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我本将心向明月

作品:《沈医生,本王心慌

    李渐苏眼中闪过一瞥阴寒的光,转瞬即逝,含笑道: “林凤璋,你大约吃醉了,到我跟前发酒疯么? ”


    林凤璋如遭重锤金瓜击顶,顿觉脊骨生寒。一刹那世情冷暖再次反复,他发现大抵又会错了天心圣意宸断。因为翊王语气淡得白水一样无味,甚至有点枯燥,但吃了多少年官场的亏,深知上头的人愈是暗藏杀机阴狠刻毒性子发作,说话愈是寡淡平和的。面无表情是真正动了肝气,一马平川的口吻是有意扬抑的,一个标点儿比金銮殿上的廷杖教人骨裂。就代表着自己,又要大倒其楣了。


    糟了,糟了,真是大糟其糕!林凤璋心中叫苦不迭,不是吃酒吃醉了,纯是吃屎吃昏了头!兴了大狱祸至悔迟!讷讷想道,只求速死,只求速死!可长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他人太清瘦,个子又高,血全都倒涌上来,细长的红脖子长着个大喉结,一吞咽便上下动,看去十分清楚。往日教县太爷二十皮巴掌,打得满嘴是血掉了三个牙,舌头此时也一通胡乱顶着那三处齿缺。


    托着身轻如燕的沈抒遥的胳膊很快剧烈发麻。喔!圣躬如何不豫?啊!林凤璋失态大叫,仿佛甩出去一个手雷。再想逞男子气概抱回来时,跛了的腿忽然一软,被一股权力的巨浪打碎了,四脚拉叉斜歪摔在水坑里。沈抒遥亦未能幸免。风和雨来得刚好,凄然一对苦命鸳鸯,各分东西。


    林凤璋滚身跪直了原地接驾,顺势磕了个头。


    艰难抬起头来,只见翊王的面目在暴雨中模糊。可他就这般立于天地混沌之间,那种夭矫不群、昂首天外的姿态,那是龙子凤孙堆里任何皇族所不能有,也不敢有的神情。他的眼睛奕奕有神,眸光如电,如是握乾坤、驭四海,衬着那高挺的鼻子、深峻的眉骨,不怒而威,别有一种令人醉心倾服的须眉气概。怪不得说他是“龙形”!


    “李渐苏,”沈抒遥柔弱无骨地倒在雨洼里,詈骂天龙,“是你别发疯了……”


    沐浴天光的林凤璋蓦地一震,心里一烘气血翻涌,什么滋味应有尽有。刚想望风而逃,跨出一步便被这话牢牢钉在当地。


    大哉斯言!一介女流尚敢截驾直谏,忤逆天颜置生死于度外。那自己以后要为官做宰的人,难道不敢面刺陛下之过吗?这个外表温吞,内心极为自傲的青年早已存了谏尸谤屠万世流芳的念头。


    涛汹澜涌风高火盛,梗颈赶紧寻出一句话来支持沈抒遥:“李公子!你……你别发威!你你息息怒……”


    李渐苏只是一眼不霎地看着沈抒遥,无声地透了一口气,说道:“自己爬起来。”


    沈抒遥一边站起来一边思量。他感知到三人气氛虽然算不上融洽,但是很富有合作的调性,便说:“我口渴了。”


    看似没话找话说,无聊的游谈。其实是拙劣地接上李渐苏方才要茶喝的那句场面话,意思是别在这站着了,树底下容易遭雷劈。回林家坐坐,你我他,合家欢。


    雨地站久了必要着凉,但你不依他,他会一直站下去,天亮还跟你大眼小眼熬着。李渐苏注视着沈抒遥胸口的花朵,终究眉不忍微微一动。絮絮然,蔼蔼然,恩施格外,语气中颇有几分温度地说:“好,那就去林家饮碗热姜茶吧。”


    李渐苏似乎也被自己的善行感动,声音变得有点喑哑了。


    沈抒遥只顾着惑然:“你不去吗?”


