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第一百三十六章
作品:《嫁给侯爷家傻儿子》 做完这一切之后,狼王将五花大绑的孟临丢给叶慈,道:“是我从前太急功近利,才会被这小人蒙蔽了眼睛,答应与他合作,却没想到他竟然利用我楚狄族势力在中原做下了如此多的恶事,即便你我并不属于同一阵营,我也为此感到羞愧。”
“这厮前来投奔我,求我庇护时,我便在想,究竟是杀是留,而现在,既然你比武赢了我,那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叶女侠,要杀要剐,请自便吧。”
“狼王,你这个小人!枉我还当你是盟友,你……”他话没说完,头便被狼王一脚踩进地上,吃了一嘴土。
“叶女侠,你若要杀他,劳烦出了我楚狄再杀——我怕他的血脏了我楚狄的土。”
叶慈拱手:“没问题。”
然而,叶慈的手还没碰到孟临的后颈,便感到一阵猛烈的杀气袭来。
“娘子小心!”赵明予大喊。
叶慈反应极快,迅速后退,险险躲过了抡过来的刀锋。
他哪来的刀?
叶慈急急后退,定睛一看,只见孟临身上的绳索竟然不知在什么时候被割断了,他的左臂鲜血淋漓,伤势深可见骨,而右手上,赫然拿着一把银白色的剑!
“名声和权柄,这两样我平生最重要的东西,叶慈,拜你所赐,全失去了,既然如此,都别活了,谁都别想好过!”孟临双目赤红,发了疯一般冲过来。
而叶慈只是足尖轻轻一点,向后一掠,便轻而易举地躲过了他的攻击。
昔日的武林盟主形容狼狈,比街边的乞丐还不如,而被她通缉的“白衣党妖女”将手背在身后,气定神闲,宗师一般,对付这穷途末路的困兽,即便千钧不出鞘,也是游刃有余。
“本不想在我楚狄境内杀他的,这厮真是不识好歹!”狼王大吼一声,便要提刀而上,“叶女侠,我来帮你!”
“不必了。”叶慈伸出一只手,示意他不必过来,一双眼则仔细地观察着孟临。
他左臂伤口呈长条状,而那柄剑虽然并未伤人,却通体布满了血迹,叶慈看着,心中忽然冒出一个不可思议的猜想——
难道孟临将这剑藏在了左臂的皮肉中?
她见孟临小臂上伤口的长度几乎与银剑一模一样,而狼王将他捆起来之前又不可能不检查他身上有没有武器,心中再也想不出别的可能性。
他竟疯魔至此!
想来孟临这般如此多疑的人,定然不会轻易地将后背交给一个不知心思深浅的异族人,因此在来到楚狄之前,亦或是更早,便割开皮肉,将这柄银剑埋入了血肉之中。
虽日日忍受利器割破血肉的疼痛,可这种疼痛,未尝不能让他安心。
而方才,趁狼王将他整个人用脚踩在地上时,趁所有人不注意,他用地上尖利的石头划开了左臂的皮肤,趁机取出银剑,割开了绳索,以求能趁叶慈毫无防备之时取她性命。
如此损人不利己之事,也就孟临能做得出来了。
叶慈想着,忽然眼尖地发现,孟临手中这把剑不仅通体雪白,其上还隐隐泛着蓝色的幽光。她瞳孔微缩,整个大允只有一种矿物能呈现此种质地——
雪鸮砂!
孟临显然也注意到了叶慈的表情变化,桀桀怪笑两声,道:“认出来了?这雪鸮砂不仅坚硬,还有韧性,是打造武器的好材料,只可惜天银村那群贱民把那矿看得比命还紧,我没办法,只好略施小计,编了个闹鬼的传说出来,吓得那群愚民一到晚上便不敢靠近,谁知道年三他爹为了钱居然铤而走险,为了不让事情暴露,我只好要了他的命,还顺手炸了矿洞,从此顺理成章地接管了雪鸮砂矿。”
他似乎对于自己害死了一条无辜的性命毫不在乎,而年三与年母的悲惨遭遇更是与他无关似的,混不吝地一笑:“要怪,也只能怪他们这家人倒霉。”
“简直无耻!”叶慈忍无可忍。
见她发怒,孟临好像反而来了兴致,他举起手中的剑,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怪声怪气地道:“对了,‘叶女侠’。”
“你可知这柄剑,是照着谁家的图纸做的?”
