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 9 章
作品:《庶人剑》 行过银水城,穿过顺州,就是通州了。
通州与京州毗邻,受京州影响,通州商业繁荣,京州流行的各种时兴脂粉衣裳,皆是由通州商贾工人,研制出新品后卖过去的。
这样说来,通州的风尚竟要走在京州前头。
到了通州,明笛顺应林晓山的要求,在这里停下了脚步。因为林晓山说,要在通州买一些新品胭脂服饰带给京州的妹妹们。
听到这里,明笛好奇问道:“你在潮州,为何你妹妹在京州?”
林晓山平静回道:“我母亲是父亲元配,可惜生下我不久后就染病去世了,父亲将我留给祖母祖父抚养,前去京州谋官,很快续了弦,生下了我几位妹妹,因此我妹妹们便是从小生活在京州的。”
明笛愤愤不平,“怎么能把你丢下来,只留你继母生的孩子养在膝下呢?”
林晓山笑了一下,“被我父亲从小教养,可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明笛挠了挠头。
进了通州主城内,贩售各种货品的小商贾,正支着摊子摆在进城之路的两侧。有一家卖各式各样的风筝,颜色均清新鲜嫩,青色的燕子、彩色的麻雀,招摇地在摊位上方飞着,唯独有一只风筝,是个人模样,惨白的脸、漆黑的长发、艳红的嘴唇,飘在天上就像白天见了鬼,然而大家愣了一瞬便发现那其实是一只风筝。这个新鲜刺激的风筝立即吸引了一大批人过去围观。
很快,这个小商贩的风筝就卖到脱销。他洋洋得意地收起摊子,扬长而去,那只人不人鬼不鬼的风筝,还系在他腕子上,随着他一起远去。
这只风筝可不能卖,等他明天继续出摊,还得靠这只风筝吸引客流呢。
明笛刚进城就旁观了一场好戏,一边啧啧称奇,一边浏览着大路两边的摊子,走过一个卖青团、黄团、紫团的摊位前,明笛止住了步伐,看了一会儿,嘀咕道:“这要是菱芽在这,肯定要问人家是怎么染的色了。”
她站在原地唉声叹气了一番,随后让摊主每个颜色的团子都给她来一份。
其他两人不说话,只有明笛在情真意切地伤心。
接下来这一路上,明笛依次在卖红果冰棍、紫玉米糕、糯米鱼丸的摊位前走不动道,明笙掏出钱袋子给她每样都买了一大包,林晓山伸出手,示意自己帮忙拿几包。
明笛嘴塞得满满的,连连摆头,“不用……我能吃下……”她含糊不清地说。
“你说什么?”
“不用多问了,她能吃得下。”明笙一把揽住明笛的肩,两人大摇大摆地往前走。林晓山不爽地眯起眼,刚要拎起裙子追上去,胳膊就被人撞了一下,结果那人还不道歉,直接走过去了。
林晓山原本也不想自找麻烦,这里离京州近,她要是闯出什么祸事传进父亲耳朵里,回家还不知要吃到什么教训。
虽然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没有更糟糕的处境了。
谁知就在她准备追上前两人的时候,出于不忿,她迈开步子前瞪了撞她那人的背影一眼。
这一眼,就给她看出不对劲来了。
这个男人的怀里,是不是还揽着一个人?看样子,被揽住的人一直在挣扎,因此男人左摇右晃,胳膊不时被甩开,路过她身边时才撞到她。
她眼神看向路上的其他人,众人毫无所觉地来来往往。难道除了她之外没人被撞到吗?没人注意到这个男人的不对劲吗?
林晓山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咬咬牙,推开人群,三步并作两步追到那人,一把拉开男人胳膊,看向他怀里的人。
是一位面庞白皙、脸颊红扑扑的十七八岁模样的女孩。
林晓山动作滞涩一秒,男人趁此机会狠狠掀开她,将怀里女孩扯回来,恶狠狠道:“干什么吗?想打架啊?”
下一刻,他看清了林晓山的如玉面容之后,脸上凶狠表情登时换为邪笑,“小娘们,作甚拉我胳膊?莫非是路上擦肩而过,你这□□看上我了不成?”
林晓山面色不好看起来,冷冷道:“收起你令人作呕的嘴脸!你是什么人?又是为何困住这位少年?又是可知当街强掳民女是为触犯律法?”
