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 怪异

作品:《失手伤害反派后

    余以若漠然半晌,摇摇头,“没有,我没忘记什么。”


    甚至连这里她都是第一次踏足,怎么可能会留下些什么。难怪这么多天来没有人送信,连纸鹤也没,想也是出了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为何是她呢?又为什么说是她救了这里的人?难道她真的忘记了什么吗?


    还是说有人顶着她的皮干了什么?要是好的话无关紧要,就怕是有什么阴谋诡计。


    余以若的思绪愈加烦乱,没注意到大家早已站在了她的身后,沉默地注视着背影萧索的她。


    唯有不远处的肖玲突然高喊,“这里!这里可以问!别担心啦!”手上还拽着个佝偻着脊背的老婆婆。


    老婆婆腿脚不便,走得很慢。肖玲性子急,拉着老婆婆就是跑,脚底下就快要生风。老婆婆一口一个“慢点,慢点”,远远看去,花白头发的老婆婆委实有些可怜无助。


    余以若几人火速走过去,看着肖玲问:“怎么了?”


    “这个小儿,可以!”肖玲拍拍胸脯,信心十足。


    “小儿?”大鸟看看肖玲,如花似玉的姑娘,约莫也才十几岁的模样吧;再看看老婆婆,都快当她孙女了,心里觉得肖玲有点口出狂言了哈。


    余以若沉默不语,直起身子问道:“难道她知道钱家?”


    “不知道……我不知道钱家……”老婆婆气喘吁吁,一口气都顺不上来,“但是我知道钱家在哪。”


    “这不也一样嘛。”小福嘟囔。


    “不一样,不一样。”老婆婆说一口喘顿两顿,“钱家是钱家,钱家在哪是钱家在哪,两个不一样,区别可大了呢!”


    “这……靠谱吗?”大鸟的鸟脸莫名流露出了三分怀疑,七分不信。


    “靠谱靠谱!她小时候我还抱过她呢!”肖玲笑呵呵。


    “余以若……你信吗?”大鸟火速飞到了余以若肩头,看着那肖玲傻笑的模样,心里直打鼓,“这是人吗?分明是鬼吧!”


    肖玲笑完,发觉几人神色莫名地看着自己,尤其是余以若那探究似的眸光。心里咯噔跳了跳,暗道又忘了,要保密,保密。摆摆手,努力营造出是他们的错觉的味道,“不好意思啊,我好像记错了记错了,是她抱过我,不是我抱过她,你说是吧,小轻。”


    老婆婆呵呵地笑,一笑就露出没多少颗牙的嘴,说话都有些漏风,“是啊,是啊。”


    大鸟站在余以若肩头,也开始沉默不语,俨然是看破不说破的神色。


    “老婆婆,既然你知道钱家,可否告知我们一二?”余以若仰头道。


    年迈的人都会缩水,余以若身量也不高,但站在老婆婆面前,倒要让她仰着头看自己。心里过意不去,特地蹲下身,好让她有个舒服的姿势说话。


    “好好好,我告诉你们。”老婆婆脸上沟壑纵横,一笑脸上的褶子就挤在一块,活像干瘪的土地裂了道道缝隙,就等着甘霖雨露的滋养,从而填平这些疤痕。


    “嗯,你说吧。”大鸟扭扭屁股,给自己窝了个舒服的姿势。


    “钱家,好久没人提起过了。”老婆婆说着长叹一声,睁开几乎要并拢的眸子,望向了远处,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钱家是花石县最先发家的大家,百年老宅,巍峨耸立,可谓是煊赫一时,门庭显贵,连带着底下的仆从也增了几分光。


    钱家的当家主母原是个江湖郎中,只因使得一手好针灸,遇着良人,便在此定居了下来。后主母生得三兄弟,大的功成名就,做了圣上的御用医师,小的也在朝廷上施展才华,为众人所瞩目,风光无限。


    要是没有第二个兄弟,这钱家恐怕会更上一层楼,也不至于从鲜花着锦走向日暮途穷,大厦倾颓,风光不再,可怜可悲可叹。


    “为什么呢?”大鸟插了句。


    大家盯了大鸟几眼,大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自觉闭上嘴。


    “因为啊,那二公子不喜荣华,不喜富贵,执意要在江湖上闯荡,同他母亲那般,闯出个名号来。但局势已定的当下,能闯出个什么名头,都说乱世出英雄,可见这道理还是有几分实在的。”老婆婆惋惜道。


    二公子去闯荡江湖的第二年,遇着个姑娘,两人于卖绮罗对面的廊桥下会面,一见倾心,互诉衷肠,当即不顾家中反对,暗结同心,有了夫妻之实。于春日诞生了位小小姐,为纪念他们的相遇,故唤作绮罗,是为钱家的小辈,更是唯一的小辈。


    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大公子侍奉的是先皇,新皇非先皇子嗣,故而忌惮先皇底下所有的臣民。一来为了稳固朝堂,二来树立自己的威信,建立自己的权势,便寻了个由头,肃清旧臣。


    大公子为人倜傥尚义,清正廉洁,惯来不喜勾结权贵等腌臜事。当灾祸临头,首当其中的无疑有他。一朝遭人陷害,缘由都说大公子心怀不轨,欲图加害贵人,是以死不足惜。被人指着鼻子唾骂,路上还要唾上几口。光耀的门楣,这个时候也变成了绝口不提的丑事。


