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秋荻

作品:《宁王妃安

    太子妃的院中,也杖毙了一个侍女。一个太子妃颇为依赖、信任的侍女。太子妃上完一日的课,兴冲冲的回去,正想着同伺候的姑姑说一说,却在院中见到了娘亲。


    桃娘看着她道,“日后娘来陪你可好?”


    枇杷自是高兴。她是个懂事的孩子,知晓母亲要赚银子,所以即便是百般不愿意,也依然去了唐家。她明明在宫中害怕,想要母亲陪伴,却因知晓母亲的计量,并没有强求。每日都能见到,对于她来说,已经很好了。


    枇杷叽叽喳喳同桃娘说些这些日子的事,说起皇后,她有些苦恼道,“母后病了,我本该在旁侍疾,可太子却说我碍手碍脚,不如好好学规矩,让母后高兴。”她有些苦恼,“太子对我虽然不错,但总是冷淡淡的,谦和却像隔着一层,他是不是不喜欢我?”同在一起学习,她虽然自幼便有祖父教导,但总归是比不过两位公主。“我那么胖,又不漂亮,太子怎么会喜欢我,不过是我运气好,才会被选为太子妃。”


    桃娘见又开始说自己长得不好,便知她心中的自卑,耐心询问,“师傅问学,你可是未回答出来?”


    枇杷摇头。桃娘又问,“可是师傅批评你了?”


    枇杷又摇头。


    桃娘问了许久,她才道,“长公主的伴读槐夏,今日又被师傅表扬了。”槐夏爱慕太子,她也是这几日才知道的。


    两个公主同梅姑姑聊天,说起槐夏,定国长公主道,“槐夏自幼同我们一起长大,也算是知根知底,只是奈何出身太差,至多做个太子侍妾。”又说,“春和倒是比槐夏好些,奈何身体不好,有哮症。”


    长安公主一边玩着鲁班锁一边随口接道,“槐夏长得比枇杷好看些,但我更喜欢枇杷。”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看着舒服。


    桃娘听后道,“日后太子身边,定会有无数女人。”人多了,槐夏便也不出众了。她安慰她,“皇上皇后感情如此深厚,后宫之中还不是来了一个又一个女人,怀了一个又一个孩子。”她揽住女儿,“你是皇上皇后钦点的太子妃,你只要做好你太子妃的责任,谁也越不过你去。”太子并非会宠妾灭妻之人。


    桃娘在心中低叹,从她被选为太子妃那一日起,便注定了她日后不可能同丈夫恩爱似海,能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便已够了。


    枇杷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暗自神伤为何太子对她似有不满,也难过为何一直照顾她的姑姑没了身影,更心疼刚做好的衣衫被褥,为何全部都拿走销毁。


    桃娘扶着她的肩膀,不允许她说话,也不允许她露出心疼之色。枇杷不知,她却是知道的。导致皇后过敏的桃毛与山药,便是出自她的衣衫上。那个伺候的姑姑,将桃毛与山药刷在她身上,她去请安时,便会沾到皇后身上。待皇后察觉,找到原因,她已经在学堂同太子已经念了许久的书,桃毛与山药早在风中消散于无形了。


    这才几日,便有人利用她的女儿害皇后了,日后又会如何呢?被选上太子妃的喜悦早已消弭,如今剩的只是沉沉惊怕。


    宁安在养病之时,宫外渐渐流传起“皇后是神女,若是伤害了神女,定会遭报应”之类的话。还有一些说书人,甚至将这些编成了故事,在茶楼酒馆日夜不停的讲。如嫉妒皇后,害人不成反害己的溪儿,又如苛待皇后的继母以及继母的子女,甚至如睁眼装瞎,对皇后苦难视之不见的老将军——他们说,溪儿该死,只是淹死,太便宜她了;他们说继母与继子女还未遭到报应,愿他们早日遭到报应;他们还说,老将军风寒便去世,是老天看不过去了……


    这些话传的沸沸扬扬之时,李诗孕九月了,随时可能生产。酒与桃毛山药之事,虽在杖毙了一个典膳,一个伺候的姑姑后结束,但李母心中却始终不安。桃毛与山药并非她安排的,此人竟然提前洞察了她的心思,借由她的手,害皇后,实在是让人心慌,又防不胜防。


    已是仲秋,秫香馆中虽还没点炉子,但一应都准备好了。她这一日叫李诗与她的母亲、嫂子过来,是有东西要赏赐给她。


    “原是想差人送过去的,又怕下人不仔细,在路上出点什么差错。”她伸手拿起木叉,切开一块茶点,“这是司膳房新做出的点心,你们快尝尝。”这些色彩鲜艳的果子,是喜悦按着古籍复原的。分为三类,生果子、半生果子、干果子。其实就是带馅儿的年糕、带馅儿的馒头、薄饼以及栗羊羹。年糕与馒头倒是好做,只是面粉的用量勾兑,需要一点点调试,才能别有滋味。薄饼并非常见的蒸、炸,而是放在两口铁锅中,上下生火加热烤出的。


