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第 70 章
作品:《雪夜飞莺》 从写字楼出来,正是午后,阳光最亮眼的时候。
路延希说要送她回家,给出的理由是看看她们公司员工的住宿条件是否艰苦。
向菀不点破他想知道她住在哪里的想法。
他坐在向菀新车的驾驶座调节座位,问了点向菀考驾照的事。
向菀说先模拟,再实操。不是特别难。拿到驾照后,每天都去公寓附近练习半个小时。
路延希听后,准确说出那个街道的名字。
向菀很随意地问他:“你对周边很熟悉。”
“在你留学之后,我没再去过MIT。”
他一边往后倒车,一边风轻云淡地说,“但在地图上看过很多遍。”
向菀走的那天,路延希去机场,远远地见她最后一面,那之后,他每天上课,修学分,大一结束后的暑假,正式进入家里的公司。先在基础部门实习半年,就被派到海外。并不是集团里已经成型的项目,而是从头做起,各种配置都野蛮生长,需要打通各种人际关系。他收起性格里尖锐的刺,能向人低头,也能亲手报复回去。
路延希对文凭没有任何执念,但还是在回国之后,抽空把学位拿到手。
任何熟人再在学校看到他,总能感到他身上无形多了拼命的狠厉。
飞机转机时,他有时间和机会去一趟麻省理工,心里打算的是,只想见她一面。
但路延希又十分确定,一旦找到她,他一定会不顾她的意愿,绑也要把她绑走。
路延希在工作中,身边渐渐有了点自己的势力,但还远远不够。
这点能量,完全不能保护她。
向菀脸上的伤痕,还有她在他面前隐忍流泪的场面,此生不想再看第二次。
于是,他硬是忍耐着,把MIT的地图在手机上查看几千次几万次,想象她过着充实快乐的异国生活。
父亲有句话至少是对的。
追求一件东西,不是只付出愿意付出的一部分就能得到。
自由与奴役从来都是一体两面。
路延希下定决心,在能够见到她之前,不会去找她。
此时此刻,她在他身边,他只是问:“这些年过得好吗?”
向菀看着他的侧脸,阳光照在眼皮上,有些发热。
她用力点头:“我很好。”
路延希侧头笑了下,“你很好的话,我也很好。”
***
向菀的公寓距离公司很近,大概十分钟,车稳稳地停在小区的楼下。
路延希再把驾驶座的角度调回去,没有问向菀,直接跟在她身后,是打算上楼的意思。
“我家可什么都没有。”
向菀扫了门禁卡。倒也不拦着。
路延希说:“不是有你么。”
俩人进了电梯,向菀问:“你工作很闲吗?”
就在开车这十分钟,路延希就电话不断。他不耐烦地接了。显然工作是很忙的。
向菀这个职位,很多时候都忙得喝不了几杯水,路延希应该更是如此。
路延希说:“我几个叔叔和堂哥那边又在搞事,我家老头退休了,他们以为我很好欺负。”
路延希是家里平辈的亲属中,年龄最小的那个,面对的都是豺狼虎豹般的竞争对手。
所以在企业中做事,既要顾得上面子,不要撕破脸,又要比父亲还多数倍的魄力和手段,以达到震慑的作用。
向菀听说,路延希刚接手轮班总裁时,就把公司里不做实事的叔父家亲属和关系户们,先后发配到欧洲的子公司让其自生自灭,中高层大换血。这些年其中的勾心斗角大概只有当事人清楚。
而这一切,都被路延希轻描淡写成一句“小事”。
两个人下了车。路延希对这小区的环境还算满意,只觉得有点小,绿化也不太够,“待会儿要回去,本来是有工作的,但今天无论如何想见到你。”
向菀心想,他今天应该不会要求住在这里。有点松口气,又有点空落落的。
她有时候也搞不懂自己。已经是能够处理任何公事的年纪,在路延希面前,内心的一部分也变回了从前的那个穷学生。
进了公寓,路延希大致扫一圈,很满意没看到有别人存在的痕迹,尤其是男人。
向菀以前和他住在一起,总是带很少的东西,如今她自己住,会添置一些女生喜欢的装饰品。
比如玄关处摆放一直绵羊造型的矮凳,方便坐下换鞋子。
柜子上放置一只张大嘴巴的卡通款鹈鹕陶瓷,用来盛放钥匙。
冰箱上还挂着一个晴天娃娃……各种小动物的设计给屋子增添了趣味性。
路延希略略无奈地想,向菀怕不是从来没有把他家当自己的家。
但,他也不急着让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子跳那么远,慢慢来——虽然他着实很急。
“这个鹈鹕我喜欢。正好家里也缺一个置物架。”
路延希若无其事地望着向菀,手指摸了下陶瓷上的彩漆。
向菀愣了下,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起这个,但还是给出意见,“这得看家里的装修风格。你想要的话,我发链接给你。”
这家伙挑剔得很,得提前跟他讲清楚。
路延希却说:“我没网购过。”
