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覆水(四)

作品:《NGC6302

    “孟总,他们投了世木科技。”


    孟祁点头,让人下去,自己则陷入了沉思。


    茶汤沸腾,灯光被烹了许多香气。窗外,森森树气冷冰冰地、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月光。


    他躺在沙发里,眼神如鸟投林地探着落地窗,脸颊发烫,醉意迷离。一杯酒摇摇晃晃,又要灌进嘴里。


    “哥哥…”


    李风烛满心失意:“你说过,只要我悔婚,就还会娶我。他们都说,你要娶叶霜。家宴还请了她去,你怎么能改变主意……”


    她不甘心,早知今日,当初结婚的人就该是她。哪怕和孟终在一起,也好歹是一家人。


    她偷偷看他,喝得烂醉。她一来就这样了,说是不方便见客,她却觉得,这正是时候。


    梨花带雨还不够,李风烛试探着摸过去。


    摸到了手,这是一只青筋暴起,修长干净,充满力量的手。她夺下他手里的酒杯,放到桌上。


    “哥哥…”


    醉倒的孟祁却忽然坐起来,揉着发胀的脑袋,踉跄着往前走。


    李风烛想扶,却被一把拍开:“滚。”


    摁灭烧水开关,孟祁往里面加东西。水煮了有一会儿,这会儿还在沸腾。头很晕,又极其舒服,身体像裹在棉花里。热气熏得脸酥酥痒痒。


    而接着,一双手穿过腰际,扣在了胸前。


    李风烛趴在孟祁背上,声音如噎似泣,恨不得把整个身体都摁进去,与他水乳交融。


    但听耳畔热气腾腾:“你要是不爱我,又为什么给我希望?”


    思绪被拉回现实,孟祁脸色暗下去。


    “哒、哒、哒…”


    黑暗处,有人踩着高跟鞋正往这边走,来的方向,是卧室。李风烛惊了一惊,扣在孟祁腰间的手讪讪拿开,抬头往上看。这人已经走过来,近在咫尺。


    红高跟鞋、红裙子、再往上看,长发忽然埋下来,什…什么东西?!


    脖颈吃痛,李风烛两眼一翻,登时昏倒在地。


    女人把昏倒的人捞起来,丢破布一样丢到洗衣桶里,推着扶手往外走。门开了又关,外面“嘭”地响起一连串闷响。


    再回来时,女人两手空空。


    她掐着旗袍后腰,舒展地坐到对面,红唇轻开:“贱男,吃的不错啊你。什么类型的女人你都有。”


    孟祁不理她,又坐了回去。


    女人眼神如刀,刺向他的脸:“X岛的事,你是真不知情?”


    孟祁脸色阴沉:“有屁放。”


    白眼翻上了天,女人不耐烦:“秦老死后,你让我在那里守一年,却等来的是你孟家人,故意耍我?说吧,你在计划什么。”


    几年前,她犯了事——偷“心脏”被抓,打成重伤,不得已钻回地下养伤。但不是坏事。东西被孟祁调了包,还在她手上。而她,只需要找个风水好的地方,养个三五月,就能恢复如常。


    却天公不作美,养伤之际——地震,塌方。把她从老巢炸了出来。


    那时候,真难熬啊。


    棺材板被人暴力劈开,都当她是千年女尸,没人敢动,彻夜守着,再后来,考古队入场,大雨、山路不好进出,他们把她送进临时请来的冰棺,活活晾在里面,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她一等再等,却等来了个毛头小子。


    他说,组织来人说,由他送她走。


    知道她不是人,却总是姐姐前、姐姐后地献殷勤,像个愣头青。他却不知道,组织派去的人,早被她清理掉了,她只是去偷东西的——跟孟祁不打不相识。


    这人三两回合摸清她的路数,故意让她得了手。


    没有地震这档子事,对外,她早该“死”了,连带着“心脏”,一起销声匿迹。


    偏偏组织派了人。怎么可能跟他回去?


    再后来,也是孟祁出面,帮她擦屁股。


    这是两个人情了。


    她虽不是人,却也重情重义,有恩必还——去杀秦叔是第一个人情;守岛监视老万头是第二个人情。


    可她想不明白,绕这么大一圈,就为了让孟终发现?有必要吗?


    孟祁倒了杯醒酒汤,撇着浮沫,眼神冷如霜刀:“不该问的,别问。”


    红姐眼尾上挑,分外笃定:“当我不知道?跟孟终一起登岛的是余问水的女儿。我后来查了,她前夫是那小子。”


    “我还知道,他失踪了。也是你的手笔?”


    当年解决完人,她拍拍屁股走了。一走十年八年——谁知道人没死,还结了婚。和余问水的女儿。怕是算定余老盛名犹在,道上没人敢动她——至少孟家不会动他,有意为之。


    水灌进口腔,孟祁喉结上下滚动。


    “少废话,老头什么情况?”


