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

作品:《我在青楼“训狗”

    第一章


    火烛串成根红线,淌下的鲜血裹了眼。沈觅看不真切,只是依旧死死盯着那赤马上的男人。


    她喘着粗气,一人倚坐在石阶上面对着前方敌军,半晌扯出个笑,拉痛了嘴角的伤。


    “哈……我穿的难道不是种田文吗,真是狗血……”,沈觅仰头,佩服自己居然还能有自嘲的余力。


    “你一弱女子,还不赶快投降!若毙于九皇子剑下,保你生不如死!”


    沈觅没理会那叽叽喳喳的部下,继续盯着那领头的男人。夜空下的表情看不真切,只见那熟悉的灰色瞳子被映成了血红。


    她朝他吐了口血沫,捏紧剑嘲弄道:“人杀鬼杀,有何殊也。今日人在楼在,赶紧来吧!”


    血色中,男人利落的下了马朝她走来。沈觅已经看不清他的脸,也不想看清,于是索性闭上双眼。一人扛了这么久,她有些累了。


    黑暗中,剧痛降临,她失去了知觉。


    ……


    —两年前—


    许是读过了太多狗血小说,沈觅对自己穿越了这件事并没太惊讶。


    甚至有些俗套得无趣了。


    她倚在软榻上,浅唇翕张,碎汗点点,映得本就雪白的肌肤像附着霜。明明日头正盛,沈觅却独自僵得发颤。


    原来出的都是虚汗。


    是了,现在的沈觅是个弱不禁风的纤细女子。


    “哎哟我的老天爷啊……”


    沈觅浑身乏力,只能望着床顶的垂幔轻声感叹。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曾经的沈觅风流倜傥,身形矫健。别看如今斯文娇嫩,前世的她可是开夜店的。


    都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沈觅自五岁第一次打架开始就知道自己生性顽劣,满身牛劲。


    也不知道遗传了谁,沈觅父母都是知书达理的文化人。


    母亲早逝,古板又较真的史学家父亲,辣手摧花,硬生生将她这颗含苞待放的体育新苗给掰成了文人墨客。


    一颗复仇的种子也悄悄在沈觅心里生根发芽。


    在课余时间,她用零花钱不停的报班学习格斗技巧,甚至拿下了段位。于是从名牌大学历史系毕业后,为了报复,沈觅没理会她爸转发的招聘信息,转身就去当了夜店保镖。


    记得沈爸爸当时不屑一顾,扬言只有在不三不四的地方吃了苦才能明白事业单位的香。


    苦不苦的不好评价,至少沈觅顺利混到了夜店管理层,正准备接手由她管理的第一家分店。


    沈觅现在还记得她爸听见这个消息时愤怒的表情。本就没剩几根的头发竖了起来,眼球暴突,伸手颤颤巍巍的指着她鼻子骂:“你你你这兔崽子!你再这么闹下去迟早出事的!”


    当晚果不其然的又挨了顿打,但她早就被打惯了,并没把她爸的话放在心上。


    她爱音乐,爱自由,爱那种肆意挥霍精力的快感。坐在桌前麻木的敲着方块可不是她的志向。


    但谁知一语成谶,沈觅闹着闹着还真把自己送走了。


    “艹,谁做的入场安保啊,这么明显的刀子都没查出来……”


    此时此刻的娇弱女子捂眼叹息。


    “小姐可别把手拿出来!大夫嘱咐了,您这落水的寒病,得捂!”


    盘着个矮髻的小姑娘推门而入,小脸急热了,看着就软糯烫手。


    “下边不还捂着吗,出了一身汗,想透会儿气都不行?”


    沈觅耍着赖,乌溜溜的大眼眨巴着转,又俏又坏,毕竟她知道春儿指定会哄着自己。


    果然,春儿闻言只是喜滋滋的笑着,小姐的嗔怪用她耳朵过滤一遍直接变为撒娇。


    她说:“春儿这不就来给小姐擦身了,刚温的水,不烫,春儿试了正正好。”


    沈觅被顺得舒坦,懒洋洋的伸手任人伺候。


    春儿仔仔细细的擦着,像在擦拭一块宝玉。


    沈觅觉得现在的自己还真像块玉。细胳膊细腿的看着易碎,许是气色不好,白皙娇嫩的肌肤里透着些冷清,通体滑腻冰凉,像玉石,也像条白蛇。


    这是前世沈觅未曾拥有过的身段。从前的她爱跑爱跳,肌肤透着蜜色,练出了优越的薄肌。


    现在她还真有些想念从前悉心栽培出的肌肉了。


    打量了会儿自己的身体,沈觅看向正全神贯注的春儿,冷不丁冒出一句:“春儿,我想下地。”


    春儿惊讶抬眼,摇起脑袋:“小姐不可啊!不合医嘱!”


