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
作品:《庶人剑》 看见来人,明笛身体却愈发紧绷。
他杀了大当家之后,土匪便不再盯着她们二人,纷纷转身,红着眼对他举起刀和剑。
“兄弟们!他杀了我们大当家!我们今天一定要宰了他为大当家报仇!”
“冲啊!”
面对如此浩大的攻势,他也毫不慌张,悠悠挽了个刀花,随后如游蛇一般轻盈刺入土匪之间,行刀的动作看似花哨实则精简,随着他全身动作翻飞起伏,人与刀共振。
明笛这边暂且脱身,然而她却丝毫没有放松,双目紧盯来人动作。
这个人……一招一式皆眼熟,可是看他面容,分明是从未见过的。
眼下他出现在这里,而且干脆利落杀掉大当家,像是助力,可是明笛并不敢轻信。
万一,他横插一脚,也想要抢走这位小姐呢?
她勉力支撑住身体,小姐慢慢从她怀中滑出,反手扶住她肩膀。
明笛低声道:“来者是敌是友还未可知……”话未说完,她便一顿,蓦地吐出一口血。吐完之后,她咳了几声,竟又咳出零星血块。
小姐便不让她多说了,“我知道利害的,你先别说话,休息一会儿吧,来,靠在我身上。”
明笛眼睛弯了弯,侧身歪在了她身上。
小姐身体略微晃了晃,但很快就恢复了稳当,她梗住脖子,抬起下巴,单膝跪地,毫不在意衣裙尽数迆地,稳稳托住明笛身体。
然而在明笛看不见的地方,她的眼底,早已弥漫起了雾蒙蒙的水汽。
自明笛身体里源源不断流出的血,粘稠温热地沾在了她的衣裙上,就好像……她的衣裙被浸泡在明笛的血里。
即使隔着层层叠叠的衣衫,她也能感受到明笛身上不断流失的温度。
她只能更用力地抱紧她,试图用自己的身体阻拦她生命伴随温度一起流逝。
前方仍在酣战,土匪窝好似蚂蚁窝,竟然能不间断地贡献出子民,任凭那个突兀出现的男人收割。到底还要多久,到底还要多久……
不能等下去了。小姐从背后抱起明笛,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站直身体后,将明笛软软垂落的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等等!
她怎么不动弹了?
小姐心急如焚,不顾肆意的泪水流了满脸,只顾睁大眼睛,翻来覆去查看明笛情况。
发现她仍一息尚存,只是昏了过去,小姐又喜又忧,转脸朝那个还在打斗着的男人大喊道:“快点解决余下的人!她昏过去了!”
先前跟明笛保证过的“知道利害”转眼被她抛诸脑后。
那人朝这边看了一眼,竟真的听话地加快了速度,也不管优雅和韵律了,用最短的时间收割所有土匪性命,很快他脚边就跟熏死的蚊子似的倒下了一大片。
打完之后,满目疮痍的土匪窝根本无人在意,两人只顾着送明笛见医。
******
夜色浸透了银水城。
明笛躺在医馆的床上,双眼紧闭,脸上失了血色,嘴唇惨白。
“失血过多之兆,”老大夫说,“身上到处都是剑痕刀痕,腹部肩膀均被利器刺入,脏腑也有破损,得好生休养啊。”
小姐站在床侧,看到了大夫指出的所有伤痕,眼中含泪,闻言止不住地点头。
老大夫走后,救她们出来的男人走了过来,还未说话,就听小姐问:“多谢大侠出手相救,我姓林,潮州林氏的林,名晓山,不知侠士姓甚名谁,来自何处,为何救下我们?”
男人一怔,“……明笛没和你说吗?”
林晓山皱了皱眉,“明笛侠女为何会与我说?她说不认识你。”
“不认识我???”男人尾音上扬,满脸震惊,好似被雷劈了个三魂没了七魄。
林晓山眉头皱得更深了。他这是什么反应?这人莫不是疯子不成?为什么会觉得别人都应该认识他?
如此思虑一番,她再看向他的眼神里已有了几分防备几分嫌弃几分同情。
男人定了定神,艰难启唇,问道:“她原话是如何说的?果真与你说不认识我?怪了,莫非是生我的气了不成?但我做什么了吗?怪了怪了……”
“倒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也就是你刚出现的时候,说了一句‘来者不知是敌是友’,还没说完呢,就晕过去了。”
男人一怔,摸了摸自己的面皮。这是真没认出他?指尖传来光滑触感,令他下意识缩了缩手,下一刻才想起来,他剃掉胡子了,摸起来触感不一样。
真不习惯,唉。
等等。
他,剃掉胡子了。
摸起来,很不习惯。
那么,看起来呢?习惯吗?
