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英烈庙!

作品:《回到明末做枭雄

    要想修建一座庙宇,必须要有地皮、材料、人工、钱粮才行,而这四样对于秦锋来说都不是问题。


    地皮:白城子东北角上有一大块空地,用来修建庙宇绰绰有余。


    材料:白城子分为内、外城,内城修复之后用来驻扎兵马,而外城依旧是一片废墟,其中堆积着无数大大小小的石料、砖瓦,几人合抱粗的参天大树更是比比皆是。


    将石料、砖瓦、木材收集起来,既解决了材料的问题,又清理了废墟,方便日后重建外城,可谓是一举双得。


    人工:天威军中有一哨工兵,是专门选拔出来的,人人都有手艺,搞点建筑自然不成问题了。


    钱粮:靠着盗墓和劫掠,秦锋最近可是富得流油。


    四大条件全部具备,接下来,开工!


    工兵们干活麻利:打地基、筑地梁、砌墙、上梁、封顶、装修……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庙宇就基本完工了,并为之命名为:英烈庙!


    而后又请来了能工巧匠,在庙宇大殿内塑上了兵家一祖四圣十哲七十二将的金身。


    一祖:姜子牙,武王伐纣之时的统帅,华夏最早的军事家,故而被奉为兵家之祖!


    四圣:兵圣孙武、谋圣鬼谷子,亚圣吴起、次圣孙膑,皆是显赫一个时代的厉害人物。


    十哲:杀神白起、帝师王翦、霸王项羽、兵仙韩信、冠军侯霍去病、长平侯卫青、蜀汉丞相诸葛亮、大唐战神李靖、太师郭子仪,以及精忠报国的岳飞!


    七十二将,则是古往今来,七十二位立下过赫赫功勋的将领,世人熟悉的飞将军李广、伏波将军马援、门神爷尉迟敬德……皆在其中。


    崇祯二年—十二月初二,英烈庙正式落成了,并举行第一次隆重祭祀。


    祭祀别的庙宇,祭祀者大都是身穿宽衣大袖的礼服,行三跪九叩之礼。


    祭祀武庙则不同了,要求祭祀者披坚执锐,行军中之礼!


    上午时分,秦锋、韩山君、董天豹、耗子、项玄武、熊家兄弟、马家兄弟……皆是顶盔掼甲,腰悬刀剑,昂首阔步进入了武庙当中,而后向供奉其中的华夏英烈们,焚香、行礼,还念诵了一篇祭文。


    祭文出自秦锋之手,其文如下:


    华夏多豪杰,肝胆傲乾坤,上下五千年,纵横十万里,辈出英勇义士,多有慷慨仁人,挥戈开疆拓土,仗剑保家卫国,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我等不才,愿效先贤,哀兵奋起,金戈鼍鼓,兄弟同心,共御外侮,捐躯洒血,浩气干云,尽扫狼烟,重振乾坤,山河无恙,金瓯无缺,前辈英灵,护佑我等,征战四方,永奏凯旋!


    念完祭文,用火焚毁,这场祭祀仪式就算是结束了,干净利落,充满了军人风格。


    有人肯定想了,祭文写的不错,慷慨激昂、振奋人心,祭祀仪式更是干净利落,充满了军人的铁血风格,可似乎少了一点东西吧,供奉用的祭品呢?


    没错,仪式中少了祭品,不是忘记了,而是暂时弄不到。


    没办法,祭祀一般人的庙宇,用一只鸡、一条鱼、一壶酒就可以了,很容易弄到。


    祭祀古之圣贤的庙宇,需用太牢标准:一只羊、一头猪、一头牛,费点银子也能弄到。


    英烈庙属于一种武庙,而祭祀武庙用的祭品,是用银子都买不到,因为按照规矩,武庙之中只接受一种祭品,那就是人头,敌人的人头,还不能是一般的小兵,必须是敌酋级别的才行。


    最近天威军没有打仗,自然弄不到敌酋的人头了。


    不过秦锋已经许愿了,暂时欠着,以后有了机会,自己一定十倍、百倍的奉还,酋长、将军、贝子、贝勒……乃至大汗的人头,自己都会砍下来,祭祀华夏英烈们!