    林凤璋恐其再陈请翊王赐婚,又被天马踢一脚。跪着双手扶膝身子一倾说道:“沈小姐,一切本不用再表白了,都在心田之中,尽在不言。”


    “林先生,你何时入闱?”沈抒遥忽如其来地关心,对方还有没有时间去书院走个记名的流程。


    “不急……”林凤璋一边偷看神色霁然转和的李渐苏,一边干咽了一下。


    “你的腿如何了?”沈抒遥几分在意,结成医侣切身利害所关,“你曾被逐出考场,我听说。”


    听说,听谁说?是听七殿下说?李公子说?还是听那个大千岁、半步天子、大将军王、一代天骄、常务副皇帝、长生天彻辰汗、小皇帝登基两年三次改尊号从叔父摄政王、皇叔父摄政王变成了翊天承运皇父天威广运圣文神武安民定鼎懋功昭烈至德弘仁摄政王?他朱七平白无故为什么与你说我命与仇谋地缺天残是个瘸子!是啊,他合该说的,他的称号比我的命都长!林凤璋突然激动,猝然昂首,两条腿也有点不听指挥,不时地哆嗦一下:“我……我是自逐!那里头脏,我一刻也不想呆!”


    怒视马上天神似的黄带子天璜贵冑,恍见九重宫阙化作人形,那一人便是一座冠盖如云的繁华名利场一般。林凤璋忽觉寒门十载萤窗雪案,纵换得青冥垂翼、丹墀传胪,终究是芥子青衫难越蓬山万重。只是缘于并未生于这般琼宇富贵龙种之家,顿才叫平生志气意消兴灭了。


    自古才子配佳人,何况沈小姐月殿嫦娥下凡间。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哪个干部经得起这样的考验?林凤璋半生飘零受尽白眼,人人侧目冷笑,暗中卑视。此刻感于知遇,触动悲肠,五内俱沸,只怕粉身碎骨,难以图报,贪生怕死之心突然间再也无暇计及。又有哪个男人愿意在自己未来的妻子面前,只因为出身略次了一等,就做一个唯命是从的阍竖奴才,焉有此情,岂有此理?岂不更叫世上唯一看得起他的人看不起了!


    于是沈抒遥的那目色,在林凤璋读来分明变成了八个字:揭竿而起,为时不晚!


    讲儒学的人一钻入牛角尖,简直无药可医。当是时,纵孔圣复生,安能及沈卿之重乎!相交满天下,知音能几人?不教高山流水伯牙绝弦,为酬知己何惜身命?未尝不能与天王老子玉皇大帝碰一下!


    哪怕这层窗户纸没什么捅破的必要,但圣人言,君子慎独,不欺暗室。


    林凤璋忽的端肃整冠:“我有一言。”


    李渐苏八成是觉得稀罕,世上万事也难把他的兴致鼓舞起来,差一点笑出声:“奏来。”


    林凤璋猛然提高了声音,口口声声掷地有声:“我二人两心相印、两情相悦,请李公子成全!”


    铮铮然回荡。李渐苏听了似乎无甚大动,却是铸铁一般目视着。那目光,若在他眼跟前一晃火折子便能燃烧起来。


    这威压摧得林凤璋膝软肩塌,天地亦为之屏息,雷霆凝遏,在他面前不敢高张。


    可是沈抒遥不一样。沈抒遥是那种捏捏玩具,任尔揉搓,一松手他就原模原样弹回去,不松手他就一直跟你对抗。沈抒遥就是这么自我、自私自利到了骨子里的一个人。


    他永远只把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又说道:“李渐苏,我渴了。”


    雷声轰然震瓦,惊雷此起彼伏,忽而将李渐苏面庞照得雪白,忽而隐于云中翻涌,将那深邃面容笼于暗影。无疑,沈抒遥令他烧了心,通身滚沸的血勒得发胀,亟待一个泄口,好久都静不下来。双眉压得极低,电光忽明忽灭间投下阴鸷与阴影大片交错,忽然笑了:“那你来饮我的血吧。”


    旋即才略看了林凤璋,说道:“沈氏不过浮躁,学了些匪夷所思的淘气。你明白么? ”


    一声沉雷拖着悠长的尾音,像一盘空磨远响着颤抖着传进林凤璋耳里。他心里紧抽一下,极深沉地低下头去:“我只明白人事在两厢情愿。关雎之章,求之有道。”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是句血性话,”李渐苏轻描淡写笑了,“你还有何话要说?”


    “凤璋已言尽于此。 ”


    “你想做晁错比干? ”


    “晁错比干是千古忠臣之典范。 ”


    “带出这样诤臣,君父也很觉露脸罢。”


    言简意赅寥寥数语即止,李渐苏一点没为难似的。林凤璋胡乱叩了几个头。


    自觉用出狮子搏兔似的力量来招架大可不必了,看向沈抒遥的目光像一只逮住鼠的刁猫,李渐苏笑道:“想我成全你么?”


