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谢邀,人在美国,刚下飞机。


    2.


    入境后,由于一个小小的误会,哪怕我看起来很无害,还有人来盘查我随身携带的手机和平板。


    ——幸好我在来之前把相册里的一堆世贸双子大厦梗图全给删了。


    要不就解释不清了。


    我长舒一口气,释然一笑。


    3.


    从机场航站楼一出来,前方就挂着哥谭地铁的标识。


    标识还是有用的,我有些不放心,打开了手机,调出谷歌地图。


    找到最近的地铁站后,我站在入口处,观察了好一会儿地铁线,才小心翼翼地进站。


    客流量大,我混入其中,像小小的一只,随时会被人潮带走的样子。


    4.


    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车——厢——里——没——有——空——调!


    里面挤爆了。


    现在还是大夏天。


    好闷……


    诶,那里有跳钢管舞的!


    让我看看。


    斯哈斯哈……


    不愧是人民艺术家。


    5.


    终于出来了。


    外面天气灰蒙蒙的。


    咦?你别说,阿美的空气确实挺甜的。


    我戴上耳机,刷起油管。


    我正好刷到一条CNN新闻,说三天前,小丑帮劫持了一辆往哥谭运化学品的列车,结果遇上列车脱轨了,许多大量有毒化学气体泄露了。


    最主要的是,这些有毒化学气体主要是氯乙烯和丙烯酸丁酯。


    嗯,氯乙烯,一种神奇的气体,无色易燃,浓度高时,能焕发出香甜的味道。


    ……貌似知道哥谭空气为什么这么甜了。


    我默默带上了口罩。


    还是带蝙蝠logo的。


    Made in Yiwu.


    我敢说做口罩的这家厂商根本没有得到蝙蝠侠的授权。


    蝙蝠侠也没告他们,世上还是好蝙蝠多啊。


    也可能是老佛爷已经付过钱了吧。


    6.


    我来之前,对哥谭抱有很大的期待。


    因为我听说过一句火爆的旅游推荐语——民风淳朴哥谭市。


    是的,哥谭,就是你知道的那个哥谭。


    我以前在某些网站看过全美旅游城市攻略,去其他城市像大都会啊、海滨城啊、中心城啊,都有打差评的。


    可关于哥谭的,我还专门观察过,那些扬言来哥谭旅游的人去了之后,愣是没几个打差评的。


    ——好像也没几个打评分的。


    也没见他们的社交账号后续再发一条信息。


    这我就不知道原因了。


    哥谭风景不错,期待我的哥谭之旅。


    如果没出意外,我以后还要长期在这里生活。


    ——爱来自赛里斯。


    7.


    远处突然传来了阵阵枪声。


    说实话,我有点意外,我还以为放鞭炮来着。


    果然中美两国人民习俗还是挺相似的。


    8.


    我还是忍不住凑过去看了眼。


    死者的心口处有个圆圆的血洞,汩汩地流着血。


    离开后,我一路上还想着这件事,我觉得——


    果然还是外国的伤口圆啊。


    而且,大家相处也很和谐。明明都被人打死了,死者也没有说什么,更没大骂加害者,不吼不叫,情绪稳定,甚至心花怒放——这大概就是公民素质高的表现。


    9.


    现在只是到了市中心,目的地还是比较远,想打个uber,先打开手机看看路程,艹,太贵了,溜了溜了——还是走过去吧。


    是不是走到路上,按一下F键就有车了?


    10.


    就在这时,布鲁斯给我发了消息,问我到哪了。


    我来哥谭前说过,我坚决要一个人过去,也没人反对。


    现在,我果然是屈从了现实。


    来个人接我吧!


    11.


    呃,我其实是个混血儿,一个平平无奇的种花家高中生,有两个名字。


    中文名叫笑笑。


    我妈说,她给我取这个名字的灵感来源于武侠小说里那个青翼蝠王韦一笑。


    我妈姓徐,我随她姓,全名徐笑笑。


    12.


