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四个小贼!

作品:《回到明末做枭雄

    崇祯五年—三月初八,秦锋率领天威军两标人马在白城子—大校军场内祭旗出征,南下讨伐流寇。


    三月十六,与雷大鹏部八千人马汇合于芦关岭,而后继续南下。


    三月二十四,渡过洛水。


    四月初八,大队人马推进到沮水北岸。


    沮水位于延安府的南部边界处,再往南就是西安府了,也就是关中流寇们的活动区域。


    长途跋涉一月有余,人马已经有些疲惫了,因此上,秦锋下令,在沮水北岸安营扎寨,一面修整人马,恢复疲劳,一面派出大量的游骑兵,进入西安府境内探查流寇大军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想安营扎寨的第三天,营地内就出事了。


    清晨时分,寝帐内,秦锋起床洗漱之后,享用楚梦溪准备的美味早餐,正吃的高兴呢,就见好兄弟耗子一溜烟的跑了进来。


    “锋哥,不好啦,昨天晚上,我的辎重营内出现了盗窃事件!”


    “盗窃事件,都丢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伙房里面,共计丢了两袋大米、八条腊肉、四块鲜肉、两只肥鸡,还有二十多副碗筷!”


    “哦,如此说来,事大了!”


    天威军数万人马,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按理来说,丢了点大米、腊肉、碗筷……根本不值一提,为何耗子火急火燎的前来报告,秦锋又说事大了呢?


    因为这件事得细思,细思极恐!


    要知道,天威军的待遇极好,不仅军饷丰厚,吃穿用度更是从不短缺,加之军纪森严,故而从建军那天起,营中就从来没出过盗窃的事情。


    退一步说,就算有士兵手脚不干净,也该偷点值钱的东西才对,而不是偷米、肉、碗筷……这些价值不高、又不方便藏匿的东西。


    因此只有一个解释,丢失的东西,不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偷的,而是营地内进来贼了。


    天威军的营地,乃是秦锋亲自设置的,壁垒层层,壕沟道道,不仅有大量的士兵日夜巡视,还设置了很多明哨、暗哨、移动哨,时刻监视情况,如此营地,用戒备森严、固若金汤八个字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如此戒备森严的大营,竟然有贼人摸了进来,偷走了东西,还没被巡逻队、哨兵们发现,这说明什么?


    说明营地的防务有漏洞,这次来的是贼人,偷点东西不要紧,如果下次来的敌人,偷营劫寨、杀人放火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耗子才急匆匆的前来报告,而秦锋则说事大了。


    事情已经发生了,光着急、生气没有用,尽快将事情解决才是正理,正好今天军务不多,秦锋决定亲自查看一番,营地的漏洞究竟在那里,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将盗贼抓住。


    自己一定要亲眼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盗贼,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自己的大营中偷东西,这简直是打自己的脸嘛!


    打定主意之后,秦锋快速吃完了早餐,而后和耗子一起前往辎重营,熊大、熊二带着一队亲兵陪同前往。


    失窃地点,是辎重营的一个伙房。


    今天早晨,几名伙头兵来准备早饭,结果发现伙房内非常混乱,还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且少了大米、腊肉、碗筷……等物品,于是将情况上报了。


    令人奇怪的是,丢失的两袋大米不是被贼人直接扛走的,而是用小刀划开了袋子,再将里面的大米弄走的,留下了两个空袋子和一些散落的大米。


    而在伙房内的一些物品上,沾染了少许水渍、泥渍,清晰可见,显然都是贼人留下来的。


    “熊大、熊二,你们好好看一看,究竟有几个贼人,又是如何溜进来的!”


    “诺!”


    熊家兄弟是猎户出身,以前常年在山中打猎,久而久之,练出了一对火眼金睛,能凭着地上的痕迹,精准的判断出猎物的种类、大小,数量、行走方向和经过时间,而后进行追捕,百击百中。


    看野兽精准,看人同样精准!


    很快的,熊家兄弟根据贼人留下的痕迹,判断出了很多信息


    “启禀大人,如果卑职们没有看错的话,昨天晚上,共计有四名盗贼潜入这里,全都光着脚丫子,而且脚印比较小,说明四名盗贼的年纪不大,也就是十岁出头的样子。


    小孩子没多大力气,扛不动整袋大米,因此才用小刀割破了袋子,将大米分开带走!”


    “呵呵,四个十岁左右的小毛贼,竟然能潜入本将军的大营中,来去自如,真是有点意思,能查出他们是如何进来的吗?”


    “能!”


    四名小毛贼偷了东西之后,身上的重量剧增,留下的脚印更加清楚了。


    而得知伙房失窃之后,耗子立刻命人封锁了伙房和附近的区域,不准人随意走动,因此脚印被破坏的不严重。


    熊大、熊二根据脚印,一点点的进行追踪,结果追来追去,追到了大营东南角上,这里有一条小河,是沮水的分支之一。


    数万人马聚集在一起,饮水是个大问题。


    因此安营扎寨之时,秦锋特意将这条小河纳入了营地范围之内,如此士兵们取水就方便多了。


    崇祯五年—三月初八,秦锋率领天威军两标人马在白城子—大校军场内祭旗出征,南下讨伐流寇。


    三月十六,与雷大鹏部八千人马汇合于芦关岭,而后继续南下。


    三月二十四,渡过洛水。


    四月初八,大队人马推进到沮水北岸。


    沮水位于延安府的南部边界处,再往南就是西安府了,也就是关中流寇们的活动区域。


    长途跋涉一月有余,人马已经有些疲惫了,因此上,秦锋下令,在沮水北岸安营扎寨,一面修整人马,恢复疲劳,一面派出大量的游骑兵,进入西安府境内探查流寇大军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想安营扎寨的第三天,营地内就出事了。


    清晨时分,寝帐内,秦锋起床洗漱之后,享用楚梦溪准备的美味早餐,正吃的高兴呢,就见好兄弟耗子一溜烟的跑了进来。


    “锋哥,不好啦,昨天晚上,我的辎重营内出现了盗窃事件!”


    “盗窃事件,都丢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伙房里面,共计丢了两袋大米、八条腊肉、四块鲜肉、两只肥鸡,还有二十多副碗筷!”


    “哦,如此说来,事大了!”


    天威军数万人马,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物资,按理来说,丢了点大米、腊肉、碗筷……根本不值一提,为何耗子火急火燎的前来报告,秦锋又说事大了呢?


    因为这件事得细思,细思极恐!


    要知道,天威军的待遇极好,不仅军饷丰厚,吃穿用度更是从不短缺,加之军纪森严,故而从建军那天起,营中就从来没出过盗窃的事情。


    退一步说,就算有士兵手脚不干净,也该偷点值钱的东西才对,而不是偷米、肉、碗筷……这些价值不高、又不方便藏匿的东西。


    因此只有一个解释,丢失的东西,不是天威军的士兵们偷的,而是营地内进来贼了。


    天威军的营地,乃是秦锋亲自设置的,壁垒层层,壕沟道道,不仅有大量的士兵日夜巡视,还设置了很多明哨、暗哨、移动哨,时刻监视情况,如此营地,用戒备森严、固若金汤八个字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如此戒备森严的大营,竟然有贼人摸了进来,偷走了东西,还没被巡逻队、哨兵们发现,这说明什么?


    说明营地的防务有漏洞,这次来的是贼人,偷点东西不要紧,如果下次来的敌人,偷营劫寨、杀人放火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耗子才急匆匆的前来报告,而秦锋则说事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