    沈抒遥莫名其妙。他叫李渐苏来当中间人说嘴,是看中李渐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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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舌灿莲花,无理也能辩三分,孰料适得其反。说起来沈抒遥还没找他后账,跟他清算呢!便直直地问:“要你成全?”


    他分得可清楚:病人是病人,同事是同事。所以李渐苏,标本是标本;林凤璋,工具是工具。


    他找个趁手的工具还需要标本来成全也太幽默了。就像要买辆车,不会咨询你家狗划不划算一样。买到好车,还无缘无故叫狗咬一口。


    “夜深了,散了吧,这事犯不着通议。”李渐苏极平静道,“林凤璋,新任大主考来了,以后你是官身,是有差使的人。”


    “我不要这官身,我辞掉这差使!”林凤璋起了同仇敌忾之心,也板了脸,忍着悲愤抗声说道,“只求李公子体谅沈小姐一片流连倾慕之心。”


    李渐苏听了,忍俊不禁:“不愧状元手笔,文章做得很看得过了。镜子似的倒装糊涂,明明是你有所求,欲借东风挟人以自重,一句话却把取死之道、诛戮之罪推诿到别人头上。未系同心结,先筑避风台,想退步留后路,这也用得着你蛇蛇蝎蝎鬼鬼祟祟的?”


    “这么块料——”他款款而笑言,“也想要我笼在袖子里的宝贝?”


    沈抒遥依旧状况外,只想得到自己问题的答案,复问一遍:“林先生,行期定否?”


    林凤璋正被翊王的话五雷轰顶,惊恐地张大了嘴,又深深把头埋下,独自发了半天愣,不觉呆呆吐实:“考期延后月余,某……盘缠未备,提前去了,也没有地方住……”


    沈抒遥忽执其腕,搁到了自己耳朵上,竟解珥珰而付之。沉甸甸的染着冷香,躺在林凤璋的掌心。


    执子之手,沈抒遥说:“你典了。”


    如此贴身之物赠予情郎,此意以身为寄。林凤璋捧此定情信物,不禁哗然泪下:“这,这……此乃姑娘身外之身,凤璋何德承此重寄!凤璋,何以克当!”


    “沈氏,”李渐苏目光这时候才陡地一变,眉峰如墨云压城,三千世界展眼尽摧,“你可知此物何来?”


    那耳环以极细金丝盘作六瓣团花,环成满月之形。月中一只玉兔双耳竖立,前爪执杵,精巧绝伦,好似一座微缩月宫。一只兔眼嵌着红宝,夜放幽光,一只眼睛乃是波斯青金石敷埃及孔雀石末,高温熔炼后呈靛蓝色,日光下闪烁金砂,称玻璃海。单这米粒大的蓝眸便是无价宝,几座城池打不住的。


    沈抒遥依稀记得,此物乃翊王府侍女打扮他戴的。其形过巨,其质过沉,让沈抒遥有一种感觉——原始部落为了防止俘虏逃跑,穿耳、穿鼻佩戴重达十几斤的金属头饰,行动受限且走动时伴随铃铛声响,便于追踪。


    曾托朱安麒取下奉还。朱安麒一看并非皇家内库凡品,乃泰西贡物之奇珍,意大里亚传教士携教皇入京的贡物,为了讨好赛里斯丝国的摄政王,特意按东方神话打造的。朱安麒危疑震撼,天公祖师如来我佛,哪里敢送还?七叔何曾赐过女子这等体面,若把体面送回去,这跟当面掴七叔的脸有什么分别?宫掖里的事关乎天家名声,万万是不宜疏漏抖搂的。当下连连后退,只含糊道:不值什么,丢了便是……日头底下,朱安麒连那大耳坠子的影子都瑟瑟避开不敢踩,很不祥似的。


    如今沈抒遥不仅丢了,还说:“知道又怎样?”


    “你知道仔细了?知道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更知道覆水岂有再收之理?”雨帘冲刷面庞愈显森然,李渐苏低沉地说,“我扔了的东西,从来不会捡回来。”


    沈抒遥压根没搭理他,悄悄拉拉林凤璋,两只手捧着他的手,将其掌心覆于自己另只耳上:“此亦归你所有。”


    “好,好!”听到句句都是明枪明箭,看到帧帧都是诛心利刃,李渐苏连声喝彩。精彩!真精彩!


    可是好完了,恍然心里竟一片空白,连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喉间滚出两声短促冷笑:“好,我就遂了你愿!”


    李渐苏头也不回纵声大笑,一忽之间,身形就被暴雨吞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