    如果不是因为文笔太烂,我指定要给我妈写本传记。


    她以前爱给我吹她颇具传奇色彩且抽象的过去——在我三岁就开始了,每次说的版本都有偏差,她以为我不记得了。


    因为一个特殊原因,我连刚出生的发生过的事都能回忆起。


    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挺牛逼的。


    如果她没骗我,没在那吹牛,那她早年就真是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生在南洋,学在种花,婚在北美,闯在南非。


    翻译过来呢,就是说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动荡时期,我外婆外爷他们拖家带口在东南亚那块打工谋生,时不时还勒紧腰带往国内捐款,后来,一面为了落叶归根、认祖归宗,一面为了让我妈接受更好的教育,我外爷外婆他们带上还年幼的我妈回国念书去了。


    外婆外爷他们儿时有着相似的被拐经历,都是他们的长辈亲人,为了确认一些联系不上的亲人安危,去南方寻人时,结果孩子——也就是外爷他们,都被拐到了边境,也稀里糊涂去了东南亚。后来他们长大认识后,可能也是同病相怜,也可能是老乡,两人结婚了。


    可怜的是,老人们多年后回了乡,却见不着亲人,要么都化作了一抔黄土,要么亲人垂垂老矣,物是人非了。


    也许是老人们的经历太过特殊,从下就给我妈心底种下了一颗闯荡冒险的种子。


    她也很冲动,也冒着傻气,因为一场不知底细的跨国网恋,年纪轻轻的,找借口和父母谈,想申请自费去阿美莉卡留学。


    老人们比较开明,以为她是真的想深造自己,就支持了,结果后来无意在一次联系中,得知她出去就是为了一个男人,气得够呛,不顾是亲女儿,狠下心,直接断了资金来源。


    可能就是从那开始,我妈才学会独立了——估计那会儿没少打工。


    不过她挺倒霉,还没等奔现,网恋对象把她甩了,还准备把她骗到一些不好的地方卖掉。


    我妈那会儿识破了对方诡计,没被骗到,但是恨得牙痒痒,最后收集证据,把那个男的告的锒铛入狱了。


    别以为她从此会封心锁爱,她玩的更开了——不过我对她描述的这部分存疑,我觉得她更多是口花花,两天前我在收拾家时翻到过她的一本年代久远的笔记本,可能她自己都不记得还写过这玩意儿。


    里面只描述了三个男的,第一个就是那个诈骗犯,早被她彻底拉黑,第二个我偶然听她讲过,是她单方面追求的人家,后来,对方终于被她打动了,要找她在一起时——她和我爸,也就是笔记里第三个男的火速结婚了。


    我爸,是个叫安德鲁.韦恩的昂撒男性,对,他性别为男,而不是武装直升机或者沃尔玛购物袋。


    我也是前半个月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是谁——我知道时,他也去世很多年了。


    不知是何原因,我妈当年和他闪婚了,但我妈怀孕后,他又不久后病故了,我爸那一脉除肚子里的我就没人了。


    我爸在他的兄弟中是最小的,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算是老来得子。


    我爸有个侄子,叫托马斯.韦恩。


    他和这个侄子实际年龄差不多大,甚至比他侄子都小点。


    并且我爸也是晚婚人士,他和我妈还有年龄差,这些都导致了——


    幺房出老辈。


    我今年17岁。


    而我那个据说逝去了很久的堂哥也有一个儿子,叫布鲁斯.韦恩。


    今年,他已经39岁了。


    而我这个他名义上的堂姑,17岁。


    13.


    关于我爸和他家族关系的各种消息,我是从我妈半个月前寄来的信中得知的,在此之前,我一无所知。


    我那时的心情很复杂。


    我终于知道我妈四年前脑子一抽,去全世界,尤其往那种危机重重、冒险、原始地带跑的原因了。


    我说过,很多年前,我妈妈怀孕没多久,我爸就因为一个意外的病逝世了。


    实际上,她和我爸,两人性子很像,都闲不下来,有冒险精神,或者说是作死精神——结婚后,两口子竟然跑去非洲找大象玩去了。


    但不久后,我爸就被死神制裁了,病逝在了那片土地上,死前握住我妈的手,说了他很多心愿。


    我妈流着泪,按我爸其中一个遗愿——按当地习俗埋在他死亡的地方,在几天后,这个和我素未谋面的安德鲁,在黑叔叔们伴随着轻快音乐的节奏、动作协调一致地抬动着棺材晃荡舞动的过程中,他的灵魂确确实实被送走了。