他有了个荒谬至极的猜测。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我剃了胡子她就认不出来我了吧???这个小白眼狼,亏我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拉扯大,就是这么对我的?”他嘴里不停歇地骂了一通,旋风一般跑到门外,又是翻箱倒柜,又是询问学徒,最后总算找出来一面镜子,他照了一照,细细看向镜子里面自己的面容。
没错啊,没怎么变啊,原本不就被胡子遮住下半张脸了吗?这就认不出来了?
他又试探地将手横在嘴前,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再一凝睛细看,发现镜子里的人好像确实陌生了些……
这小兔崽子,八成是真没认出来他。他丧气地垂下手,没留神身后有个角柜,镜子往后一磕,“咔哒”一声,他低头看去,镜子中间凹下去了一角。
他摸摸鼻子,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将镜子揣进怀里,又拉开钱袋子开始数银子赔给人家。
林晓山疑惑看向门外,不明白这人怎么突然就气得跳脚,又破口大骂,最后跌跌撞撞跑了出去,将外间闹得鸡飞狗跳。真是疯子吧。
******
没过多久,男人端着一盘子饭菜进来,神情疏朗,气质澄静,举手投足间落落大方,完全没有之前又蹦又跳的样子。
林晓山转头看他。
男人放下盘子,行了个江湖人士的抱拳礼,笑道:“我想起来了,这丫头不记得我。”
“此言何意?”
“我是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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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明笙,她小时候我还抱过她呢,但我比她大得多,她入门没多久我就下山游历去了,这次前来相救,是奉师父之命,师父说这是师妹第一次下山,让我跟在她后头多看顾看顾。”
林晓山点了点头,也不知信了没信,总之是对他不甚感兴趣,一直盯着明笛的脸发呆。
明笙从盘子中端出一饭一菜后,将盘子推到林晓山面前,“你应该也一天没吃饭了,吃一些垫垫肚子。”
林晓山瞥了一眼,犹豫片刻,拒绝了。
明笙又劝:“你要想照看明笛,不吃饭怎么行?不然你饿晕了,放心换我来照看她吗?”
林晓山不语,但身体已转过来,端起饭小口吃着。
明笙无奈笑道:“还真是不放心我。”
当晚,两个人一人坐在明笛床头,一人坐在明笛床尾,用手支着额头,将就着睡了一宿。
半夜,明笛迷迷糊糊嚷起来,到底在嚷嚷什么,却又吐字不清。两人睡得都不沉,闻声睁眼,分辨出她在说什么“土匪”“卖孩子”“千金”一类的话。
蜡烛已经熄灭了,林晓山重新点起来,借着光看明笛的情况。只见她满头大汗,怕是有热。林晓山摸她额头温度,果真滚烫。
她记得白天大夫说了,明笛晚上会烧起热来,走之前还给他们留了药,便端着烛台,从一边柜子上拎起药包,准备出去煎药。
这时候明笙站起身,说他来煎药,让林晓山用湿帕子给明笛擦擦身。
两人各司其职,将明笛妥帖照料着,她很快又沉沉睡过去。
过了一个时辰,明笛又开始胡言乱语,这次是什么“鸟窝”“剪刀”“师父”。明笙脸一僵,随后若无其事地去外面打了盆冷水进来,递给林晓山,自己站到外面,仰头看星空,长长叹出一口气。
这孩子从小被他养大,他教她武艺,时不时带她出去试炼,先是找街头混混对打,之后逮小偷给她联手,接着是小盗,再接着是大盗,大盗被她斩于手下之后,他就带她从通缉榜末尾开始往上打,如是边学边练,练了十五年,她的身手,足够在这个江湖来去自如了。
虽不能说遇谁打谁,但至少逃命无忧。
即便如此,他也还是不放心,在她下山后,悄悄跟在她身后。他知道这孩子鲁莽,之前下山都有他领着,光长年龄没长心眼,现在自己下山,真怕她被随便一个人就骗去了。
刚下山那几天,她就在城里瞎逛,时不时做做善事,用他的人脉给叫花子安排生计。戏云对此只觉好笑,又觉这孩子实在善良。
如此倒也罢了,但很快她就不在城里逛了,转而喜欢在野外赶路,如果遇上一些强盗劫匪,她就行侠仗义,锄强扶弱。
如此,倒也罢了。可她这次不是简单地行侠仗义,她竟直接闯到人家土匪老窝!这还得了!一窝的土匪,能被她一个人杀干净吗?谁教她这么贸然行事的?
要不是他偷偷跟着,他的小徒弟可就要葬身在那土匪山上了!
等她醒了,他一定要把她训个狗血淋头,让她下一次再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