用指尖碰了碰,凉丝丝的触感让她“呀”地缩回手。


    “戴着能保平安。”宋怀生把红绳绕过女儿细嫩的脖颈,玉坠子贴着锁骨落下来,像一滴凝固的月光。


    岁岁的也是,一模一样的款式,只不过愿愿的用的是红绳子,岁岁的是黑色的绳子。


    前几年他虽然没回家,但是每年这个时候也都是会给两个孩子寄生日礼物回去的。


    只不过最后都没落到他们手上罢了......


    “我的呢?”程月弯的声音从门框边斜插进来,她胳膊肘撑着门板,新烫的卷发蓬松地堆在肩头。


    本是句玩笑话,却见宋怀生真的从内兜里摸出个扁盒子,金属搭扣弹开时“咔哒”一声响。


    竟是个实心金镯子,在灯下黄澄澄的亮。


    程月弯接过来时手腕猛地往下一沉,指腹摸到内圈錾刻的缠枝纹。


    这分量也不轻啊。


    “戴着玩。”他说得轻巧,可那分量压得程月弯手腕直往下坠。


    这个时候的金价还没有那么贵,大多数人又都嫌金子老气,更爱戴玉制的首饰。


    宋怀生本来也是想给程月弯整个玉镯的来着。


    但是程月弯似乎更加偏爱金子,先前宋怀生明里暗里的有问过她是更喜欢金的还是玉的。


    程月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金子。


    废话,后世那金价都涨成什么样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