    我妈给我爸的亲人们写了信,说了情况韦,韦恩家族另外几家的人素质普遍可以,回的信一个劲儿安慰她,还问她是否愿意回哥谭。


    但我妈说她那段时间状态实在不大对,更别说回他们结婚的伤心地,就回国了,去乡下老家,找自己的父母去了。


    回去后,才发现她怀孕了,从此安心生下并教养我。


    韦恩家族期间还来信,告诉她如果想回来的话可以随时联系。


    当然,以上,都是她一个月前才告诉我的。


    我妈骨子里追求几种东西。


    我以为是爱情与冒险,但光用这两词概括似乎不大准确。


    我13岁那会儿,她有段时间总爱提什么“西人的父母在孩子过了18岁就不大管他们,他们的孩子普遍自立自强,孩子上学父母都不去管”。


    “笑笑,我想呢,孩子大了,妈妈也应该不去管你……”


    信你个鬼,我可没忘,她以前总爱在我耳边念叨一件事,就是她在外进行新生报名时,别的大学生多数有爸妈送的,他们的家长,不管白人黑人老墨,人家大都愿意给孩子拎大包小包充当搬运工——这叫不管?


    我吐槽道:“何况,我才13岁啊。”


    她就讪讪一笑。


    那会儿我隐隐不安了,我知道她说这些奇怪的话,一定是有目的的。


    14.


    果不其然,不久后一天我放学回来,就从外婆外爷那听到她跑路的消息。


    也许是早有预感,也许了解她这个人,我并未很伤心。


    她只给我留了一封信,说她准备出去转转,让我在外爷外婆那好好呆着,她有时间会来看我。


    说实在,我看完信,虽然些不解,但习惯了,她确实挺那么我行我素,我当时不知道她这次去那是要追求真爱还是别的什么。


    毕竟妈妈长大了,唉,孩子管不到了。


    外婆外爷倒很淡定,没抹着眼泪。


    15.


    她偶尔给我打电话,即使打了,通话时间也很短,她不喜欢东拉西扯。


    她记得每月随机寄钱。


    我早习惯了,毕竟我心理上就不是小孩。


    嗯,另外,理论上,父母不把小孩饿死,去追求自己的事业、冒险、自由,也都没错。


    她说她想完成我爸走遍许多危险地方的遗愿……我爸死了,这也成了她的梦想。


    ——额,尊重,理解。


    两个无处安放的灵魂,在泰坦尼克号撞到冰山之后,得到了救赎——船上厨房龙虾重回海洋的救赎。


    16.


    一个月前,我收到了一封从黑叔叔老家寄来的信。


    我妈寄来的。


    信中说了一些关于我爸那边的事,她让我去找我爸那边的亲戚家人,说她已经联系了那边帮我安排了过去后的学习和生活,我可以随时回来,条件允许的话,看我外婆外爷意愿,让我问他们想不想搬过去住一段时间。


    信到这里结束了。


    17.


    外爷外婆说他们不会走的,现在落叶归根了,以后就在这长住——直到死亡。


    我说我也不走了。


    陪着他们。


    外爷在一旁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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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旱烟,外婆板着脸,说让我出去转转,说他们这边哪天死了,就剩我一个人了。


    让我找找新家人,培养培养感情。


    再多出去走走,放松一下心情。


    “笑笑啊,你可不能没有家人,你妈妈那个性子,我们死后,就没人能帮你、记得你了。”


    18.


    我买了去往哥谭的飞机票。


    我们约定好了,我一有假期,就回来看他们。


    如果过得不开心或者实在顺应不了那边的生活习惯,就回国和外婆他们继续生活。


    机场外,我就磨蹭。


    外婆嗔笑着捶捶我的背:“死女子,又不是不回来了,没骨气,去。”


    外爷还在那抽着他的旱烟,一言不发。


    我走了十几米,偶然回头,见他们还驻留在原地,外婆抬起只手擦着泪,外爷轻轻拍着她的背,嘴里说着什么。


    隔得太远,我听不清。


    19.


    其实我还有个英文名,11岁时自己取的,叫希尔维安。


    但几乎不用。


    现在加了一个后缀——韦恩。


    20.


    我坐完地铁,站在市中心等了一会儿,思绪万千。


    说一个提起来别人可能都不信的秘密——


    其实,我是又活了一辈子的。


    只不过,上辈子,我是二十几岁猝死的,很平平淡淡的死法。


    这辈子亲人也不是原来的亲人,不过,都是我爱的人。


    21.