叶慈身形忽然一滞,心中的答案呼之欲出——
“是曾家。”孟临忽然癫狂地大笑起来,指指不远处那颗曾为他效命之人的头颅,“禹梦从那黄毛小子手中抢走天工兵械图时,那病秧子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紧紧抓着不放,连禹梦这般的高手也无法从他手中抢走。”
叶慈想起她在兵器堂找到曾安礼时他残缺的手臂,忽然很想大喊让孟临不要再说了,可孟临仿佛看出了这一点,偏偏重重说道:“禹梦没办法,只好割断了他的左臂,这才将天工兵械图连同他的手一起带了回来——说来也奇怪,他到底哪来这么大力气,竟然被割断左臂之后都没有松手。”
那可是一名铸剑师的手臂。
投壶时的倜傥潇洒的风流少年,还有火海中失去左臂颓然而坐的曾家家主,两个画面飞快地在叶慈脑海中交织闪动,她握紧了千钧的剑柄,忽然暴起,一剑劈向孟临的头颅!
习武之人最忌心境不平,孟临显然是算准了这一点才出言相激,可偏偏叶慈重情,又上了他的当。
孟临虽左臂重伤,可自身的武功底子毕竟还在,飞快地闪到叶慈背后,反手便是一击!
“娘子!”赵明予见状,腰间静思已出鞘三分,然而,不知想到什么,他动作忽然僵住了。
如今的叶慈毫无疑问已经成了江湖上一顶一的高手,而孟临如今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已然毫无顾忌,生死之间的爆发下,也算得上一流的高手。
两高手相搏,局外人贸然插手,帮不上忙,只会添乱,而他赵明予如今若是莽撞加入战局,便毫无疑问会成为那个添乱的。
这劈柴剑法走势凌厉,锋芒毕露,因此练此剑法之人,若非心性极佳,很容易便会陷入执拗,生出心魔——赵渊当时便是因为叶风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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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给他心法,这才越练越魔怔,以至于最后走火入魔。
而叶慈虽然被激得短暂地心绪激荡,但是她在心中默念劈柴剑法心法,很快便恢复了冷静,游刃有余地接下孟临一击,又借势一挥,将他逼退一大截。
同时,她也注意到了赵明予的退却。
骄傲如斯的天之骄子,武林中万人之上的武安侯,竟也会有如此束手束脚的一天。
因为她叶慈。
间不容发,孟临即刻提剑又来,然而这一次,叶慈的动作慢了。
不知为什么,她明明已经提起千钧准备迎击,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将重剑放了下去。
孟临还以为她是被心魔魇住了,眼中狂喜之色骤现,向前一倾身,眼见着那银剑的剑尖便要迫近她的喉咙!
突然,一道泛着寒光的细剑横插|进来,瞬间将银剑击得向旁边一偏,叶慈叶慈剑锋偏转的刹那旋身,与赵明予站在了一边。
“你疯了!生死攸关的时候还敢走神?!”赵明予气急,连语气也比平日急躁了许多。
叶慈却回眸,恣意地一笑:“我若不卖个破绽,怎么引你救我?”
“你!”赵明予瞬间就明白了,这疯子是意识到了自己方才的迟疑,所以拿命冒险在孟临面前卖了个破绽,只为了给他一个保护她的机会!
荒谬与怒气两种情绪同时在他心中升腾起来,野火一般,然而那火烧过之后,万物通通化为灰烬,只留下了一颗种子——
心动。
赵明予的心砰砰地跳着,一双眼睛几乎无法从叶慈身上离开,恍惚间,他又看到了那年海棠树下与他割发为盟的青涩女子。
既然如此,那他便承了她这个情。
“我们一起上。”他说道。
二人一前一后,一个进攻,一个封锁,将孟临逼得无路可走,很快便败下阵来。
“什么雪鸮砂,还不是不堪一击。”狼王见状,道。
叶慈却摇摇头:“狼王,这把武器若是在你手上,我方才未必能赢。”
在狼王不解的目光中,叶慈从孟临手中夺过银剑,在千钧剑身的根部一磕,竟然落下了一个微不可见的豁口。
就连赵明予也目瞪口呆了,毕竟在他的认识中,千钧可是连禹梦的武器都能轻而易举斩断的神剑,如今竟然不过是被轻轻一碰,就落下了个豁口,若是在狼王这种勇猛之士手上,确实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孟临,你若把这武器给狼王,他此时或许已经赢了我,而你——”她将银剑插在孟临脸侧一寸的地上,孟临见状伸手去够,却怎么也挣不开叶慈的束缚。
“你输给了自己的多疑和自私。”
“你可知武林盟为何名为武林盟?一人为木,双侠为林,而若是千千万万的有志之士聚集起来,那就是盟。”
孟临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因为十七年前,有一名白衣侠客,曾对他说过同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