    这是两个人情之外,他的额外的请求。


    红姐极不情愿。如果不是…那块心脏归了她,他也因此受了天大的代价——孟老爷子至今都跟他有隔阂。


    她才不愿意掺这最后一脚。懒得管,只要钱到位,清了清嗓子,红姐陷入沉思:“按理来说,早该走了。”


    孟长风跟她一样,都不是人。不同的是,她保养得好,而他则是风中残烛,早已油尽灯枯。他那一代,都是林子里化的,有陨石催化,速度太快,脆弱,毛病太多。


    能活到现在已是奇迹。


    就连她这种后来者,没有陨石续命也不行。


    孟祁沉眉:“然后?”


    红姐反问:“你打算让他活多久?”


    孟祁:“十天。”


    心里咯噔了下,有些意外。红姐不多问:“十天之后,咱们两清。”


    没下文了。逐客之意明显。红姐弯腰探起来,捞了包往门外走。旗袍贴着身,她长发黑如烟,像一簇冒烟的火苗,却阴森冷寂近似磷火飘动。


    走到门边,她忽然说了句:“他…成功了吗?”


    曾经,有个人握住她的手,信誓旦旦地说过,将来有一天,一定、一定、会再见面。他让她信缘分。他说,早晚有一天,他还会再来找到她。


    不要等。


    相信缘分就好,顺其自然。


    十年过去,果然也只是玩笑嘛。


    孟祁扯了扯发紧的领带,再度瘫回沙发,疲惫至极:“你又成功了吗?”


    红姐身体一僵,旋即松下来,沉默着出了门,还把门摔得嘭响。空气都震了一震。


    *


    李风烛狼狈着敲门。


    大半夜,醒来就发现身体以极诡异的姿势扭曲着,再爬起来,浑身胀痛,脚跟头都破了皮。


    她想不起发生了什么,她猜,可能是她出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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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踩空,才摔晕在了楼梯间。至于为什么不坐电梯,走楼梯,想不起来。


    明明也没喝酒。


    外面很黑,凌晨三点了,她没开车来,附近不好打不到车。


    门不开,她不死心,再三按门铃。


    十分钟过去,门还没开,李风烛感到绝望,坐到了地上。手机刚耗完了最后的电量,楼梯间也很冷。


    再有两小时,天就亮了。


    等吧,天亮再走,她想。这段感情,也就此…画上句号吧。等天亮,天一亮,她就彻底死心。


    蓦地背后门开了一条缝,暖气喷出来,李风烛打了个激灵。


    一扭头,孟祁的脸就在上方。冰冷严肃,没有一点感情。


    “还不走?”


    李风烛站起来,颇为狼狈:“手机…没电了。”


    脚也崴了。


    “哦。”孟祁扭头往里走,“进来吧。”


    *


    客厅,孟祁把医药箱放到李风烛面前,坐进沙发


    ——换了身深灰竖条睡衣,肌肉线条被勾勒得恰到好处,他脸颊泛着两片绯红,手撑着头,眼睛困到睁不开。


    李风烛小心翼翼看他。


    “我有喜欢的人了。”孟祁说。


    “余九吗?”


    “嗯。”


    对话几乎在一瞬间说完,不掺杂任何思考。


    李风烛眼眸暗下去,这些年,余九是他们之间的唯一话题。她接近余九,目的也不单纯。哪怕她家破产、她极尽落魄,她也仍不离不弃。


    她太想知道,什么人才能成为他的白月光。一个人跌入泥沼,还能怎么活。


    到后来,她嫉她、恨她、羡她、爱她,更多的,是对她感到心疼。她很清楚,余九确实有被爱的资格,因为她天生就很好。只是,她命不好。


    不说这个。


    于孟祁而言,喜欢又怎会拱手于人?李风烛还不死心:“她结婚了,你做的局。”


    “所以?”


    李风烛眼角噙泪:“你爱我吧,我也能做你最锋利的匕首。”


    奇怪,出生在一个母亲缺位、父亲花天酒地的家庭,反而让她变得逆来顺受。比任何人都渴望爱情,不是渴望别人爱她,而是她渴望…她的爱,能有一个落脚点。


    她想要陷入使自己有价值、存在感的陷阱里,不清不白,独一无二。这样的自毁心理,才是她对眼前的人,真正动情的原因。


    他的目光不为谁而停留,才好让她在夹缝里,觅得一丝喘息之机。


    孟祁翘起二郎腿,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李风烛,似在对一块猪肉待价而沽。


    这样的审视,使她情欲疯涨。


    等了半天,却听得一句:“杀个人,也行吗?”


    李风烛一怔,浑身冰凉。


    孟祁蹲到她身边,眼神游弋在她眉眼之间:“你看清楚了,你的爱是什么东西。”


    “我想要的是一只蝴蝶,不是扑火的飞蛾。”


    李风烛附在他耳边:“你想好了,我会扑火,蝴蝶不会。”


    李风烛抬头,嘴唇贴了上去。


    唇齿相交,骨软肉酥。


    飞蛾与蝴蝶,不过只有黑夜与白天的分别,实则同样都没有趋光性;飞蛾运气差些,总会错把火光当月光。仅此而已。那也很相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