    我知道自己就是比较倒霉,真论惨还得看蝙蝠家。


    22.


    上一世我也是这类血缘身份,导致了一个情况——连死后去哪,起初都没着落。最后是根据原有国籍,理论上我要被引渡到地府,结果,我迷路了,不小心走错通道了,到了地狱。


    遇到了撒旦。


    撒旦一见我,就说我看起来像是罪孽深重。


    我那时回答:“冤枉啊,我生前只在DC编辑部做过xx刊的编辑……”


    闻言,撒旦立刻瞪大眼:“你这真的罪孽深重啊。”


    他还补充了句:“我以后背上就纹你。”


    “你没听完,”我生怕被误解,赶紧辩解,“我只是xx编辑的助手……”


    听到那个DC编辑的名字,撒旦突然上下打量我,还要摇摇头:“那你更不值得原谅了,你这罪孽比我想象得更重。”


    我不解。


    明明我只是一个助手。


    撒旦恨铁不成钢吼道:“你每天离他那么近,为什么不能找机会送他上路!”


    23.


    我被送回地府了。


    撒旦不知和这的工作人员沟通了什么。


    投胎后,这一世,我来到了DC世界。


    24.


    Hello,Gotham!


    25.


    夕阳西下。


    一辆车停在我身边,车窗缓缓拉下。


    露出的是蓝眼黑发的年轻面孔。


    我猜到他是谁了。


    “让你久等了吗?徐。”


    其实我也没等多久,也就五分钟。


    比我想的要快。


    “我没等多久。”我实话实说。


    26.


    他见我拖着一杆行李箱,就打开车门下来了,打开后备箱,把我的行李放了进去。


    “谢谢。”我习惯性道。


    他转过身来,露出友好的微笑:“没什么,我叫理查德.格雷森,叫我……”


    他迟疑了下,到底没有说出自己的昵称。


    27.


    看来他是没少被笑过。


    28.


    我猜到是那个dick的某些含义可能不太好,他估计觉得家里那几个男的叫着无所谓,见我太过年轻,就说不出口——可能是我比他想象得还要小,还是未成年。


    实际上,就我记得的,随着时代发展,dick后来慢慢衍生了负面意义,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后,都没多少男孩用Richard这个名了,它有一个昵称——dick,很容易让人想歪。


    29.


    但是罗宾第一次登场是在1940年4月刊登的《侦探漫画》第38期。


    哈哈哈哈哈哈哈——


    历史遗留问题了属于是。


    30.


    迪克和我想象的差不多。


    一身警察打扮。


    但不知为什么,他现在会穿着警服急匆匆找我,在执行公务吗?从布鲁德海文来到这依然穿着这身制服。


    迪克戴着一顶纯黑色的六角大檐帽,压住一头黑发,穿着比较体面的白色衬衫、宽松的黑色长裤,制服两肩佩戴着写BPD的肩章,左胸佩戴着盾形镀金警徽,上面有着一串警号,我下意识记住了。


    他腰间缠着山姆布朗腰带,别着的格.洛克19这种警用配枪以及通讯设备、弹夹、钥匙链等工具。


    这套看起来是比较亲民化的警服,像是一般场合穿的,不像作战服。


    别问我为什么能认出他身上物件的名称。


    问就是闲着没事了解过。


    没说一定对。


    31.


    其实我是个比较封建保守的女人——相对于我那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老妈。


    我知道布鲁斯是我的堂侄,那么,迪克,作为布鲁斯的长子,我就是他祖父那个辈分的人,他是不是该叫我一声——


    姑奶奶。


    我专门调查过他们这家子的年龄,像迪克属于我的孙辈,却比我大很多,29岁,实际我该喊他哥。


    那么——


    我见迪克还有些犹豫,似乎在想着我应该叫他什么好,我看着他的嘴型,貌似想要说“哥哥”。


    啧啧,还是要按辈分来啊。


    “那么咱们就实事求是,兼顾两面,我叫你孙子哥怎么样?”


    32.


    随后,我听到了一串咳嗽声,半天停不下来。


    我蹙起眉头,疑惑不已。


    迪克这是冷空气过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