    自云巅跌落沉泥,大公子难以接受,不日就自焚而亡。


    小公子见大哥如此,也颇感自己时日不多,辞了官,打算就此奉养老母,安度余生。却没想二公子回来,同他们大吵了架,原因竟然是自己打出去的大好名声被大哥的失节之事给糟蹋得一干二净,就连他的娘子也因此离他而去,只抛下个幼小的女儿。


    幼小的女儿尚在襁褓,又怎知不过三天,父亲叔叔皆无端死去,缘由不甚清楚。但这个丫头自此同祖母相依为命,祖母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了她。


    很快于新皇登基后的第十三年,绝世神医横空出世,叱咤风云,不日这神医生死人,肉白骨的事迹传得沸沸扬扬,铺天盖地。仿佛那烈火烹油的钱家盛世又在前头,可谓是令朝中新贵钦羡不已,又相轻相诋。


    余以若听完心里几阵唏嘘,却原来这钱家还有这么桩往事,只是余以若想着这同他们要找的大夫又有什么关系,难道那个幼女还留存在世上?可适才听闻村妇所言,这钱家好似一夜之间天翻地覆,凭空消失了般,再无人知晓。


    好似看懂了余以若心中所想,老婆婆开口道:“你们可以试着去找找这个钱家的钱绮罗,她还在这个世上,每年的春天她都会回来祭奠她的祖母。”


    “她还在?”大鸟见多识广,闻言一阵纳闷,“没有被朝堂之上勾结的权贵迫害?”


    老婆婆笑着说:“没有。”


    “那你是钱家的什么人?”余以若问。


    “钱家于我有恩,这位姑娘也于我有恩。”老婆婆朝余以若旁边的肖玲看去,“一般人我可不轻易告诉,多少年喽,要不是当今圣上开明,又有着国师的倾力相助,只怕我的这番话很快就被人抓着把柄,变成思乡的南冠客喽。”


    “小轻,所以你还记得这钱家在什么位置吗?”肖玲眨着眼。


    “肖姐姐,在那边。”老婆婆笑呵地抬手指了个方向。


    “好嘞,谢谢你喽,我们现在就走。”肖玲看向余以若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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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婆,你可要好好活着,我大鸟这么一只小小鸟,也是有脑子会想念你的……”大鸟话还没说完,扭头就不见了余以若一群人的身影,赶忙跌跌撞撞地循着气味飞过去,直到站上了余以若的肩头,大鸟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走这么快也不叫我。”


    余以若把大鸟揪下来,“你不是喜欢隔空对话吗?”


    “啥意思?”大鸟歪头。


    余以若摸了摸大鸟脖子上的毛,软乎乎暖融融的,“人家都走了,你还在嚷嚷。”


    “走了吗?”大鸟想想道:“好像是,你们走这么快干什么?雨霖的病还没到危险的时候。”大鸟说着挣开余以若的手往雨季那头飞去,瞅了几眼,“这不是还好好的吗?”


    “大鸟,不是我说你,你没觉得很奇怪吗?”小福道。


    “什么奇怪的?”大鸟愣住。


    小福比了个手势,是让余以若说的意思,余以若边走,边道:“钱绮罗既然还在世,况且先头的名号打得那么响亮,没道理这里的人都不知道。不知道钱绮罗无妨,但为何钱家一点都不知道,而且他们的视线没有躲避,也没有隐瞒,明显是打小就不知道的。”


    “会不会是搬走了很久啊,毕竟这里是边陲,不安稳,所以这里的人换了一批?”大鸟问。


    “没这个可能,这里是边陲不错,但据我所知从无败仗,否则师兄也不会让我来这里看着了。”余以若道:“因为这里起码可以保证没有外敌入侵,要不然师兄直接叫个将军来镇守就好嘛,为何要找我?分明就是有别的缘由。”


    “譬如,没有大夫这点?”肖玲适当地问了句。


    “也有这个可能,但我觉得不像。”余以若想着,自己的师兄虽然在凡间大国,但也是会关心宗派的事务的。而宗派事务最关键的恐怕在她的身上,灵力恢复,尉迟景也活得好好的,为什么飞升的仙鹤还未到来,反而迎接的是欲图让她献祭的雷劫。


    师父知道这点,师兄不可能不知道,是以余以若敢确定,花石县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位居边陲,易守难攻,百姓安居乐业,代代相传,钱家却没来由为人不知……着实奇怪。


    “会不会是有人刻意把这消息打压下去?”


    “也有这个可能,但我觉得更像是借助了灵力。”余以若思忖道。


    “灵力?”大鸟听得余以若这么一说,惊呼道:“可是凡人用灵力不是会死吗?不是先天也不是后天修成的,哪能用灵力啊,不怕作用在这些人身上产生副作用吗?”


    “所以,你有没有发现这里的人好似多病多灾。”余以若沉吟道:“但是没有大夫。”


    “就只能自生自灭,所以人少?”大鸟讶然。


    “人不少,少的是像钱家这样的大夫。”余以若道:“又或者说任何一家的大夫,没有大夫。对突然到来的医者饱含感激,虽然我不知道是谁顶着我的名号,但估摸着这人医个头疼脑热,对他们来说就是天神下凡,所以他们才问我是不是天上的仙人。在他们的念头里只有天上的仙人才有这种能力,所以很合情理。”


    “有人用灵力对这里做了手脚,导致这里的大夫特别少!”大鸟总结道。


    “不错,就是这样。”余以若笑道。


    “我们好像……到了。”肖玲突然说道。


    余以若抬头一瞧,飘飘扬扬的屋檐下挂着个字体遒劲的大字,走进了些,用术法探了探,才露出这个字的全貌,“是钱家,就是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