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

作品:《我夫君不可能是疯批

    “叔叔?!”


    季松睁大了眼睛陡然起身,一字一顿地重复“叔叔”二字。


    重复完后一阵哭笑不得,此外还带着点憋屈。


    多新鲜呐,他好不容易看到位喜欢的姑娘,对方三言两语就给他抬了辈分?


    季松怒而起身,沈禾惊了一惊,也缓缓站了起来。她迟疑着问他:“我哪里说错了话,惹得叔叔生气了?”


    “……”


    季松默默无言,沈禾心头反感更甚——


    她叫一声叔叔,这人就一副气恼模样,那他方才问自己年龄多少、是否婚配,莫非不是想为小辈说亲,而是为老不尊?


    “……叔叔,”沈禾再不愿与季松共处一室,正要开口告辞,季松已然开口:“没有。”


    沈禾不明所以,季松好耐性地解释:“我没有生气。”


    “你一路车马劳顿,昨天才得了闲,今天又去见侯爷,想必也累坏了,快回去歇息吧。”


    沈禾拿不准季松的意思,只是点头应是:“那我就告辞了。”


    说话间眉眼轻轻扬起,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


    季松见她放松下来的表情又好气又好笑,只好也跟着应是:“好。你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路,我让怀义送你回去。”


    闻言沈禾微微笑了:“多谢叔叔。”


    季松唤一声怀义,见季怀义引着沈禾出去了,方才回了自己院子。


    季松不傻。方才沈禾望着他面容,又称呼他为叔叔,眼中的戒备与反感无论如何也遮不住,一眼可知她认错了他的年纪。


    这倒也不能怪沈禾。谁家少年不到二十就留胡子?人家认错了也情有可原。


    何况他昨天才打劫了她们父女。虽说彼此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但她也不可能心无芥蒂。


    只要瞧一瞧她用力抿到发白的嘴唇,就知道她对他有多么不满。


    他现在这副尊荣,与其强行留她下来惹她反感,倒不如先捯饬捯饬自己,起码让她知道自己与她是同龄人,免得平白惹她讨厌。


    嘱咐季怀忠——也就是守在沈家一行人院子外的大双眼皮——一定要好好照顾沈禾后,季怀义脚步轻快地去拜见宁远侯,途中瞧见乌泱泱一堆人扒在季松院子的墙头上,活像吊着的一排腊肉。


    季怀义心中好奇,扬声怒斥:“一个个扒在墙头做什么?没别的活儿干了?”


    斥责入耳,扒在墙上的少年齐刷刷回头。见是季怀义,一个个笑着跳了下来。


    有个机灵的少年说明原委:“九哥,季松他……”


    少年不敢置信地咽了咽口水,在季怀义不耐烦的眼神中小声道:“剃头师傅刚出去,我们拉着他盘问了好久,确定季松把胡子给剃了。”


    “……?!”


    这回轮到季怀义吃惊了。他三两步跑到院门口,抬腿踢开紧闭的院门:“小五——”


    “我还没死呢,嚎什么丧?”


    季松整着衣袖迈下台阶,满脸不痛快地冲着墙头喊:“都给我滚!”


    “现在走了既往不咎,要是被我抓到……”


    外头噗通通一阵响,片刻后没了动静。


    季怀义没理会季松的威胁,直勾勾地盯着他光洁白净的面孔。


    是季松没错。脸型五官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只是没了胡子,瞧着很不习惯。若非知道是他,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他和那个胡子拉碴的匪徒联系到一起。


    “送她回去了?”季松被看得浑身不自在,烦躁地捏捏眉心:“九哥,你又不是没见过,别看了。”


    季侯爷五位亲子、十位义子,亲子义子各自排行,季怀义在义子中行九,比季松年长两岁,季松私底下叫他一声九哥。


    季怀义有些失神。他口中喃喃:“真没了?”


    “小五,这可是你留了整整一年的胡子……当年你无论如何也不肯刮的胡子啊。”


    季松木着脸不言不语。


    季怀义回过神大笑起来:“你是为了沈家那姑娘刮的胡子?”


    季松垂眼应了一声。


    季怀义笑得肚子疼。他捂着小腹打趣季松:“合着她说话,比你爹说话还管用?”


    这话忒难听,活像季松是个有媳妇就忘了爹的白眼狼。季松为自己找补:“和她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留了而已。”


    这话季松说着有点心虚。


    季侯爷壮年时征战沙场,临老爱上了修身养性,留胡子穿道袍,预备做一位儒将。


    做儒将免不得打理仪容,身边人的外貌也不能太磕碜。到最后别说人了,就连打猎时牵的老黑狗,都被摁着涮洗了三四遍。


    洗澡那天老黑狗嚎得撕心裂肺,从汪汪一直嚎到呜呜,悲鸣声绕梁三日婉转不绝,听得人浑身直发毛,不知道的还以为季侯爷兔死狗烹,要杀了跑不动的老黑狗吃肉。


    这么折腾了小半个月,季侯爷身边人个个干净体面,只除了他的小儿子季松。


    季松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一门心思要留胡子。


    季侯爷不是古板迂腐的人。孩子要留胡子,他也不拦着,就是看不惯他留了一脸土匪样的络腮胡。


    季侯爷好声好气地劝,要他稍微注意一下仪容,可季松梗着脖子就要留络腮胡,气得季侯爷操起拐棍教训不听话的小儿子,撩着道袍追着季松足足跑了一刻钟,最后扶着膝盖喘气放狠话:你个瘪犊子要做土匪?!