    ……


    祭祀仪式结束之后,秦锋回到了守备衙门,独自坐在书房内,平心静气,沉思大事:


    这次蒙古人没有南下劫掠,是因为起了内讧,暂时腾不出手来,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内讧肯定会结束的,那个时候,蒙古人还是会大举南下的,怎么办?


    像这次一样,干等着被动挨打吗?


    不!


    自己得抓紧时间,加强实力,如此就不惧强敌入侵了。


    乱世之中,何为实力?


    答案只有四个字:兵精粮足!


    天威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只要经过几场实战,就能变成一支虎狼之师了,这一点,秦锋很有信心。


    秦锋担心的,主要还是粮食问题。


    天威军有八千多名将士、还有四千多匹骏马、三千多峰骆驼……一天要消耗一万多斤粮食,以及大量的饲料。


    靠着之前劫掠所得,眼下倒是不成问题,可是天长日久、慢慢消耗,早晚有吃空的一天。


    到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一直靠着劫掠解决吧,那不是长久之计!


    长久之计,就是效仿当年的曹丞相,开荒屯田、发展生产,争取早一点做到自给自足,摆脱对外界的严重依赖。


    问题是,如何屯田呢?


    ……


    “当-当-当!”


    正当秦锋苦思屯田计划之时,耳旁响起了敲门声。


    “什么事?”


    “启禀大人,薛家商队来了,为咱们送来了大量的物资,还有薛家女公子也一起来了。”


    “哦,瑾瑜来了!”


    白城子的位置偏僻,周围人烟稀少,故而需要的各种物资都是由薛家商队帮忙运输的,基本上一个月来一次,只是没想到,薛瑾瑜这次随队一起来了。


    深冬季节,天气寒冷,她不好好在绥德城内待着,大老远的跑到白城子做什么,莫非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找自己?


    想到这里,秦锋一跃而起,出了书房,而后带着亲兵们,前去迎接薛家商队。


    商队已经进城了,足足有上百辆大车,上面装满了各种物资,随行的伙计更是多达六七百人,而且装备了大量的武器,连火铳都可以见到。


    没办法,如今西北大乱,大小流寇多如牛毛一般,如果商队不加强护卫力量,怕是还没走到目的地,货物就被流寇们抢光了。


    商队中有一辆银箱车,女公子—薛瑾瑜已经从中出来了,依旧是一身男子装束,头戴紫貂皮帽子、身穿白狐皮大氅、足蹬白鹿皮靴子……风度翩翩,俊美异常,这要是行走在大街上,不知要迷倒多少怀春少女呢。


    可惜,空有一身泡妞的资本,自己却偏偏是个妞!


    小侍女—绿柳紧随其后,她就是薛瑾瑜的影子,二者从不分开,如果以后薛瑾瑜嫁人的话,绿柳肯定是通房丫鬟!


    ‘一箭双雕,左拥右抱,享受齐人之福,这好事不知会落在谁的头上……嘿嘿。’


    秦锋摇了摇头,将男人都有的‘邪恶’想法驱除掉,而后快步上前:“瑾瑜,天寒地冻的,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呵呵,本公子特来献宝!”


    “献宝,献什么宝?”


    “锋哥莫非忘记了,在神木堡的时候,你求我办的事情!”


    “啊,莫非你真找到那两种东西了?”