    宁安吃了一口栗羊羹,看着李诗的肚子道,“本宫瞧着你的肚子比寻常的肚子都大,待生产那日,你可是要受罪了。”她放在把手上的手背上还有淡淡的伤痕。太痒了,阿朱等人只是按着她,不让她抓脸,却疏忽了她的手。她用手背蹭着桌角止痒,却不想碰掉了一旁的花瓶,划破了手面。


    李诗道,“臣妾如今也担心生产时艰难。”她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总是饿,她吃得多,孩子便也吃的多。昨日接生嬷嬷为她摸腹,还直言生产之时会很艰难,让她别等了,去找了太医开了催产药,早些生下。“臣妾想着,孩子多在臣妾肚子里呆一日,便多强健一日。”


    宁安问,“太医怎么说?”


    “事关皇嗣,太医自然是说足月更好。”她看着宁安问,“皇后娘娘当时生产时紧张吗?”她露出一抹担忧,“怀孕的时候欢欣,如今要生了,反倒是怕起来了。”


    宁安笑着点头,“紧张,不过皇上比我更紧张。”特别是禾苗出生时,他激动的不行,整日整夜看着两个孩子,想抱又怕伤着孩子们,就这么坐在小床边看着。


    李诗又问,“要生之前,可有什么预兆?”


    宁安想了想,“生太子与定国的时候没什么预兆,只是那一日烦闷的厉害,羊水突然就破了。生长安的时候,反应倒是重多了,提前三四日肚子便不舒服。”心慌恶心,吃不好睡不好,肚子不时还抽痛。


    李诗摸着肚子看着她,笑道,“臣妾希望孩子在下午出生。”


    “为何?”宁安听出她话中有话,视线扫过她与她的母亲,噙在唇边那抹笑微微加深。


    李诗含笑道,“下午,皇上能空出时间,臣妾希望待我生产那日,皇上能陪在臣妾身边,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孩儿出生。”她看着宁安的视线中,隐隐含了一丝挑衅。


    宁安含着温柔的笑意,取过旁边一盏丁香蒲公英薄荷茶轻抿一口。“恐怕不行。”她放下茶盏,笑容始终温柔婉约,宁静如清潭。“李才人忘了吗,明日便是秋荻,本宫与皇上均会离宫。”她的视线落在她的肚子上,“你这一胎,不仅不顾母亲身体,一味吃喝,只想着长大,也不会挑时间。”


    秋荻那日,一如既往的先祭天,肃宁带着太子与两位公主祭天,宁安则是让人将旺财与鹿,以及前几个月在温泉处捡的狼狗放了出来,让它们去肆意的奔跑。


    旺财第一时间就跑没了,狼狗忠心,便是出了笼子,也蹲在宁安身边不动,宁安摸了摸它的头,笑道,“去吧,我这里人多,不碍事的。”娘说这狗不大,看着牙齿也就一岁多点。“宫中也没法让你跑,去跑跑吧。”这只狗棕毛黑脸,几个孩子便叫它黑脸。


    黑脸看了看宁安,还是不动。蓝姑姑道,“它要呆着便让它呆着吧,待会儿皇上回来,让皇上带它去跑跑。”并非从小养大,又未经太多训练便能如此忠心,实属难得。


    宁安又问,“鹿呢?”鹿没有名字,他们一直小鹿小鹿的喊。


    “一放出来就跑没了。”同旺财一样,也是个没良心的。


    宁安微微拧眉,“可别被人当作猎物猎了去。”她虽然不太喜欢那头鹿,但养了这么久了,也舍不得它死在旁人手中。


    蓝姑姑笑道,“皇上已经吩咐下去了,人人都知晓白鹿是长安公主养的,不能猎。”


    此次陪同的,除了皇后,还有淑妃、贤妃,以及瑯嬛与傅雪。从宫中出来,瑯姚不知怎么多了一丝开心,也稍感轻松。


    雪梨道,“听说恭献公主也来了。”


    瑯姚的脸上多了一丝期待,“恭献公主若是来了,我娘同妹妹许是也来了。”


    第一日君臣同猎,晚间热热闹闹烤了肉,喝了酒,第二日,皇上便由着他们自己狩猎了。秋荻一般为七日,他觉得没意思,第二日便想走了。草原广袤,他想带着宁安策马奔腾,但总归大臣们跟着,大臣家眷看着,少了丝惬意。


    “等日后有空了,我带你去草原,就我们一家。”


    宁安笑看着他,火光印在她脸上,一片火红。“好。”


    秋荻第一日,在宫中的李诗便发动了,宁氏两姐妹、谭宝林、孙才人以及几个位份底的采女、御女均去看她了。如太医以及接生嬷嬷所言,李诗这一胎生的极其艰难,疼了两日一夜,才终于在接生嬷嬷的推腹下将孩子生出。


    玉兰看着孩子,对已经力竭的李诗道,“是个公主,长的可壮实了,有九斤多呢?”