男人脸上淫邪的笑容毫不收敛,张狂道:“你怎知道我是强掳民女?这小娘皮可是自愿的,不信,你……”他话还未说完,林晓山心念电转,意识到不能让他说下去。
“啪”的一声,男人脸被抽得歪到一边,颊上浮现鲜红的五指印。
林晓山使出吃奶的劲打他,打完之后,长长呼出一口气,遮掩喘气的动静,不露一丝颓色。
这男人说了上一句,她便猜到下一句要说什么,无非是“这女人是自愿的,不信你问问他”,一般这么说的时候,无非都是因为男人有十成十的把握,女人不敢得罪他,只能顺着他的话说。
如果真让他问出来,今天便真的只能睁眼看着“自愿”的女人被他带走了。
只有在他话还没说完的时候打断他,激化矛盾,才能顺势将女人救出来。
可是,这么做也有一个坏处——
“臭娘们,你敢打老子?”男人猛然将怀里少年推到一边,对着林晓山扯唇一笑,目光里满是狠意,“老子可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你这娘皮上街耍横,我倒要替你未来相公好好教训教训你。”
林晓山看着他透着垂涎和歹色的眼神,几欲作呕,但她强忍恶心,稳稳站在原地,丝毫不惧地与他对视。
就在男人冲到她面前的瞬间,林晓山攥紧拳头,死死盯住男人狰狞的面孔,高声叫道:“明笛!明笙!救我!”
只在霎那,明笛的身影像闪电一般划过空气,刺到两人之间。
得救了。林晓山后退一步,将憋在自己喉头半天的气吐出,眼睛仍然睁得大大的,一瞬不瞬地注视着两人对打的景象。
明笛突兀出现时,男人防备不及,明笛出手,一拳打得他眼冒金星。
他捂住眼睛,“来者何人?英雌救美也要看场合吧?你知道我是谁吗,就敢抢我的妞?”
明笛斜斜勾起嘴角,并不与他多话,一个飞腿便扫到他脸上。男人惊恐地瞪大眼,根本来不及躲闪,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俊脸上便遭受了重重一击。
“啊!”男人惨叫一声,顺着明笛的力道向后倒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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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啊!!”又是一声惨叫。男人砸在地上,感觉五脏六腑都移位了。这还不够,后背着地之后,明笛残余的力道还让他在地面上摩擦着飞出十余米。
男人痛苦地蜷缩起来,后背却又传来一阵皮肉撕裂的火辣刺痛感。
“啊!!!”男人发出了今天的第三声惨叫。
站在他背后的路人看见,他的背后已是一片血肉模糊了。
这得是多重的力道啊。路人心肝俱颤,敬畏地看了眼明笛。
一记扫腿后,明笛在空中旋转了一圈,重新站直身体,看清男人的惨状之后,她满意地拍了拍手,扬起下巴道:“连我一拳一脚都挨不住,何等弱鸡。”说完,她看了一圈周围摊贩。
刚才出脚前,她可是仔细观察过的,保证男人被踹之后,不会砸到任何一个摊位,轨迹不会与任何一个行人重合。
现实结果,印证了她观察力的强大和力道的精准控制。
男人疼痛间,竟还挣扎着起身直面明笛,刚抬起头,想虚弱地放个狠话,看见明笛满脸不屑,直接被气晕了过去。
“小虾米。”明笛留给他一个十足轻蔑的眼神,一手拉住林晓山,一手牵着被推到地上的少年,大步穿过人群,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人群之外,一家临街店铺的转角处,明笙正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见她们回来,他仔细看了眼明笛拉着的那个陌生女孩,努努嘴问:“人救回来了?”
“我怎么觉着明笛这一路上一直在捡人呢。”他小小声说道。
明笛不赞成地看着他。
明笙:得。不说了。
他举起双手,以示投降。
明笛轻轻把少年牵到自己身边,温声问:“方才有没有伤到哪里?”
少年摇头。
“那个流氓为何挟持你?”林晓山站近了些,侧头问她。
少年嗫嚅半晌,突然一把推开明笛,扭头跑走了。
明笛:“?”她条件反射地追了上去,紧接着想起来,哦,这不是坏人,算了,随她去吧。
她责怪地看林晓山一眼,“你问话太直白,吓到她了。”
林晓山:“?”这不荒谬吗?
明笙竟还煞有其事地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林晓山:“?”你就顺着明笛吧!
这么一个意外发生下来,原本三人正午进的城门,现下食肆都快要收摊了。
三人之中,只有明笛胡吃海喝了一番,一点都不饿。
林晓山说:“明笛,你买的那些吃食都拿出来吧,给我们垫垫肚子。”
明笛无辜脸:“我吃完了啊?”
林晓山:“??”这不荒谬吗?!
她不信邪,将明笛摆在自己面前上下摸了一番,到处都平平坦坦,确实没有能藏东西的地方。
“那么多吃食,你这么快就都吃完了?你是蛇吗?整个生吞的?”
明笛眨巴眨巴眼,“我细嚼慢咽的呀。”
“你,你,你,你可真是……”林晓山无话可说,转身就走。
她饿得要命,她要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