    瘪犊子季松转身捅他爹的肺管子:我打劫的银子够你发两年军饷了,你说我是不是土匪?!


    话音未落,季侯爷的拐棍就照着季松脑袋砸了过去。


    季松干脆地一歪头,拐棍越过他头落在地上,咕噜噜滚出去好远。


    最后也不知道季松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之后,季侯爷只当没看见他留了胡子。


    “九哥,我这样,和之前不像吧?”


    季松心中忐忑。他不在乎容貌,虽然有镜子,但平时也不怎么用;方才他在房屋里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在墙角找到一只铜镜。


    那铜镜是最普通的圆镜,只有巴掌大不说,上头还绿锈斑斑,一副寒酸模样。


    拿起来一照,勉强能看出来镜中人头挺圆,至于眉眼鼻口,那是一点也分辨不出来。所以这会儿啊,季松还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但他知道,若是还和方才那样一副土匪样,去见沈禾也只是给彼此找不痛快。


    季怀义闻言又打量着他。


    甲字脸挺白净也挺秀气,眉眼浓烈却不显得粗犷,他还特意换了身衣裳,一眼看上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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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土匪,倒像个英气的书生。


    季怀义站直身体认真询问:“喜欢她?”


    “是。”


    “收她做小?”


    “娶她为妻。”


    季松言语铿锵,季怀义笑笑:“不像土匪。我打包票,她绝对认不出你来。”


    “那就好,”季松放下心来:“我要去看看她。”


    季怀义抬眼望了望西沉的橙红落日,一语不发地跟在了季松身后。


    沈禾一行人居住的院子并不远,院门口不见了大双眼皮季怀忠的身影。


    季松有些诧异,抬腿进了院子,一抬眼看见位清瘦的中年人在院子里转着圈踱步。


    见有人过来,中年人停住步子打招呼:“两位是……”


    “这位是季侯爷的小儿子季松,特意来探望沈家小公子。”


    沈叔讶然拱手:“原来是五公子。二位大驾光临,小人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不用拘泥于虚礼,”季松抬手虚扶了一把:“沈家小公子呢?可是歇下了?”


    “算是吧,”沈叔心思转了转:“我家小公子病了,恐怕不能见客。”


    “……”


    好嘛,刚才还好生生的人,离开不到两个时辰就病了,这是糊弄鬼呢?还是不想见他?


    心怡的人不肯见自己,季松没了好脾气,语气也冷冲起来:“是吗?”


    “既然病了,怎么不去请大夫?”


    沈叔缓缓皱起眉头。


    沈禾生的漂亮,秀骨清像明眸皓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女孩儿,他不会自负地认为这些人看不出沈禾是女儿身。


    素昧平生的男人忽然关心起一个女人来,即便是傻子,也知道这人对姑娘有意。


    沈叔心头担忧,回得却客气:“老奴代公子多谢五公子厚爱。方才已经托怀忠侍卫去请大夫了。”


    难怪方才没看到季怀忠。只这一句话,季松就信了五分。


    又想起沈禾怏怏的神色,与她紧紧抿着的苍白嘴唇。


    那丫头身形很是瘦弱,又车马劳顿,不会真的病了吧?


    这念头惊雷般闪过季松脑海。他想也不想地提步往屋中迈去——


    却被沈叔拦住了去路。


    沈叔身体结结实实地挡在门口,微笑着拽着季松的小臂:“五公子,我家公子正在养病,见不得人。”


    “若是冲撞了彼此,反倒不好,您说呢?”


    手臂被沈叔握得微微发疼,季松回过神来——


    人家一个姑娘,他怎么能闯进去看她?


    当下拧眉道:“怀义,去请张大夫来。”


    不等季松说完,季怀义已转身离去。


    季松复又解释:“府中人口众多,免不得有个头疼脑热,是以留了张大夫在府中看顾……他医术精湛,先生不必担心。”


    “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从没有称谓到被称作“先生”,沈叔当然知道这是因为沈禾的缘故。他松开了季松手臂,扬手请他离开屋门:“小人跟随老爷多年。公子若不嫌弃,就唤我一声沈叔。”


    “大夫不来,我们干等着也是无用。我陪五公子在院中走走?”


    季松望了眼紧闭的屋门,应了一声,心不在焉地四下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