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生日

作品:《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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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北京又下了一场雪。


    雪下的不大,却断断续续延续了一整天。


    冯斯文在老家待到月底才回北京,掂着笨重的行李进门:“时初,你猜我在地铁口碰见谁了。”


    “谁啊。”


    林时初抱着平板窝在沙发上玩一个特别弱智的餐厅游戏,饼子还没煎出来,客人的头顶已经在冒火了。


    她早上刚往里面充了五十块钱,这会儿大方地点了张时间加长卡。


    冯斯文行李就放在门内,三两下换了拖鞋过来:“程彻,我碰到程彻了。”


    林时初盯着屏幕,有那么一瞬的恍神,嘴里含糊应了声:“嗯。”


    她上次去过他住的地方,就在隔壁小区。


    “我感觉他真是一点儿没变。”冯斯文毫不吝啬地给出句评价,“还长那样,硬帅。”


    “我们还聊了两句,他问我住哪儿,我说跟你住一起,就……”


    冯斯文语气忽然顿住,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告诉他……地址了,这个能说吗?”


    林时初看着屏幕里摊煎饼的平底锅,却是没心思玩儿了。


    老友碰面,程彻这人就算是客套地跟人闲聊两句,也不会问人住哪儿,这明显就是套她话,冯斯文又是个行走的大漏勺,两句就被全套干净了。


    一分钟技能卡结束,林时初没顾着看锅,让饼糊了。


    林时初退了游戏,轻叹了口气:“说就说了吧,他应该没那么无聊找上门来。”


    她这房子是爸妈帮她买的,不是租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你们,当年分开后,还有联系吗。”


    “没有,我把她微信删了,惹那姑娘生气,把我全部联系方式都拉黑删除了。”程彻看着杯口里这几块快化完的冰块儿,忽然觉得有点儿没劲。


    冰化的太快了。


    刘箫声笑着调侃他:“那你不活该吗。”


    程彻也没反驳,怎么说呢,是有点儿。


    那年林时初走的时候行李没收拾完,房间里还剩下很多她的东西。


    衣柜里她花花绿绿的衣裳剩了半柜子。


    桌上还有个日记,或者手记类的本子,也一并落下了。


    这天晚上,程彻不自觉的,又一次翻开了那个本子。


    从前,山里有一个姓林的笨木匠,在乌云蔽日下攀上天梯,企图填补月亮的缺口。


    ——小狗永远奔向你。


    林木匠站在门口,对着烦扰雨天犯愁,如果若干年后要她描述起对尧山的印象,那一定是少年自雨中走来,手中撑起的那把黄色雨伞。


    ——小狗永远奔向你。


    ……


    在青春里那个暧昧四起的谣言之下,他说:


    别再靠近我了。


    ——小狗永远奔向你。


    林木匠看着窗外大雪,忽然自私地想让明年的春天迟点到来。


    ——小狗永远奔向你。


    那个山里姓林的笨木匠,在这本子上一页一页,写了很多。


    一张红底照,一个日记本,还有一封被水沾湿,变皱了的信。


    便凑成这八年,在程彻视角中关于她的全部。


    那封信是他大三那年暑假回家,偶然在茶几底下的抽屉里发现的。


    信的末尾,是姑娘十七岁时,来不及开口的告白:


    林时初喜欢程彻,很喜欢很喜欢。


    这信是什么时候放在抽屉里的,程彻脑子里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他只记得高考结束后,在筒子楼外,趁着那个青涩的吻变得愈发缠绵的间隙,那姑娘问过他“那封信看了吗?”


    还有她说:


    “不重要了,也不算数了。”


    这封被水打湿的信,也早就过了保质期。


    -


    林木匠今天,二十六岁了。


    ——小狗永远奔向你。


    二月二十七日。


    林时初早晨发了条微博,配图是冯斯文去上课前帮她订的小蛋糕。


    蛋糕不大,只有四寸,放在手上刚刚好,蛋糕造型做的精致漂亮,都让人不忍心下口。


    手机微信里有爸妈发来的生日红包,还叫她今天回去一起吃饭,都这么大的人了,看着上头两道赤条条的转账,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收。


    于是钱没收,消息也没回,自欺欺人的暂时假装,没看到。


    林时初简单洗漱完,出门前还化了个淡妆,头发随意绾在脑后,往身上套了件羊角扣的呢子大衣。


    自从程彻从冯斯文那儿知道她住哪个小区,他出门有意无意就会路过一下。


    他其实什么也没想,没想着要碰上她,也没想万一碰见了要说什么。


    他还不至于自恋的认为都过去这么多年了,那个姑娘还会喜欢他。


    八年,算算他们总共才活了几个八年。


    程彻开着车,右手搭在方向盘上,沿着路口直行,他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过去,在工商银行的招牌底下,几乎是无预兆的,又看见她了。


    她今天好像是化了妆,算不上浓艳,只有淡淡一点,就足够漂亮。


    停靠在路边的某辆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二十多岁,戴着眼镜,挺斯文的长相,男人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见面就递给了林时初。


    她接过去,指尖勾着额角碎发别在耳后,笑着冲男人点了点头,随后上了他的车。


    没来由的,程彻觉得胸口有些堵得慌。


    按照尧山的说法,他五月生的,虚岁早就26了,况且林时初要什么有什么,这个年纪有个男朋友也不奇怪。


    车内,林时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手里捧着一大束花,挡在身前拿也不是,放也不是,“吴嘉年,这个花,以后就别送了,免得让人误会。”


    “今天不是。”吴嘉年忽然猛地踩了一脚刹车。


    林时初身子随惯性往前一仰,下意识往左看,左边超过去的那辆车车窗半降,半遮半掩,车内一晃而过的那张侧脸,有点像是程彻。


    也可能是看错了。


    吴嘉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重新打上方向盘:“抱歉啊,拿上证就没怎么开过,不熟练,今天不是你过生日吗,伯母让我接你,我路上经过花店,就买了一束。”


    玫瑰花很新鲜,上面还有店家喷上的水珠。


    只不过她这么抱着,捧花距离鼻尖太近了点,香气扑鼻到有点熏人。


    林时初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挪,“咱们俩的关系,你还没跟他们说吗。”


    “时初,我们,不能真的在一起试试看吗。”


    前面正好赶上一个漫长的红灯,车子一个接一个排起长队。


    吴嘉年是爸妈介绍她认识的,学历长相样样有,家庭条件也不错,性格温和,没什么脾气。


    还偶尔懂点小浪漫。


    不论是做男友还是做老公,好像都是不错的人选。


    不过对于这种变相相亲,林时初是拒绝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