    不行也得行。


    自沈觅穿到这同名同姓的姑娘身上少说也有一个月了,七七八八的佣人都混熟了,地却还没踩过,她这野性子怎忍得住?


    “医嘱嘛,都是保守着来预的,千人千状。我是感觉这再躺下去,身子就要废啦。”


    沈觅目光灼灼,但又知道低头垂眼看着可怜。


    春儿犹豫了,避着眼神支支吾吾的。


    沈觅乘胜追击,“你看外边的男丁,力大无穷,身子硬朗,必定是日日锻炼的效果。咱女子也可效仿,有益无害呀。”


    春儿有些动摇,无奈回道:“春儿自是辩不过小姐的,且等县令大人回府定夺如何……”


    “嘿,你是我的贴身丫鬟还是爹爹的,小姐的话都敢不听了!”


    软的不行来硬的,沈觅作态绷着脸,自以为威风。


    春儿胆弱得一碰就颤,泪汪汪的跪地求饶:“春儿不敢!春儿到死都是小姐的奴婢啊!”


    见玩大了,沈觅灰溜溜的松下脸,圆道:“知道知道,逗你玩呢……要不这样,你陪着我走到正堂等爹爹,我亲自请示,如何?”


    这回春儿不敢说不了。


    只好又唤了一个丫鬟进来,伺候沈觅更衣。沈觅是第一次穿这古代衣裳,里三层外三层的,上等布料柔软亲肤,只是她合理怀疑这不是夏季该有的着装。


    但看着春儿忧愁的脸,沈觅还是乖乖闭嘴,并收下了她递来的汤婆子。


    “小姐站着可有不适?”


    沈觅晃晃手又抖抖腿,觉着还好。身体有些没劲,但总归是没躺着晕乎了。


    “放心吧,已经好多了。”


    春儿松了口气。


    沈觅踏出门槛,久违的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


    夏季日落得迟,天际还金灿灿的。沈觅闭上眼深呼吸,血液快速流窜进大脑的感觉让她激动的睫毛发颤。


    阳光打在身上,干燥又暖和,骨子里的湿气似乎都散了些。


    沈觅伸了个懒腰,刚往外迈了几步,这才意识到这儿七拐八拐的不会走。


    于是她轻咳一声,含糊道:“春儿,你走前头带路,我有些睡懵了。”


    春儿边上前边瞧了沈觅一眼,沈觅知道那眼神是在担心自己脑子有病,但她厚脸皮的打算无视。


    前往正堂的途中,沈觅好奇的四处打量。


    这边的雕花石墙,那边的稀锦刺绣,让她摸清了所处的年代。


    没想到这历史学学位还真有了些用处,至少沈觅穿来这儿以后很快便适应了环境。


    她甚至怀疑老爸是否早就算到有这么一茬。


    “小姐,正堂到了,您且坐着,老爷的车已经在路上了。”


    沈觅被人搀着入了座,软垫啥的都备着,这服务态度给她得意的不行。


    没想到啊,这二次投胎有点水平,穿过来竟成了个大家小姐!沈觅乐陶陶的。


    上辈子省吃俭用才报了个兴趣班,蹬了一整个童年的破单车,成年了才骑上电动的。如今难得投了个富贵人家,怎么也得挥霍一把!


    骑术、射箭得安排上吧,蹴鞠也想学学。


    上辈子没带过金镯子,这次可得使劲带。


    吃得吃好的,穿得穿好的,这才不白瞎挨的那一刀嘛!


    沈觅想着,笑出了声。


    春儿的眉头却皱紧了。小姐不会真把脑袋泡坏了吧!


    还做着梦呢,门口就传来些嘈杂。沈觅擦擦嘴角转头望去,一着花青绣袍的瘦高男子面露愁容,朝自己快步走来。


    “我的女儿!快给爹爹看看!”


    沈觅这下知道自己这小身板随的谁了。


    她刚想起身,就被沈绍华一把摁下。


    “自家人行什么礼啊!你可别动了!”