    西北大旱,粮食减产,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而要想救济百姓,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引进几种又抗旱、又高产的农作物。


    因此上,上次在神木堡的时候,秦锋请薛瑾瑜帮忙,利用薛家商队行走四方的机会,寻找一下玉米、红薯的种子,数量越多越好。


    玉米、红薯原产于美洲,之后被哥伦布的船队带到了欧洲,从欧洲流传到了南洋一带,又从南洋流入了中国,可具体什么时间流入的,秦锋不知道。


    因此能不能找到玉米、红薯,秦锋并没有把握,只能试试看。


    如今薛瑾瑜提起这件事,难道说,玉米、红薯找到了?


    想到这里,秦锋激动无比,也不顾什么男女之防了,直接抓住了薛瑾瑜的两只玉手:“瑾瑜,快说,是不是找到了?”


    “嗯,找到了其中一种!”


    “那种?”


    “红薯!”


    “在那里?”


    “后面那几辆箱车里都是!”


    秦锋三步并作两步,快速来到了一辆箱车旁边,打开一看,里面盖着厚厚的棉被,掀开了棉被,底下果然是成堆的红薯,小者如臂,大者如拳,而且保存的非常好。


    “红薯,真的是红薯,太好了,苍天保佑,苍天保佑啊,哈哈!”


    秦锋兴奋无比,拿起一只大红薯来,恨不得啃上两口,又舍不得,这可是种子,比金银珠宝更加珍贵,万万损害不得。


    “来人啊,就在我的守备衙门院子里面,挖上几个大地窖,将这些红薯种子保存在里面,以后一天检查一次,不能有任何的损毁!”


    “诺!”


    士兵们闻风而动,忙着挖红薯储藏窖去了,秦锋则将薛瑾瑜请到了自己的书房中,亲自端茶倒水,殷勤招待。


    “瑾瑜,你可立下大功了,这些红薯是从那里找到的?”


    “说来话长,上次在神木堡,你将玉米、红薯的图画交给我之后,我让人临摹了几百份,交给手下的商队伙计们,四处经商的时候,努力进行寻找。


    前段时间,我们家的一支商队到福州一带收购茶叶,结果商队里的一个小伙计,无意间在一位大茶商的庄园里见到了红薯,足足有十几亩之多,和图画上的一模一样,于是将消息传递了回来。


    我立刻下令,将那些红薯全部买了下来,而后从福州海运到了宁波,再通过大运河、船运到了洛阳,再由陆路进潼关、入关中、北上绥德……而后我就亲自给你送过来了,不仅如此,我还从福州那边重金聘请了几位会种植红薯的农夫,这次一并带过来了。”


    ……


    “好,好,你想的真是太周全了,对了,瑾瑜,这些红薯的来历你打探清楚没有?”


    “打探清楚了,大约三十年之前,福州有一位叫做陈振龙的商人,随船队渡海到南洋—吕宋一带做生意,发现当地人种植的红薯耐干旱、耐贫瘠、易移栽、易繁殖、味道甘美、高产又量,一下子动了心,想要带回大明来。


    可是吕宋一带有律法:珍其种,不与他国人……严禁商人们携带红薯种子出海,违者重罚。


    好在陈振龙够聪明,他将一根红薯藤交缠编织在了一条缆绳中,躲过了吕宋人的搜查,又经过长时间的航行,这才有惊无险的将红薯带回了大明,并在家乡福州一带种植,还将红薯进献给了官府,希望大力推广,造福百姓。


    奈何当地官员昏聩,对红薯并不重视,故而一直没有推广开来,而与我们薛家有生意往来的那位大茶商,恰好是陈振龙的亲戚,偶尔得到了一些种子、在自家的茶园中种植了一些,当做新鲜之物品尝,这才被商队的伙计偶然发现了。”


    “原来如此,那位商人陈振龙现在如何了?”


    “十年之前已经去世了!”


    “陈前辈,您远赴南洋、挺身冒险,将红薯带回了中国,可谓是功德无量,请受晚辈一拜!”说话间,秦锋站起身来,整理好衣服,对着东南方向恭恭敬敬的拜了三拜。


    红薯种子找到了,接下来,可以好好计划屯田的事情了。