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21章 你教我的
作品:《一言不合就成仙》 刘芳菲起初只是手抖,接着嘴唇颤抖,而后整个人都抖起来。
她想要往任清璇的方向跨步,可脚却重若千钧,怎么也抬不起来。
怕是梦,又怕不是梦。
那个小丫头回来了,她原来可以被养得这般好看。
和她娘一样。
刘芳菲已经记不清是多少次想起她和她的娘。
还记得当年初见她娘,被他爹带着回村,连隔壁镇上的人都来瞧新鲜。
他们没见过那般好看的人,仙子在世,也就如此了吧。
刘芳菲就在看热闹的人里,一会儿看看自己粗糙的手,一会儿看看那谪仙般的女子。
任大石真有福气。
当时,所有人都这么想,刘芳菲也这么想。
他们只回来了一趟,又很快离去。
再见时,任大石吐着血,怀里抱着一个孱弱的女婴。
以及女婴怀里的一根血染手帕。
手帕上写着清璇二字。
村人都说,那是她娘的名字。
刘芳菲知道,那不是她娘的,她娘亲叫禅仙。
任大石还没来得及交代任何,就撒手人寰。
留下一个女婴,众人不敢接手。
女婴似乎天生带克,她克死了自己的爹娘。
没两个月,她的爷奶也相继过世。
老任家其他亲戚都迅速断绝往来,只有刚成亲不久的木匠,还有身为木匠媳妇的刘芳菲。
刘芳菲不能生育,好在他爹是木匠的师父,木匠娶了她,接手了她爹的部分生意。
但木匠不太想收养那个孩子。
没人想收养她。
她太弱了,养也不一定养得住,还不知得花多少医药费将养。
她还运道不好,平白带来了家族,那就得不偿失。
刘芳菲要养,好脾气的她,愣是和木匠大打一场,又和村里人撕扯许久,得到了女婴的抚养资格。
她是女婴的婶婶。
她给她取名清璇,叔叔给她加上了姓。
任清璇,一听就和村里人不一样。
那时她想着,她娘那般好看,她肯定也好看。
养个好看的闺女,多值当啊。
她宝贝极了,日日抱着哄。
女婴爱哭,体弱,食欲不振,她想尽了办法,几乎要愁白了头发。
木匠很嫌弃,好几次要把女婴丢了。
她又找回来。
女婴养到一岁,在村里难得白白胖胖,分外喜人。
刘芳菲很高兴,高兴极了。
直到一次,镇上的员外带了孩子来收租,看见了跌跌撞撞走路的任清璇。
员外眼前一亮,那口歪眼斜的孩子也眼前一亮。
刘芳菲就知道,糟了。
王家村很穷,所有人的日子都过得苦。
所有孩子,都过得苦。
唯独任清璇不苦。
她不苦,就是天然有罪的,她无爹也无娘,不该和大家一样苦吗?
员外其实什么也没说。
但刘芳菲怕了。
别的长辈如何养孩子的?
要骂,要打,要让他们干活,要让他们非常听话,要畏惧,要怯懦。
要像一个村里的孩子。
也许最初,她是想装一个恶毒婶婶的。
装着装着,她就分不清自己是装,还是真的恶毒。
丈夫说他没有孩子,挣了家业也没人继承,所以他不想太费力,做的活计越来越差,找他的人越来越少。
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大人一天吃一顿,小孩两天吃一顿。
做了错事,就三天吃一顿。
孩子养到两岁,就瘦成了皮包骨,眼睛大大的,肚子也大大的,唯独手脚像麻杆,面皮像老布。
和其他孩子没有什么区别了。
孩子养到五六岁,就越发丑陋,和所有孩子一样丑陋。
丑陋的孩子,没有半点她娘的影子。
刘芳菲忘记了那个让她羡慕的,仙子一般的禅仙。
只有无尽的穷苦、饥饿、愚昧,把她包裹着。
她是其中一员。
就像是被丢进粪坑里的花,要不了两天,就变成了粪坑的原住民。
她成了王家村里的原住民,和所有狠毒的叔叔,恶毒的婶婶一样。
她也是恶毒的。
这样没什么不好,没什么不对,本就该这样。
不是吗?
仙师选人的日子快到了,她一日比一日兴奋,也一日比一日焦虑。
啊,那个孩子的娘像仙子,她肯定也有仙缘吧?
她会去修仙,变成无所不能的仙师吗?
那挺好的。
可没想到,她落选了。
刘芳菲不能理解,为什么呢?
明明她冒出了那么漂亮的光。
可仙师说她难成大器,说她会短寿。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刘芳菲心里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是不是因为我?
我残害了她的身体,破坏了她的仙缘?
是不是我?
她心慌得厉害。
她朝惶恐不安的小丫头发泄,她还记得,自己是个恶毒婶婶。
恶毒到,要了她命的婶婶。
那天晚上,她照例听着丈夫说些窝囊的话,又提及恶毒的想法。
人,怎么能这个样子?
