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完结感言

作品:《失恋后,发现好兄弟是清冷校花

    大家好。


    我是xiiiiiiiiiiiiiiii——呱儿~


    写完结感言啦。


    其实我看番茄好像没什么人写完结感言,可能是风俗不同吧。


    但我以前完结都会写一篇,而且答应了要写,就照旧吧。


    这本书一百二十五万字,比我预料中的多了大概五十多万字——很长。当然,比起我以前两三百万的来,字数还是略有偏少的,但我依旧认为它很长。


    因为这是一本纯日常文,也是我第一次写这种形式的小说。


    可喜可贺,总算是顺利收官了。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这本书的话,其实难写的并不是剧情之类,而是原本就想好的剧情该如何展开,用什么方式来展开。


    日常的好处就在这里。谁还没个生活呢对不对。


    但日常的坏处也在这里,正因为大伙儿都有生活,那怎么把生活写的有新意——这就有点点费脑了。


    自我感觉,我的文字表达能力是属于电波系的,属于那种需要人get,能get到笑点会很——算了,不“很”,就比较喜欢。但get不到的地方就会认为我是在水文字。


    ——其实就是我之前提过的redi理论。


    ——虽然很多人认为我在水字数,但那真的是肺腑之言!


    你看,这就需要get。


    虽然说了剧情不难写,但还是稍微聊一下剧情吧。


    这本书我很难得的,没有用大篇幅去描写男女主相遇的过程,女主为什么会喜欢上男主,也只用一章左右的篇幅就全写完了。光看那一章的话,或许大伙儿会觉得女主有点白给。


    但再往下看,大概就会明白女主为什么会喜欢男主了——为什么会喜欢这件事没有用公式化的“感动”之类的去解答,而是体现在男主平时的日常行为里。


    男女主都很有意思。


    男主成熟又相当幼稚,拥有十足的少年感——很难写出来,何况我都这把年纪了,但还好还是写出来了。


    而女主——


    没什么好说的,一个词,完美。


    清冷但又俏皮。


    我,超喜欢的!


    当然,也希望你们喜欢。


    不过我看评论,发现不少人喜欢楚雏、喜欢小马、喜欢夏土豆,还有喜欢陈丹、喜欢乐子姐的——没关系,我喜欢女主!


    说到评论。


    就再聊聊读者的事儿,我看到过很多次有人要我开粉丝群。


    但我还是没开。


    两个原因。


    第一是我认为作者跟读者之间的交流最好还是放在小说的字里行间,写小说其实是有神秘感的。要是你跟作者太熟,很容易代入不进去。


    最完美的交流,就是我更新,你看,然后能评论的就评论一下。


    第二个原因倒是无关紧要。


    ——我懒,不想管理。


    哈哈。


    不过光看评论,我也是记住了不少的读者。


    就挑几个说一下。


    比方说,世无忘啊、狼王啊,乐子姐的追求者啊,楚雏的狗腿子啊之类的…


    印象深刻。


    嗯,印象深刻…


    好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感言的,能说的都写在了书里。


    只是有些感怀。


    我记得迈克尔乔丹曾经有过一次发言,大意是“我不想入选名人堂,入选了名人堂就代表我以后再也没办法复出,要是我还没入选名人堂,即便是退役,我随时都可以复出”。


    我写完结感言大概就是类似的想法。


    我写完这个感言,就不会再写这本书了。


    不管是正文,还是番外,都不会再写。


    陆以北跟季青浅的故事到这里就正式结束。


    不过,认识大伙儿这么久了,没点表示也不合适对吧。


    这样,我来唱个自己喜欢的歌吧。


    也是好久没唱歌了。


    算是个才艺展示。


    咳咳。


    “乒乒乓乓和敌人较量”


    “刷牙洗脸喝汽水都打胜仗”


    “行侠仗义是我的主张~~”


    …


    “果宝特攻,你不可想象~”


    “手握神剑让希望完美绽放~~”


    钱江海塘边,放着那种三块钱可以唱一次的室外小型ktv。季青浅听着那边的年轻人轻唱。随后她身侧的男友也跟着哼唱起来。


    “不错。”


    陆以北竖起大拇指,对季青浅说:“那哥们儿唱的真好,跟我有的一拼。”