向菀像是看山顶洞人一样的目光看着他。
路延希不得不硬着头皮解释:“都是助理负责。”
向菀稍微理解了。也对,以前在路家工作,也是他想要什么,直接发给孙管家一张图片。
他懒得把更多时间花在付款、写地址、还有收货上。
即使如今网购已经如此发达便利。
向菀换上自己的拖鞋,给了他一双从酒店里拿回来的一次性拖鞋,“我可以把照片发给你,你再转给助理。”
路延希目光放在陶瓷鹈鹕上:“不用那么麻烦,我直接用你的就好。”
向菀“啊”了一声,面上露出些许疑惑神色,但还是说:“可以,你拿走吧。”
路延希终于满意地笑笑。
向菀奇怪地看着他,穿过客厅。
尽管家里没有任何用来招待人的东西,向菀还是从厨房里给路延希拿了一瓶矿泉水,只是牌子不是他习惯的那款。
他接过来后,眉梢稍微动了动,也仰头喝了几口。
向菀把电视打开,让声音充斥在房间里。
这年头,很少有人看电视了,里面的功能也被设计得晕头转向,但向菀还是交了费用,偶尔她需要一些嘈杂的背景音。
但此刻,向菀只是觉得,安静的环境会让她胡思乱想。
路延希走到阳台,角落里有一捧娇贵的玫瑰花,有一阵没人打理,大部分已经蔫了。
不做他想,路延希就知道,这花一定是前男友送的。
他内心冷哼,谷家这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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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脑子不怎么样,眼光倒是好极了。但也只能到此为止。
他抬腿,刚要踹上一脚,手机再次响了。
路延希接完电话,向菀也坐在沙发上看电脑。
他走过去,“我先走了。”
向菀合上电脑,起身送他,看了眼他拿走的陶瓷鹈鹕,她把包装盒找出来,放到缓冲的泡沫里。贴胶带封口。
路延希接过盒子,顺势握住她的手,在她掌心上落下一吻,“随时联系我。回我消息,别不理我。”
向菀垂眼说:“看心情。”
她看他又拎着一个垃圾袋,里面好像是被她忘在阳台上的玫瑰花,微微抿嘴笑了。
“再帮我把这袋垃圾也拿下楼。”
向菀把装着废弃杂物的垃圾袋交给他。
路延希接到手里,再吻了下她的额头,让她先回房间里,眸子里带了点晦涩地说:“我得赶快走了,不然今天是走不了了。”
向菀推他一把,立刻把门关上。
***
周日一整天,向菀只和路延希在手机聊天。没聊太多,仍然是日常里很寻常的东西。就像他们以前在一起时一样。
仅仅是这样,她感到走路都变得轻快。
她大概懂了王尔德说的那句话:“想要重返青春,只需重复做干过的蠢事。”
不断吃回头草一定是她为数不多做过的蠢事里最蠢的那个。
工作日上班时,张晃晃偷偷把她叫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问她是不是讨厌路延希。
“啊……也不是。”
向菀心里发窘,脸上只是笑笑。
要怎么跟朋友解释这件事呢?
她和路延希现在也不算很稳定的关系。未来的一切都很未知。
“该告诉你的时候,就会告诉你,”她只说:“不会影响工作的,我保证。”
张晃晃和向菀在一起生活工作多年,虽然向菀才是学妹,但很多时候,都是她照顾张晃晃的情绪。张晃晃做错事时,向菀别看长得清秀,骂起人来一点不客气。
见向菀没有发火的意思,张晃晃心里有点疑虑,也会相信她。
今天午饭后,向菀想在办公室休息一会儿,刚拿着杯子接完水,行政部的同事小跑过来。
“向总,谷先生又来送你花了。”
向菀微微头疼,走到前台,想拒收,但快递员递来的并不是玫瑰花,而是一大捧明亮淡雅的泽菊。月光黄被绿叶点缀,比起人工痕迹更浓的玫瑰,多了自然的肆意。
手机正好震动,路延希发来消息:收到花了?
向菀跟同事说:“不是谷辞。另外一个人送的。”
同事八卦地扬眉,偷笑着返回工位。
向菀抱着花,回到办公室,给路延希发消息:怎么送我这个?
他很快回:这是我的生日花。看到它你要想起我。
向菀敲字:我看不到也能想起你。
她想表达的是,倒也用不着送花,她对花没那么热衷,只不过是路延希送的,暂且收下。
但消息发出去,怎么像是告白似的。她立刻撤回。
路延希说:“哼,撤什么,已截图。”
向菀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不想回他。去找了个空瓶子,接点水,把花插进里面。
鲜艳的花轻轻晃动,好像能看见路延希嘴角噙着散漫的笑容似的,她拿指尖轻轻弹了下花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