当时她想。
哪怕是死,她也该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等她死了,她就守着她的坟过日子。
再不用做恶毒婶婶的,多好。
“反正她也活不长,不如就答应王员外,给他家儿子当童养媳冲喜吧。”
她嘲讽这个同床共枕好几年的丈夫,恶毒。
她恶毒,是因为她是外人。可他是她的叔叔,竟更恶毒。
那一刻,她心里诡异想着:“幸好,幸好她不是我的女儿,幸好我没有和他孕育过孩子。”
有他那样的爹,有自己这样的娘,又该养出多恶毒的孩子!
刘芳菲忘不了那一场火,她看不到烧进屋子的火,只看到牛棚里燃烧的火。
好大好猛烈的火啊。
刘芳菲脑子里绷着的弦断了,火声噼里啪啦,犹如一个个响亮的巴掌。
又像是那个自始至终都未曾有过怨恨的孩子,在火里哀嚎:“婶婶,婶婶,我好痛!”
她疯了一样冲进去。
刘芳菲知道,自己疯了,肯定疯了。
活着的不是刘芳菲,也不会再有人喊她“清清她婶子”。
她当然是该下地府去的。
因为她不断告诉自己,她其实是个好人,她不恶毒。
但她知道,她不是装的。
她就是恶毒。
她的手上,沾了一条无辜的人命。
村里人说:“孩子没成亲就夭折了,要拿去烧掉,灰都不能捡。清璇丫头就是被老天爷收回去了,不能立坟啊!”
她不信。
也有人说:“没有成人的孩子还不能投胎,要有亲人守着她的坟茔,直到她成年,才能打开往生路。”
她信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以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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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给无辜的孩子守岁。
“婶婶。”
那声音响起。
梦一样的。
刘芳菲转过头去,她看到了一个小女娃。
真好看。
和她想象中一样好看。
她原本,也是想养这样一个女娃出来的。
她潸然泪下。
“清清,是你吗?”刘芳菲哭得没有声音,眼泪却如同决堤的水。
一路,在她沟壑早生的脸颊上流淌。
她走不动路了。
砰。
她朝着任清璇,径直跪了下去。
“清清啊——”
任清璇没想到,当年那个雷厉风行的婶婶,竟衰老成这般样子。
算一算,她如今连三十都不到吧?
瞧着却像是五十岁的老妇。
她还记得,第一次开口叫婶婶时,婶婶才17,是个好活泼的姑娘。
老黄牛已经跑到了任清璇面前,硕大的牛脑袋在她肩上不停地蹭。
任清璇没有躲开,她快走两步,伸手去拉刘芳菲。
刘芳菲趁机拽住她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她的那双手,格外有力,仿佛在确认什么。
是热的,鲜活的。
清清没死,她果然如同自己无数次梦见的那样,在好好活着。
她在任何地方活着,都比自己养得好。
她是回来报仇的吧?
刘芳菲说不出话来,她脑袋一阵阵地痛,接着浑身的骨头和筋也开始痛。
被火烧过的地方,尤其痛。
这是她每日都会经历的事。
终于要解脱了。
任清璇看到婶婶的表情,就知道她身体肯定不好。
婶婶从前,身体就很多毛病。
任清璇捏着婶婶的手腕,很自然施展治愈术。
一道柔和至极的力量,顺着婶婶的身体各处游走,将她身体修复。
比起凤溪山里的生灵,婶婶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治疗起来十分简单。
不过几个呼吸,任清璇的治愈光丝就已经完成了任务。
刘芳菲感觉自己哪儿哪儿都不痛了,浑身轻松得不像话,她从未这样松快过。
原本懵懂的脑子,也瞬间清明。
“我是,回光返照?”刘芳菲喃喃。
看向任清璇,许多话卡在喉头,不知如何说。
任清璇拉着刘芳菲的手臂,将她带出菜地,到了棚子底下。
她摘掉刘芳菲额头上的草叶,朝她微微一笑:“婶婶,不是回光返照,是你好了。”
刘芳菲愣神。
“你,不恨我?”
任清璇纳闷:“为什么恨你?”
“我对你很坏。”刘芳菲又看向那个小小坟头,“我害你差点死了。”
“婶婶,你教了我很多。你教我种地、摘菜,教我洗衣,教我做饭,也教我爬山爬树。”任清璇说得认真,“你没教我恨。”
任清璇从前不知道,但现在她隐隐明白了,她是个很优秀的学生。
她虽然学得不精,但她学得快,理解得快,这就足够了。
学精,需要时间。
木匠叔叔从学徒到木匠,学了整整十五年呢!
她不觉得婶婶对她有多不好,谁家孩子不是这样过的?
没有死掉,就是天大的福分,天大的恩情。
这是任清璇心中一直以来的想法。
刘芳菲就哭了,这次哭出了声音,哭得撕心裂肺。
老天爷啊,我都做了什么。
我把仙子的女儿,教成了傻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