    李诗惨白着一张脸,几乎发不出声音,“给,给我看看。”


    玉兰正要让乳母将孩子抱过来,便被李母阻止了,她严肃着一张脸,“孩子什么时候看都行。”她看向接生嬷嬷,对她微微点头。接生嬷嬷洗净了手,拿起了针线,对李诗道,“才人,您的下面撕裂的厉害,奴婢要给您缝上。”


    谭宝林在外殿,透过窗棂,看着接生嬷嬷在李母的指挥下,对着李诗的下身缝了又拆,拆了又缝。李诗因疼痛叫哑了喉咙,声音似泣血,指甲因疼痛的抓握而折断,十指血迹斑斑。


    李母道,“今日你受了苦,来日便知道好处了。”她看着李诗,“她不仅是接生嬷嬷,还是手艺高超的绣娘,定能让你恢复如初。”


    宫中的消息传来时,肃宁正带着宁安骑马,在一处空地停下,教她如何在林中布置陷阱,抓落单的兔子。又教她如何通过足印、粪便来判断经过的是何动物。


    瑯嬛等人,则在六宫女官的指引下,换上明霞锦,梳着高高的发髻,佩戴着用黄金装饰的帽子,穿着全身缀满珠玉的服饰,跳舞娱乐众人。


    明霞锦是一种丝织品,散发着一种奇异的香味,奇香无比,这股浓香一旦附在人身上,历旬累月经久不掉。这种锦缎不但本身光彩辉映,五彩斑斓,其中各种颜色交错相配,还能组成各种图案。


    宫中的明霞锦,一向是紧着瑯嬛的,只因皇上说,唐御女身披明霞锦跳舞的样子极美。这是连皇后都没有的绸缎,也是瑯嬛得宠的标志。她一舞又一舞,满意甚至骄傲的看着众人眼中掩饰不住的惊艳……


    “明霞锦美则美,香味太过于浓郁了,闻久了熏人的很。”想想一边吃着烤玉麦,一边同阎君说话。“健康爹说,钱塘富庶,钱塘的青楼花魁,也是穿明霞锦的。”她说完又问,“花魁是什么?”


    阎君看着她的眼,耐心的给她解释。“花魁便是出卖色相的女子中,最美的那一个。”


    长松在一旁道,“非也,花魁是客人最多的一个。”


    宗大睨了他一眼,“你若是将咱们皇上的女婿教坏了,你看他回来收不收拾你。”他割了一盘鹿肉给禾禾。


    想想又问,“做花魁有什么用?”


    长松笑道,“做花魁,有更多的人趋之若鹜,便能早些攒钱赎身了。”做花魁的目的是赎身,而非彰显自己的美丽。他看着想想,“你要知道,世间出卖身体的女人固然让人不齿,让人恶心,但也有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之人。”他看着想想如同耗子一样,一会儿便啃完一根玉麦,忍不住道,“你是不是吃太多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吃。


    阎君道,“她现在不吃点心了,正餐时多吃些也无妨。”


    长松调侃道,“小心吃胖了你的驸马不要你了。”


    阎君忙道,“不会的,我就喜欢想想这样。”他看着想想笑,“没什么比吃饱饭还重要,饿着肚子很辛苦的。想想有度,不会胡乱吃喝。”


    宗大斜睨他一眼,这小子年纪不大,油嘴滑舌,尽会说些好听话哄着想想。看着就是个靠不住的人,也不知他那个岳父怎么想的,把他小姨子许给这么一个人。


    阎君对着宗大笑了笑,他自然知道宗大想的什么。他与宗大,虽然都是驸马,但少不了被人比来比去。宗大虽是宗氏一门的族长,有能力,有本事,又是皇上的青梅竹马,好兄弟,但终归年龄大了。百姓谁人不为定国公主叹一声可惜了,不嘲他年岁大了,配不上公主。更何况,他还纳过妾室,搞出过孩子,比不得他清清白白。想到这里,他在宗大面前,便也不觉得弱了,暗暗挺起了胸膛。


    宗大暗自咬牙,长松安慰他,“百姓说的也不错,你年岁确实大了。”老牛吃嫩草,还是天线一般的定国公主,百姓难免心中不忿。


    宗大道,“我长的也不差。”


    长松细细的打量他许久,“太后的那个,加了蛇油蛇毒的什么膏,据说能重回青春,你要不去要些来擦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