    沈觅哪有行礼的概念,只是误打误撞罢了。她尴尬一笑,想着日后得学着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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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绍华上下打量着,关切道:“可有好些?”


    沈觅端着仪态弯眼,“已无大碍。”


    “那就好,那就好”,沈绍华念着走到一旁的椅子坐下,“真是吓死爹爹了。”


    沈觅早有所耳闻,这身体的原主本就体弱多病,难得天暖出来放风,竟被个夏雷劈中跌进水池,昏迷了几天,差点丢了性命。


    “你说咱叶家造了什么孽啊,你娘走的早,爹好不容易把你拉扯大,结果又挨了这一遭。”


    沈绍华丧着脸摇头,本就消瘦的脸看起来更是憔悴。


    沈觅也有些无奈,怎么投了二世还是没娘。但她忍着遗憾,笑慰道:“没事爹爹,我这不还好好的嘛。”


    “是啊,是啊,只是这几年的运有些太衰了……”


    看沈绍华依旧苦着脸,沈觅有些不安。


    “怎么了爹爹?还有其他坏事吗?”


    “就还是官场那些事儿……哎算了,我和你一姑娘说什么。”


    沈觅不满,她都忘了这还是当年那封建时代,硬着脾气嗔道:“和自家人都说不得,还能找谁说去,人多力量大,指不定我有法子呢?”


    沈绍华奇怪的瞧了自己这独女一眼,怎落了次水,性子烈了不少。


    但好在他没细想,抿了口茶开始吐起苦水。


    “战乱刚结束,粮饷告急,各家各户都吃紧,集市上都没了人。修路要钱,修房要钱,赈灾要钱,问题就是这县衙也没钱,只好拿了自家的钱出去垫着,但也有些捉襟见肘了……”


    自掏腰包济民,这是绝世大清官啊!


    但这情况沈觅也急,她动起了脑筋:“那朝廷呢?不拨款?”


    “咱这偏远山旮旯,中央现在哪有功夫管?还在肃清势力呢。”


    沈觅警铃大作,“咱这?是哪?”


    “北都啊,小觅你这都忘了?”


    沈觅的笑僵在嘴角,这地她可知道。


    北都北都,北得明明白白,骑马跑几步就得到邻国了。


    眼看着大小姐的梦就要破碎,她又坚持道:“那号召乡民们一起干活如何?人人贡献一点力量,积少成多……”


    沈绍华摇头,“战争结束,人心惶惶,许多壮丁才刚刚返乡。身体的伤能恢复,心里的伤难啊!”


    “那女人呢?让妇女们出来建设一下如何?”


    “弱女子哪有这扛砖扛木头的力气?能顾好家里都不错了!”


    沈觅闻言心里烦闷。换做前世的她,干这些基建活根本不在话下,事实证明女性的身体机能完全能够从事力气活,只不过这儿的人没有锻炼的机会,也没有士气罢了。


    “那发展发展旅业如何?赚点绮国的钱,现在两国不是交好吗。”


    “那也得有吸引人的去处啊,山旮旯的谁想来”,沈绍华无奈,“家里还能再垫着一段日子,只是咱家的吃穿用度都得减着了,用人方面可能也……”


    行,垫就垫吧,总不能看着百姓饿死。


    沈觅搓了把脸,朝叶绍华勾了勾手道:“爹,你把咱家的铺子和行当给我瞧瞧,想想有啥法子赚点钱。”


    没钱就赚呗,她沈觅堂堂一个现代穿越女,总得有些金手指吧?


    沈觅自信满满的接过递上来的纸笺,一页页仔仔细细的看去,越看越冒汗。


    她大学学的大都是文化史,这官野朝堂的东西她只懂个皮毛,什么烟草、食盐的买卖早就忘了个干净。


    敢情看半天,还真一点忙都帮不上。


    沈绍华本就没指望自己这深闺小女能帮的上忙,诉诉苦倒也好多了。


    “行了小觅,爹爹自己再想想办法,不会苦着你的。”


    但沈觅这倔骨头不服,她蹙着眉头一个字一个字的看,急得差点没绷住想翘起二郎腿。


    她才不要做个一事无成的穿越女,写进小说都得被人笑话的那种!


    就在这时,沈觅突然注意到角落有些小字,因着收入太低差点给她忽略了。


    青楼。


    “就是这个!”


    沈觅喜笑颜开,这个也算沾边了!


    穿越回到几百年前,沈觅这条狼崽子决定重操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