    大家好。


    我是xiiiiiiiiiiiiiiii——呱儿~


    写完结感言啦。


    其实我看番茄好像没什么人写完结感言,可能是风俗不同吧。


    但我以前完结都会写一篇,而且答应了要写,就照旧吧。


    这本书一百二十五万字,比我预料中的多了大概五十多万字——很长。当然,比起我以前两三百万的来,字数还是略有偏少的,但我依旧认为它很长。


    因为这是一本纯日常文,也是我第一次写这种形式的小说。


    可喜可贺,总算是顺利收官了。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这本书的话,其实难写的并不是剧情之类,而是原本就想好的剧情该如何展开,用什么方式来展开。


    日常的好处就在这里。谁还没个生活呢对不对。


    但日常的坏处也在这里,正因为大伙儿都有生活,那怎么把生活写的有新意——这就有点点费脑了。


    自我感觉,我的文字表达能力是属于电波系的,属于那种需要人get,能get到笑点会很——算了,不“很”,就比较喜欢。但get不到的地方就会认为我是在水文字。


    ——其实就是我之前提过的redi理论。


    ——虽然很多人认为我在水字数,但那真的是肺腑之言!


    你看,这就需要get。


    虽然说了剧情不难写,但还是稍微聊一下剧情吧。


    这本书我很难得的,没有用大篇幅去描写男女主相遇的过程,女主为什么会喜欢上男主,也只用一章左右的篇幅就全写完了。光看那一章的话,或许大伙儿会觉得女主有点白给。


    但再往下看,大概就会明白女主为什么会喜欢男主了——为什么会喜欢这件事没有用公式化的“感动”之类的去解答,而是体现在男主平时的日常行为里。


    男女主都很有意思。


    男主成熟又相当幼稚,拥有十足的少年感——很难写出来,何况我都这把年纪了,但还好还是写出来了。


    而女主——


    没什么好说的,一个词,完美。


    清冷但又俏皮。


    我,超喜欢的!


    当然,也希望你们喜欢。


    不过我看评论,发现不少人喜欢楚雏、喜欢小马、喜欢夏土豆,还有喜欢陈丹、喜欢乐子姐的——没关系,我喜欢女主!


    说到评论。


    就再聊聊读者的事儿,我看到过很多次有人要我开粉丝群。


    但我还是没开。


    两个原因。


    第一是我认为作者跟读者之间的交流最好还是放在小说的字里行间,写小说其实是有神秘感的。要是你跟作者太熟,很容易代入不进去。


    最完美的交流,就是我更新,你看,然后能评论的就评论一下。


    第二个原因倒是无关紧要。


    ——我懒,不想管理。


    哈哈。


    不过光看评论,我也是记住了不少的读者。


    就挑几个说一下。


    比方说,世无忘啊、狼王啊,乐子姐的追求者啊,楚雏的狗腿子啊之类的…


    印象深刻。


    嗯,印象深刻…


    好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感言的,能说的都写在了书里。


    只是有些感怀。


    我记得迈克尔乔丹曾经有过一次发言,大意是“我不想入选名人堂,入选了名人堂就代表我以后再也没办法复出,要是我还没入选名人堂,即便是退役,我随时都可以复出”。


    我写完结感言大概就是类似的想法。


    我写完这个感言,就不会再写这本书了。


    不管是正文,还是番外,都不会再写。


    陆以北跟季青浅的故事到这里就正式结束。


    不过,认识大伙儿这么久了,没点表示也不合适对吧。


    这样,我来唱个自己喜欢的歌吧。


    也是好久没唱歌了。


    算是个才艺展示。


    咳咳。


    “乒乒乓乓和敌人较量”


    “刷牙洗脸喝汽水都打胜仗”


    “行侠仗义是我的主张~~”


    …


    “果宝特攻,你不可想象~”


    “手握神剑让希望完美绽放~~”


    钱江海塘边,放着那种三块钱可以唱一次的室外小型ktv。季青浅听着那边的年轻人轻唱。随后她身侧的男友也跟着哼唱起来。


    “不错。”


    陆以北竖起大拇指,对季青浅说:“那哥们儿唱的真好,跟我有的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